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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2020-02-24彭小青王卫斌

福建党史月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反革命农村

彭小青 王卫斌

“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若不由兹,而云太平者,谬矣。”自古以来,实行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大道仁政,实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大同治世,既是普通百姓念念不忘的美好愿望,也是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崇高理想,还是统治阶级信誓旦旦的主张。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人口众多,居住分散,历朝历代的官府多想着向劳动人民拉夫征税,坐视弱势群体自生自灭,鲜有对乡村基层实施过真正有效的治理。

特别是鸦片战争爆发后的近百年间,帝国主义无孔不入的政治控制、经济掠夺和文化渗透,导致广大农村自给自足的半自然经济迅速凋敝,家族乡社自治自净的内生功能日益衰竭,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每况愈下。

千头万绪乱纷纷,丑类恶物欲还魂

跟以往的政治集团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公开表明建党的目的,就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代共产党人,彻底放弃了对小资产阶级政党的依赖幻想,以非凡的胆识和气魄扎根穷乡僻壤,唤醒广大农民的革命意识,把盗匪渊薮、蛮荒之地打造成为自由光明的红色净土。农村的星星之火由此渐成包围城市的燎原之势,工农武装迸发出摧枯拉朽、翻天覆地的磅礴伟力,一举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农民粗黑的大手破天荒掌起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大印,正式开启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伟大实践。

正如列宁所预言:“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整个历史时代。只要这个时代没有结束,剥削者就必然存着复辟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尝试。”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千头万绪,新解放区的农村基层政权尚未建立,反动势力的社会基础依然存在。国民党在败退台湾前后,有计划、有组织地潜伏了320多万职业特务、政治土匪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全国城乡还活跃着上千万的地主和反动会道门组织成员。蒋介石训令党徒“一定要做到组织深入社会的基层工作,渗透广大的民众,在社会斗争之中,改造社会”,怂恿匪众“就地坚持,枪不离人,人不离乡”,企图纠集一切丑类恶物,在大陆农村发展所谓的“敌后游击运动”,重登所谓的“自由康乐境域”。

而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政府为了尽快稳定社会秩序,尽量减少敌对分子的破坏抵抗,默许采取了一种宁右勿“左”的统战策略。党的工作重心从过去的乡村全面转向城市,人民军队先占城市后占乡村,政权建设也是先动上层后动基层。国民党政府滞留下来的军警公教人员大都被接收,寄生混迹于城市里的各种灰色边缘人物受到威慑,纷纷遁入郊外乡野、江湖山林。无论是新解放区还是老解放区,自县级以下的基层组织充斥着阶级成分不纯的人,乡村政权或明或暗不少落在了反动势力手里。

旧时代的腐朽思想、旧政权的恶劣作风依然存在,并逐渐渗透蔓延到一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他们在执行征粮、收税和土改等任务时,有意或无意地混淆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不同性质;在开展剿匪、肃特和反霸等斗争中,又片面曲解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对立统一关系,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和尾巴主义愈演愈烈,盲目乱打乱杀与无原则包容宽大左右摇摆,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江苏吴江县黎里区干部李宗文采取野蛮手段,拳打脚踢强迫群众集会、鼓掌,并开枪击伤两名无辜群众。匪患严重的福建建瓯县自解放以来,一年多时间没有处决过一个罪犯。陕西洛川县法院判处一个血债累累的国民党特务十年有期徒刑,县政府行政会议还认为惩罚太重,未予批准执行。安徽灵璧县更是在乡村干部大会上约法三章,规定罪犯逃跑只准追不准打,出了意外要验伤追究当事人责任。

凡此种种,直接助长了反动分子的嚣张气焰,挫伤了广大积极分子的斗争热情,间接把部分落后群众彻底推向了对立面。1950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普遍发生严重的春荒水灾,下半年美国又悍然入侵台湾和朝鲜,把战火烧到了鸭绿江和图们江边。各种反动势力认定“黑暗将过,黎明即来”,趁机煽动胁迫群众,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反革命暴乱。如贵州有五分之三的区域被土匪控制,新解放区有4万多名干部群众惨遭杀害,被劫被毁的公共财物更是不计其数,以至于农民“分田不敢要,分房不敢住,生产没心思”。社会各界一时谣诼四起、议论纷纷。福建龙岩县有18个痛失亲人的寡妇联名上书,寿宁县有遇难者的家属抬着棺材上街游行,抗议政府“宽大无边”、“有天无法”。

宽严相济敌焰降,有天有法民气伸

1950年9月30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庆祝新中国成立一周年大会上坦言:“人民群众的这种责备是正确的。”他郑重承诺:“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的民主和对反动派的专政两个方面。对人民的民主需要继续扩大,而对反动派的专政则需要继续加强。”10月8日,中央军委下令迅即组建中国人民志愿军,援助朝鲜人民抗击美帝国主义及其同党们的进攻。10月10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务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发出指示,要求各级党政和司法机关坚决纠正“左”的和右的偏向,从重从快、求稳求准肃清一切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10月16日至21日,公安部召开全国高级干部会议,强调镇压反革命活动、肃清反革命残余,既是当前对敌斗争的紧迫任务,也是全党长期的战略任务,并明确了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杀、关、管原则,以及对付反革命谣言的讲、驳、追政策。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为专门机关惩治反革命罪犯和人民群众参与镇压反革命活动,提供了具体的量刑标准和锐利的法律武器。新解放区抽调了30多万干部下乡驻村,在基本群众中间广泛宣传解释党的政策和主张,深揭狠批反动谣言和错误思想,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和分田复查等斗争,激起了热烈的反响。如东北地区群众自“双十指示”发出半年多时间之内,就向政府递交了16万件揭发材料。江西民兵和群众抓住了很多政府久捕未获的重要匪首,有的地主恶霸逃了好几个县还是逃不出去。浙江全省20多万男女民兵布下天罗地网,令某匪首绝望地向他的上司哀叹,自己不是饿死、冻死、爬山跌死,就是被解放军、民兵打死。

