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0-02-24周杰华吴祝兰
周杰华 吴祝兰
(泰州市人民医院 江苏 泰州 225300)
进入 21 世纪,我国人口增速放缓,医疗水平提升,加深了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老年人口的养老和医疗是作为两个问题来研究的[1]。随着“健康养老”、“养老服务”等理念的提出,将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进行整合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走入大众视野,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一、实施效果
(一)医养结合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将医养结合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国家战略和重要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完善政策制度[2]。联合工信部、民政部制定印发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计划建设一批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制定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切实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修订《护理院基本标准》,组织起草《护理员培训大纲》,制定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及《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启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医养结合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在北京医院设置国家老年医学中心,积极开展老年疾病的科学研究和诊断治疗,推广应用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开展高层次老年医学人才教学,培养临床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制定了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10个省份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人员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17个省份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卫生计生系统为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国老龄委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的评选表彰工作中,200个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单位得到表彰[3]。
(三)医养结合试点实践不断创新
上海市重视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2017年底将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全覆盖。河北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分类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模式[4],推行互助幸福院与村卫生室相结合的模式,符合农村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北京市建立市级、区级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广州市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养老护理相结合,打造门诊签约管理—住院康复护理—居家养老闭环式签约服务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支持性政策落实难
在土地获得、融资、医保支持等方面,一些支持性政策缺乏有效衔接,难以落实。如政策规定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划拨土地,而要民政部门认定为非营利性,先要建立相应机构,形成互为前置的矛盾。政策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可通过协议出让或租赁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设定抵押权,但《物权法》规定这类公益性资产不得用于抵押贷款。政策提倡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但小型机构往往难以达到消防安全标准,无法获得设立许可。一些机构在申请医保定点方面,存在审批周期长、环节多的问题,很多地方规定新建机构第一年试运行期间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收入不高,仅凭自身收入难以购买养老服务,护理服务的有效消费需求更是严重不足,导致大量养老床位闲置。医养结合机构将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有机结合起来,但医保只能报销医疗护理等诊疗项目,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服务费用尚无相关支持。
(三)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缺乏
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和护理人员严重匮乏,尤其是全科医生数量不足,是医养结合发展中的一大难题,也是制约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进的主要因素。与医院相比,医养结合机构的福利待遇及职业发展前景多处于劣势,很难吸引到足够数量具备资质的专业医师和护士,导致这类机构的医护服务能力无法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也难以得到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和建议
(一)强化政策的落地与实施
组织各地落实《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重点梳理新建机构在申请过程中涉及工商、建设、土地、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手续问题,去除不合理的审批环节,简化并明确办理流程,方便申请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实行备案制后,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
配合人社部门,在部分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国统一、覆盖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老年人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费用的支出负担,促进医养结合的健康发展。指导地方加强部门协调,做好政策衔接,缩短新办医养结合机构进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审批周期,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三)抓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示范、试点为引领,突破现有政策瓶颈,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在山东省建设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省,指导全国90个试点市[5],从政策衔接、金融支持、财税优惠、土地供应、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出台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宣传。联合工信部、民政部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国建设一批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