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发展的影响回顾及未来展望
2020-02-28江洋李渊
江 洋 李 渊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从余额宝推出到如今数字货币蓄势待发,数字金融①根据黄益平、黄卓(2018)的定义,本文所指的数字金融泛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与“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概念基本一致,不做区分,为了行文一致,统称为数字金融。十余年的蓬勃发展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经济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极大地促进了普惠金融建设和经济包容性发展,同时也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围绕其影响的探讨也密集而来,不仅包括对普惠金融、传统金融等金融体系影响的考察,也涉及了对创业、消费、创新、减贫以及收入差距等实体经济影响的讨论。
研究主题如此丰富的背后是研究结论的高度零散。因此,对已有文献进行系统性地归纳,梳理其研究脉络显得尤为必要。基于此,本文遵循由虚向实的逻辑框架,依次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升传统金融效率与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三个方面,对相关经典文献进行了描述和回顾,进而提炼出研究重点,并分析背后的影响机制,最后阐述了疫情危机给数字金融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并就未来研究进行了展望。总而言之,我们期望通过回顾数字金融发展研究的“过去时”,能够对更好地把握其“现在时”和“将来时”有所裨益。
一、数字金融对普惠金融的影响
金融天然具有“嫌贫爱富”的基因,为此如何兼顾“普”与“惠”,一直是普惠金融的难点痛点。而数字金融则为此带来了转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数字金融帮助普惠金融摆脱了对实体网点的依赖,拓宽了服务的触达范围。过去,我国普惠金融工作所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有效满足广袤、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焦瑾璞,2014)。而诸如网上银行、移动支付和网络借贷等数字金融服务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原有的物理网点限制,使得原本处于地理排斥的群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相对容易地获取金融服务,极大改善了金融可得性(王茜,2016)。
第二,数字金融为普惠金融提供了新的风控模式,有效降低了服务门槛。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抵押约束是传统农村金融的三大困境(郑美华,2019),为了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金融机构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层层把关,严格审批,既损害了运营效率也提高了服务成本。而数字金融依托大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数字化的风控手段。通过收集动态、多维信息来构建风控模型并进行信用评级,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作业效率、缓解信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进而实现扩大获贷群体的范围,提高金融的普惠性(姜振水,2017)。
正是由于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的高度耦合性,《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数字普惠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手段从而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它使得原来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群体,可以通过数字技术获得成本可负担的金融服务。这种说法也得到了经验证据的肯定。微观层面,众多研究都证实了数字金融发展能够缓解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等金融弱势群体所面临的信贷约束(王馨,2015;王博等,2017;Tang H,2017)。宏观层面,郭峰等(2020)通过编制“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发现:数字金融为经济落后地区实现普惠金融赶超提供了可能,并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获得覆盖更广、使用深度更大的金融服务奠定了基础。
诚然,数字普惠金融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微观层面上,数字普惠金融惠及面仍然有限,老年和低收入群体的数字金融使用率较低(齐红倩、李志创,2019),贫困户从数字金融发展中受益有限(王修华、赵亚雄,2020);宏观层面上,数字普惠金融整体普惠水平仍不高,区际以及各地区内部发展不均衡(郭峰等,2020)。
二、数字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数字金融对传统金融体系和秩序造成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两者处于合作大于竞争、互补大于替代的不断博弈和耦合的动态过程(皮天雷、赵铁,2014)。
微观角度来看,数字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以银行为例:
第一,数字金融充当了“鲶鱼”的角色。一方面,数字金融发展带来的“竞争效应”和“市场挤出”,不仅降低了银行的绩效,还加剧了银行之间的竞争(申创、刘笑天,2017)。另一方面,借助数字技术,银行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多样性也得到了改善,如: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沈悦、郭品,2015),促进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盛天翔、范从来,2020)。
第二,数字金融推动银行客户渠道的变革。作为一种渠道创新,数字金融为银行业务经营带来了新的渠道方案。众多银行纷纷投入较大资源开展渠道变革,从单一线下渠道转型为线上、线下“双渠道”并重,包括线下渠道内部改造、网点功能设计趋向单一化、普遍建设了线上技术型新渠道等(谢治春,2015)。
第三,数字金融加剧了银行的风险承担。尽管通过降低管理成本,数字金融能够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但这仍不足以弥补存贷利差收窄所致的助推效应,故最终表现为数字金融加剧了银行风险承担(顾海峰、杨立翔,2018)。
而宏观层面上,数字金融则通过影响微观主体的行为进而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产生影响。银行方面,战明华等(2018)研究指出数字金融会通过降低金融市场的摩擦来弱化货币政策银行信贷渠道。刘澜飚等(2016)发现数字金融通过影响同业拆借市场而增强了货币政策价格型工具的有效性,但通过加剧狭义货币乘数的波动而弱化了数量型工具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战明华等(2020)进一步探究了数字金融对货币政策的总体影响效果,发现数字金融发展总体上提高了货币政策的效果,表现为放大了产出对政策冲击的脉冲响应幅度、减少了滞后时段和弱化了“价格之谜”。家庭和个人方面,谢平、刘海二(2013)指出移动支付不仅改变了货币需求形式,也冲击了货币供给,这会大大降低货币控制的有效性。尹志超等(2019)发现移动支付的使用减少了家庭不同层次的货币需求。周光友、张逸佳(2018)指出电子货币的发展会改变微观主体的持币动机,引起货币乘数的变化。
