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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地区传统聚落起源及发展影响因子探究

2020-02-27黄东升王蕾

三峡论坛 2020年1期
关键词:影响因子

黄东升 王蕾

摘 要: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武陵地区的传统聚落发展主要受自然和社会两大因子的影响,并形成丰富多样的聚落空间格局和历史文化。自然因子主要包含了地貌因素、气候因素、瘴气野兽威胁、土地利用、建造资源等;社会因子主要包含了宗亲血缘、社会变革、文化交流、民俗信仰等。两大因子相辅相成,分别对聚落的起源、发展、规模、形态、空间布局,建筑样式、审美特征、陈设装饰,文化的发展和传承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武陵地区;传统聚落;影响因子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20)01-0023-06

“聚落”一词在中国起源比较早,《汉书·沟洫志》记载有:“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学者刘沛林认为“传统聚落特指历史上就已经形成且至今仍然保存相对完好的古镇、古村落,它们保存着鲜明的历史文化特征和历史风貌。” [1]

自然和社会两大因子是影响武陵地区的传统聚落发展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技术、经济等文明程度低,受到自然因子影响愈大,反之,受社会因子影响愈大。这里指的自然因子主要包括:地貌因素、气候因素、瘴气野兽威胁、土地利用、建造资源等。社会因子主要包括:宗亲血缘、社会变革、文化交流、民俗信仰等因素。

一、武陵地区传统聚落发展与自然因子的关系

聚落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人类对环境利用方式的变革,是聚落生态系统变迁的主要力量。”[2]武陵地区的特殊地貌和环境,使得人们长期依赖渔猎、刀耕火种等生产方式,落后的生产水平使人们更依赖自然,在聚落布局、民居建筑形式、文化信仰、图腾崇拜等方面受到自然因子的影响较大。人们利用自然条件来满足居住的通风、采光、避暑、御寒等基本生活条件,逐渐形成自我独特的聚落和建筑形态。“这些聚落受自然条件的气候、地形等因素影响较大,其自然性特征较强,“土生土长”与自然紧密结合。在其中看不出任何政治性因素与权利关系的制约,整体呈现一种与自然高度融合的状态。”[3]这些自然因子是当地传统聚落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地貌因素与聚落形态关系

地貌因素是聚落形态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不同的地貌呈现的聚落形态不同,可大致归纳为山脊型、山腰型、山谷型、沿河型等。首先,该地区最为普遍的类型山脊型、山腰型、山谷型聚落形态,这些聚落平面布局灵活多变,一般呈“之”字型迂回盘立,依山跌落、层层上升。《宋史·西南溪洞诸蛮》记载:“诸蛮族类不一,大抵依阻山谷,并林木为居。”另有史料记载“依山结屋,层迭排比,无次第。”[4]228如重庆秀山大寨、丰都黄家大院、黄家镇先锋老街等。其次,沿河型。因古时人口流动,物资往来主要依赖于水路交通,所以沿河聚落成了该地区经济、文化、人口聚集的中心聚落。比如坐落于渔洋河畔的宜都古县城、渔洋关均是由河道航运而生。渔洋河历来是鄂西山区五峰、鹤峰的水上运输线,山货、土产、木柴、茶叶、棕片等物资,分别在五峰县渔洋关和宜都县白马潭下河水运。[5]沿河型又分为河滩平坝型、河岸型、山麓河岸型等。第一、河滩平坝型,该聚落通常规模相对较大,布局灵活、道路宽阔,通常分布在河滩面积较大、交通便利的地区,比如:湖南湘西捞车、怀化通道县平坦村等。第二、河岸型,该类型聚落通常沿河呈带状型、U型、交叉型等形式布局。沿河悬挑于水面的民居与门楼、码头、雨廊、塔楼等形成参差错落、空灵通透的聚落景观。比如湖南凤凰古镇、重庆黔江濯水古镇等。第三、山麓河岸型;这类聚落主要分布于传统水路发达的交通节点,这类聚落通常为商业性聚落,比如重庆酉阳龚滩、湖南永顺王村等。“沿河类”的聚落因为河流对出入的阻隔,这孕育了武陵地区丰富的桥文化,它从最开始竹木搭建的简陋浮桥、平桥逐渐演变成融技术性、艺术性、文化性于一体的独特建筑,拥有人畜通行、居民纳凉、商业交易等功能。土家族称为“凉桥”,苗族、侗族称为“风雨桥”、“福桥”等,已成为武陵地区标志性建筑。

