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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基层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为例

2020-02-22□杜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赤峰市公务员考核

□杜 爽

(赤峰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在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潜能,探索如何让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最终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基层公务员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纽带,是地方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最直接的途径,更是民众接触政府最有效的渠道。目前来看,赤峰市基层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与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之间仍有一定差距。虽然赤峰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基层相关单位在提升本地区公务员能力素质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经常事倍功半,培训过程中经常暴露出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之间关联度较低、培训方式所起作用有限以及培训结果难以达到实际要求等问题。

1 调查结果

抽样调查主要以赤峰市区域内县处级及以下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样本代表,运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分析。本次调查中,选取了赤峰市3区、2县、7旗的乡镇政府、街道机关、税务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共198位基层公务员作为调查对象,其中男性79人,女性119人。35岁及以下的89人,占比44.9%。汉族为37.9%,蒙古族为42.9%,其他少数民族如回族、满族等占比相对较小。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为64.1%,群众为25.3%,民主党派为4.5%。本科学历为47.5%,高职大专和硕士及以上分别为34.3%和11.6%。

1.1 培训基本情况

81.8%的被调查者未填写过有关公务员培训需求的调查问卷,现阶段该类人群的培训需求未受到关注或重视,培训状况未被本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了解、掌握。

对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次数进行了统计,每年1~2次的占比35.4%,3~5次的占比31.8%;24.2%的被调查者参加培训的次数是6次及以上。参加培训次数较多的基层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专业技术类工作,培训多涉及业务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内容。

1.2 培训内容

基层公务员日常工作内容繁多,经常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精神压力较大,易产生委屈、自我怀疑等情绪。较大比例的被调查者希望在培训中加入沟通技巧、健康教育等内容。目前赤峰市基层公务员的培训主要以具体的业务能力培训和党务培训为主,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方面的引导教育较少。

1.3 培训教学方式

目前培训教学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和网络在线学习为主。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效的培训方式为社会实践和研讨式教学。

在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参加的实际培训中,讲授者多为党校教师或单位领导。被调查者认为最适合的是院校专业教师和培训机构教师,说明基层公务员对培训师资有更高要求,希望获得更为专业、系统的培训。

1.4 培训相关者对待培训的态度

67%的赤峰市基层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和87%的参训个人对培训工作比较重视,33%的基层公务员所在单位领导对待培训工作不甚重视。单位领导对待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态度会影响参加培训的个人对待培训的态度,且显著正相关。

1.5 培训考核与效果

70.2%的培训设置具有考核环节,29.8%的培训过程缺少考核。52.5%的基层公务员认为虽然培训有效果,但存在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情况。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按照基层公务员的具体工作内容来设计,在具体讲授环节存在案例或者理论与实际工作不符合的问题。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

基层公务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有效的培训是提升其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而对培训需求的调研则是有效培训的基础。但从调查结果来看,在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过程中,出现了对培训需求无人调查、需求未做细化等问题。

2.1.1 基层公务员培训需求面临无人调查的窘境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81.8%的被调查者未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以问卷等形式询问过涉及基层公务员培训方面的问题;其他被调查者所填写的问卷主要来自社会培训机构或地方院校,这些问卷对于培训需求方面的问题设置相对较少且并不具体。

现有的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有系统、有层次,但不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是本单位、本系统,对于培训需求的认知还较多停留在“好的就是适合的”的基础上,未真正探索出以构建本地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基层公务员培训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本地区基层公务员培训的主要组织者,在进行培训前基本未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设置调查环节;同时,赤峰市基层公务员所在的单位、系统作为直接承接培训的组织者,也未发挥好纽带的作用,未将本单位、本系统的培训需求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最终造成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有相当多的被调查者认为存在培训与实际工作存在脱节的问题。

2.1.2 基层公务员培训需求未做细化处理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主要采用的是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的传统型培训方式,并未对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整体需求、各旗县培训的差异需求、个别部门的特殊需求等进行精细化处理,最终造成培训内容的设置相对单一,仅以业务能力和党务知识为主。以赤峰市乡镇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员,在年龄构成、文化程度等方面都比较复杂,日常工作时很难用统一、标准的沟通方式来处理不同人群产生的不同问题;尤其是被调查者中有44.9%的基层公务员属于35岁及以下的“新鲜血液”,他们在面对琐碎、繁杂的工作时难免会产生消极情绪。现有针对乡镇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基本只有在初任培训时会涉及心理健康和沟通技巧方面的内容,但在整个职业生涯中这两个方面的需求还未得到重视。

2.2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教学环节设置缺乏科学性

2.2.1 基层公务员培训教学方式较为单一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和网络在线学习为主,其中较大比例的课堂讲授是由党校教师通过开设各个批次的培训班来完成的,培训的时间短且方式单一。同时这种以课堂讲授为主的单一教学方式暴露出师生互动少、课程枯燥等问题,教师和学员均为了完成任务而上课,对于培训的目的领会不深,对于培训的内容理解不透,最终影响培训效果。

2.2.2 基层公务员培训师资存在“才未尽其用”等问题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的讲授者主要是党校教师和单位领导,但这两者并未产生最好的培训效果,有相当大比例的被调查者认为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更能够满足需求。一些党校教师理论基础知识相对扎实,但缺乏应有的基层工作经验,部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参训者缺乏吸引力;一些单位本着高效、花费少的原则在进行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时,就地选择本单位的领导来作为培训师资,这样的培训老师虽然是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具体教学环节中难以做到运用适合的教学方法来主导教学,且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应有的培训效果。

