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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策略

2020-02-28苏小莉

经济师 2020年9期
关键词:一带数字国家

●苏小莉 邹 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指出,我们要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就是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构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形成合作共赢的数字经济形态以及相关机制。区别于“走出去”战略,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将肩负起推动沿线国家共同发展、探索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新模式、支持和协助政策沟通等多重使命。我国电子信息领域的产品覆盖感知、传输、感知、处理、应用的全产业链,可以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政府服务、国防安全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在比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基础上,本文分析我国企业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现状

“数字丝绸之路”是由多个层面组成的复杂系统,主要包括制度、技术、物质、思想和商业等层面。具有开放性、长效性、合作性、前瞻性、深层性等特征。根据国家信息中心构建的信息社会指数(ISI指数),2017年全球信息社会指数为0.5748,“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社会指数为0.5599,略低于全球水平。参与测评的54个沿线国家中,仅新加坡、巴林、科威特3个国家进入信息社会中级阶段。纵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总体信息化水平略低于全球平均水平,而且沿线各国信息化水平差异巨大,各国发展很不平衡。发展不平衡说明沿线蕴藏着信息化发展的机会,部分国家有进一步发展信息化的需求,国与国之间有共同开发、合作发展的空间。我国与沿线国家间信息化合作的机遇,主要在信息化发展具有潜力而信息化水平并不高的国家。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潜力很大但信息化水平已然很高的国家,信息化投资意愿不强。

信息化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经济发展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信息化方面的创新和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经济规模及增长速度分别反映信息化的网络正反馈效应的显著性和持续性。因此本文从创新投资和经济发展两方面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其中创新投资用新注册企业数、专利申请数、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这三个指标衡量。经济发展用GDP总额和GDP增长率两个指标衡量,利用min-max标准化方法消除数据量纲,形成反映信息化发展潜力的评价数值。比较“一带一路”国家的信息化现状和发展潜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帮我们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亟待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国家,从而使“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化的投资和合作更有针对性。以信息化状况为纵坐标,以发展潜力为横坐标,将数据可视化。

计算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潜力指数”和“信息社会指数”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将平均数作为标准线,参与测评的“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分别处于不同的象限:第一象限包括15个国家,其中10个是中东欧国家。处在这一象限的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大,社会信息化水平高;第二象限包括7个国家,其中5个属于西亚国家,处于这一现象的国家经济发展潜力有限,社会信息化水平高;第三象限包括15个国家,其中6个西亚国家,6个中东欧国家。这一象限的国家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潜力都不高;第四象限包括17个国家,其中9个东南亚和南亚国家,4个西亚国家。这一象限国家的经济发展潜力较大,但信息化水平不高,因此这些国家的信息技术市场增长潜力较大,企业应当重点关注。

二、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的挑战

我国企业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电子信息领域企业长期积淀的综合实力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了厚实的基础。但是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合作目的上“输出”与“共荣”的关系。企业在与“丝路”沿线国家的合作过程中,更关注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等的输出,对如何促进当地信息技术创新、带动当地信息产业发展、加快沿线国家信息化进程方面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坚持产品、服务等的“输出”与沿线国家“共荣”并重,将助力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市场布局上“维护”与“拓展”的关系。企业在与“丝路”沿线国家的合作过程中,注重维护与现有国际市场客户的关系,如南亚、东南亚等国家,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对照“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企业的国际市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沿线还有很多国家的市场拓展需要加强,例如中亚、中东欧等市场。企业可以根据沿线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布局和拓展国际市场,例如反恐、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合作可以集中在政局不稳、极端主义势力泛滥的国家和地区,信息技术的协同创新、知识共享方面的合作则可以集中在经济社会处于起飞阶段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合作方式上“项目”与“机制”的关系。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目前多以单个项目的形式开展,内部统一的安排和机制性支撑还有待加强,外部也没有与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国际组织建立专门的对接沟通机制,缺乏统一的合作机制和平台,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合作内容上“硬件”与“软件”的关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海外市场,目前企业与沿线国家的合作还主要集中在设备、元器件等产品的出口,与沿线国家的信息交流、知识共享、科技协同创新等领域的合作还比较薄弱。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既要促进实体世界里人、财、物等要素的流通合作,也要加快虚拟空间中数据、信息、知识等资源的交流共享,坚持合作内容上“软”“硬”并重,提升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维度和广度。

