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双重效应研究
2020-02-25王宏龄
王宏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8)
引言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已经渗透到各个经济部门,并融入进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多个领域,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并对就业造成一定的冲击。2018年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为主线,以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加快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202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上将年度工作主线目标定位在解决民生问题,减税降费扶持企业,努力实现全面小康。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企业稳定发展的主要支撑,在此背景下,系统梳理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影响机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数字经济的概念尚未有统一的界定,根据G20杭州峰会发布的倡议文件内容,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偏向性的技术进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数字经济最新特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提出“机器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论断,认为机器的大规模使用会导致工人的失业。杨蕙馨、李春梅(2013)认为ICT产业的发展会导致低技能劳动力面临失业的风险和工资降低的可能。陈永伟、曾昭睿(2019)则认为以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表象特征的机器革命主要表现为对人类劳动的替代效应。丁琳、王会娟(2020)通过研究发现互联网技术导致部分行业就业岗位减少,譬如采矿业和建筑业等。除此之外,也有众多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将衍生一些新领域、新业态和新模式,将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何宗樾、宋旭光(2020)指出数字经济对非农就业具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个体创业,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对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尤为明显。郝建彬(2018)认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会带来失业,只会带来转岗,数字经济是促进就业的新引擎。综上所述,不难发现数字经济对就业具有双重影响,既具有就业破坏效应,亦具有就业创造效应,下文将详细阐述这两方面的影响。
二、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分析
数字经济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因此它不是单一的产业链,而是多个产业链的有机集合,这里面既有经过数字化改造的传统产业,同时也有全新的产业形态。一方面,由于数字经济将对传统产业的组织形式产生重大影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催生了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出现,并衍生出一批就业新模式。总而言之,数字经济丰富了既有的就业模式,同时也对也对传统实体零售业等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引发了就业市场的深刻变革。因此,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就业既产生了创造效应也带来了破坏效应。
(一)数字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
数字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主要通过以下三条路径发挥作用:
第一,价格路径。李嘉图、穆勒、萨伊、庇古等人探讨了技术创新的补偿理论,这种补偿效应用来解释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既企业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极大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如果企业选择降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则市场消费需求增加,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而增加劳动力需求;(2)在数字技术的应用降低成产成本的背景下,如果企业选择不下调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其就可以获得数字技术带来的额外的利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会继续扩大投资规模,进而增加就业岗位。
第二,收入路径。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据埃森哲公司研究分析,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将增长0.5%-0.62%。依据绝对收入假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也会随之增加。由此引致工业和服务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继而提供更多工作岗位。
第三,技术支撑路径。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逐步融合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等经济形态,演变衍生一些新领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吸纳与创造了一批就业岗位。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催生了对技术工人的强烈需求,吸纳了一批技能工人;(2)平台化、生态化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其打破了传统的捆绑式的雇佣关系,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创业活力、拓宽了就业渠道,对就业的支撑力度越来越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雇佣期限等更加弹性化,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关系更加富有弹性,择业和创业更加自主灵活。(3)在线招聘和线上培训升级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质量。“云招聘”与数字经济相伴而生,扩大了招聘范围,提供了更多应聘机会。
(二)数字经济的就业破坏效应
依据熊彼特创新理论核心思想可知,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但同时又是破坏劳动市场的核心因素,具有“创造性破坏”的特征。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了既有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部分劳动力因无法适应经济结构改变而需要的技能由此导致失业,加剧了社会结构性失业的风险。
路易斯拐点的出现,人口红利的消失,使得我国劳动力成本呈现上升的趋势。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其工作效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智能化设备存在着“机器换人”的趋势,因此智能设备对劳动力存在着“挤出效应”。新旧业态的交替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传统产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平台经济对实体经济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从失业人群内部结构来看,那些仅具有较低技能的劳动者被智能化设备替代的可能性更大,部分传统产业员工存在被裁员的风险。
三、政策建议
为有效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对就业带来的破坏效应,充分发挥好就业创造效应,扩大就业规模,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1)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要做到“补短板”,不断完善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普及互联网,提升落后地区信息化水平,填补“数字鸿沟”;(2)加强对失业人员的技能再配训,提升其应用智能化信息设备的能力,扩大数字人才储备规模;(3)推进两化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模式、新业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