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产值、营业收入及工程结算之关系
2020-02-28文|苗静
文| 苗 静
概念
1.建筑业总产值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以价值表现的生产总量。通过它可以了解到建筑业生产规模、发展速度、经营成果,为企业决策者制定管理实施规划提供可靠依据。我国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建筑业总产值包括:(1)施工产值,即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和构筑物等建筑物大修理价值及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2)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为外单位提供的建筑制品和工业性作业价值。(3)为外单位进行建筑安装提供服务的产值和建筑机械租赁收入等。
2.施工产值是指建筑工人在一定时期内从事房屋和构筑物等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各种建筑产品的价值总量,表现为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其有两个特点:(1)它是在施工中,即完成实物工程量过程中,产生的价值量。原则上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结算价格计算。具体而言,双方在结算时,按照发包合同规定,按预算(概算)价格结算,或者实行投标承包的工程按照中标合同规定,按中标价格结算的,结算价格就是上述预算(概算)价格或者中标价格。(2)施工产值是以形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和相应的预算定额单价为基础,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和增值税等),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用汇总后得到的。(3)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根据会计准则设置相关科目核算企业主营业收入,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4)结算收入是指企业或单位按工程的分部分项,自行完成建筑产品并已与甲方在报告期内办理结算手续的工程价款收入以及向甲方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以及向甲方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区别
由上述概念可知:从统计口径、核算方法、汇总程序以及核算时间上都存在较大区别。
1.统计口径上,施工产值统计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等内容,而主营业务收入统计的是在进行建筑、设备安装、非标准设备制造等工作时,确认发生的各类费用、税金、收入、成本等,涵盖项目经费。
2.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方法、汇总程序及核算时间方面:(1)统计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与合同价核算产值,通过有关电子报表汇总施工产值,所涉及项目部、分公司、子公
司、集团公司等层层上报汇总,工作量大、时间紧;同时为保证每月初准时通过企业一套表网上平台报送国家统计局编制“国统制”相关报表,故各项目统计员应于每月25日前根据业主审批单及时、准确地上报施工产值相关报表。(2)财务人员按制度规定月底封帐,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费用、税金、主材费、措施费等内容进行汇总,按照工程项目毛利加成本的核算方式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并通过用友软件进行财务帐套处理、财务报表汇总。综上,施工产值统计时间和财务封帐时间存在差异,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产值核算和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匹配。此外,建筑业总产值的统计是按照建造完工百分比来计算的,财务核算收入是按建造合同准则来确认的,由于两者的汇总程序不一,也会造成两者相差甚远。
联系
(1)企业通过当期完成的工程量加上工程清单进行本期收入的确认,能够有效地将当期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与当期的收入配比进行有效的结合,便于最终的成本核算。(2)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计量结算以及统计产值都是工程结算中的主要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将该类相关的财务支出进行科目的累积并计算发生额,相等的情况同时也表明了该项工程的投入和业主所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的金额一致,有效地规避了风险。(3)产值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考虑的直接经济收益之一,其代表建筑企业按照已经完成的工作量、现行工程价格计算的价格进行工程款项的分析,包括企业的经营收入、红利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是建筑企业实现工程投资总收益的基础保证,也是工程最终结算的基础。
措施建议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三边工程”的存在,导致设计图纸陆续到场,预算员业务忙于现场其他工作,不能及时调整预算或累计收入以及工程结算严重滞后,计量结算收入无法及时入账导致主营业收入和产值数据严重脱离。故建议,在施工前,应有图纸全部到场即开工的强烈意识和要求,对工程结算实施月结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向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的实际进度核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经过工程管理部门对完工实物量以及报价单审核后给财务部门,方便工程结算,减少业主拖欠现款的情况,有效地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账的问题,从而有效协调一致了各类经济统计指标,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