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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与制度创新

2020-02-23李松龄

商学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劳动收入财产性资本化

李松龄

(湖南大学 经济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79)

一、引言

自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1];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一次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2]。关于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两次党代会的报告中表述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创造条件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后者则是以“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保障居民劳动收入提高,通过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 “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3]的表述方式,更是表达了党和政府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高度关切。理论界的学者们对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问题非常关注。从已有的文献来看,人们似乎更加关注居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的研究,而对劳动收入问题的研究成果较少。有的以劳动价值论为依据,探讨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合理性[4-5];有的从财产性收入的功能和作用的角度,探讨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6-7];有的从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对立统一关系中认识二者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8-9];更多的学者是以实证的方法,探讨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种因素[10-13]。因为农村居民拥有一定的财产如土地和房地产等,因此对他们的财产性收入研究的文章较多。这些研究对于认识和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不过,个人认为,在诸多的影响因素中,所有制形式是影响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形式下,只有那些拥有私有制财产的居民(或者更确切地说资本所有者)才有财产性收入,普通劳动者只有劳动收入而没有财产性收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下,一切财产公有,财产性收入归国家所有,通过再分配惠及劳动者,普通劳动者直接得到的只是劳动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和政府不只是关注和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收入,还想方设法增加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如何增加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必须关注的问题。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只是一个保障公有制和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制度安排,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也只是提出了一种如何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所有者的财产性收入的分配方式或原则,没有涉及劳动者如何拥有财产和实现财产性收入的问题。所以,新时代要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的问题,关键就在于在保障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前提下,如何使劳动者能够拥有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如何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创新,确保劳动者拥有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二、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实现途径的深化认识

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关键在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因为只有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能够得以大幅度的提高,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才能得到普遍提高。如果只有少数或部分有财产的人能够提高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而广大劳动者难以提高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居民收入水平是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探讨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采用何种形式和途径有效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以满足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

如何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如下几点政策安排,或者也可以称为实现途径:一是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二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是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收入同步提高[3]。前三点是通过增加劳动就业的途径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第四点则是通过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原则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如何把四个方面的政策安排变为实实在在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实现途径,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既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同时也是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劳动力的价格就是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一切影响劳动力价格的因素都会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其中,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应该是影响劳动力价格,从而也是影响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或称主要矛盾。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价格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也高;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也低。就业水平的高和低,只是影响劳动力供求关系的一个方面,难以单方面决定劳动力的价格,也就不可能单方面决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就业水平低,固然可以说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低;但就业水平高,也并不一定说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就高。比如,一个缺乏效率且产品供过于求的行业,劳动力的就业水平可能不低,但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不见得就高。所以说,只有劳动力的需求带动起来的劳动力就业,或者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关系才能真正提高劳动力的价格,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单方面讲促进充分的就业,不考虑劳动力需求方面的因素,不一定就能保证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

我们知道,劳动力要素要同资本要素相结合,才能生产出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产品;反过来,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产品供求关系,又决定着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的需求。就是说,劳动力的需求既受资本要素的约束(因为它要同资本要素相结合),也要受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产品供求关系的影响。产品供求关系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比较直接:如果产品供过于求,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利润下降,生产者就会压缩生产规模,从而降低劳动力的需求,进而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如果产品供不应求,产品的价格就会上涨,利润提高,生产者就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提高劳动力的需求,进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不断地创新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产品供给,通过产品的创新供给创造需求,改善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能够扩大劳动力的需求,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党的十九大强调创新引领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固然是为了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也因为能够改善市场的供求关系,有利于扩大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创新引领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条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实现途径。

资本要素的使用对劳动力的需求,进而对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影响比较复杂,我们把它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分析和研究。一般来说,在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程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资本投入的数量增多,需要结合的劳动力要素的数量也多,劳动力的需求增大,劳动力供求关系改善,劳动力价格上升,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提高。增大资本投入能够吸纳劳动力,扩大劳动力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改革开放初期,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程度较低,且变化的程度不大,通过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资本,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确实扩大了劳动力的需求,不只是带动了劳动力就业,而且也提高了劳动力价格。这种由劳动力需求带动的就业,确实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因为科学技术的创新需要较长时期的知识积累,所以,在一段时期内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程度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增加使用资本有利于吸纳劳动力、扩大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劳动力价格,从而也是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的一条实现途径。

