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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马鞍山乡村发展路径选择

2020-02-29张骏

安徽农学通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马鞍山路径选择乡村振兴

张骏

摘 要:通过深入调查当涂县桃花村乡村发展历程,剖析其对乡村振兴的启示,认真分析马鞍山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制定科学规划、大力发展农村主导产业、选好村“领头人”、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加大财政引导投入等作为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当涂县桃花村;乡村振兴;路径选择;马鞍山

中图分类号 F3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01-0006-03

1 当涂县桃花村发展历程

安徽省当涂县大青山李白文化旅游区桃花村(原当涂县护河镇园艺村)位于姑孰城外、姑溪河畔、青山脚下,村内自然风光秀丽、民风淳朴,因有“十里桃花,万亩果园”的美誉而得名,享有“桃花源里,世外桃源”之称,该村申报的“园艺鲜桃”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全国文明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荣誉,是马鞍山市乃至安徽省乡村振兴样板点。该村村域面积20km2,山林面积约933.3hm2,耕地面积413hm2,全村1660户、6350人;2018年,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万元;年产鲜桃约250万kg,星级农家乐30家。

但在2005年以前,该村还是当涂县偏僻的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差,进出不便,人均农田面积小,山地种植的桃、梨等经济果林由于销售不便效益较低,当地农民纷纷外出务工就业,全村人口不到5000人。2005年以后,以村主任储令桐为首的村集体在市农业部门专家的帮助下调研发现,该村山地肥沃、光照充足、雨水充沛,种植桃子已有100多年历史,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悠久的种桃历史,使该村的鲜桃闻名遐迩,随后在村民代表大会上确定桃子作为主导产业。为把全村种桃农户凝聚在一起,该村成立了马鞍山市园艺果品合作社,注册了“果满园”商标,并与安徽农业大学园艺系合作,引种砂子早生、安农水蜜、沪宁二号等10余个名优新品种;同时为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解决农民卖桃难的问题,该村自2006年举办“第一届桃花节、采摘节”,每年吸引超过数十万游客到当地开展游园、赏花、踏青、采摘活动,不仅让鲜桃不出门就销售一空,而且还带动当地农家乐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外出务工的农民又陆续返乡创业。近年来,在马鞍山市、当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该村围绕桃文化打响乡村旅游品牌,在基础设施方面,对外重点打通了前往县城的便捷通道,到县城只要15分钟,改变以往路远难行的局面;对内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从桃花中心村148户住宅徽派民居风格改造开始,通过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模式,在原有的基础上,经环境整治、道路增建、塘坝清淤等工作,逐步形成了如今美丽和谐的新乡村。在节日宣传方面,每年确定桃花节宣传主题,丰富活动内容,目前该村的桃花节入选安徽省十大“特色农事节庆”榜单,桃花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展示当涂形象的一张亮丽名片。

2 桃花村发展经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

2.1 村基层组织“带头人”起关键作用 从桃花村的发展来看,该村起步阶段离不开以村主任储令桐为首的村“两委”班子作用发挥,储令桐等人带领大家改变当地贫困面貌,找准桃产业作为村经济发展方向,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对接,对当地传统的桃树品种进行更新换代;以村集体名义成立合作社,改变以往单打独斗局面,由合作社对村里种桃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品牌销售,极大提高了农户收益;积极争取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支持,申报农田水利整治、环境整治、道路增建、塘坝清淤等各类项目,初步改变了当地落后贫困的面貌,也为举办桃花节奠定了基础,逐步扩大了当地影响力。笔者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选好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爱农村的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真正发挥火车头牵引带动作用。

2.2 村主导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活水源头” 桃花村在发展之初就是圍绕桃子做文章,大力发展桃经济,后面虽然加入了农家乐、旅游等产业,但桃子作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定位一直未改变,桃园面积稳定在533.3hm2左右,2013年该村申报的“园艺鲜桃”被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有效保护和利用当地自然文化资源,而且促进了桃产业发展,提升了知名度,促进市场销售,带有“园艺鲜桃”标志的桃子价格普遍高于同类产品20%以上,桃产业经济占该村经济比重35%以上,这也是该村实施美好乡村、乡村振兴战略的“活水源头”。笔者认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产业兴旺摆在首位,没有产业的兴旺就难以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3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 桃花村无论在发展桃产业经济,还是在发展农家乐等旅游经济,都始终将农民的主体地位放在首位,引导村民参与其中,并分享发展的成果,特别是2016年5月该村被列为安徽省13家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村之一,盘活了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了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2017年农民闲置房屋入股公司和土地入股基地,带动265户927人实现财产收入50.5万元,增收27.5万元[1]。正是由于桃花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村民才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认可度较高。