随着群众的斗争情绪持续高涨,镇压反革命运动渐入高潮。1951年5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大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制参加劳动改造。特别规定对农村中的反革命亦只杀民愤极大者,以免丧失社会同情,以利保存劳动力,发展生产。5月15日,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作出决议,明确规定可捕可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人一定不要捕杀,并将捕人杀人批准权分别收回到专署和省一级。自6月1日起,全国城乡除现行犯外一律停止捕人。党和政府宽严相济、有天有法,敌人气焰大为下降,人民正气大有伸张。

第一阶段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成效显著,但因时间太短、收缩太快,导致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不平衡、镇压不彻底。特别是在新区、边沿区,历史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其他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仍有漏网之鱼。即使是在老区、中心区,对于现行犯、公开的反革命,对于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主要敌人,同样存在镇压不彻底的情况。

境外敌对势力在与新中国人民政权硬碰硬的较量中占不了便宜,转而使出更加阴险的伎俩,做出更加疯狂的举动。美国国会通过了所谓的“共同安全法”,专门拨款用于从堡垒内部破坏和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台湾国民党训练组建了庞大的“战地工作团”,持续不断地从天上空降和水下潜入大陆腹地,实施所谓“渗透即是破坏”的政治反攻。同时磨刀霍霍准备夺取大陆沿海若干县份,建立白色恐怖辐射据点,形成“群众的革命战”与“军队的正规战”互相策应的总体战。

中共党内和政府机关不少干部中却存在着一股麻痹轻敌的气息,认为残敌穷寇“几条泥鳅掀不起大浪”,天下从此太平无事,更有甚者竟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击中而堕落变质。农村基层一线的一些党员干部也忙着进城市、急于坐机关,热衷于投机倒把搞单干。这些“小老虎”“小苍蝇”,对农民造成的伤害更直接。如中南地区不少乡村组织力量不强,贫雇农优势不足,无力抵挡地主的反攻倒算。

正本清源除积害,深根固柢得太平

毛泽东洞幽烛远,向全党全社会发出警告:“如果我们丧失警惕性,如果我们就此住手,不再向反革命作斗争了,那我们就会要上反革命的老当。”周恩来也严正指出:“下了山不应该忘了山,进了城不应该忘了乡。如果忘了,就是忘本。”各级党政和政法机关改变过去那种零打碎敲的做法,加紧了对镇反不彻底的地区和方面进行补课,加强了对农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从1951年11月到1953年5月分两个阶段,以水上、山区和行政“三不管”边沿地带为重点,由浅入深集中打击五方面残余反革命分子和封建帮头把头;以一村一乡为单位作试点,由点到面彻底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从1952年8月初到11月底,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地区分3期开展针对制毒、贩毒和运毒罪犯的专项破案行动,随后又在农村全面戒烟、禁种鸦片和收缴存毒。

政法机关进一步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密切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1952年7月,公安部颁布《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被管制分子,任何人均有监督及检举其不法活动之权。8月又颁布《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农村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协助政府防奸、防谍、防火和防盗,检举、监督和管制反革命分子。11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乡(行政村)均须建立民兵队部,县、区建民兵基干团、营,协助军队维持地方秩序,镇压反革命活动。1953年4月,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决议提出,农村应以乡为单位逐步建立调解委员会,基层法院应普遍建立巡回法庭和一审陪审制,建立与加强人民接待室和值日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在此期间,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三反”、新“三反”运动,针对私营工商业者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以及农村整党建党和水上民主改革等运动,也在大张旗鼓地逐次展开,集中清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切积害污毒。中央还要求各级党委不能因领导重点向城市和工业转移,而减弱对农村和土改工作的领导,应精密掌握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土改之间领导注意力的分配和重点转移的时机。凡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应积极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农业互助组和农村合作社,走共同劳动、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并在县级以上各级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部,硬性规定发展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农村基层干部不能抽调过急过多。

中共和人民政府刀刃向外又对内,边打、边稳与边建,各项社会改革运动与整个社会治安工作互相促进,各条战线先后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到1952年底,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全面恢复,存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地主阶级寿终正寝,帝国主义“以华制华”、台湾蒋帮“反攻复国”的阶级基础土崩瓦解。1953年7月27日,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打打谈谈、机关算尽,不得不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认输,国内反动势力挟洋自重、狐假虎威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到1953年底,全国已有2.78亿选民参与了民主普选,建立或重组了2116个县级、22万个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基层政权趋于稳定;4790万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建立并发展了近千万个劳动互助组、1.5万个农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初具规模。

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胜利结束后,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党和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有计划地开展以工业化为主体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有步骤地实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速推进我国由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向富强先进的工业国转变,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国家在财政极端困难、工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仍然大幅降低农业税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兴修农田水利,改良推广新式农具和农业技术,扶持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广大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政治经济利益,阶级觉悟和组织程度明显增强,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捍卫革命胜利成果的行动,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黑恶势力在农村的活动空间越来越狭窄,遭遇了村村鸣锣、人人喊打的灭顶之灾,中华大地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和谐善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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