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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2-28刘升彦

经济视野 2020年12期
关键词:监察用人单位劳动

文| 刘升彦

随着我国社会企业和个体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当中各种劳资关系越来越复杂,同时在劳资关系的发展形势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在社会新闻中经常会看到一些企业员工因为劳资纠纷出现一系列事件,同时还存在建筑工程单位农民工集体上诉讨薪等相关事件。从复杂多样的纠纷问题当中可以看出,我国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的缺陷,无法对人们的基本利益形成有效的保障。因此要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要建立起更加科学和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人们提供更加有效的个人利益保障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分析

工作责任划分问题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在自身的工作定位上没有加以明确,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例当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必须要充分发挥出相关监察工作单位的工作职能。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对一些特殊群体进行有效保护,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和休假时间,具体的工资支付方式需要以最低的工资保障作为基础。充分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来实施各种福利待遇保障。比如,在工作过程中的休息时间、社会福利保障、技能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各个方面工作内容。

监察单位工作意识薄弱

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的公关意识薄弱,主要指的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程度不够,造成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相关的监察工作信息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对应,整个监察工作范围相对较小。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内部各项公关管理工作意识相对比较薄弱,造成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工作误区,同时社会大众也会对这一工作存在认知层面上的偏差。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具体的落实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大众对其认可的程度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相关监管工作人员与高层管理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这一影响因素直接造成了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违规违章操作,经常会出现凭借个人的主观意识来对问题进行处理。

监察工作责任缺失

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在自身工作责任上存在明显的缺失,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需要形成非常明确的劳资工作关系,劳动者需要履行自身的工作义务,而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福利待遇和个人福利待遇等。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很多用人单位对法律当中的相关规定没有加以充分的认识,只是认为各种劳动保障法只是单方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提高用人单位自身的经济成本,进而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对各种保障法律的执行程度明显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实践工作当中经常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去寻找法律条例当中存在的漏洞,这不但直接影响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造成了用人单位违法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也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到一个企业单位的长远稳定发展。

专业人员配备数量不足

当前在我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内部,人员配备数量相对较少,同时人员专业程度相对较低。在实际工作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积过于狭小,重点表现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三个重要方面。比如,某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在人员数量的配备上远远不足,当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和劳动人员之间的平均对应比例为1:20000,而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科学比例为1:8000。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相关监察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明显缺失,在编制工作当中存在比较严重的人才流失现象。与此同时,监察工作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整体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因此在具体的监察工作过程中,无法充分发挥出自身应有的工作效能,造成了整个监察工作质量不符合监察工作的标准,影响整个监察工作的开展质量。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对策

完善法律条例

为有效发挥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作用,需要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制和相关工作职能权限范围加以确认,对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调解仲裁工作之间的界限进行划分。由于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矛盾与重合问题,因此为了有效防止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现象产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必须要和劳动调解仲裁部门之间做好有效的工作对接,对其中存在的一些容易产生误解或者是异议的工作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以此来有效减少工作中出现重合等问题,避免双方之间出现的工作摩擦,提高各项工作的管理工作效率。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对其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立法条件以及法律管理内容进行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质量。

转变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知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需要加强相关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实践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需要得到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有效保证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之间都可以充分掌握我国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条例,对其中的各项保障制度加以明确,在实践工作当中加以落实,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个人利益。作为监察工作单位来讲,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必须要加大自身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更加先进的多媒体设备,对周围区域的广大群众开展一系列普法教育,同时深入到劳动人群内部进行开展一系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讲座,有效做好各个方面的宣传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整体实施质量。对于部分有条件的区域,还可以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让各大用人单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技能培养和提升,使得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可以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单位人员之间做好有效工作衔接,有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质量。街道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正确工作指导下,对用人单位开展了一些列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并且得到了用人单位的重视。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帮助用人单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人力资源需求量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和判断,保证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可以得到最大化运用,避免人力资源出现浪费等问题。同时加强了内部各个工作岗位的人员优化工作,提高了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效率。

改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问题

要不断推动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让用人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趋势相匹配,让用人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实现自我法律约束、自我道德规范以及自我工作激励等多种不同的工作模式。可以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分为若干个工作动机,具体的评价内容当中包含了经营状况年检、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劳动保障合同建设、工资支付模式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工作保护等。在不同的工作内容条件下,又涵盖了若干个子项目,在具体的评价工作过程中,需要有效结合相关工作单位以及实际的企业发展状况来加以确认。

结束语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做好用人单位的监察诚信评价工作的实时性和动态化管理工作,针对不同等级的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划分,同时用人单位之间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红黑名单管理工作制度,通过采取奖罚并举、践诺守信的工作原则,有效提高整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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