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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逻辑向度*①

2020-02-26冯永刚

关键词:道德育人制度

冯永刚

( 山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山东 济南,250014 )

学校是文化的存在,也是制度的存在。学校是制度化的产物。“学校的长处全在于制度,它包括了学校发生的一切事。因为制度才是一切的灵魂。通过它,一切产生、生长和发展,并达到完善的程度。哪里制度稳,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陷入混乱;而制度恢复之时,一切也就恢复。”(1)[捷克]夸美纽斯:《夸美纽斯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47页。作为学校制度的有机组成和具体化,学校制度文化是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下来并达成共识的价值理念、办学思想、文化习俗、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等有机组成的规则系统。学校制度文化印证着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品位,彰显着学校文化建设的发展程度。一所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优劣程度,直接关系到学校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力度,进而影响到学校育人的整体效果。学校制度文化“为学校道德教育提供明确、稳定的价值指南,推进道德自由的实现,促进制度规约与道德认同的良性循环,与时俱进地推进育人工作的创新与实践”(2)冯永刚:《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价值意蕴及其实现》,《教育科学研究》2018年第5期。,具有显著的育人功效。这是学校制度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之源。学校制度文化育人具有深刻的价值逻辑向度、认识逻辑向度、方法逻辑向度和实践逻辑向度。价值论向度指明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方向指南,认识论向度表征着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理论自觉,方法论向度凸显着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实施方式,实践论向度展现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行动轨迹。这四个向度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勾勒出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逻辑理路。深刻理解和有效把握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多维逻辑向度,进而采取切实行动,预防或消除育人过程中的障碍,涵养制度文化育人的道德旨趣,可以更好地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活动纳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一、价值论向度:提升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确立完善人性的制度文化观

制度文化是人为的,也是为人的。教育工作者在道德教育中创设制度文化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需求,服务自身发展,并非为自己的手脚戴上沉重的枷锁或设置樊笼。我们反复强调,制度文化育人的实质是“人化”,学生是道德发展的主体,无限夸大或刻意拔高制度文化的管制功能,在学校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得不到人们的敬重与推崇,反而会给师生们带来痛苦或非难的感受。康德“人是目的”的经典论断,为学校制度文化育人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离开了人这个道德主体,也就失去了谈论道德或不道德的资格。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制度文本是静态的,如何使其活化,产生应有的作用,是学校教育工作者必须充分考虑和斟酌的。学校制度文化育人作用的彰显并非单纯的外部规范的过程,而是青少年学生积极认同并主动实践的建构过程。“学校制度文化的功能发挥需要经过一个内化过程。”(3)鲁洁主编:《教育社会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74页。偏失这一过程,仅靠外部的强制力量,仅能在一段时间或小范围内起作用,行之不远。因此,无论是制度文化的制定,还是制度文化的实施,均需要调动青少年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深化他们对制度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打造合乎其道德需求的制度文化,这样的制度文化才能获得他们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反之,目中无人的或反人类的制度文化,将学生置于被制度文化控制之下的外在存在物,急于求成,以高压或强制的方式要求学生无条件地遵守制度规则,将服从制度规则本身作为目的,其弊端在于将目的与手段本末倒置,效果必然适得其反。

于人的发展而言,制度规则本身是一种手段,之所以在学校立德树人活动中强化制度规则或纪律教育,其用意在于让制度规则或纪律服务于学生道德的成长而非相反。只有制度规则或纪律合乎促进人的发展的目的性和道德性,方能产生正向意义,推进青少年学生健全人格的塑造。倘若制度规则或纪律僭越了人性光辉和伦理道德,制度规则或纪律就成为人的发展的对立物或异化物。“任何一条规范,就其本身而言,都只是在特定的某种约定的条件下必须遵守的……如果规范与做人的要求相背,则本来就不值得尊重;如果它与做人的要求相符,那么,实际上我们所尊重的是人性的光辉而不是规范。可以说,规范的伦理价值永远是相对的,而人性的道德价值才是绝对的。”(4)赵汀阳:《论可能生活:一种关于幸福和公正的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9页。在制度文化育人的过程中过分注重规训,用高压的、严苛的、僵硬的、死板的规章制度塑造学生,必然扼杀学生的道德探究欲望和创造兴趣,窒息学校制度文化的人文精神与道德底蕴。因此,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活动要走出工具化、功利化的泥潭,要强化人文关怀的服务意识,将制度规约与道德关怀紧密结合起来,充盈人性,丰富人性,发展人性,实现学校制度文化“为了人”“发展人”“完善人”的目的价值,实现功利教育到人性完满的回归与转变,将学校营建成学生健康成长、自主发展、幸福温馨的乐园,扎实推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理念

