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研究
2020-02-23梁晏
□梁晏
近几年来,女性话题经常在网络上引起人们热议。从现实中的“空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宇芽家暴事件”“高校教师性骚扰女学生”“北大女生疑被男友精神控制自杀”等新闻事件到近年火爆的电视剧《都挺好》中的苏明玉、《下一站是幸福》中的贺繁星、《安家》中的房似锦等女性形象,无不显示着女性话题正逐渐占据着人们的视角,被社会所关注。下文运用女性主义的理论,对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进行研究。
一、女性主义理论综述
女性主义发源于西方18世纪的自由女性主义,又称为“女权主义”。“女权”意为女人的人权。18世纪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中的“人权”(rights of man)只包括男人的权利,不包括女人(women)。“女性主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旨在结束性别主义、性剥削、性歧视和性压迫,促进女性阶层平等,着重于政治、权利上的平等以及意识上的独立。中国的女性主义起源于近代中国反抗封建社会和外国侵略的斗争。女性战斗英雄和女性文人在民族解放和独立的反抗斗争中从女性的角度出发,洞察中国社会,为争取战斗胜利贡献女性力量。女性对社会权利的要求和呼吁,以及自我意识的觉醒也由此产生。但这些诉求是基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不完全是为了反对男性权力。中国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造成了女性从属、被支配的社会地位,例如“三从四德”这样的封建传统深入人心,至今社会仍有保留。因此,我国的女性主义发展忽视不了历史传统的因素。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地位虽不断提高,引起了更多的社会关注,更多的女性可以利用互联网来争取自己在性别话语中的意义空间和权利,但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上各种新闻事件、网络热点或影视剧中体现的女性主义及女性形象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真正实现男女平等,道阻且长。
二、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
在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网络媒体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女性形象边缘化;第二,女性形象污名化;第三,女性形象的多面塑造与积极表达。
(一)女性形象边缘化
学者顾冬梅在《网络传播:性别仍未平等》一文中提出互联网仍缺乏对女性群体的关注的观点。她统计了2004年上半年国内几大门户网站的新闻报道,发现当时的新闻媒体对女性的报道主要集中在娱乐、体育、社会、生活等方面,女性形象被日常琐事、低俗娱乐以及无关紧要或缺乏意义的事务符号化。在政治、金融、商业、科技等对社会起关键推动作用的领域,却鲜有关于女性的报道。而男性却常常集中在这些领域,被塑造为“成功人士”“聪明睿智”的积极形象。对比下来,女性被严重边缘化。另外,一些网络中的“女性平台”并没有为女性提供真正能提高其内涵和思想深度的知识,它们中的大多数只是教女性如何变得美丽,如何改善她们的外表,这使女性并没有摆脱“被观看”的角色。在网络媒体时代直播行业兴盛的环境下,直播中的女性只是更加固化了这种“被观看”的角色。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仍然被动消极,女性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和权利,这与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相契合,女性被限制于家庭和婚姻的生活内容之中,被边缘化为男性的陪衬和附庸。
(二)女性形象污名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热词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生成并广泛流行。与女性有关的网络热词层出不穷,例如“拜金女”“女司机”“女汉子”“绿茶”等词语正在向负面意义重新塑造着网络上的女性形象,这些词语所带有的贬义使得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被“污名化”。“污名化”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标签化”,采用“标签化”的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在一篇新闻中,编辑提取出能够刺激读者感官、吸引读者注意力的内容,对其进行“标签化”处理,而这会有意或无意地引导受众认知,但这种手段在涉及女性的新闻中却屡见不鲜。例如2018年10月28日《南方都市报》在《重庆公交坠江道路全宽20米 轿车女司机有6年驾龄》这篇报道中写道:“据介绍,冉某是42岁的男性司机,在1994年10月1日领取驾照,已有24年驾龄。邝某娟是36岁的女司机,在2012年12月25日取得驾照。”从标题到正文,该篇报道反复将公交车司机(男)和轿车司机(女)进行对比,着重描写两位当事人的“驾龄”信息,暗示责任归属在于女性,而对真正的坠江原因却疏于挖掘。
(三)女性形象的多面塑造与积极表达
