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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话合作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2020-02-25谭爱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例句含义预设

谭爱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系,四川 遂宁 629000)

信息的交换包括信息发送和信息接收两个环节。为了尽可能有效地进行交际,在信息交换的这两个环节中,信息的发送者——说话人和信息的接收者——听话人都应该理性地猜测到对方已经具备的知识、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预设、准确地理解说话人的话语含义。在一般情况下,信息交换双方都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共同的目的,或者至少有一个彼此都接受的交际意图。会话过程中,不适合的话语被删除,这就使得交谈能够顺利进行。基于这样的意图,交谈参与者需要准确把握预设,共同遵守“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弄清会话含义,达到共同的沟通目的。

一、会话预设和常规预设

预设是一个命题预先假设且会话双方共同接受的条件。会话预设具有共知性(mutual knowledge),没有背景知识作为前提,会话就不能正常进行。

例句1

a. Jane:Hello. Where are you taking the kids today?

b. Peter:To the park,I expect. They love going there.

一般来讲,我们不会向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提出例句1 中a 的信息性问题,因为从认知的角度看,这样的问题包含这样一个预设,会话双方的认知资源中都具有会话所暗含的认知背景和会话知识,也就是说会话双方相互是非常熟悉和了解的。

在这样的会话中,会话双方非常熟悉而且以前就有交往并且有过会话。这样的情况称为背景知识,会话的背景知识是指会话双方认为某种事情当然会发生的知识。比如,Jane 知道Peter经常带孩子出去玩而且总去不同的地方。会话中认为某事必然会发生,这称为会话预设(conversation presupposition)。

Peter 还没有定下来今天去哪里,而只是想去公园。Jane 和Peter 都有很多必然性的知识,如知道附近有一个公园可以带孩子去玩,这样的必然性知识在认知语言学中称为世界知识(world knowledge),通常通过语法手段加以标识,如使用定冠词the。由于这样的知识从语法上看非常明显,所以它是常规预设(convention presupposition)。像这样的常规预设包含有预设元素,说话人可以假设别人知道这些预设元素或者这些元素可以很清楚地通过语境表现出来,因而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是必然的[1]。

互相之间不认识但是却属于同一民族或文化社区的人可以共享文化预设(cultural presupposition),文化预设同样属于这里所讨论的常规预设的有机部分,如地方、历史事件、国家机构、政府机关、选举、公众人物等。在我们身处其他文化的人群中时,常常难以理解其他国家的人所谈论的某些话题,就是因为我们不具有这样的文化预设[2]。有时候,这种跨文化的交际会因为文化预设的不足而引起某些交际的不和谐,本人在做访问研究期间,曾经发现一位正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大陆学生在与一位来自非洲埃塞俄比亚的学生寒暄时,因为不知道这位非洲学生对他的国家的描述而使非洲学生产生不快。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例句2

a.I don’t know your country.

b.You don’t know my country?We ever has the communist system in our country!

中国大陆学生(a)的这一回答引起了那位非洲学生的极大不快,他(b)立刻争辩。显然,这位非洲学生知道中国现在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因而他内心有一个预设,中国学生也应该知道曾经实行过这一制度的埃塞俄比亚。请注意这里的动词have 的误用,这是英语为非本族语的外国留学生在情绪状态下犯的错误,说明他对认知资源的分配不均衡[3]。同样,本人在苏格兰考察期间,有时候会注意到几个格拉斯哥人用地道纯正的英语在寒暄,但是他们实际在讲什么,比较难搞清楚,这大概也是文化预设使然。对于这一现象,作者以一个语言研究人员的身份和已经在英国定居和工作多年的中国人讨论过数次,他们也认为在英国多年,但是很难理解英国人所讲的笑话,对英国式的幽默也没有太多的感觉。可见,语言教学中的跨文化教学绝不仅仅是一个纸上谈兵的理论问题。在一场关于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的讨论中,下面的话语蕴含了特别的意义:

例句3

嘉文夫人:In my street,everybody votes Trump.