如果科学技术发生较大的变化,通过资本的作用应用于生产的程度提高,那么资本替代劳动力的作用就会加强,劳动力需求的质虽有提高,但劳动力需求的量却会降低。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增加使用资本,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则不是更多地结合一般的劳动力,而更有可能的是替代一般的劳动力,劳动力的需求不一定增加,反而减少。如果腾出来的一般劳动力不能通过分流实现就业的话,劳动力的价格就会下降,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降低,资本收入则会提高。机械化作业替代手工作业,自动化作业替代机械化作业,智能化作业替代自动化作业,一般劳动力的需求不是增加,而是日益减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日益应用于生产,资本替代一般劳动力的现象日益明显,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部门,机器人替代人类劳动的现象不只是存在,而且比较普遍。原来需要几十个或上百个劳动力才能完成的作业,因为有了机器人,现在只要几个劳动力甚至不用劳动力就可以完成,劳动力的需求大大降低。看来,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虽然可以极大地丰富财富的生产,但对劳动力的需求及由此引起的劳动力价格和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变化确有不利的影响。

不过,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而腾出来的劳动力,一部分可以进入传统的或者现代的服务性行业,从事服务性产品的生产。传统的服务性行业,由于它的特殊性,科学技术应用于服务的程度不是很高,而且因为服务产品的需求量大而对一般劳动力有较大的需求。现代服务业应用科学技术的水平虽然较高,但它更贴近现代化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产品生产的需要,也有较大的社会需求,从而能够吸纳大量的层次比较高的劳动力。腾出来的部分高层次的劳动力,也可以进入文化旅游产品的生产领域,从事精神财富和旅游产品的生产。在物质产品不断丰富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文化和旅游的需求日益增大。而且,因为精神文化产品源于人的大脑,出自于人的思想,不是资本替代人类脑力劳动所能生产出来的,因此,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是通过增加使用资本就能完全得到满足的,而是需要更多地投入脑力劳动,从而对脑力劳动者有较大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脑力劳动者的劳动收入。腾出来的劳动力还可以创新创业,因为创新创业的产品具有稀少性,使用价值高,社会需求量大,因此具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在科学技术通过资本的作用日益应用于生产的情况下,通过发展传统的或现代的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创业等方式,可以消化腾出来的劳动力,从而也是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实现途径之一。

我们认为,通过资本的作用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变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方式为现代的资本密集型或技术集约型的发展方式,是一种高质量发展。腾出来的劳动力没有因为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而失业,而是分流到传统或现代的服务性行业,文化旅游产品生产和创新创业等领域,能够实现充分就业。如果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是完善的,那么当资本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时,劳动力和人才就能够无障碍地分流到各个需要的行业或领域。应该说,这是一种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而且因为是由需求带动的就业,具有提高劳动力价格和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作用。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的政策安排,是一种能够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实现途径。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收入同步增长的政策安排,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所谓按劳分配,就是劳动的贡献应该归劳动者所得。可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能够得到的是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劳动力价格,即劳动贡献的必要价值部分。剩余价值部分虽说是劳动的贡献,却被资本(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如果劳动贡献的部分能为劳动者所得,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劳动收入自然能够实现同步增长。问题在于,有什么样的实现途径可使劳动的贡献归劳动者所有呢?个人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就是劳动贡献归劳动者所得的一条实现途径。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财产性收入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广大劳动者能够拥有剩余价值转化的财产性收入,说明他们不只是获得劳动贡献的必要价值部分,也能占有劳动贡献的剩余价值部分。所以说,拓宽包括广大劳动者在内的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确实可以认为是劳动贡献归劳动者所得的实现途径。

一般而言,广大劳动者,尤其是贫困劳动者靠他们的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再获得剩余价值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不是没有可能,但有相当大的难度。这是因为劳动工资除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外,就没有多少剩余可以积累为财产,使劳动者能够获得财产性收入。比如,在一些大城市,普通劳动者靠其劳动收入的剩余部分购买房产,用于出租获得财产性收入,这要很多年才有可能实现。所以,不能把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作为提高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唯一实现途径。如果说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作为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存在一定困难的话,那么劳动者唯一能够为其提供财产性收入的恐怕只有劳动力了。劳动力如果能够资本化为股份,并且成为劳动者的财产,那么就能为他们提供财产性收入。劳动力的资本化问题,已有众多的学者在研究,而且有一批理论成果支持劳动力的资本化[14-16]。应该说,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资本,不存在太多理论上的障碍。不过,仍有部分人认为,劳动力是商品,这是马克思已有定论的概念。劳动力不是资本,也就不能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资本。因此,要把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作为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还需要讨论劳动力只是劳动者的商品,或既是劳动者的商品又是劳动者的资本的理论问题。如果能够把劳动力既是劳动者的商品又是劳动者的资本的问题讲清楚了,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就可以作为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