(二)瘴气禽兽危害与聚落关系

武陵地区气候潮湿温热,阴雨恒多,故其云雾不易消散,动植物腐蚀之气弥漫,使得瘴气、禽兽虫害严重。《苗防備览》记载的:“马伏波驻军时,以地多瘴,令茗叶、茱萸、芝麻、盐、米研为汤,名‘五味汤。黔楚边民,尚沿其旧。”[6]对其瘴气的存在及危害进行了佐证。

人们为了躲避这些瘴气危害和禽兽伤害,干栏式建筑成为了先民们的居住方式必然选择。《旧唐书》记载:“‘土气多瘴疠,山有毒草及沙蛩蝮蛇。人并楼居,登梯而上,号为‘干栏。”以及《甄氏族谱·山羊隘沿革纪略》中记载的:“是时(康熙年间),人烟稀散,上下一带居民不过一二十户……山则有熊、豕、鹿、麂、豺、狼、虎、豹诸兽,成群作队,或若其性。”复杂的威胁环境造就了独特的干栏式建筑,干栏式建筑也造就武陵地区独特的文化。

(三)气候因素与聚落关系

气候因素主要包括了日照、雨量、温度等方面的因素。武陵地区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冬天寒冷、春秋阴雨连绵、常年多雾。《容美纪游》中有描述“住中府一月,无日不雨,况味如深秋,四月初方有霁色”。[7]58所以日照、取暖、通风防潮在武陵地区尤为重要。在长期适应过程中,先民们造就了科学而独特的方法。首先在选址方面是“散处溪谷、所据必择高地”,如此可拥有充足的阳光和日照,湖北来凤县的“舍米湖”(译为“太阳照耀的地方”)村就是建在一座向阳的山麓之上。其次是避寒取暖方面是“夜无卧具,掘地为炉,热柴而反侧以炙”的火炉,逐渐发展为“火塘”。因为武陵地区一年四季中春秋冬三季气温较低,火塘从取暖的功能逐渐延展为取暖、煮食、议事、休息的家庭中心,并成为一个家庭的精神中心和象征。再次是通风除湿的需要,人们在建筑本身构造方面为了取得良好的通风条件,在建筑选材、建筑空间布局等都凝聚着匠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建筑构造为杆栏架空建筑;二、建筑墙面用木板、竹编席建造,墙面材质之间留有部分缝隙以便更好通风,屋顶山墙镂空,同时为了防止墙面飘雨会在挡风的山墙构筑披檐;三、通过增加檐廊、走马廊等建筑灰空间增加建筑的通透性,一些地方的民居堂屋完全开敞以增加通风效果和劳作空间。这样便使得建筑显得尤为空灵通透,与自然和谐。

(四)土地因素与聚落关系

土地是生产生活之本,土地因素影响着聚落的大小与发展,自古土地一直是民生所系,《广志绎》曾记载瑶僮一族迁徙于山地之事,其土地分配之事,曰:“瑶僮之性,幸其好恋险阻,傍山而居,倚冲而种,长江大路,弃而与人,故民夷得分土而居,若其稍乐平旷,则广右无民久矣。”[2]313

武陵地区长期处于农业社会时期,绝大部分聚落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土地、江河、山林在当地尤为重要。武陵地区相对平原地区山多地少,再加上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大散居和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史料记载:“则天开一嶂,山环水绕,如十二翠屏,桑麻鸡犬,别成世界,入居疏密,竹篱茅舍,犹有避秦之遗风焉。”[7]26对土地的态度决定了民居建筑的方式,为了不侵占耕地,许多聚落选择耕地与山峦之间的坡地而建,住宅根据地形高低就势布置,住宅为“占天不占地”的吊脚楼。