这一话语的解释包含着极强的文化背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中,存在着一个两党体制下的定期民主选举,同样,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中,当处在一个人际关系相当密切的社区中,有可能知道和了解到邻里的投票意向。同样的话语放在一个截然不同的语境中时,将可能导致彻头彻尾的误解。假设嘉文夫人作为一个正在旅行的美国观光者对一个她偶然认识的中国人说例句3 中的话,可以想象后者将会不知所云;这位她刚刚认识的中国人甚至可能不会理解这里所说的“everybody”不能从字面上理解为每个人,他也可能不理解“everybody”要包括妇女和年轻人但是不包括儿童,他还有可能不理解并不是每个有选举权的人都会去投票。因此例句3 中的这一个很短的例子说明人们是根据自己与同一或类似的文化社区中的交际伙伴所共有的文化知识来做出大量预设的。

二、会话合作原则

从上面的例句3 中短短几个词可以看出这样的事实:话语很短,但是却暗含如此丰富的信息,并且假设有很多的信息应该被听话人所理解,如此之多的信息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有趣的是这样的短短几个字,一般人却很难把它们解释得非常清楚。但实际上,我们在交际时总是试图把它们解释清楚,并且在许多场合喜欢这样做。这有赖于人们对若干“不言而喻”的规则或原则的遵守,这些规则或原则也叫做“准则”。根据语言哲学家Grice 的分析,人类进行交际的基础是遵守下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合作原则:“Make your conversational contribution such as is required,at the stage[of the talk exchange]at which it occurs,by the accepted purpose or direction of the talk exchange in which you are engaged.”[4]

这里的祈使形式并不意味着说话人必须完全这样去做,而是说它们是合作交际的内在规则。在这一指导性的原则框架内,Grice(1975)提出了四个具体原则,称为会话准则,他认为这四个准则可以指导和支配所有的合理交际。

(一)质量准则

质量准则努力使得你的话语真实。不说你认为不真实的话;不说你没有证据的话。

质的准则要求人们只提供自己有证据支持的信息。假设Bill 问Smith 一场体育比赛的结果,如Do you happen know who won yesterday? Smith 不知道结果而给出了下列其中一个答案:

例句4

a.No,I don’t.

b.I bet Chelsea did.

c.Chelsea did.

在第一个答案中,Smith 是“真实的”,因为他说他不知道,他不具备有关的信息。在第二个答案中,Smith 仍然是“真实的”,因为他使用了bet间接地表明了他不知道结果,但是却有很好的理由“假设”Chelsea 会赢。只有在第三个答案中,Smith 是不真实的,因为他发出的信息表明他似乎知道正确信息;他这样回答不一定是在撒谎,而只是断言一个他自己并没有证据的事情。

(二)数量准则

数量准则要求在信息交换中基于语用目的需要准确把握信息量,不要使得你的信息超过所需。

量的准则意味着会话一方提供自己所拥有的所有必要信息给会话的另一方,满足对方对信息的需要——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假设一位司机在一个星期天刚好用完了汽油并问John 哪里是最近的加油站,John 用下面的其中一个答案回答他:

例句5

a.There is a petrol station round the corner.

b.There is a petrol station round the corner,but it is closed on Sunday. The next one is 5 miles ahead.

c.The petrol station round the corner is closed on Sunday,but you can fill up there if you have a credit card.

如果John 知道加油站星期天不营业而以a 的答案回答他,那么他就提供了太少的信息因此而违背了量的准则,只有b 或c 的回答体现了说话人在这段会话中的合作性。

(三)关联准则

对于关联准则,要求话语要有相关性,Grice本人把这个准则称为关系准则,该准则可以通过以下例子得到说明。我们经常不直接回答一些询问性的问题,这也许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答案或者是因为我们认为提问题的人自己可以解释我们所做出的回答。因此,乍一看,例句6 中b 的答案似乎不是一个有关联的答案:

例句6

a.安娜:Did Tony Blair win the election?

b.比尔:The paper is on the table.