学校制度文化并非商品包装上的既定规格与执行标准,我们不能将学校制度文化建设视为工厂的生产流水线,也不能将学生看作流水线上加工出来的产品。“道德的人本意蕴就使之与传统的种种‘非人’的道德观区别开来,为我们进一步反思和批判道德和道德教育中的‘无人’状况、确立人本化的教育理念奠定了基础。”(5)戚万学、唐汉卫:《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如果只注重外在功利和非人的钳制而不重视人格的培养,当制度文化和学生真实道德生活发生冲突时,由于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反而一味地对学生提出强制的道德要求,这种不当范式可能使学生厌恶制度文化,会使他们产生被制度文化和道德欺骗的感觉,进而产生反感甚或抛弃道德的念头,这将会给学校的道德教育工作带来破坏性的效应,导致制度文化育人活动走向异化,将会遗患无穷。因此,在制度文化创建与执行过程中,应从功利取向转向人文关怀,这在休谟那里也得到了明证。在休谟看来,人并不总是高尚的,在很多情况下表现出耍滑头、尖酸刻薄、游手好闲等行为,由此提出了“无赖原则”。聚焦于制度文化领域,也要具有“人人可能是无赖的”预设。对制度创设者而言,出自功利的考虑,他们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维护不合理的但对自身有益的制度,或创设有益于自己的制度。为此,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从完善人性的高度出发,排除人为的、功利因素的干扰,让制度供给充满并洋溢浓浓的人性关爱,让道德的种子在人们心目中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实现良好的道德教育效果。对于功利的、反人的、背离人性诉求的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我们没有任何借口与理由任其自然发展,对其采取的做法绝不是小修小补,而是进行彻底的否定和抛弃,坚决予以废止,否则,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必然是隔靴搔痒,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强化公正的或道德的制度文化价值取向

“制度文化在根本上是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制度的价值判断和对待制度的方式。”(6)季苹主编:《学校文化自我诊断》,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1页。了解了制度设计者所秉持的制度文化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就把握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精神意蕴,这是推进高标准育人的必然诉求。“人类生存的公正问题,既是一个严肃的伦理问题,又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政治问题,更是一个极为普遍的人本要求问题。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其首要的条件是制度公正。”(7)唐代兴:《公正伦理与制度道德》(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19页。只有公正的或道德的制度才能生成有效的学校制度文化,才能凸显制度的伦理特质与人文管理色彩,焕发学校制度文化在育人过程中的魅力与活力。反之,如果制度本身偏离了公正的或道德的航向,由此而形成的制度文化不仅无法促进反而可能成为学生道德发展的羁绊。因此,学校应将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与人道关怀的人文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设正义的、道德的制度文化,不断地缩小现实制度文化和理想制度文化之间的距离,将其外化为自愿自觉的行为,激励他们不断积极进取,将制度文化的道德要求转化为纪律自觉,实现制度他律到道德自律的提升,从而不断推进人性的完善和超越。

