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精准施策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惠及民生
2020-02-28陈芳华
◎陈芳华
一、引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调整水资源供需关系、优化用水结构、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近年来攸县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扩面增效,倒逼农业用水由"大水漫灌"变"精打细算",以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耕地面积、作物组成、灌溉定额等,科学核定农业用水总量,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一方面,我市加快供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同时探索以电折水等其他多种计量方式,实现近年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计量设施全覆盖。另一方面,积极落实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根据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通过对农业节水奖补,促进节水技术推广,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减少农业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二、案例分析
攸县属农业大县,也是产粮大县,全县总耕地面积85.57 万亩,基本农田面积约72.37 万亩,全县粮食总产量历年稳定在4.6 亿公斤以上。全县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国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2015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6 亿元。全县有大中型灌区7 个,灌溉设施大多建于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历经多年,工程普遍老化。一直以来,灌区实行水费收取和自主管理的传统模式,受农田经营分产到户及国家取消农业税的影响,水费征收工作举步维艰,工程的维护费不到位,使得大部分灌溉设施失修严重。2014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落户我县,通过两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推行了产权、水权改革,完善了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等措施,为全面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起到了示范效应。
1.夯实基础,完善协会规范化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前,全县相继成立了62家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但是由于协会在各地发展不均衡,发展速度过快,数量过多,协会内部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组建还不规范,一些前期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协会在组建后没有充分发挥工程维护管理、用水调配、灌溉节水的主体作用。在试点中,一是加强了机构组织。将试点项目区支渠农民用水户协会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组建合法程序,让协会成为功能齐全、权责明确、服务到位、群众认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二是健全了规章制度。各协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制定了灌溉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以及水费计收等各项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收费制约措施,所有涉水支出、财务状况等事项都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用水户监督。协会实行自主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发挥主体功效。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工程项目施工主体,项目建设采取直接发包给当地受益农户组成的专门施工队的方式进行,由灌区管理单位参与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建设验收后移交给协会进行运行管理,让协会管理人员和受益农户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使农民群众成为"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受益者"。
2.改革产权,激活农民用水自治。由于灌区农业产权、水权制度不完善,支渠及末级渠系水量和水权不明晰,全县农田用水量普遍偏高,造成水量损失很大,全县农业水利用系数仅为0.52。为此,我们一方面明晰工程产权。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水利局将支渠及末级渠系颁发产权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切实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农民用水户协会成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主体,在机制建立、工程建管、水费计收等方面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主体作用,逐步实现农民用水自治。另一方面明确定额水权。农业灌溉用水进行总量控制,明确各支渠农民用水户协会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和基础水权,并发放了水权证。在支渠出口、斗渠进口合理安装测量水设施,进行用水计量,并由灌区管理单位与协会签订供水协议,协会与各村级分会按供水量对水权进行再次分配。
3.转变模式,发挥水费经济杠杆作用。试点项目区协会按照测算的终端水价,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水价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实行基础水权内低收费水价。同时,制定"节奖超罚"阶梯水价制度,实行"先费后水"的水费收取模式。农户所交水费用于本级协会在水利工程维护、清淤扫障、供水调度等方面的支出。这种"以水费养水利"的运行管理模式,促进了水利设施的良性运行,提高了工程灌溉率。
4.创新举措,提高工程节水效率。
(1)大力实施节水改造。水价综全改革试点项目计划下达后,我县精心组织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召开了3 次联席会议,水利局专门成立了项目部。克服了施工条件不便、连绵多雨等不利因素,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程建设共完成支渠及末级渠系改造24.4km,新建量水设施及附建设施716 处,试点项目全部达到了验收指标要求,通过了省级验收。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配备完善的计量设施,使得末级渠系的水利用系数得到提高,灌溉周期比原来缩短了近一半。
(2)大胆创新奖励机制。建立试点项目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申请并落实县财政专项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资金30 万元,对管理规范的协会组织以及取得节水效果的种植大户进行奖补。充分调动了协会和农户节水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工程节水效率。
5.探索精细化的农业用水管控制度。
一是完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实现农业计划用水;积极运用审批论证、计量监控等手段,落实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完善定额管理,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明确用户初始水权。依据用水定额,科学选择灌溉方式,确定灌溉规模、工程布局、灌溉制度、灌溉周期,实现高效用水。鼓励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计量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二是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精准奖补"机制和措施,精准调控农民用水行为。根据节水量给予奖励,节水奖励方式可选择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多种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建立健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及节水补偿激励机制,增强农民节水意识。
三、结束语
通过上一轮的试点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通方面经济效益明显。过末级渠系改造、测量水的合理布置、各项管理机制出台和合理农业水价的实施,试点项目区农田灌溉时效和灌溉保证率都得到了提高。项目内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52 提高到0.6 以上,年节水量71.05 万m3,可改善灌溉面积0.64 万亩,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0.03 万亩,试点项目区水费收缴率达从60%提高到95%以上。另一方面社会效益初现。协会管理和协调能力增强,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识、节水的意识都得到提高,减少了水事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同时,利用水价经济杠杆作用调解了供水用水矛盾,提高了农民节水意识,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