三、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以上分析围绕的是数字金融发展的直接影响,即给金融体系带来的冲击和变革。而金融的本质在于服务实体经济,数字金融也不例外,其发展和实践的不断深化,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复苏和转型起到了助力、赋能的作用。
缺少金融支持是创业受限的重要因素(Aghion等,2007),数字金融能够降低长尾群体的融资门槛,缓解其资金约束,从而促进创业。谢绚丽等(2018)和何婧、李庆海(2019)分别从企业和农户角度研究了数字金融与创业之间的关系,发现数字金融发展对创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对于城镇化率较低的省份、注册资本较少的微型企业和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匮乏的弱势农户的影响更明显。
数字金融尤其是移动支付的普及,在改善金融便利性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Ahmed and Cowan(2019)基于肯尼亚数据,以医疗支出为例,发现移动货币支付技术通过改善信贷可得性,提高了家庭对正规医疗服务的使用率。易行健、周利(2018)更为全面地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和家庭总消费的关系,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主要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与便利支付显著促进了居民消费,尤其对于农村、中低收入和欠发达地区的家庭影响更为显著。
高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导致企业在创新活动上容易面临融资约束。梁榜、张建华(2019)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降低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和缓解外部融资约束,进而促进企业的创新产出。唐松等(2020)发现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结构性”驱动效果,其机制在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驱动企业去杠杆、稳定财务状况。
缺乏金融服务会导致收入不平等甚至陷入贫困陷阱(Aghion and Bolton,1997),数字金融通过改善金融服务可得性,成为了减贫和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黄倩等(2019)基于省际面板数据证实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总体上有利于贫困减缓,机制在于收入增长和收入分配改善。宋晓玲(2017)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发展缩小了城乡金融服务的差距并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从而最终显著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综上所述,关于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已有相当多研究,主题也非常丰富,这足以证明数字金融绝不是简单的产品创新,更不是附着或者寄生于实体经济之上的“虚假经济”,而是充分迎合了实体经济需求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尽管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影响广泛多姿,但其背后机制却是一致的,即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是其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传导途径。正如前文所述,传统普惠金融客观上受到高成本、高风险以及信息严重不对称等问题的阻碍,尽管在量上有所提升,却难以取得质的突破。而数字金融恰恰提供了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使得低成本、广覆盖地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可能,也由此推动普惠金融迈入数字时代。数字金融正是通过不断推动金融服务下沉,进而催生创业机会、促进消费升级、鼓励企业创新和改善贫富差距,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四、数字金融发展的展望
我国数字金融发展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而突如其来的疫情危机,则使其在面临着考验和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方面,在经历系统性停摆后,许多企业都出现了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小微企业由于难以获得融资,更是面临极大的生存困境,亟需信贷支持。然而,复杂经济环境和市场形势使得金融风险快速攀升,银行不免出现惜贷惧贷的情绪。这就要求数字金融充分发挥其数字技术的优势,帮助银行甄别贷前风险,优化放贷决策,加强贷后管理,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精准地对企业进行帮扶,助推“六稳六保”目标的落实。
另一方面,在疫情治理期间,数字技术可谓大放异彩,在信息采集、防控救治、资源调配、复工复产等各个环节都得到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可以说,这次疫情一定程度上对政府、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起到了倒逼加速的作用,也使民众充分接触到了数字化服务,体验到了其带来的便捷,在客观上,为数字金融发掘了潜在的客户群体,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作为金融的新业态、经济的新动能,我们看到了数字金融蕴藏着巨大的潜力。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仍处于数字金融的探索发展阶段,想要更好地抓住这一数字时代赋予我们的机遇,还需要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已经暴露出来的若干问题,包括:如何消除区域、城乡以及不同
社会群体之间数字鸿沟,进一步提升数字金融的普惠性?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在渠道、数据、技术和资金上各有所长,如何整合两者优势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数字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如:混业经营、杠杆过高、数据泄露等,如何建立合理的数字金融监管体系,取得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平衡?我们期待听到更多专家和学者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