二、认识论向度: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制度文化认同心理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过程。这就要求研究者要不断增强认识的理论自觉,推动认识不断深入地发展。这意味着,任何一项学校制度文化的设计与出台,均不是完美无缺的,也不会一劳永逸。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科学技术蒸蒸日上,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青少年的道德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必然要求学校教育对此作出回应。由于新元素的加入,学校制度文化中的一些规章与按部就班的行为已经不能适应青少年学生道德发展的需求,不得不与变化了的社会环境相适应,进而作出应有的调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凡勃伦指出:“遗留下来的这些制度,这些思想习惯、精神面貌、观点、特质以及其他等等,其本身就是一个保守因素。”(8)[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40页。为此,学校教育工作者要怀有忧患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扣时代脉搏和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实际,及时掌握知识或信息的主动权,对学校制度文化中陈腐的育人观念和实施机制进行反思性调整,在改造、批判与吸收的基础上实现新旧更替,不断进行制度建设的自我否定与超越。“作为个人、社会团体制度化的过程,一般是指从不稳定、不严谨、非结构的形式发展为稳定的、有序的、有结构的形式的过程,也就是从不明确的结构到明确的结构,从非正式的控制到正式的控制的过程。”(9)陈桂生:《教育原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6页。通过制度文化创新,才能激发造血功能,不断地进行调试、自我修复与充实完善,建立积极向上、科学合理、充满人文气息的学校制度文化,吹响学校制度文化育人与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时代号角。

在学校育人过程中生成优质的制度文化,要有“碰钉子”的精神和勇气。“人显然是为了思想而生的;这就是他全部的尊严和他全部的优异;并且他全部的义务就是要像他所应该地那样去思想。而思想的顺序则是从他自己以及从他的创造者和他的归宿而开始。”(10)[法]帕斯卡尔:《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6页。为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强“完全缺失”的制度文化供给。完全缺失的制度文化是一种显性缺失,这是学校在育人活动中完全缺乏某方面的制度供给,致使相关工作无以开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要在先进教育理念的指引下,以文化育人和制度育人为航向,以强化人的道德修养和精神世界为抓手,尽早建立当前学校制度文化育人工作中缺失的《学校教育法》《教育投入法》《教育保障法》等相关的制度。二是加强“不完全缺失”的制度文化供给。不完全缺失的制度文化是一种隐性缺失,这是指学校尽管创设了相应的制度,但不全面、不完整、不健全,在实施过程中捉襟见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在这些方面确实有一些标准,一旦违反它们,就会引起多方面的关注。这些标准是浮动的、相对的,但是大多数标准都有一些禁区,一旦被侵入,就会给警觉的教育者发出危险的信号。”(11)[美]约翰·I·古得莱得:《一个称作学校的地方》,苏智欣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0页。为此,必须加大制度文化的规范和解释力度,使制度文化更具普遍性和实用性,便于理解,易于执行,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用实际行动加以诠释,持续完善与提升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水准,使制度文化育人不再仅仅成为一种口号。

(一)培育制度文化认同心理

任何一种学校制度文化的构建与运行,都离不开相应的思维基础和心理结构,均存在着一整套认同范式,这就是制度文化的认同心理。因此,欲增强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效果,就必须把加强制度文化的认同作为重中之重。“没有内心认同的制度文化,就不会有有形于外的规范行为的各类有效的制度。”(12)车洪波、郑俊田:《中国当代制度文化建设》,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年,第104页。制度文化认同是对制度的认可、理解和接纳,是制度文化发挥育人作用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学校道德教育活动中,制度文化本身的合理性以及人们对制度文化的认同心理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合理的制度文化是影响学生道德生成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而制度文化的认同心理是保证制度文化能够有效贯彻的内在因素。在促进青少年学生道德成长过程中,制度认同尤为重要。“虽然我们可以把马引到水边,却不能迫使它饮水。”(13)[美]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页。如同面对一个备受饥饿折磨、奄奄一息的人来说,试图引导他树立远大的道德理想是不切实际的一样,如果学生本身对制度文化不感兴趣或是怀有抵触情绪,制度文化的育人功能必然大打折扣。衡量学校制度文化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学生是否产生了相应的制度认同心理。制度文化根植于人的内心,决定着人的价值取舍和认知风格,影响着人们对制度的态度以及执行制度的坚定性以及持久性。“人的思维方式、言说方式都最终取决于人的生存方式。”(14)贺来:《现实生活世界——乌托邦精神的真实根基》,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6页。缺乏深植于内心的制度认可与自觉执行,仅靠外在的规范和强制,制度是不能持久发挥应用功能的。