(五)建造材料与聚落关系

武陵地区的传统聚落建造因受到交通、物力、技术等限制,除了部分砖瓦材料外,其它均为就地取材的天然材料。武陵地区大部分地区盛产木材和茅草,吊脚楼主体结构以木材为主,屋顶常选择茅草铺设。也有部分地方生产石材,当地居民便多使用石料来砌筑墙体、立柱和屋顶。《黔江县志》记载:“吊脚楼是山区农房的建筑特征。木、瓦结构,穿逗式木架,青瓦盖顶,屋顶呈“人”字形。分楼房和平房两种……厢房的底层不装板壁,有的亮柱子,有的筑土墙,堆柴、草、灰,或建猪圈牛栏。” [8]比如重庆丰都县暨龙镇黄家大院因后山就是一个天然石料场,所以寨子内所有道路、晒坝、走马廊的立柱均为石料所建。小部分地方土壤容易采集并有粘性,特别适合作为夯土建筑,所以整个聚落均为夯土建筑组成。比如湖北宜昌市五峰长乐坪、湾潭均保留有许多夯土(干打垒)建筑。这种就地取材的建造而成的聚落建筑在材质、色彩、规模等方面与周围环境自然融合,形成优美和谐的聚落画卷。

二、武陵地区传统聚落发展与社会因子的关系

(一)宗亲血缘与聚落关系

武陵地区长期处于自然资源有限、生产力低下、经济文化水平落后的状况。为了生存,先民们必须聚族而居共同面对这些挑战,特别是民族混杂居住的区域,牢固捆绑的宗亲血缘关系可以有效的抵制异族的侵扰。武陵地区的少数民族都经历了漫长的生息繁衍,大多族群采取“聚族而居”的方式。这些聚族而居的聚落通常以姓氏命名,少者数户、多者数十户,甚至几百上千户。如罗家坨、彭家湾、王村、黄家大院、龚滩、石家寨、李家湾等。除了独姓聚落外,也有居住有几个姓氏家族的聚落,但有一个姓氏占主要地位,这可能和迁徙的先后时间或族群发展有关系。比如,麻柳溪、里耶古镇、洗车河等。

规模巨大的聚落,因族系发展迅速和土地因素,聚落呈现出紧凑的空间形态。一条条蜿蜒曲折,复杂多变的道路系统将聚落中的每一个单元有机联系起来,增强了聚落的防御性和凝固力。传统宗族聚落一般会实行族长制,族长制是一个小单元的社会组织关系,它决定聚落道路、界限、中心、布局和宗族内部关系协调等。如此研究一个传统聚落,一般是通过对聚落的空间布局关系了解他们内部的宗室发展关系。

“在聚落共同体内部有社会制度在家族里有家族制度,它们作为社会的体系而成立”。[9]解放前在武陵地区传统聚落中的家庭单元通常采用大家庭制,有三代、四代同堂的习惯。一个大家庭中子女结婚后会分房而居,在房屋的居住俗规按小家庭人数多少,长幼顺序,以先左后右,先正后偏,再为木楼、转角楼的原则进行分配。若房屋不够,则另择地建屋。但随着宗族制度弱化,生产技术、经济等的发展,一些传统聚落中的人们逐渐从聚落中迁出,选择了散居的方式,传统聚居的方式开始弱化。

(二)社会变革与聚落的关系

武陵地区社会变革对传统聚落的规模、生产、文化、建筑、经济等产生一定影响。该地区在历史上主要经历了唐以前先民时期、唐宋时期的羁縻时期、元明清的土司时期、清中后期“改土归流”至解放前时期、解放到改革開放时期、改革开放至今等几个时期。漫长的时期里武陵地区聚落完成了穴居到巢居,再到干栏建筑的演变。

唐宋羁縻政策时期。中央王朝承认地方政权原有势力,并加以册封,这一政策促进武陵地区的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发展。在民居建筑中,干栏建筑得到发展,并日趋成熟。[10]聚落形式也日趋丰富,除了传统村落外,城镇和宗教聚落也有一定发展,如永顺老司城、下溪州故城、黔江石城、来凤仙佛寺等。这个时期的建筑受到自然条件和物力条件的限制,官府建筑屋面使用瓦多,民居建筑用草盖居多。陆游《入蜀记》中记载:“井邑极于萧凋,邑中才百余户。自令廨以下,皆茅茨,了无片瓦。”

