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监督规范中小学校周边烟草制品零售
2020-02-25张吟丰肖喜伟
方圆 2020年2期
张吟丰 肖喜伟
“检察院办理的这个案子太好了,对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日,湖南省人大代表、衡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段宜虎向前来回访的衡南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2019年10月中旬,衡南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在禁止经营距离以内经营的线索。检察官经过现场走访后,发现衡南县内10余所中小学校周边的30余家烟草制品零售点都在衡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100米内禁止设立零售点的范围内经营,且未依未成年人保护法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标志。
“在学校出入口近距离陈列、违法销售香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介绍,经过询问、取证等调查工作后,2019年10月21日,该院对衡南县烟草专卖局不依法履职的行为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对全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予以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衡南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及时依法履行职责,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零售点全面摸底、精确测量、登记造册。“对在布局规划执行后续证的位于学校周边禁设范围内的8家零售点中的3家,依法注销了其零售许可证,另外的5家零售点,已搬离到学校周边100米之外;对在布局规划执行前发证的位于学校周边的零售户,也将上级局的现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的规定宣导到位并留痕存档。”衡南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烟草零售点都已在烟草销售陈列柜的顯著位置,张贴了醒目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检察机关看起来是在管一支烟这样的小事,实际上保护的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件大事,彰显了检察履职担当。”衡南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费明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