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河南省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
2020-02-25郑绿峰
◎郑绿峰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郑州451191)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20世纪初,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20%左右,到20世纪中叶陡增到50%左右,到20世纪80年代已经上升到60%—80%。如今资本和劳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经远远落后于技术进步的贡献率。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1996年报告估计,“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了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据世界银行测算,东盟国家技术创新在其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约占40%。[1]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根据本国国情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而采取不同的政治、经济和外交等多种手段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且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不断地对知识产权进行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总之,发达国家的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政策对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导向作用,只有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才能实现科技创新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共赢。在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河南省只有做好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充分准备,才能为全面发展创新驱动战略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从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抓住第六次科技革命将要带来的机遇。
一、河南省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优势
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不断转变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建立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科学的知识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这归根到底要靠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和关键技术。近年来,提高专利发展是河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的重点,并针对此由河南省政府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相关的政策,进行了大量知识产权工作部署。2008年,河南省颁布实施的《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了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其着重点仍然是提高专利发展工作,《纲要》明确指出要根据我省知识产权的发展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快专利产出速度及结构调整,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扶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
在河南省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下,我省顺利实现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与地区经济的同步增长,职务专利申请人的主力军已是工矿企业,其申请总量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两者之和的两倍左右。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对核心技术的竞争,哪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哪家企业就会在竞争中取得比较优势脱颖而出,这就萌生了工矿企业成为专利申请主力军的内需力。总之,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日益增大,这也就需要加大知识产权政策对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保护,两者只有在互惠互利中才能实现合作共赢。
(二)劣势
当然,应该运用马克思主义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河南省的知识产权政策,既要看到其优势也不能忽视其劣势,甚至要更加慎重地对待其劣势才能进一步地完善河南省的知识产权制度。首先,在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申请总量和授权总量中,专利权所占的比例比较小,而在专利权中发明专利相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来说所占的比例仍然较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河南省的知识产权整体质量不高。其次,河南省各个城市之间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存在着相对比较严重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城市的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比较低,只有郑州等极少数大城市的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而这一高一低之间的差距有时竟达到两倍及以上。再次,在职务申请中,工矿企业取代国家科研经费投入最集中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成为专利申请的主力军,这一方面有悖于常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脱节。最后,受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大多数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微弱甚至就没有,没有系统和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更没有系统和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甚至有些地方就没有设置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这些都源于其脱离了创新的时代发展轨道,从根本上就无法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国内其他省市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
在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精神的前提下,我国地方政府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各级政府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并推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填补法律的治理缝隙,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2]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引下,结合各自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本地方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以政府政策为视角来通观我国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以期能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省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点滴的科学政策导向。
(一)为了进行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广东省的知识产权政策侧重于完善和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知识产权的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毋庸置疑,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政策亦相应比较完善、科学和合理。但为了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着的社会经济的需要,为了整合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使其发挥更大的效力,广东省政府致力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构建结构合理、运作科学、管理完善、保护有力、服务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3]
(二)为了进一步增强其作为我国经济、金融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定位和功能,上海市的知识产权政策侧重于知识产权实施和转化带来的价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社会民生需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知识产权政策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也必须由经济基础来决定并服务于该经济基础。作为世界一线城市的上海市是我国的金融、经济和科技创新中心,其经济发达程度亦决定了其知识产权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上海市的知识产权政策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转化带来的现实价值,知识产权的社会服务功能被进一步强化,落脚点归结于知识产权政策要能给人民的生活增添日益美好的体验,实施一系列知识产权惠民计划,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实施运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惠民”工程,提供健康环保的绿色农产品、降低老百姓的医疗成本、提供便捷的交通出行、促进节能减排,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优秀文化作品等。[4]
(三)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的江苏省,其知识产权政策更加侧重于统筹区域知识产权政策与区域其他各项政策的协调和衔接,以释放更大的合力与效力
江苏省地处长江经济带,是唯一一个下辖13个地级市全部都进入全国百强市的省份,其把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运用到知识产权政策中,统筹兼顾本省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文化等其他各项政策的协调、衔接和融合,这也是其下辖的13个地级市全部都跻身全国百强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其2016年“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再一次明确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制定完善符合江苏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创新资源向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集中,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资源配置机制。[5]
三、美日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
美国为了重新确立其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和保护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一方面,为了进一步大力促进科学技术的互移转化和推广,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美国不断调整其内部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政策;另一方面,为了谋求其世界霸权地位,美国对外又致力于推动签署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积极推动实施综合贸易法案特别“301条款”以及关税法“337条款”,内外政策结合以谋求美国在全球利益的最大化。2002年,新世纪伊始,美国就出台了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即《21世纪战略计划》,作为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随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日益凸显,美国知识产权政策近年来亦有诸多新的变化,美国不断地从国家战略、法律政策等多方面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如为吸引高端科技人才,美国提出修改《移民规划法》的S823法案和HR43法案;2009年奥巴马政府在白宫第一次增设了知识产权执法事务协调员,第一任协调员维多利亚·埃斯皮内尔,在其任期内推动制订了第一部《美国政府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战略计划》。
