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贷问题及对策探析
2020-02-24张禹望
张禹望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银监会在2009年的时候,公布一条关于禁止银行随意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的通知,如果要发放信用卡需经过学生父母的书面同意。在这种条件下,信用卡远离了大学生群。由于大学生这个群体比较特殊,有着强烈的消费欲望,却缺乏足够的消费能力。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日益发展,一些网络借贷公司应运而生,他们将大学生作为他们贷款或是其产品的消费人群,为其提供消费资金。
一、网络借贷研究综述
(一)网络借贷定义
网贷是一种p2p平台,提供 p2p 网络贷款的中介机构被称p2p 网络贷款平台。是贷款者通过一些简单易操作的手续,无需任何抵押,即可获得一定量的资金,贷款者可将资金用于消费、创业等用途。
(二)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
我国第一家P2P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是上海的拍拍贷。在“互联网 +”及普惠金融理念倡导及相关政策支持下,作为新生事物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发展。P2P 网络借贷平台因其自身优势在我国短时期内获得超常规发展,但由于相关法规政策缺位、监管手段滞后、借贷双方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网络借贷研究综述
1.国外学者研究综述
大部分国外学者针对互联网发展的历程,分析了大量的微观信息市场,提出大学生贷款的违约风险背后的理论风险是源自信息的不对称。
Stiglitz and Weiss(2014)通过比较网络贷款与银行信用卡贷款的异同,并对美国在校大学生的信用进行评级,得出的结论是在信息不对称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将导致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进而使得银行的最优利率低于市场出清时的利率。而在此利率的基础上网贷借贷平台为了抑制不良信贷规模,自然就不会开展贷款业务。
通过生命周期模型的检验得出,大学生可以将投资最佳的教育决策,一旦大学生获得贷款将此作为投资,以期获得利润,可以得出结论是债务作为收入的存在对投资就会产生影响。而债务迫使大学生选择“公共利益”这种低收入工作,选择高收入的或然率。而证明了债务的确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2.国内学者研究综述
国内有关学者通过深入研究大学生网贷风险和现状得出一些深刻的见解。
农汉康,许院仙(2015)指出:我国应该建立一个手续简单,方式灵活,成本低廉的借贷项目。这一想法是根据对美国学生网贷情况分析得出的想法,其中对美国大学生网贷得出的结论,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较强的消费欲望,而苦于资金短缺,正好通过借贷平台为其提供消费能力,进一步带动经济的发展。
王锦虹(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最近几年网贷运营模式发展迅速,导致信息不对称以及提升市场资金的配置效率问题比较突出,如果利用博弈论中的逆向选择作为理论指导,研究网贷运营模式下的信用风险问题可以有效的防控违约风险事件的发生这是当前解决双方互联网金融问题的比较优势。
二、呼和浩特市高校大学生网络借贷现状
类似于这种趣分期的网贷平台,也确实为学生群体带来了较大的便利,大学生有着较为强烈的消费欲望,无奈大部分学生是囊中羞涩,没有购买能力,正是出现了这种专门为大学生提供消费能力的借贷平台,使得很多潜在消费被激发出来,成为真真实实的购买力。既满足了大学生的效用,同时也促进了网贷平台利润。但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能按时地将贷款还上,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其违约成本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一)由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业务
电商巨头京东于2014年下半年,针对大学生率先推出专门的“校园白条”,并将这一产品迅速在上百家高校进行全面推广。另一互联网巨头阿里紧随其后,以小额贷款的方式用于淘宝购物。将自己旗下的蚂蚁金服推出“蚂蚁花呗”业务,淘宝天猫商城于不久后,在校的大学生至少可以享受最低 3000 元的信用额度贷款,并首次推出“天猫校园分期”。这种电商平台以其程序简便,方式灵活,交易快捷为优势。
(二)分期购物平台
这种网贷平台是专门用于大学生消费的借贷平台,如趣分期、分期乐、爱学贷、优分期等。
(三)P2P借贷平台
这种P2P网贷平台,对于一些家境困难和一些大学生有创业梦想的学生提供贷款业务,如名校贷、我来贷等借贷平台。
三、呼和浩特市大学生网络借贷的主要问题
随着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渐渐地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正如中央财经大学黄震教授曾作如下评述:“有需求、有供给、也有中间服务商,行业发展的基础厚实和潜力强劲”,但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