应当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不会有太多的争论,如果劳动力能够资本化,也足以说明劳动力是资本(因为劳动力不是资本,它就不可能资本化)。因此,我们可以基于既有的劳动力资本化的研究成果,证实劳动力是资本。至于说劳动力究竟是劳动者的资本还是资本家的资本(可变资本),那是一个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问题。可以说,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力是资本家的资本(可变资本),不是劳动者的资本,但是不能说当所有制形式发生了变化,不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是劳动者以他劳动力的资本化为依据持有股份的所有制形式,劳动力能不能说是劳动者的资本,就是一个另当别论的问题了。资本之所以说是资本是因为它具有保值增值的特征,至于说它是谁的资本则由所有制形式决定。公有制的资本属代表全民利益的国家所有;私有制的资本属资本家所有。劳动力也不例外,要说它是资本,也要说明它具有保值增值特征,至于说它是劳动者的资本还是资本家的资本,也是由所有制的形式所决定。劳动力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必要价值是劳动力的价值,剩余价值是劳动力价值的增值,劳动力的保值增值特征是具备的。只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剩余价值被资本占有了,成为资本的增值,从而认为资本具有保值增值特征,劳动力反而被沦为劳动者的商品,而不是他的资本。劳动力能够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劳动者可以占有劳动力生产的剩余价值部分,劳动力也就成为劳动者的资本。至于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劳动者能否像资本所有者那样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劳动力如何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节中再作详细讨论。如果能够创新制度安排,使得劳动力能够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劳动者则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享有财产性收入,从而也就能够共享美好生活。

三、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制度创新的深化认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进行的,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决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由于劳动力的供给缺乏弹性,劳动力的价格主要由劳动力需求的大小而定,从而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也由劳动力需求的多少所决定。增加劳动力需求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就能提高劳动者或者说居民的劳动收入水平。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认识到增加劳动力的需求,一是要靠发展物质、精神和生态各方面的生产,因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扩大劳动力的需求;二是要靠增加资本投资,因为增加使用资本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如何发展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各方面的生产,如何增加使用资本,以及做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够保障物质的、精神的和生态的各方面的生产发展,能够保障扩大使用资本,从而扩大劳动力的需求,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是我们需要且必须研究的问题。限于本节研究的内容,我们仅对后一个问题(即制度创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不是什么样的生产发展方式都能扩大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传统的生产发展方式因为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和低效率,难以创造更多优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难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3],因而形成不了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也就不可能形成日益扩大的劳动力需求。反而需要通过“坚持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3]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商品生产与需求的矛盾、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创新发展的生产方式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功能”,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数量,不只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也能提振市场信心,扩大劳动力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主张和制度安排,既是为了发展实体经济,也有创新供给创造需求、扩大劳动力需求和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功能和作用。我们应当积极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在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扩大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

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发展方式虽然有利于增加就业,但由于技术和效率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不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资本密集型的生产发展方式尽管存在资本替代劳动力的问题,但因为技术和效率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较高,而且因为腾出来的劳动力可以进入服务于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服务性行业、科学技术与教育行业及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能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因而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再说,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发展方式向资本密集型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一个科学技术通过资本的作用逐步应用于生产的过程。一方面,增加使用资本虽然有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减少劳动力的负面影响,但也有增加高资本构成的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作用。另一方面,增加使用的资本如果多于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需要,多余的部分用于生产也有吸纳劳动力、带动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效用。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发展资本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都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因此,为了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水平,不是要不要发展资本的问题,而是需要大力发展资本的问题。而要大力发展资本,保障资本安全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变,不只是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资本,也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的发展,还需要大力招商引资。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该是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资本退出的时候了,而是仍然需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仍然需要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同时,继续发展非公有制资本,继续吸引境外和国外的投资。