2.3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的培训观念缺乏重点引导

2.3.1 基层公务员所在单位领导的态度未得到有效干预

部分赤峰市基层领导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培训活动,认为培训工作的开展会打乱正常工作安排而选择忽略或敷衍培训任务。面对这些对待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不主动、不重视甚至是不安排的领导,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没有系统性的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开展有关基层公务员培训的宣传和引导,基层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性还未被完全领会。

2.3.2 基层公务员对待培训的态度存在一定偏差

现阶段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参与培训的态度良莠不一,部分基层公务员能够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但是对于社会实践、拓展训练等培训方式存在一种盲目的追捧,认为这两者产生的培训效果要远高于课堂讲授等传统培训方式。因此出现选择性参加培训的情况,尤其是在参加以课堂讲授方式为主的培训时,出现上课打瞌睡、交头接耳等不认真听课的行为;而对于有名额限制的社会实践类培训,却存在争抢参加的现象。

2.4 基层公务员培训考核难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大部分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基本能够做到设置考核环节,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培训存在考核环节缺失的问题;同时考核方式的选择相对单一,考核流程相对简单。有相当比例的基层公务员培训并没有经过前期调查、研究等环节来选择最适合每一次培训的考核方式,而是统一采用闭卷考试作为主要的考核方式。但这种相对简单、直接的考核方式在进入具体操作层面后就变了味道,为了达到理论层面的较好的培训效果,这些闭卷考试往往又变成了开卷考试,从而失掉了培训考核的意义,难以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3 对策建议

3.1 建立以需求为主导的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体系

培训需求调查是培训全过程的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部门以及本单位、本系统作为实施培训活动的主体,应当将培训需求调查放在开展培训的首要位置,充分重视基层公务员的有效培训需求。

在实际的培训需求调查过程中,调查阶段应分为主动需求调查和被动需求调查。主动需求调查要求培训的组织者以实际的工作需要为中心,结合培训者的培训意愿来设置培训的内容,及时反馈和调整培训的方向、方式等,为培训的合理设置提供有力的支撑。被动需求调查应以培训者的实际培训意愿和需求作为决定培训内容重要的因素,培训组织者及时采纳培训者的建议,在评估其合理性的基础上来设置培训内容。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需求应具体分为群体需求、差异化需求和特殊需求,同时应重点对不同需求做细化处理。宏观上可根据基层公务员的职业特点设置统一的培训内容,并尽可能倾向于基层服务能力及群体职业能力提升等方面;具体操作层面上可以按照个体属性、部门属性、行业属性等差异来设置培训内容。比如培训组织者可设置课程模块,由参训者自主选择所需的课程。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应更加注重差异化培训,这将有利于基层公务员整体服务能力和个体综合素质的双重提高。

3.2 改变传统培训方式,让课堂、师资动起来

传统的培训模式多为课堂讲授,讲授方式单一、讲授内容固化,学员与教师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培训效果差。赤峰市基层公务员的培训方式应转变传统观念,丰富培训形式,积极拓展学员的潜力。

转变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应以参训学员为主体,从过去的老师讲、学员听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转变为按照学员需求进行讲授的模式,并不断引导学员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建立学员主动学习模式。通过安排与课堂讲授相匹配的研讨式教学、实践活动和参观考察等教学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的满意度。

统筹协调培训师资,建设培训授课专家资源库。拓宽培训师资的选拔范围,丰富师资的构成结构,选拔教学和实践方面表现突出的专家学者、教学骨干、先进人才和机关领导加入基层公务员培训的师资队伍中来,通过建立市级、旗县区级培训专家人才库,区域内合理统一调配培训师资,有效缓解培训师资不足和培训效率低等问题。

3.3 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过程需强化领导作用

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政府需要更好地担负起社会治理和综合服务的职责,扮演好经济社会“服务型大管家”的角色,需要政府切实地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机关单位的领导者应当充分认识到培训是提升组织和员工能力的重要手段。

领导者需要转变对公务员培训的思维方式和观念。培训作为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思维方式以及提升能力的有效手段,理应成为政府提供良好服务和增强机关竞争力的充分条件。领导者应当重视培训的重要作用,将终身培训理念在系统内、本单位内树立起来,营造出良好的培训文化氛围,鼓励本单位员工积极参加培训,合理选拔参加培训的人员,珍惜培训资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设计出合理可行的培训监督和考核评价体制,建立起科学、标准、统一的培训指标评价体系,将培训完成情况、培训质量作为本地区、部门领导的年终考核指标,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制定培训的计划、标准、内容和形式。

3.4 建立并完善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评价机制

培训评价是衡量培训效果和质量的关键。培训的考核评价不仅要对培训者进行评价,同时还要对培训的全过程进行评价,只有对两方面科学准确的评价才能有效地诊断问题、改进工作并提升能力。

建立并完善培训需求与培训效果之间良性互动的评价机制。赤峰市基层公务员培训不能仅从培训是否达到目的的角度进行评价,更要侧重考量培训的效果是否满足培训的需求、培训是否达到满意等方面;需要在培训的全过程中进行阶段性反馈和满意度调查,注重反馈结果的评估和运用,适时的调整培训的方式和内容,有效的提升培训的满意度。

改变原有的培训考核方式。赤峰市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培训评价是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评测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不能对所有培训参与者进行正确全面的评价。建议采取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的考评方法,比如可以通过培训过程行为记录、阶段性定量考核、跟踪回访、书面报告和论文等方式结合考试进行,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同时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培训学员,要制定提升计划和实施有效补救措施,帮助学员达到培训效果,确保每位参与培训的学员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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