三、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策略建议

针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需求和现状,结合“数字丝绸之路”的特征,对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积极谋划参与国家“数字丝绸之路”相关规划的论证工作。在当前“一带一路”合作超预期的大背景下,中国已经为“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进行了各有特色的有益探索,但目前“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还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国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统一规划方案还没有公布。在此背景下,企业可以在以下两方面采取措施,一是积极申请很参与政府各部门开展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相关的课题论证工作。目前国家各部门开展了大量的相关课题研究,这些课题将为有关部门编写“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相关的文件提供有力的参考和政策储备。参与这些课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政府对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最新规划和指引。二是企业应当制定融入国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工作方案,目前我国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多国签订了数字经济合作的相关文件,加大对文件的研究和梳理,结合企业的业务情况,在有效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提前对相关国家市场进行研究和布局。

第二,避实就虚实行差别化的市场策略。针对企业暂时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信息化业务或者沿线各国市场,可以采取“避实就虚”的战略原则,即以竞争对手的“虚”为进攻点。根据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将沿线各国市场划分为“严防死守”的市场、“无心关注”的市场、“被迫放弃”的市场,在这三类市场上采取不同的“避实就虚”策略:一是采用嵌入战略融入“严防死守”的市场。强大的竞争对手企业经过归核化活动保留下来的核心业务占据的市场,就属于竞争企业“严防死守”的市场,如英特尔公司的个人电脑微处理器业务、微软公司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业务等。针对此类市场,企业可以将自身的业务嵌入外国公司的价值链中,占领设计、生产、服务等生产活动中的某个环节,通过嵌入战略从国际市场获取利润,保持与世界一流企业技术的互动。富士康集团在众多的IT产品市场,把自身业务嵌入外国跨国公司的价值链中,占领了较大的“制造环节”份额,就是典型的针对“严防死守”市场的嵌入战略。二是利用优势进入“无心关注”的市场。先行强大者普遍忽视、不太关注的细分市场,即为“无心关注”的市场。通过分析找到沿线国家“无心关注”的市场,利用企业的综合优势,进入并占领这个市场。企业可以以某个狭窄的业务范围为起点,集中资源和力量进入,首先成为当地市场第一,不断扩大地域和市场范围,采取多种途径建造竞争壁垒,分阶段分层次地获取并巩固市场冠军位置,最终实现全球单项冠军的最高目标。典型成功案例是海尔集团在美国的小冰箱市场的突破等。三是承接产业转移下“被迫放弃”的市场。抓住某个先行强大者主动或被动退出的市场机会,利用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国内的制造优势,承接老牌跨国企业的业务,填补这些跨国公司退出的市场,典型案例是联想集团承接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中国蓝星集团并购法国安迪苏和罗地亚集团有机硅业务等。

第三,创新布局抢占新技术带来的新市场。不同于“避实就虚”的战略原则,“新技术带来的新市场”是目前还没有但强大的竞争对手都十分重视的未来的“实”市场,抢占这一市场关键在于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能力,抢先开发下一代技术,进入新技术带来的新市场中,占据领先地位。典型案例是华为抢占全球3G设备市场。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积累,在抢占“一带一路”新市场过程中,一是要准确进行战略定位,正如华为基于产业发展前瞻性的判断所做出的进入新兴3G市场的战略决策,华为战略性的决定助其在“新增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后来者的唯一机会是在“拐弯处”。二是采取“化敌为友”的合作策略,建立战略研发联盟,利用企业的研发优势,结合当地企业在当地较为受欢迎的技术要素,研发当地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三是采取“与敌共舞”的合作策略,主动与其他厂商共同维持市场价格,与竞争厂商展开交流,避免竞争企业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带来的冲击。

第四,缩小“数字鸿沟”打造信息化桥头堡。我国各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很不平衡,总体呈现东高西地的局面,“一带一路”倡议具有“西向”属性,广西、云南、新疆和西藏等是“一带一路”的桥头堡。企业可以抓住这一机遇,以建设“一带一路”信息化桥头堡、缩小东西部“数字鸿沟”为抓手,加大国内西部地区市场开拓力度。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梳理国内“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有效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支持政策,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对接,了解当地需求,助力西部城市更好地发挥“一带一路”信息化桥头堡的作用。二是梳理企业现有在国内“一带一路”相关区域建设项目和建设力量,打造企业“一带一路”建设的示范工程,成为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的展示窗口和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

第五,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系统多规模大,项目金额动辄上亿美元,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发展也较不平衡。企业可充分获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丝路基金、亚投行、国开行、中信保等机构在金融和风控方面的支持,采用多种工具畅通“数字丝绸之路”,减轻当地政府财政压力,促进项目建设,提升当地社会数字化水平,提高当地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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