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者的劳动收入能否有保障,关键在于劳动贡献的部分能不能归劳动者所得。前面提到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和创新使用资本,都是从发展物质的、精神的、生态的生产和扩大劳动力需求的角度,认识和探讨如何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的问题。这只是影响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外部因素,即便把外部因素的作用提高到比较理想化的程度,恐怕也难以做到劳动的贡献归劳动者所有。什么是劳动贡献的收入呢?那就是劳动生产的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转化的收入。如果能够把劳动生产的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部分转化的收入归劳动者所有,劳动收入则可以认为达到了应有的水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加或创新使用资本,虽然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但要使劳动收入达到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转化的收入水平,恐怕困难很大。所以,需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所有制形式,使得劳动生产的必要价值和部分剩余价值转化的收入能够归劳动者所有。

既有的政策安排寄希望于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使劳动者能够拥有剩余价值转化的财产性收入,达到劳动贡献归劳动者所有的目的。但是,劳动者因为市场分配而获得的劳动收入,除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外,难有更多的收入积累为财产。一般居民,尤其是广大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渠道是比较窄的,他们的财产性收入难有大幅度的提高。唯有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才有可能实现广大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目的。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是一种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呢?我们认为就是马克思倡导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倡导的个人所有制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7]这种个人所有制,不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因此有人认为马克思倡导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也有人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劳动者持股的制度安排不是马克思倡导的重建个人所有制[18]。其实,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具有如下特征:劳动者持有的股份,是一种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价值形态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不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股份形式所代表的价值形态生产资料虽然个人所有,但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却是共同占有。更何况我国的股份制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符合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本义。

以上分析足以表明,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是一种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不过,有人提出劳动力如何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其理论依据是什么的问题。我们认为,劳动力资本化已经有众多的学者进行了研究,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至于劳动力的资本化如何计量,已有人依据马克思的土地资本的计算方法,说明劳动工资除以资本利率就是劳动力资本。如果物质资本能够折算为股份,为资本所有者占有的话,那么劳动力资本同样可以折算为股份,为劳动者所有。物质资本靠占有劳动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股份分红;劳动力资本则是以它自身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股份分红。从股份分红的意义上理解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似乎后者的理论依据更加充分一些。可能有人会说,物质资本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能够通过资产清算承担有限责任;劳动力资本则不能承担风险,不能通过清算劳动力资本的方式承担有限责任。其实,这种说法看似有理,但并不充分。我们知道,物质资本是通过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成的,劳动力资本应该更有理由通过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成。物质资本能够通过折旧再生产出来,劳动力资本同样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再生产出来。只要生产企业一视同仁,劳动力资本同样可以像资本积累那样用货币表现出来。所以,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同物质资本一样,具有承担风险和有限责任的能力。不是劳动力资本不能承担风险和有限责任,而是人们压根就没有想如何通过资本折旧或者资本积累的方式表示劳动力资本。解放思想,转变传统的意识形态,对于建立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个人所有制形式,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最后需要强调的一个问题是,上市公司除了把物质资本折算为股份外,也应该把劳动力资本折算为股份,前者归资本所有者所有,后者归劳动者所有,而且需要形成法律条款,上升为正式制度。这不只是思想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制度的创新。将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这是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也是证券法没有涉及的问题。尤其是物质资本的所有者认为,将劳动力资本折算为股份,会摊薄物质资本的红利,因而反对将劳动力资本折算为股份。其实,物质资本所有者也有他的劳动力资本,而且他的劳动力资本要比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大,即便物质资本的红利部分有所减少,他也能从劳动力资本参与的分红中得到部分补偿。再说,资本与劳动、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如果劳动力资本也是资本,也能同物质资本一样参与利益分配,二者之间的矛盾就能通过协商协调的方式解决,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一种能够和谐相处的关系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一节中再作较为详细的讨论。