要实现制度认同的前提是要设计公正的或道德的制度。麦金太尔一针见血地指出:“当个人深信一个制度是非正义的时候,为试图改变这种制度结构,他们有可能忽略这种对个人利益的斤斤计较。当个人深信习俗、规则和法律是正当的时候,他们也会服从于它们。”(15)[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2页。这在前文已经有所论及,不再赘述。此外,学校制度文化的语言文字表述应简洁明了,周密严谨,经得起反复推敲,力戒运用模棱两可、结构紊乱、有分歧的用语,使师生员工能够清晰地理解制度文本所承载的知识信息,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从而使自己的言行合乎规范。采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的表述,这是一个掩盖或堵塞问题的做法,而不是一个真正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教育手段,它必然降低人们的制度认同与接纳心理,易使人心浮动,难以在育人过程中步调一致。

(二)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的制度敬畏心理

师生员工的认同是学校制度文化发挥应有育人作用的基本前提。要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电台、校报或橱窗等多种传播形式,以及举办报告、主题沙龙或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普及制度文化常识和基本精神,将制度文化的价值理念、道德精神及伦理指向等要素传达给每一位师生,让师生充分意识到制度文化的重要性,在耳濡目染中使制度文化根植于师生的心中。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师生员工知晓,学校制度文化的规约仅是育人的基本前提和必要基础,而对学校制度文化的共识和自动执行才是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理想目标。学校制度文化的有效运作,能使制度文化焕发应有活力,其最终的结果是形成带有某种倾向性的制度共识,将学校打造成一个规则共守、彼此尊重、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大家庭,这将大大激发师生员工对制度文化的敬畏心理,让他们具有共同的道德理想,增强他们对制度文化的信任度和亲和力。

(三)激发青少年学生自我认同的道德意识

自我认同意味着自尊、自信和自理,能够践行实现自我价值,即拥有自己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和情怀。一个自我人格分裂的人是无法认同学校制度文化的。人是道德的存在,个体的自我认同意味着道德身份的认同(16)唐爱民:《吉登斯结构化社会学理论的道德教育意蕴》,《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抽掉了自我认同这个基本前提,学校制度文化认同必然难以落地。一个人如果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即便是道德的制度或正义的制度也难以产生应有的道德约束力,对他也于事无补。在《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一书中,麦金太尔以睿智的语言指出:“只有那些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才有可能知道如何运用法律。”(17)[美]麦金太尔:《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192页。师生员工只有拥有了认同和自信,才会焕发时不待我、学习先进、创优争先的道德进取意识和开拓精神,才能排除各种内外困难,不会因为障碍望而却步。对此,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在《教育与美好生活》一书中作了形象的比喻:“当严冬的暴风雪在户外咆哮暴虐时,只有信条才能使人感受室内倚炉而坐的安谧舒心。”(18)[英]伯特兰·罗素:《教育与美好生活》,杨汉麟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8页。由于制度认同贯穿于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各个环节,伴随于制度文化废改立的整个动态发展过程,因此,要将认同与遵守制度文化视为一种习惯养成,深入到青少年学生的头脑,用自我认同的精神激励士气,凝聚力量,强化青少年学生的制度文化认同心理,凝聚制度目标共识,形成步调一致的目标愿景、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增强文化自觉与道德自律。

三、方法论向度:民主治校,实施“引领+参与”的治理方式

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活动中,学校采取的方式方法直接制约着师生员工参与制度文化建设的热情。要实行民主管理,要民主治校,形成民主的作风,打破传统固化的、僵硬的管理体制的束缚,为学校制度文化育人工作的有序开展排除障碍。以制度文化建设促进学校道德教育工作的长足发展,不是进行强行的压制与操纵,也不是一味地迎合,而是要进行批判性理解,用德国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行动理论来讲,就是要通过交往理性来认识事物。学校中层领导集体在制度文化建设中要宏观引领,缜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运筹,党政群齐抓共管,实施“引领+参与”的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加深他们对制度文化的深刻认识、领会和理解,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每一点滴进步与学校道德教育工作休戚相关,将自己的参与和发展都与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生、教师、教学团队乃至整个学校不断超越的发展观念,引领学校的道德风气,促进制度规范与道德自主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从而使师生拥有积极的情绪、健康的心态、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断提升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效果。