(一)借贷平台准入门槛低
由于行业初期发展的进入壁垒不高,使得很多公司涉足该行业,导致行业发展的差异性较大。有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吸引大量投资人投资,采取了夸大收益率、诱导投资者盲目投资,弱化风险提示。这正是由于网贷平台缺乏一整套的行业进入标准,使得一大批平台进入市场,各家发展良莠不齐。
(二)外部监管问题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行业标准,从机构监管层面看,P2P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创新模式,处于互联网、金融、担保等多个行业的交叉点,导致行业监管主题不明确,而P2P又常以互联网公司的名义注册,平台定位偏离,发展方向不清晰,使得P2P行业外界监管变得相对困难,另外,我国信用环境不完善。
(三)大学生的风险意识不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高校2011级学生阿某某,将身份证及学生证借给自己的同学,其同学王某将借来的身份证申请了贷款4000元(网络借贷),到期未还款,王某认为证件不是自己的,而阿某某认为钱不是我借的,我消费的,导致阿某某也不还款,贷款公司电话联系上了阿某某的班主任。这是该校较早的一起
网贷违约事件,之所以不还款主要是他们对网贷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经过有关老师给他阐述了网贷违约会导致高额的利滚利,并且导致个人的失信影响坐高铁、影响住旅店、坐飞机、以及住房按揭贷款等后果,然后阿某某设法借钱将贷款还清。
(四)高校平时的监管缺失
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渠道的增加和各大高校的扩招,使得大学生的数量激增,但各高校的相关的基础建设及师资力量并不能满足目前逐渐增长的学生管理工作的需求,网络贷款的宣传信息涌入各高校,使得这些刚刚具有独立财务自主权利的青年大学生群体已成为网络贷款的目标人群。使各部门领导及辅导员很难完全掌握所有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日常消费、生活情况,增加了高校在众多信息中监督学生网贷情况的工作难度,进而导致对学生的生活监管不足。
四、加强呼市大学生网贷安全的建议
(一)完善准入机制
完善网络借贷的准入机制,构建起全面的网络借贷的行会制度并充分发挥行会的自律作用,在实践中对行业协会决定不服的网络借贷者可以向银监会申诉,加强民间网贷行会与银监会的协调合作。
(二)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应由各地银监会对当地网络借贷进行监管,对高危的网络借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监管机构应当定期审查网络借贷者的财务会计账目,将有关数据做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并呈报国家机关。使之与本地区的监管目标体系保持一致,因此应将网络借贷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体制。
(三)大学生应树立风险意识
阿某某的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大学生要树立理财意识,当去网络平台上借款时,一定要咨询清楚,怎么还款,以及一旦出现违约事件,大学生一定要清楚你的违约成本有多大。同时,大学生还应该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当出现类似事件时,应该知道自己在网络借贷这个过程中承担了什么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一旦出现违约事件,要及时将借款还上,避免出现信用违约的情况。
(四)家校共筑金融安全屏障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家庭的消费环境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要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要积极引导孩子的消费习惯,注意监督孩子不良的消费习惯。学生进入大学后,脱离父母的掌控范围,这时候学校就起到监护人的角色,学校可以通过学生会关注在校学生的消费动向,另一方面,学校要组织大型讲座,邀请学者或老师做相关方面的知识讲解,建立校园安全的建设,对流进校园的网贷平台进行严格的审核。
结语
P2P网贷平台属于新生事物,自从出现之后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正是由于P2P的出现,其以手续便捷,方式灵活,解决了大批小微企业的资金荒问题。又以其利率高而著称,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的关注,将其手中的闲散资金得以利用。而有的人认为,P2P的运营模式不规范,易使大批的资金周转不开,导致P2P的变现能力导致投资人的担忧。只要我们给P2P以适当的监管环境,不能肆意其发展,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亦或是国家标准,相信P2P网贷平台定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重要贡献,也相信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