元明清土司时期。元至清初武陵地区土司众多,政治相对稳定,土司城池衙署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对民宅建筑有严格的等级制度限制,民居建筑发展受到限制发展缓慢。乾隆《永顺府志》卷二十《杂记》云:“原曰土司衙署,绮柱雕梁,砖瓦鳞砌。百姓则刈木架屋,编竹为墙。舍把头目许竖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11]182土司压榨居民的财富建造衙署,满足腐败的生活和自我炫耀,所以这个时期的土司衙署营造工艺讲究、规模宏大,也成了这个时期聚落发展的重要代表。永顺老司城遗址考古发现整个衙署各功能区分布合理、规模宏大,从保留较好的正街、右街可以看到街道路面全由红褐色卵石嵌砌,设计精巧、工艺精细,图案精美。清贡生彭施铎写道:“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点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另外,《容美纪游》对当年的容美土司中府、南府、爵府均有详细记载,“宣慰司署,司堂石坡五级,拄蟠金銮,椽栋宏丽,君所以出治者,堂后则楼上,多曲房深院”。“南府署极雄敞,依山面溪,前有石街,居民栉比;尽石林”。加之“宣慰司在屏山街,司署大大街巨石铺砌,可行十马,西尽水杉坪,东至小昆仑,长六里,居民落落,多树桃柳,……后街长二里许,居民栉比”[7]64可见其盛。

民居建筑则与衙署形成巨大反差,“查土民尽属篰屋穷檐,四周以竹,中若悬罄,并不供奉祖先。半屋高搭木床,翁姑子媳,联为一榻,不分内外,及至外来贸易客民寓居于此,男女不分,挨肩擦背,以致伦理俱废,风化难堪”。 [11]170这个时期的民居建筑虽然样式有了发展,但受到土司制度的限制,建筑用料及工艺仍然非常落后。

改土归流至民国时期。清雍正五年(1727)在武陵地区开始推行“改土归流”,持续了几百年的土司政权迅速崩塌,中央政权加强了对该地区的管制,行政管辖、风俗习惯、人口流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对该地区的聚落发展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第一、原有的土司衙署迅速遭到废弃和破坏。原有的土司衙署逐渐废弃和衰落,当年大大小小、成百上千座土司衙署在今天没有一座完整保留下来,如今只剩断壁残垣彰显其存在过。第二、大量移民涌入,促进了经济、技术、生产、文化的发展。“施南府六县在乾隆初年编审户口时,计原有的与新迁来的共27718户,117430人,道光十二年编审时达到170769户,902123人。九十多年间,户口增长了6.2倍,人口增长了7.6倍,平均每年增长1588户;8718人。”[12]随着“蛮不出境,汉不入峒”打破,大批汉民及工匠迁入,带入先进生产技术,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集市贸易兴盛,行会组织相继出现。同时史料记载了改土归流后生产、经济发展的景象,农业不断发展,外来商人大量涌入,商业迅速发展,一些商业集镇应运而生,并逐步扩大繁荣。如:洗车河、王村、后溪、龙潭、边城、龚滩、濯水、郁山、凤凰等。废除了原来土司制度下建筑的等级制度限制,在经济和技术的推动下聚落和建筑也有了快速发展。

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不断深化,人口不断流动、民族加强融合,著名学者费孝通说的:“人口流动和融合,成了不同时期入(武陵)山定居移民的一个民族熔炉。他们长期在一个地区生活,在不同程度上已形成了一个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你我之间既有区别,又難分解的多民族共向体。”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无论是经济、人口、文化、技术等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人口增加聚落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据1993年版《沿河县志》记载:“民国38年(1949年)全县人口为230881人,至1990年全县人口达到了467720人”。