(一)加强学校的道德领导,打造优秀的领导文化

校长是学校制度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排头兵,直接关系到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品位和风格。“一般来说,校长的知识、学识、胆识和办学理念往往决定着学校文化品位的高低;校长的精神状态、人格魅力和工作作风往往又决定着学校文化根基的深浅。”(19)赵中建主编:《学校文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7-268页。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中,校领导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从官本位的思想中解放出来,走引领和协调发展的道路,抓内涵发展,坚持人本的、动态的发展观,树立服务的意识和理念,打造优秀的领导文化,用无形的精神力量确保优质的学校制度的生成及有效运作,这也是创办品牌学校所必需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校领导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激活学校的管理活力,在学校内部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这种领导文化会逐步渗透到每一个教职员工的内心之中,会对学校制度文化的贯彻执行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推动他们自觉自愿地落实制度。此外,校长要深入到学生群体之中,就制度建设与道德问题,与学生面对面交谈与沟通,在疏通思想、消解隔阂和形成共识的过程中让他们体验到学校领导的关心或关爱,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的勇气和道德责任感,不断矫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表现出良好的行为风范。“人不仅要思考,也要行动和关心,教育过程必须超出智力的训练,帮助青年学习如何有效地和负责任地行动。”(20)[澳]W.F.康纳尔:《二十世纪世界教育史》,孟湘砥、胡若愚主译,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30页。倘若校领导能够持续地、一贯地做出表率,就会督促教师带头执行制度,为学生做出良好的榜样,自然会产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成效,受其鼓励与引导,学生就会“上行下效”,逐渐认可与接受制度,逐步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文明行为。此种良性循环,有助于促进制度文化育人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创设条件,调动青少年学生参与制度文化建设的自觉性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目标,是使制度文化成为青少年学生内心接纳并积极外化的切实行为。学生的参与意识是否得到充分的尊重或保障,是影响学生参与制度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学生之所以缺乏参与制度文化建设的热情,就在于制度文化没有深入他们的内心,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同。因此,制度文化发挥作用的关键是要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这是制度文化发挥育人作用的根本条件,也是优质制度文化形成的基本保障。“一个参与性民主制度有利于扩展其参与者对他们从事的事业的理解,并鼓励他们在决策中发挥道德上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对参与者进行教育的目的。”(21)[英]约翰·怀特:《再论教育目的》,李永宏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62页。因此,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过程中,要赋予青少年学生在学校制度文化制定过程中应有的参与权与表达权。青少年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必须落实在实践活动中。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才能体会到创造的意义和做人的意义,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22)李连科:《价值哲学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61页。。《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也指出,要通过具体的事例进行道德教育,尤其是组织学生讨论一些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道德和法律的难题,听取他们的意见与看法,从而提升他们的道德判断与推理能力,提供给他们一把了解学校与社会的钥匙。学校制度文化应适应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文化的育人效能,回归青少年学生朴实的道德生活,从不乱扔纸屑、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遵守交通规则,举止文明等入手,将制度文化育人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润物无声,引导学生学会沟通、学会协助、学会共同生活。对于班级文化制度建设,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依靠青少年学生的育人原则,贯彻“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基本理念,让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到制度制定中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执行过程中,要赋予青少年学生应有的监督权。拥有了监督权,青少年学生对制度的执行就会变被动为主动,更能激发他们“我是学校的主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唯有如此,他们才会真正领会到制度文化的道德蕴涵,并将其内化为自身品德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将制度文化设计的权利交还给教师

