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2020-02-28韩凤涛
◎韩凤涛
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城市一个重要的污染源,2017年3月国家将46个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列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要求到2020年底前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哈尔滨市为试点城市之一。哈尔滨市主城区2018年预计日清理垃圾量达到4600吨,而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4380吨/日,在未分类条件下,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为220吨/日。离国家要求还有两年,而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上,动作不到位,时间紧,任务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越来越多,城市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全国大中城市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垃圾处理问题也成为现代社会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国家政策梳理
2000年6月建设部下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正式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2011年4月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15年4月,住建部等五部委发文确定了将26个城市(区)作为第一批示范城市(区)。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46个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哈尔滨市现状
1.地方文件梳理。
2014年,市城管局环卫处按照市政府安排,执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源头分流,投放点分类’原则,以群力新苑和漫步巴黎小区为试点。2017年6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2017年10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8年3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并提出要求制定《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评办法》。2018年7月,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城镇垃圾处理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必须及时上交区级财政,并专项用于支付区城镇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相关费用。
2.哈尔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的产生和处理。
哈尔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一直居高不下,据市城管局提供的数据,2014年日清理垃圾量为3600吨,2017年日清理垃圾量增加到4500多吨,2018年预计日清理垃圾量达到4600吨,年均增速约为6.3%,城市生活垃圾的增速远远高出人口增速,这种不平衡的发展态势不仅制约绿色发展进程,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如何化解这个顽疾,成为政府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3.哈尔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我市主城区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4处,日处理能力为438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厂2处,日处理能力为2000吨,(双琦厂处理能力为1600吨/日,双城厂400吨/日)。垃圾填埋场两处,日处理能力为2380吨/日(阿城垃圾填埋场380吨/日,松北、呼兰垃圾场2000吨/日),都已经满负荷运行。在未分类条件下,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为220吨/日。
三、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距离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前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要求还有两年,时间紧、任务重。而在此项工作上,哈尔滨起步晚,动作不到位,包括试点小区,除了挂条幅、放个分类桶,并无实际改变。
1.提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8年十月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中,黑龙江垃圾污染问题占比40%,哈尔滨的问题也不少,已有被问责的案例,我市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本就远逊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在推进过程中必须由政府主导,将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加强各部门统筹、指挥、协调,形成合力,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2.要有一个全市统一的实施方案。
要根据实际编制一个全市统一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有非常具体的科学规划和设计才可施行。分类的目的就是给垃圾分流处理,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是一整个链条的运作,一定程度上终端处理决定初始分类,全市规划、建设多少能力的焚烧、堆肥设施和暂时无法利用垃圾的填埋场,分类才有意义。各区县在组织实施垃圾分类上可以各有各的“高招”,但不可以各建一套系统,在宣传、奖惩等问题上也不能各行其是,全市必须树一面旗,行一个令,这方面市政府责无旁贷。
3.适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方法规。
建议我市参考其他城市做法,尽快出台相应法规,包括制定居民(单位)垃圾排放标准,鼓励减排,整顿收费,制定分类标准,不分类的罚款,以提高居民(单位)减量、分类的自觉性。明确垃圾分类的义务、责任,引导社区、居民、单位要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成为垃圾分类处理的“主力军”。针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可以制定垃圾处理异地补偿机制,垃圾输出区对垃圾处理区给予异地补偿费。将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等。
4.在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下统筹设计。
各级政府应积极倡导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方式,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鼓励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移动传媒、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教育无死角,行动有监督,来一场观念革命,打一场人民“战争”,对垃圾分类知识有足够了解,并从内心形成自觉意识,夯实实现垃圾分类的群众基础。
5.规划项目要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结果科学安排。
我市2017年对双琦、向阳、岁宝三家企业的补贴是7700多万元。现在除了落实垃圾分类措施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措施是调整政策资金的指向,重点鼓励支持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把用于填埋、焚烧的政策和资金,调整投放到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项目上,预期产生“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而且,这也符合国家政策的导向,项目获得批准和直接支持的可行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