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县级人大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2-2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党中央发挥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取得很大成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彰显了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今后实践中,如何更好发挥县级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通过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引起我们的深深思考。
一、强化政治责任,依法行权履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地方人大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级人大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工作中确保党委的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
(一)推进监督体系提升完善。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能。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一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选取监督议题,通过监督保障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大力整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票决、专项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方式,探索使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监督手段。蒙城县人大连续7年牵头开展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评审,并将3个街道办事处纳入评审范围,推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三是提高监督实效。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调研视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二次审议票决”,对重点意见尝试开展暗访、“四不两直”式督查,确保各项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二)推进重大事项决定体系提升完善。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对于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决策规则和程序,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使全县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健全本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蒙城县人大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规定出台以来,围绕事关全县大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共作出18项决议决定。
(三)推进人事任免体系提升完善。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为地方国家机关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宪法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县级人大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承担更多任务,必须进一步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确保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一)深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江淮普法行”品牌效应,通过法制文艺汇演、广场法制宣传咨询、普法志愿者徒步普法、“法律六进”、“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执法情况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阳光执法。强化法律实施。坚持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重点,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提高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作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智慧力量
在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提升人大代表民主法治意识、依法履职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健全联络机制。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结合代表专业、专长、涉及领域,合理划分县直代表小组,便于代表联络、代表学习培训和开展小组活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沟通联系,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议案、建议督办,并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开展走访代表、“代表接待日”等活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健全活动机制。闭会期间,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履职平台,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代表调研视察,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近年来,蒙城县人大持续开展了人大代表落实“五个一”、争当“五大员”活动,在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中开展“四比四看”争先创优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健全督办机制。议案建议凝聚全县人民的共同呼声。为办好议案建议,必须严格会议交办、政府领办、部门主办、人大督办工作程序,落实满意度测评机制和跟踪督办问效机制,对代表不满意的议案建议紧盯不放。蒙城县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为确保办理实效,今年4月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把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结果纳入效能考核,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常态化规范化。
(四)健全管理机制。为激发广大代表的履职责任感,建立完善了代表管理“三项机制”,建立县人大代表“三级网格”管理体制。制定《蒙城县本级人大代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三级网格40个,面向选区选民,公开代表基本信息。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建立代表有序退出机制。
(五)健全保障机制。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乡镇本级财政预算,农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误工补助,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四、坚持固本强基,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县级人大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建设。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增加熟悉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确保既有阅历丰富的老同志,又有优秀中青年同志。根据地方组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明确近年设立的法律、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等专委会的主要职责。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等,促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按规定办文办会、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坚持机关理论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研讨发言、交流调研成果、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对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其它各项知识学习,提升履职水平,打造素质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
(四)强化人大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县乡人大履职实践成果,宣传在履职过程中涌现出的人大代表优秀典型,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人大工作,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定期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安排阶段性乡镇人大工作,强化乡镇人大干部主业主抓意识。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经常对所联系的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