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起支付机构APP可缴税
2020-02-23
税收征纳 2020年1期
2019年12月6日,《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于2020年1月6日起施行。该办法(试行)所称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托商业银行或清算机构与国库直连的网络通道,为各类预算收入经收入库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该服务是传统国库经收业务的延伸,是面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
今后,个人将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这样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缴纳税款,但是税款必须从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不能直接用“零钱”“余额”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