40年内人口增长了一倍多,原有住宅已无法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这推动了新建住房建设和新聚落的发展。笔者在湖北五峰县调查时发现大部分传统木构建筑均为解放后至80年代所修建。二、建筑技艺和建筑材料有了新的发展。这一时期随着砖瓦的烧制技术的发展、交通的改善,瓦房得到普及。民国29年,四川《建设周讯》载:“房屋矮小朽坏,茅房总占十分之八九。”解放后,境内农房,经过多次更新改造,以木瓦房为主,有的富户,修建四合院,吊脚楼。到1984年,木结构占全县农房的76.8%,土木结构占12.3%,石木结构占10%,砖木结构占0.48%,草房只占0.41%。[8]

改革开放至今时期。改革开放初期,随着人们适应自然能力的提高、交通的改善,文化的传播等,一些传统集镇拆除了原有的传统建筑,建筑起了钢筋混凝土房屋,在农村一些农户也搬离了原来聚落,选择在交通要道利用钢筋混凝土修建房屋,公路沿途“火柴盒式”钢筋混凝土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传统聚落原有的建筑景观风貌遭到了严重破坏,传统聚落不断消失。比如洗车河镇、猫儿滩、濯水古镇(2012年规划重建)等传统聚落遭到巨大的破坏。文化冲击和建设性破坏是传统聚落破坏的原因之一,村落“空心化”更是加速了传统聚落的消失。冯骥才先生通过调研忧心忡忡的指出“目前,中国每天消失100个村落(传统村落)”。到本世纪初传统聚落遭到严重破坏已是全国的普遍现象,这引起了国家各个层面的高度重视。2005年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启动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些国家政策和战略为武陵地区传统聚落保护与发展带来了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传统聚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传统聚落风貌得到一定修复,如彭水罗家坨、秀山大寨、宣恩的彭家寨、龙山的捞车等;二通过民居建筑风貌改造扭转了人们对传统聚落价值认识的不足和偏见;三是丰富了传统聚落保护和发展模式,在传统聚落保护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旅游主导型、产业带动型、文化遗产传承型、文化移植型等模式的传统聚落形式;四是发展了传统建筑式样,比如采用穿衣戴帽的方式改造了部分水泥房屋风貌,通过技术创新新建了一批新的标志性建筑,比如濯水古镇的风雨桥、芷江县城的龙津风雨桥、捞车的冲天楼等。

(三)文化交流与聚落的关系

历史上武陵地区经历了多次大的文化交流和融合,对聚落的发展影响巨大。武陵山区是我国汉族和西南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间的过渡带,费孝通谓之“多民族接触交流的走廊”。[14]武陵地区的文化早已与汉文化、楚文化、蜀文化等外来文化交融,其中受汉文化影响特别深远,同时在各民族文化融合过程中也创造了属于自己独特而绚丽的文化。首先汉文化的儒、释、道宗教思想的影响下,在许多聚落除了修建他们本族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建筑或场所外,同时还修建有孔庙、禹王宫、土地庙、城隍庙等宗教建筑。例如湖南通道平坦侗族村寨在他们的寨中心分别修建了萨坛、鼓楼、土地庙、飞山宫、南岳庙、孔庙等宗教信仰建筑,这充分反映了各民族文化在聚落中的融合,而这些宗庙、祠堂既是祭祀场所,又是村民的活动中心,更是聚落的精神中心,增强了聚落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然后是汉文化对武陵地区城市规划和礼仪制度的影响;传统聚落土司城的形成和变迁就是在不断吸收汉文化聚落选址、礼仪礼制、规划布局、建筑式样等文化逐渐发展创新的。比如:恩施老城总体规划以象牙山为轴心,街道纵横布置,纵短横长,形成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分别有永胜坊、镇远坊、永宁坊、清宁坊、清顺坊等,是一座典型按照汉文化修建的一座城池。其次是汉文化中的历史英雄人物事迹对当地的影响,湘西各地土俗:“最敬汉伏波将军马公援……永、保、龙、桑四县土人境内,处处皆有伏波庙,极壮丽,祀事甚虔。” [15]