这样的回答的确在安娜的问题与比尔的答复之间没有明显的关联。但是在Grice 看来,如果仔细分析,说话人还是遵守了会话中的合作原则,尽管表面看来似乎并非如此。如果我们假设比尔的回答是合作性的,而且他的话语与问题关联,那么,可以通过关联准则推断报纸上登载有该问题的答案。

(四)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要求表达清楚明白,避免表达含糊晦涩,避免歧义,简洁,有序。

方式准则可以通过一个反面的例子加以说明。下面的会话片段是从Lewis Carroll 的《透过镜子》中摘录出来的,可以看做是一段非常典型的不合作会话,因为它似乎违反了方式准则的每一个分则:粗略一看例句7 中的大多数话语要么完全不够清楚明白如b,要么具有歧义如c,要么不简洁如d,要么无序如e。

例句7

a.“There’s glory for you”(said Humpty Dumpty)

b.“I don’t know what you mean by glory.”Alice said.

c.Humpty Dumty smiled contemptuously.“Of course,you don’t,till I tell you.”

d.“I meant,‘There’s a nice knock—down argument.’”Alice objected.

e.“But‘glory’doesn’t mean‘a nice knockdown argument.’”Alice objected.

f.“When I use a word,”Humpty said in a rather scornful tone,“it means just what I choose it to mean——neither more nor less.”[5]

的确,这看起来像一个特别不合作的会话,在这个会话中,会话双方互相显得完全“含糊其辞”。但是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Alice 的观点,那么这轮会话只能是含糊其辞的,因为这样的话完全把所有的隐喻从人们的正常合作策略中剔除出去了。Humpty Dumpty 向Alice 提示的是她从一个非常好的辩论中获得荣誉。从概念性隐喻的意义上说,辩论就是战争,这样好的一场辩论具有在讨论中击倒对方的力量展示,就像在战争中打倒对方获得胜利一样,一场精彩的辩论同样会带给赢得辩论的一方以荣誉。因此Alice 在例句7 中e 所批评的对象实际上是语言的隐喻。正像她所反对的那样,“荣誉”的确不一定意味着“一场精彩的击倒对方的辩论”,但反之却是如此;使用“一场精彩的压倒对方的辩论”对于她的确意味着“荣誉”。从中我们发现两个概念性隐喻的结合:“辩论是战争和赢得一场战争/辩论就是荣誉。”人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大量的隐喻,这些隐喻并不是有意使得人们的话语变得含糊其辞,而是表达某种程度的领悟,而这样的领悟用语言的字面意义是不可能表达出来的。这也就是所谓“意会”和“言传”的对立,有些话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意会”和“言传”本身所含的认知过程是极为丰富的。

如果对Grice 的方式准则作过分狭义的解释,那么这一准则就不再站得住脚了。但如果我们接受这样的认识和观念,即隐喻和转喻是日常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对于人们的意义表达非常必要,就会发现许多看起来表面上完全含糊或者具有歧义的话语实际上并非如此。因此,方式准则必须扩展而且应包括修辞语言在内,这是认知语用学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的重要发展。除此之外,还应该认识到方式准则具有高度的文化特异性,每一种文化对于方式准则都具有不同的规范和解释。

三、会话含义和常规含义

会话准则所派生出的意义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两种: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ion)和常规含义(conventional implication)。

(一)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是通过推理获取的信息,但在言语行为中没有通过字面上予以阐释,因此,其含义是取决于语境的。

遵循质的准则,基于合作性的说话人应该以合作态度说真实的话,没有这样的前提,会话将无法进行下去。如果说话人有意对于人们周围世界的事物随意地进行真假混淆陈述,而不加上任何的标志向听话人说明哪些是真实的陈述而哪些又不能仅仅从字面上去理解,那么交际过程将终止。

虽然会话必须按“质”和“量”进行,那么,在会话过程中,说话人有必要完全说出真实的情况吗?他是否一定要尽可能说出更多的信息吗?就像量的准则所规定的那样?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说话人太过于明示自己的交际意图,那么他虽然促进了听话人对交际意图的理解,但是却有可能使听话人感觉到信息过剩并且因此产生某种受辱的感觉。

因此,在交际过程中,不应该提供多余或过量信息而使人们感到厌烦,听话人必须推论会话中的信息和交际意图从而准确把握会话含义。如下例:

例句8

妻子对丈夫:You left the door of fridge open.