四、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现实意义

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缓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劳动者是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关系到党的奋斗目标能不能实现。从广大劳动者尤其是贫困劳动者的现实情况来看,制约他们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因素主要是收入水平不高,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建设成就的程度较低。自党的十七大以来,连续三次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是因为认识到了广大劳动者仅靠劳动收入,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要满足他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让他们有畅通的渠道获得财产性收入。劳动者与生俱来的财产就是劳动力,马克思就把劳动力当作劳动者的财产[19]。如果能够通过制度创新,使劳动力财产转变为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他们就能获得财产性收入了。通过对劳动力资本化的理论认识,我们有理由将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使劳动力财产转化为劳动力资本。如果说通过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使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还有一定难度的话,那么通过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的制度安排,使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就要比前者顺畅得多。凡是劳动者都有他的劳动力财产,如果都能转化为劳动力资本,那么他们的收入水平就能够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美好生活需要也就有收入上的保障。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安排,从提高居民收入的角度提出化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政策主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能够促使我们深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义和作用。一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所以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因为我国面临产能过剩、库存过多的问题,需要通过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发展和壮大实体经济。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产能过剩、库存过多的问题不能在一个短时期内得到解决,不只是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更严重的是影响劳动力的需求,不利于劳动就业和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的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上不去,市场需求就有可能出现萎缩,反过来给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多火上浇油,进一步地降低劳动者的需求,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通过深化对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创新的思考,我们充分认识到创新引领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只是一个去产能、去库存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创新发展、创新供给,扩大市场需求,进而带动劳动力需求,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同时,通过创新发展,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并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传统的和现代的服务性行业,发展文化旅游业和鼓励创新创业,吸纳去产能、去库存过程中分流出来的劳动力,带动劳动力的需求,实现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建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上的产业良性循环,不仅有利于创造商品需求和劳动力需求,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而且也能够创新供给,有利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向平衡充分的方向发展,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这种意义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是有利于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坚持的单一的按劳分配原则,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出现。其中原因,主要是劳动力富余、供过于求,资本短缺、供不应求,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劳动收入较低,资本收入较高。所以,在市场决定初次分配的前提下,唯有改变劳动力和资本的供求关系,才有可能缩小二者的收入差距。由于劳动力富余和资本不足的矛盾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内得到解决,所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至今依然存在,而且还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固然需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间的差别问题,但也需要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创新,建立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的个人所有制,使劳动者能够拥有财产性收入。如果这种形式的个人所有制得以实现,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则有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我们认为,这才是缩小过大收入差距的治本之策。劳动者把他的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虽然也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但需要较长的时间。有的劳动者因为劳动收入很低,可能一辈子也积累不了多少财产。如果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则可以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水平。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安排,能够坚定我们进行所有制形式改革的信念,从而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有利于缓和资本与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资本和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对立的难以调和的关系。为了消除二者的对立关系,我国曾经采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式,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资料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改革开放以后,为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资本和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矛盾再一次显现出来,具体表现为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日益拉大的差别。人们担心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间日益拉大的差别如果不能得以控制或消除,资本与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对立关系将会越来越严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党和政府也非常重视资本收入和劳动收入之间过大的差别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问题。历次党代会的报告都对如何消除过大的收入差距提出过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资本与劳动的分配关系尤为重视。“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3]我们认为,建立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个人所有制,有利于形成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有利于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和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劳动者就有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对等的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决策,这就能够调和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协商协调机制。所以说,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安排,有利于缓和资本与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有利于共建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和谐社会。

五是能够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涵。党的十九大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建设,十分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深化认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安排,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对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只是要发挥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而且也需要发挥资本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如何认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如何构建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新型关系,是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需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来进行解释,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作出解答。劳动力的资本化,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个人所有制能够揭示资本和劳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新型关系,能够发挥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理论概念,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具体体现,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所要构建的理论内容。再如,资本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能够发展生产力和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理论认识,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理论总结。我们既需要将这种理论认识上升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也需要用它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涵。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深化对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和制度创新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一是创新引领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创造市场需求和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劳动力需求和提高劳动力价格,从而是提高居民劳动收入的一条实现途径;二是在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程度不高或者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增加使用资本能够吸纳劳动力,改善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价格,从而也是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的一条实现途径;三是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虽然出现资本替代劳动力的问题,不利于扩大劳动力的需求,但只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发展能够吸纳劳动力的产业,如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就能在更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扩大劳动力需求、实现充分就业,从而也是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的一条实现途径;四是通过劳动收入积累为财产,可以增加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但积累的时间过长、难度较大,难以成为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实现途径;五是劳动力是劳动者的财产,通过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的股份,变劳动力财产为劳动力资本,可以提高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水平,这是居民提高财产性收入的一条实现途径。

为了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特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① 必须坚持和完善创新引领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②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大力招商引资,扩大资本供给和使用,提高资本吸纳劳动力的能力;③ 在增加使用资本,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同时,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能够吸纳劳动力的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④ 创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建立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股份的个人所有制,提高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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