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民企新28条” 重磅举措利好民企
2020-02-24
民营企业再迎重磅利好。《中共中央國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近日对外发布,提出了诸多具有含金量的举措,力挺民企改革发展。这份文件被外界称为“民企新28条”。
长期以来,民企进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隐形障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仍然存在。民企无法进入参与市场竞争,制约了民企的发展空间。意见提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同时要求“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其中,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即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意见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费用。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随着负税的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将轻装上阵,负担更少,活力更足。
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责问题一直困扰着民企的发展。为了帮助民企翻过融资高山,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举措。比如,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针对融资过程中民企与国企地位上的不平等,提出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再如,针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的问题,提出完善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要求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等。
意见要求,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同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持续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在外界看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将有助于解决现实中“有限责任无限化”等问题,给予民营企业家更多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