2.4 保障农村基础设施财政充足投入 桃花村原来处于偏僻闭塞地区,道路、沟渠、塘坝、农田等基础设施水平较弱,完全靠自身发展难以改变基础设施落户面貌,在市、县政府的支持下,借助发展美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东风,整合财政、交通、文旅、水利、农业等部门资金统一按照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整合和撬动”功能,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项目实施成效十分显著。笔者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资金投入必不可少,既不能照搬以往堆砌的不可复制的典型样板,也不能走“仙女散花、撒胡椒粉”式的资金扶持,应该重点要把财政资金投入到乡村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3 目前马鞍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约因素

3.1 乡村振兴规划尚未制定 目前,当地虽然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十大工程举措,但还没有制定市和县区乡村振兴规划,各村的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存在乡村规划缺位和乡村治理低效的问题,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投入到关键领域,甚至发挥不出相应作用。

3.2 基层干部发展动力不足 笔者从部分村了解到,有些村干部缺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甚至对一些上级部门安排的项目推诿扯皮,加上目前村级考核缺乏必要激励机制,发展经济的动力不足。

3.3 乡村产业出现边缘单一化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必然选择。然而,目前乡村产业发展出现边缘单一化,要么是传统的小农生产,没有优势主导产业,要么盲目推进土地流转,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只能外出务工就业,农村空心化问题难以真正改变。

3.4 农民参与度不高 目前马鞍山市城市化率达66.5%,农村中相当大比例是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进城、老年人留守务农的农户,这些留家的农民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对村集体事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加上部分村干部较少深入群众中,工作方式单一,许多工作得不到村民的支持,乡村振兴部分工作流于表面。

3.5 乡村建设过于侧重外部环境改造 从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现,大多数乡村有着重物不重人的偏向,没有坚持以人为本,还是把政绩观放在首位,将建房修路放在突出位置,乡风文明得不到有效落实。

4 推动乡村发展路径选择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精辟分析,认为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之间的矛盾,而不同地区乡村间不平衡相差更大,存在着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村繁荣的二、三产业与广大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2]。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乡村发展,关键要根据当地乡村实际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出台适宜当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具体举措。结合马鞍山乡村实际,笔者认为要将制定科学规划、大力发展农村主导产业、选好村“领头人”、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加大财政引导投入等方面作为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把全市乡村建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幸福家园。

4.1 科学制定乡村规划,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要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系统编制村庄布局、产业布局、环境整治等可行性规划,各类规划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切合当地发展实际;要重视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一旦通过批准,就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能随意更改。乡村振兴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新三步走”的战略要求,分类有序,循序渐进推动[3],目前马鞍山市共有393个村,其中有14个省级重点示范村、50个省级示范村、3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0个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针对各村不同实际情况,要按照有先有后、轻重缓急顺序用好各类配套政策,达到共同发展目标。

4.2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经营模式 没有产业基础的乡村谈不上乡村振兴,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乡村产业也是城乡融合和平等自由交换的基础。一方面要牢牢围绕夯实第一产业基础性地位,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在“两区”范围内着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根据各乡村当地主导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深度发展差异化的农业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另一方面,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发展贯穿产前、产中、产后整个产业链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鼓励推行“小农户+现代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利用服务的规模化引领生产的规模化。

4.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干部“领头雁”作用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要靠好的带头人,村“两委”干部能否发挥“领头雁”作用,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实现。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选人用人标准,努力把那些真正有本事、会发展、能致富的能人选拔到村组干部的岗位上来,从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选拔一批作为村后备干部,引导党员群众把头脑灵活、善于创业兴业、群众威望高的人选举为村主要负责人,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有为、有位。同时,建立正確的激励考核机制,引导和激励村干部主动担负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头人”作用。

4.4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村民融入乡村发展中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最熟悉乡情村情,最了解自己的利益需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话语权、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在出台政策和实施项目前让农民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合理可行的应积极回应和采纳,这样才能集中农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以主人翁身份投身到乡村发展中。同时,要注意避免不尊重农民意愿,由政府大包大揽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以防造成农民产生“等、靠、要”和“站边看”思想,如村庄治理建设要发挥“民为主”建设要求,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参与组织实施,建设方案、规划、资金安排要与村民协商并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的评议,涉及村民房前屋后整治的,由农户按照要求自行整改,符合验收标准的给予政策补贴,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4.5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各类资金推动乡村振兴建设 乡村振兴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整合”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做到“多个源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出水”,集中投入到乡村发展中。同时,要利用村民理事会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成效的监管,并接受村民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4],规范各类资本参与到乡村建设中。

参考文献

[1]当涂大青山:一朵桃花引发山村双重“三变”,当涂县政府网[EB/OL].[2018-03-22].hhttp://www.dangtu.gov.cn/4500148/7318717.html.

[2]贺雪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03):19-26,152.

[3]刘彦随.中国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J].地理学报,2018,73(4):637-650.

[4]曾福生,卓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8,39(05):709-716.

(责编:王慧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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