在工作实际中,学校制度文化无法贯彻落实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领导者在设计制度文化时剥夺了教师的参与权与知情权。这样做不可避免的后果是,学校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认为学校制度文化或是构成了对他们自由的约束,或是给他们增加了道德负担,因而,不少教师或班主任倍感无助,或疲于应付,或敷衍了事,甚至联合学生对抗学校,如此学校制度文化无法引起他们的积极的心理反应。在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工作中,教师的参与未必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但如果忽视教师建设制度文化的参与权或主动权,极易引发育人效果低下的不良状态。因此,在制度文化设计中,要大胆放权,给教师或班主任应有的选择、判断或取舍的权利。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学校要对班主任充满信任。我们相信,没有一个班主任愿意把自己的班级管理得越来越差。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引导者、学生的示范者和教育者。学校要为班主任提供更多的参与权利和支持条件,而不是一味地控制他们。班级管理是班级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有效手段。学生的道德思维、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能力是在班级的各种制度文化的引导下逐步得到发展的。学校要实施民主的方式,结合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民意调查,调动所有教职员工参与制度文化育人的积极性,探寻让他们主动融入制度文化的策略,合理配置人、财、物,寓教于乐,打造充溢智慧与活力的共同体,这是发挥制度文化育人功能的关键环节。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感到幸福工作的成就感,向往道德生活,把制度文化中蕴含的先进理念和有益做法转化为育人的精神食粮,成为学校育人工作发展的动力系统,不断推动学校育人活动向新的台阶迈进。

四、实践论向度:健全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制度文化育人的执行力

立德树人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这就决定了学校制度文化育人不应成为静态的、为了理论研究而理论研究的“学术”,一言以蔽之,不能悬而不决,必须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就其呈现形式而言,制度文化本身是静态的,对人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唯有对个体的言行进行规约与引领时,方可彰显其动态属性。“履,德之基也。”(《周易·系辞下》)要切实提升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效果,有效避免学校制度文化成为一纸空文的一个强有力措施,就是加大学校制度文化的执行力度。执行力不仅是凝聚力和号召力的体现,而且也是活力和效力的表征。衡量一所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程度的标准,并不完全在于学校制度文化本身的健全与否,还必须考虑制度文化是否落到了实处。否则,再先进的制度文化,如果束之高阁,贯彻不力,运作不当,也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制度文化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应以个体是否经常地、稳定地、持续地自觉执行制度为基本准绳,当个体能够始终如一地自觉执行制度时,标志着制度文化的育人功能真正得以贯彻。因此,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就被提上日程。

(一)脚踏实地,从贯彻落实制度文化的每一个细节做起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韩非子·喻老》)刘备诫其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小事中孕育着伟大,孕育着深刻的哲理与做人的道理?“不扫一屋,何以扫天下”所蕴涵的道德合理性在小事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福柯深刻地诠释了细节在培养有道德的人的过程中的至关重要性。他认为:“为了控制和使用人,经过古典时代,对细节的仔细观察和对小事的政治敏感同时出现了,与之伴随的是一整套技术,一整套办法、知识、描述、方案和数据。而且,毫无疑问,正是从这些细枝末节中产生了现代人道主义意义上的人。”(23)[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60页。因此,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活动中,任何细节都不能掉以轻心,都不能以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关注细节,应从小到每一次谈话、每一次备课、每一次活动等做起。一个对细节满不在乎的人是很难取得实质性突破成果的。因为小事反映着大事,小节体现着大节。在帕斯卡尔看来,一些小事,尽管小得不能再小,甚至被一些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但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既可以安抚我们受伤的心灵,也可以像一把尖刀,深深地刺痛我们的内心。因此,如果不关注小事和细节,就有可能发展为大事或大节。如果青少年学生不拘小节,认为违规违纪是人之常情,将迟到早退、乱扔纸屑、投机取巧视为不足挂齿的小节,那么,在他们的心目中,什么都会变得无所谓。很难想象,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实践活动中,一个经常迟到早退的人,如何培养他们的纪律观念与爱岗意识?一个乱扔纸屑的人,如何能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一个投机取巧的人,又怎样能培养出言行如一、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二)要将育人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活动中,要依托节假日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育人活动,通过制度化安排,防止形式化、表面化、浅显化,不仅一以贯之,而且要注重实施成效,使之真正发挥应有的育人功能。约定俗成的规范“只有经过大量道德上的训练,儿童才能成为那种制度所计划培养的完人”(24)[英]伯特兰·罗素:《教育与美好生活》,杨汉麟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页。。如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组织开展“让雷锋精神落地生根”“学雷锋、献爱心”“寻找身边的雷锋”或“我与雷锋精神同行”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以雷锋精神为动力,充分发挥雷锋同志勤俭节约、友爱互助、勇于奉献等正能量,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担当意识和自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一贯化、规范化,让雷锋精神在校园中蔚然成风;在3月12日的植树节开展以“我为学校添抹绿”“感恩自然,奉献绿色”“共创一片蓝天”“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绿化校园、关爱环境、保护环境与美化生活的生态道德意识,强化对低碳生活的认知,切实感受植树活动和劳动过程带来的愉悦;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开展“我劳动、我快乐”“劳动光荣,奉献最美”“我是劳动小能手”“劳动是创造幸福”等主题活动,让学生了解劳动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的意义,树立热爱劳动的观念,尊重劳动人民,爱惜劳动成果,做力所能及的事,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奏响“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旋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开展“国旗下的讲话”“红领巾心向党”“我骄傲,我是中国人”等活动,激发学生关心祖国前途和命运的爱国热情,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在丰富多彩、趣味横生的课外活动中促进学生道德不断成长。只有为广大学生树立“行动的楷模”“可见的榜样”“十佳学生社团”等激励性的学校制度文化,才能充分发挥同学之间、同伴之间的示范作用,保证示范激励的正确方向,行善的动机和信心的倍增,新的、更高的道德需求随之产生。在这种需求的指引下,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行为得到了强化,从而激励他们朝着先进的方向奋进,提高了育人效率。