日本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一直随着本国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了不同的但却是最符合本国利益需要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日本早期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知识扩散,而不是鼓励创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采取相对宽松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导致假冒和盗版盛行,但却使日本通过向世界提供廉价的、批量生产的而高质量的产品而达到了经济的高度繁荣。到了21世纪,日本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开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希望通过重视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来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2002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出台,《知识产权基本法》颁布,“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借以该基本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推进实施、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以振兴科学技术,强化国际竞争力,确保日本依靠知识经济创造财富而非体力生存。[6]
正是因为发达国家根据其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地对其知识产权战略进行调整,才使他们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些重要行业和领域如高新材料、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中的专利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全世界同类专利总量的90%左右都是这些发达国家的,最终使他们牢牢占领了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四、创新驱动战略下河南省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
综上,虽然河南省在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也注重和强化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作用,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时要统筹兼顾,强调各项政策中要凸显和贯彻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7]但规定只是一只白文,规定贵在执行,河南省知识产权政策在实际运行过程仍然存在着诸如政策执行不力、知识产权互移转化不畅等诸多问题。在对河南省知识产权政策进行分析并参考我国其他省市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的前提下,提出以下河南省知识产权改革的政策导向建议,以期能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省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因地制宜对知识产权政策进行灵活解读,重在政策的执行力
美日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一直处在变化调整之中,变化调整的目的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最符合本国利益需要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推动本国政治、经济、技术、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借鉴美日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成功经验,我省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断调整知识公共产权政策并加强其执行力。河南省政府在进行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选择时必须要考虑河南省知识产权政策的整体环境和河南省的省情等基础要素。作为一种社会政策工具,一个地方政府制定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制度,该制度如何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是一个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做出的制度选择和战略安排,如河南省的历史文化传承在文化创新中占有优势,应通过相应政策加以引导;再比如河南省的医药制造业、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两大行业具有专利优势和区域优势,应加大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和保护力度;应加大对新飞、双汇、王守义、信阳毛尖、宇通等众多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及著名商标等的政策导向和保护力度,加快形成河南省的品牌优势,实施品牌战略等。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创新的关键在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构建,创新主体既可以充分自由地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并可以自由支配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又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奖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极大满足,这样才能激励创新主体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智力成果的创造中去。[8]河南省应借鉴广东省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并应参考上海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市场性,市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确保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又不能与社会主义制度背道而驰,所以在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中尤其应构建科学合理的分配体系,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和薪酬制度,知识产权收益自主支配制度,实施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收益分红制度等多种分配方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制度,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制,实施知识产权绩效考核评价与收入分配挂钩制等,充分发挥利益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当然也有必要借鉴江苏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统筹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和其他各项社会政策的协调衔接,最终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三)将企业作为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的重点对象
企业知识产权是我国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由于河南省知识产权制度起步相对较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及其运用能力和执行力度比较薄弱,多数企业不仅没有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这就需要河南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引导形成一批在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掌握核心技术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促进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产业化的主体,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善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和创新等各项制度并加强这些制度的执行力,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企业在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另外,作为中原经济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着力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同时,也应贯彻落实“走出去”的战略,视情况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在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布局,对企业进一步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外向型企业培育,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海外市场占有率。
(四)通过政策导向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间的知识产权流通
近些年来,河南省的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注重理论研究,忙着搞科研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职称评审,而不注重市场需求,也不愿意走向生产一线,科研与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完全脱离。“一些具有先进性、尖端性和前沿性技术成果缺乏经济性和实用性,成本太高,没有工业生产价值”[9]。知识产权如果不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则形同虚设且造成极大的人才、资金和技术的浪费。所以河南省应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持续不断地为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提供良好的环境,对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不断加强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之间的转移流通。
高校科研的着重点应放在与其自身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和衔接的特色学科和优势科研领域上。就河南省而言,各高校应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域、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五大战略规划,着重发展植物新品种资源研发和利用、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视频、有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及钧瓷、汝瓷、汴绣、武术、怀药、牡丹和中医正骨等具有中原风貌和时代特征的中原传统文化品牌,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学科和优势专业。然后支持和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共建研发平台或科技互移平台,通过建立互派访问学者制度实现企业、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之间互通有无,减少或者避免一些项目的重复研究,进而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形成良好的校企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关系。
(五)通过政策导向促进各方面专业人才向知识产权领域流动
河南省应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正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在不同领域间的合理流动,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吸引高端人才向知识产权领域聚集。首先,应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研究的协同创新,加强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知识产权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辅修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其次,应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面向我省知识产权实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培养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再次,应加快建设跨学科、跨领域、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队伍,通过省内外、国内外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专利工程师、专利联络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专员等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最后,应建立开放式的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采取项目引进、团队引进、核心专业人才引进等方式,吸引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充分发挥河南省的人才资源优势;还应出台各种鼓励和吸引知识产权人才的用人政策和收入分配制度,对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的聚集和流向产生正确的导向作用。
总之,衡量一种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时,首先应该考虑这种政策导向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只有当这种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能够为社会带来更大的效益时,只有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并通过经济分析有利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才是科学的知识产权政策产生的正确导向作用。具体而言,为寻求知识产权制度社会效益最大化,我省知识产权政策的选择应既有利于支持鼓励创新,又有利于对外国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积极寻求支持鼓励创新与引进吸收的最佳结合点,其实质是在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利益平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的社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