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前期调查工作模式研究
2020-02-28赵文平
文| 赵文平
房屋征收工作既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正当权益同时又要保证国家利益,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复杂的工作,对被征收人的原始数据信息采集更是一项重要工作。
房屋征收前期调查当前基本工作模式
对被征收人的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二是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档查询后登记。二种方式经常同时使用,相辅相成。每户被征收人都有独立的调查登记表,征收补偿费用是依据调查登记表记载的数据进行测算确定的,其内容会直接影响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和房屋征收决定的下达。
当前房屋征收现场采取先鉴别再登记、先确认再取证的原则,具体情况是,征收工作人员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在事先划定的范围内,逐户调查登记,组长询问详细情况,看户口,看房照,看附属设施,影视取证,逐户记录,形成日志,内部留存。测绘员、登记员根据调查组组长的指示确定房屋属性进行登记,对有争议的附属物或无证房一律登记在有证房的附属物里。待调查完毕后,相关部门调档查证,对有争议事项进行估算,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后期再做处理。
调查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
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项目并划定范围之后,需要对整个范围内进行入户调查,逐户对房屋权属、建筑面积、人员信息、附属物等情况进行数据采集,登记房屋征收调查表,并同步留下影视资料,被征收人签字认可,到相关部门调档查证,最后依据登记表进行统计并测算出所需费用,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提供有力的依据。
调查登记表应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于房屋情况的记载;第二部分:是对于附属物情况的记载;第三部分:是对于家庭人口情况的记载;第四部分:影视资料及平面图的记载。
当前调查登记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思考
前期调查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但现实操作中,前期调查难度大。其原因有:一是产权登记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原郊区及改制单位的房屋普遍存在发证机关复杂,土地性质不清,产权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测绘图存在三年空挡的问题。三是部分被征收人对前期调查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手段,不配合调查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使认定处理工作存在障碍,致使征收部门虽然尽了最大努力进行调查,仍有部分未登记建筑无法在征收决定前进行认定。但被征收人在之
后的行政诉讼过程中,又出示相关证明材料,使征收部门陷入被动。现场确定房屋属性,本来就有主观臆断倾向,而只登记有照房屋,更会引起群众对有争议房屋的猜测,造成对被征收人的误导,带来暗箱操作的后果。登记人同时也是争议认定人,权力过于集中,会引起后续不确定因素的发生。
新形势下调查登记模式的改善措施
对房屋征收前期调查的数据进行全面登记,对有争议事项标志待查单独填表,然后多个部门联合确认,试用减法原则,作废不合规定的待查登记表。对需要说明事项登记在表中备注栏内。
1.梳理规范补偿政策,严肃征收政策执行。由于现今各地的房屋征收政策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我们要比较总结各地的房屋征收政策,并合理的制定有效的相关统一政策,解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并对统一征收政策进行严格执行。
2.做好前期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首先可以通过属地街道组织被征收人召开征收动员大会,将国家、省、市的房屋征收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向群众讲细、讲清,帮助群众算好长远账、利益帐,争取被征收人支持征收、配合征收,做到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消除群众顾虑,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次,以“360度发散式思维”为群众想其所想,温暖群众的心。
3.可以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电子数据库,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引入信息化和电子化应用。信息化和电子化征收以及电子化数据登记可以把征收地段现场调查的房屋信息、附属物信息、户口信息、影视资料等数据通过计算机进行整合,实现对相关数据的快速检索和统计,为征收地段补偿资金的测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4.实行征收项目负责人制度。在征收项目上,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都在征收项目上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处理和协调项目征收与补偿工作,及时掌控征收项目实际情况,遇到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通过集体会商形式研究决定,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利益统一起来。
做好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表是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拥有一份详实的调查登记表不仅对于测算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有帮助,而且能够为数据审核提供可靠信息,为各级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分析决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为将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