正是在这种长期的、一贯的活动中,弘扬美德,使青少年学生成为名副其实的反对形式主义和本本主义的“实干家”,进而焕发道德良知。他们已经不再将遵守制度规范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而是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25)[法]卢梭:《爱弥儿》(下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456页。。

(三)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人们之所以违反道德或行为规则,是为了获得某些收益或好处。在这方面,法国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的分析很有见地。他尖锐地指出:“当人们处于从恶能得到好处的制度之下,要劝人从善是徒劳的。”(26)[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刘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33页。如果将违规的意识与弊大于利的思想结合在一起,就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人们违规的动机,预防、减少或消除人们的不道德行为。对于一些极为恶劣的行为,要在曝光的基础上,进行深层的检视,使之产生羞愧或悔恨之意,引导其改过迁善,矫正育人过程中制度文化实施的偏颇,这在福柯那里也得到了印证。“因为惩罚必须以极其严峻的方式将罪行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所以惩罚也必须对这种‘残暴’承担责任:它必须通过忏悔、声明和铭文揭示残暴。”(27)[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61页。因此,要在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坚定决心,要求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不打感情牌,要捍卫制度的权威,信守道德规则,而不是屈服或顺从某个具体的人,让学生心悦诚服地遵奉制度,不折不扣地将制度文化中的育人要求落实到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学以致用。此外,在学校制度文化的贯彻与落实过程中,要强化问责制,对于执行力弱或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要规范办事程序,彻底舍弃“人治”的流弊,执行制度时应不顾情面,照章办事,一视同仁,不能以任何借口特殊对待,以此调动师生员工遵守道德规则的主动性,使之自觉自愿地恪守各种规章制度,将践行道德要求作为一种自觉行为,将育人行为落到实处,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充分发挥学校特定人群的示范或表率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在学校制度文化育人的落实过程中,要发挥学校领导、行政人员或党员干部的“领路人”作用,严格按照学校制度文化规范自己的言行,求真务实,不找借口,不寻托辞,带头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为其他师生员工遵章办事及内化制度文化增添正能量,最终形成学校校长、行政人员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教育格局。此外,班主任也要带头示范,为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常态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追寻不平凡的精彩。作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教育者和合作者,班主任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班主任带头践行制度文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这种无声的教育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和鞭策青少年学生,激发学生天性中至善至美的意识,强化他们的效仿行为,尤其是使之能够正视自己的不足,并及时进行自我调整和修正,加强自主管理,久而久之,必将达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美好氛围,将制度文化的育人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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