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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个人所得税教育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2020-02-2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6期
关键词:定额纳税人专项

文 理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 40005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提高,许多简单具有重复性的基础工作已逐渐被机器取代,许多岗位和工作机会也越来越少,甚至被取消。随之产生的是对具有科技、文化等高等教育学习背景的人才的大量需求。因此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甚至是为了获得工作机会,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子女教育和自身的继续教育这两大部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也在今年正式开始实施,并且增加了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因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教育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情况来比较分析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对中国家庭社会民生的影响。

一、个人所得税教育方面专项附加扣除的影响

(一)个人所得税教育方面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对我国家庭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与以前相比虽然能够减少纳税负担,但是在部分地区也作用有限,例如,在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子女教育扣除定额规定的每月1000元,可能连孩子的生活费都难以满足,更何况在现在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情况下,家庭对教育投入的额度也越来越大。大量家庭除了基本的学校里的开支外,还会额外增加大量的校外教育支出。并且在继续教育上,随着年龄的增加和工作任务量的繁重,人们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时间与以前校园时期相比大不如前。因此想要既节省时间,又少走弯路的高质量学习,那么有着教师的指引和辅导以及整理资料的课外辅导机构和想要在线上自学的网课无疑是纳税人最好的选择,而这两样对于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因此虽然新个人所得税促使纳税人便可使用同样的教育支出使子女和自身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提升了文化等整体素质,有利于子女未来以及纳税人自己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但也有着其扣除的定额难以满足纳税人对教育的投入。

(二)个人所得税教育方面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对我国社会民生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不仅有利于减少纳税人对教育支出的成本、有利于减少纳税负担,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这一代人才的教育素质和增加下一代拥有高等教育背景人才的数量,为国家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具有高等教育背景的高质量人才。现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国民意识的升华,晚婚晚育甚至不婚现象也逐渐增多。新一代青年劳动力人口减少,如此我国也出现了劳动力断层的现象。劳动力成本大大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也逐渐减少,因此我国应逐渐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当然伴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自然而然产生了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大量需求。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关于教育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可谓是经济发展中的社会对高等教育背景人才的呼唤,不仅能促进纳税人通过继续教育逐步发展成为新一代的高素质人才,还有利于培养出下一代高素质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储备。

二、个人所得税关于教育方面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建议

(一)考虑区域经济差异

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也当然得到快速的发展,但也由此引发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究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东西部的高、低经济水平的不平衡。因此面临这一现象,我国东西部的纳税人的经济收入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也引起纳税人对子女教育以及自身继续教育上的教育支出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关于教育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却是全国统一的定额标准,这样规定未免有失对区域经济差异的考虑。因此面临这一现象,我国应按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来分别规定其相应的定额或者根据地区的经济水平来规定按照实际收入或教育支出的比例来确定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如此便可更好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二)区分教育阶段

在我国教育阶段可划分为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其具体划分如上文图1所示。由于小学和初中这九年是我国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因此相对来说会比后面的教育节省一大笔支出,但因为现在教育的发展,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快、更高质量的超过同一时期的其他学生,会大量投入其在课外学习的教育支出,如此便大大超过了其定额扣除标准。然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却依然是全国统一规定的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标准。这标准相对于属于高等教育的学历教育来说,其实际对教育支出投入的金额与规定的统一扣除定额更使有着巨大的差距。若不划分教育阶段,逐步提升其扣除定额,这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终会只是杯水车薪。因此面对这一情况,我国应区分教育阶段,根据每个家庭每个子女所相对应的教育阶段来规定相应的定额或者比例扣除标准。如此便能考虑到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减少教育成本并逐步加强了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三)扩大继续教育满足范围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规定了纳税人必须是接受与职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学习、且获得了相关证书或学历(学位),并且是要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才可以满足符合定额扣除的条件,从而能够实施定额扣除。然而在现代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以上的教育支出已经难以满足职位对人才需求,纳税人为了在职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还会另外学习与职业继续教育无关的外语等能力,更甚至有的为了拓展视野还会短期的出国留学等。但是这些支出都未包含在继续教育的范围内。面对这个现象,我国应逐渐扩大继续教育扣除项目的范围,促进劳动力资源往更高层次的发展。

三、结论

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发展,社会对有着高等教育背景的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必然选择,我国为了减少纳税者在教育支出方面的纳税负担,从而开始增加了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者两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但是个人所得税教育方面的专硕附加扣除制度并不是完美而无缺陷的制度,其也有着许多还未完善的地方,只有一步步不断探索,才能更好的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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