网络媒体对女性形象的刻画虽然呈现给大众的大多是负面、消极层面上的,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网络媒体对女性形象的多面塑造和争取女性话语权的积极作用。近几年,女性主义在我国各种文娱产品中频频呈现,或成为话题热点引起人们讨论研究,其中也塑造了一大批积极的女性形象。例如热门影视剧《陆贞传奇》《欢乐颂》《都挺好》《下一站是幸福》中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女性形象,以及描绘出的女性的社会、生活处境都是现实社会的反映。其中的“陆贞”“安迪”“苏明玉”“贺繁星”等无不被塑造成表面自强独立但背后又暗含几分心酸苦楚的女性。这样既坚强又有脆弱一面的女性似乎逐渐成为影视、小说等文化作品乐于描绘的形象角色,也更为大众化,尤其为女性观众所喜爱和崇拜。这一方面折射出女性渴望独立自强的女权觉醒意识,也从另一方面刻画出当今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处境仍有不平等待遇等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女性网络用户能够使用互联网获取“宇芽家暴事件”“高校教师性骚扰女学生”“空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男子杀妻骗保”“迪士尼电影花木兰”等信息,并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发表意见,争夺女性话语空间。新闻事件的曝光、文化作品的呈现等都表明国内乃至世界普遍形成了一种注重女性发展的趋势。
三、网络媒体中的女性形象成因
(一)父权话语体系与公众刻板印象相互作用
受“男尊女卑”的历史传统观念影响,民族形成长期的父权话语体系,女性话语权微弱。在传统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早已在大众心中根深蒂固,女性扮演着依附于男性存在的社会角色,永远摆脱不了婚姻和家庭,女性在以男性为主导的话语体系下失语和沉默。女性话语体系缺失,沉默使得大众对女性形象的认识限制在父权话语体系中,从而形成长期的、普遍的、单一的刻板印象。这种大众普遍持有的刻板印象形成了社会偏见,影响网络媒介对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李普曼提出的刻板印象是指人们对特定的事物所持的固定化、简单化的观念和印象。整个社会对女性形象先入为主的偏见早已长期存在,很难被改变。如《下一站是幸福》中的贺繁星因为年龄被同是三十二岁的男性这样持“双重标准”:“我是三十二岁你也是三十二岁,我以为你会比我着急,像您这个年纪应该算是大龄剩女了”;在公交车上被一个女中学生这样嫌弃:“我姐也是这样,三十多岁了还迷鹿晗呢”;而贺繁星这样说:“一般男人找个小十岁的女人,所有人都只会谴责女人;女人找个小十岁的男人,大多数人也只会谴责女人。”这些虽是台词,但却也句句诛心,都是社会现实。在现实中,女性会因为年纪被嫌弃,因为婚姻育子被说三道四,因为外貌衣着被投以恶意。实际上,女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布满荆棘。
(二)消费主义文化与商业利益的共同影响
在当今环境下,大众消费主义泛滥,媒介传播的内容必须迎合大众喜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传播的消费主义文化不断兴盛,受到利益的驱动,网络媒体趋于生产迎合大众口味的作品,以便提高阅读量,获取流量。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说:“身体之所以被重新占有,依据的并不是主体的自主目标,而是以一种娱乐及享乐主义效益的标准化原则、一种直接与一个生产及指导性消费的社会编码规则及标准相联系的工具约束。”为了满足男权社会中大众对女性形象的期待,网络媒介塑造的女性形象要么是受到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弱势形象,要么是出轨他人、伤害他人的“坏女人”负面形象,要么就是外表靓丽的女“网红”形象。这些女性形象更能吸引受众的感官和注意力,满足受众的某种心理需求以及对女性的窥私欲,并且直接带来浏览量、阅读量等利益参数。因此,在大众消费主义文化和媒体商业利益对受众的共同影响下,女性形象被严重“污名化”或“符号化”,这扭曲了女性的真实面貌,掩盖了其自身的多种美好特质。女性话语权也因此丧失,最后女性成为供大众消费的“玩物”,真正值得关注的女性形象被大众忽视。
四、结语
韩国男性的厌女症随着经济的低迷更为肆意。2018年,韩国现当代史上最大规模的女性游行示威活动“姐姐来了”声援当时遭受前男友“色情报复”“性暴力”并于2019年11月去世的当红女星具荷拉。我们也可从《82年生的金智英》一书中窥见韩国男女不平等的严峻现状。非营利组织韩国女性热线秘书长Song Ran-hee表示,韩国大约每3天就有1名女性遭亲密伴侣或前伴侣谋杀。她说:“我们没有枪,但在家里更危险。在韩国,只有待在街上更安全。”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我们这种发展中国家,个人认为以上这种女性遭遇是具有普遍性的,女性始终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女权就是平等,并不是要凌驾于男权之上。女性所希冀的只是拥有男性能拥有的地位、权利,不再有性别歧视。观之当下,处于“被看”位置的女性追求同一种“美”,她追求“美”或许是取悦自己,或许是取悦他人,但“美”的标准又是谁来规定的?奈奥米·沃尔夫指出,一个社会或文化对美的认识和要求所体现的是男性的审美倾向以及男性主导的性别权力关系和性别结构,正是这样的权力关系和权力结构决定了什么是美、如何为美、为谁而美。而真正追求男女平等的女性,希望能真正做到自己为自己决定什么是美、如何为美、为谁而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媒体给人们带来了更快、更新、更丰富的信息的同时,应努力扮演好其“把关人”的角色,发挥积极作用,承担社会责任,在报道中更多维度地塑造女性形象,充分展示女性的真实面貌。女性自身也应该积极争取话语权,正确表达自我,摆脱父权社会话语体系的束缚,努力破除社会及公众的刻板印象,真正实现男女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