(四)文化信仰与聚落的关系

民族文化信仰是人们适应自然地理环境和文化交流过程中逐步形成和演变而成,它包含风水理念、图腾禁忌、风俗习惯等。传统聚落中的居民对自然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他们在向自然界索取的同时非常注重对自然界的保护,这些保护一般以祭祀活动、原始信仰、村规民约等方式来实现。比如他们采木所砍树木旁边必有树苗,保证森林树木的平衡;采果子时必有所保留;猎杀动物不在繁殖期猎杀,不猎杀怀孕动物和幼崽等,这些向自然索取的过程中都是神圣的祭祀活动,体现了村民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再有,少数民族聚落在选址时会选择树木苍翠茂密之地,并种植 “风水树”、“风水林”,加以“村规民约”进行保护和管理。通常在聚落入口、中心、后山、宅旁、坟山等栽种“风水树”。村规民约规定;保护风水树,人人有责、不准砍伐,风水林和风水树是居民聚落的“地脉龙神”,若遭到破坏将影响风水,对聚落不利。例如:祖先崇拜是土家族宗教信仰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摆手堂是土家人祭祀祖先的重要建筑,建筑内供奉彭公爵主、八部大王、田好汉、向大官人等先民的牌位或塑像。在龙山、永顺、来凤、宣恩、咸丰等土家族聚居的一些中心聚落都能见到“摆手堂”,“摆手堂”通常建在聚落中心位置,成为村民祭祖、活动、议事、节庆的重要场所,也成了聚落的精神场所中心。

有史料记载“黄昏鸣征击鼓,男女聚集,跳舞长歌,名曰摆手。有以正月为期者,有以三月、六月為期者,惟董补、五寨、二里最盛。屡出示,禁之不能止。亦修其教,不易其俗而已”。[4]229土家族的祖先信仰除了上述的形式以外,在一些聚落将死去的老人安葬于寨子后山或寨中,还有安葬于房屋旁边(如暨龙黄家大院),这种特殊“人神共处”的祖先崇拜加强了聚落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但随着聚落的空心化和文化信仰的变化,一些聚落的公共空间活动逐渐减少和消失,这些现象可以折射出聚落的兴衰以及村民的文化观念和民俗活动的变迁。

结语

武陵地区传统聚落古朴、空灵、美观,具有世外桃源的美学意境。是我国传统聚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传统民居建筑的瑰宝之一,她的发展一直受着自然因子和社会因子的影响,也是先民们在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的智慧结晶。她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彰显着它独特的文化魅力,对她的研究有利于该地区的传统聚落文化保护和乡村振兴。聚落的发展历史和现在正以崭新的发展趋势稳步前进。

注 释:

[1] 刘沛林:《中国传统聚落景观基因图谱的构建与应用研究》,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2] 李锦:《聚落生态系统变迁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对泸沽湖周边聚落的研究》,《思想战线》,2004年第2期。

[3] 李东、许铁诚:《空间、制度、文化与历史叙述——新人文视野下传统聚落与民居建筑研究》,《建筑师》,2005年第6期。

[4](清)《龙山县志》(嘉庆二十三年刻本)。

[5] 宜都县地名领导小组:《湖北省宜都县地名志》,1982年12月编印。

[6] 熤严如、罗康隆、张振兴:《苗防备览·风俗考研究》,杨庭硕审订,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

[7] 高润身:《容美纪游注释》,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

[8] 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编纂委员会:《黔江县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

[9] [日]藤井明:《聚落探访》,宁晶译,王晌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0] 朱世学:《鄂西古建筑文化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

[11] 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编:《湖南地方志少数民族史料》,岳麓书社出版,1991年。

[12] 胡挠、刘东海:《鄂西土司概略》,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

[13] 费孝通:《武陵行(上)》,《瞭望周刊》,1992年第3期。

[14] 黄柏权:《武陵民族走廊及其主要通道》,《三峡大学学报》,2007年第11期。

[15]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四·马援传》,中华书局,1984年。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基金“川西民族地区乡村传统公共建筑保护与空间重构研究”(SC19B107)。

作者简介:黄东升(1980-),男,重庆人,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环境设计与民族文化;王蕾(1981-),女,湖北宜昌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传统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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