根据关联准则、量的准则和方式准则,听话人应该“读懂”这样一个话语的言外之意,而不仅仅是其字面内容。这样一个话语应该解释为一个要求针对情境做出某件事情的请求,而不仅仅是对一个情境的描述。妻子的描述以转喻的方式代表了整个情境,既冰箱的门通常是关着的,由于现在是开着的,所以应该采取相应的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时候,人们的话语从表面上看似乎完全不相关,然而,Grice 认为即使对于这样的明显违反规则的话语也应该以合作的态度加以解释。请看下面两个例子:

例句9

a.How do you like my new hairstyle,Francis?

b.Let’s get going,Mathilda.

在这个对话中,Francis 转移话题是对说话人应该遵守不说“不真实的话”这一规则的明显违背。对Mathilda 的问题的合作性的回答应该是“I like it a lot”或“I think it looks awful.”Francis 对这一规则的明显违背并不是误解,而是具有它自己特定的意义。Francis 没有对问题做直接的正面回答,而Mathilda 从间接回答能推断出会话含义,如果采用对应性回答就会让会话双方陷于尴尬境地。

(二)常规含义

常规含义是依赖于语言表达的含义,这就是常规含义不能删去的原因。Grice 关于常规含义的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连接词but 的对比意思的分析。

例句10

The flag is red,but not completely red.

例句11

John is a Republican but honest;and I don’t mean that there is any contrast between being a Republican and being honest.

在例10 中,可以使用but 来否定第一个分句的含义,也就是说,旗子不完全是红色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例11 中分号前面的部分,这一部分包含了一个常规含义,即用定义的方式在共和党人和诚实之间进行了一个对比;分号后面的从句则又表达了一个矛盾的说法。因此,整个句子就很有问题。

下面来分析一个同样也包含有but 一词的句子的常规含义。假设Tom 和Allen 俩人正在打网球,一会儿Tom 说:

例句12

It’s not a soup spoon you’re holding,Allen,but a tennis racket.

Tom 使用了not—A—but—B 结构,这样的对比结构表达了一种纠正。Tom 的话语违背了“质”的准则,因为他完全知道没有人会认为Allen 手里拿的会是一个勺子。Allen 却因此推论说话人恰恰违背了会话准则,他会假定对方是以合作的心情讲这番话的,Allen 会努力理解对方想要传递的信息。这里最具有可能性的解释是Allen 握网球拍的方式好像是拿了一个勺子一样,也就是说他没有找到握拍的感觉。这样,这个句子如果从字面上理解,认为Allen 真的觉得自己是拿了一个勺子,就产生出讽刺效果了。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会话含义不是由于遵守合作原则而是由于违背会话准则而产生的,即准则的违背。需要注意的是违背不同于欺骗,违背包含着某种程度的公开性,也就是对准则的明显违背,而欺骗是以对准则的有意违背来蒙蔽听话人,因此说话人努力使听话人相信所言的真实性。在隐喻语言、会话含义或准则的违背等情况下,只要说话人的话语是相关的(关联准则),都属于合作性的交际[6]。因此,基于合作的关联准则是认知语用分析的基石,是目前语用认知分析和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课题。

四、结语

总体而言,会话合作原则对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实践中对信息的有效传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话准则构成了某些基本的语用或人际交往原则,在所有语言体系中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但是合作原则仍然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最高原则。尽管会话双方几乎总是遵守合作原则,但并非绝对恪守所有准则。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合作原则经常被违反,而对合作原则的违反则产生了Grice 所说的“会话含义”。换言之,对任何一种合作原则的违反,都会使语言变得间接、隐晦。即使违反或部分违反合作原则也无法脱离关联准则。而从认知的角度来看,无论说话人还是听话人,关联都包含着极为重要的认知资源的配置,需要某种程度的推理或推论,有时候还需要会话双方的世界知识的参与以实现交际意图,达到交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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