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何以“仁”
——基于人的脆弱性与关怀
2020-02-22成海鹰,罗彦毅
成 海 鹰,罗 彦 毅
(1.汕头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2.长沙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4004)
据说,罗素这个无神论者,曾被问到,如果他死后能见到上帝,他会做什么,他的回答是“我将问他,万能的主啊,为什么你(1)这一幕被很多哲学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加以探讨,如黑格尔、斯宾诺莎、舍斯托夫等。文学家也不例外,德国诗人里尔克在《杜伊诺哀歌》一开头就写道:“如果我哭喊,各级天使中有谁,听得见我?”更早的是伊壁鸠鲁说过:“世界绝不是神圣力量为我们而创造的,因为现存的世界中的缺陷实在是太多了。”[2]185他的哲学想表明,他的确认为就人以及他们的生活来说,这个世界真的很糟糕。人们似乎忘记了众神是在奥林波斯山上永享欢乐,他们怎么会听得到?又怎么会在意人世的苦难?有人抱怨上帝的装聋作哑和冷漠无情,阿马蒂亚·森至少是同意的,他说:“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悲惨世界,至少在表面上看来,确实并不像是有一个全能而仁慈的神在掌管。很难理解,在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世界秩序中,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经受深重的苦难和长期的饥饿,过着受剥夺而绝望的生活,而且为什么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无辜儿童死于缺乏食品、医疗或社会关怀。”[1]283不只是匮乏、贫困、饥饿带给人们折磨,即使在相对繁荣和丰饶的社会中,也不乏戾气、冲突和矛盾激发带来的各种伤害,可以说,人类想要更好生活的同时,要把世界建设得更美好,只能自己承担起改变和发展自己处身其中的世界的责任,不能寄望于上帝的仁慈,人类自己的仁爱之心才是伦理学家们认可的拯救之道。
“仁”即“仁爱”“仁慈”,指人能同情、爱护和帮助别人。它是最古老的中国哲学概念之一,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仁”为五常之首,孔子的学说强调“仁者爱人”。无独有偶,在西方的思想史中,也包含极其丰富的以“仁爱”为内容的道德思想资源,有时思想家们也会用“仁慈”表达类似于中国儒家“仁”的概念,所以在本文的表达和理解中,“仁”“仁爱”与“仁慈”可以等同使用。作为一个古老的哲学概念和一种历史悠久的哲学思想,“仁”在充满各种冲突和矛盾的世界中日益突显其珍贵性。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呼吁:“许多古老的哲学难题现在必须重新对待了。”[3]如此这般地看待“仁”,它的确是世界美好和更美好的希望所在,也是人类的既有自然性又有建设性的美德。在一个人的内在价值、尊严、自由愈来愈得到重视的世界上生活,建设美好生活、美好社会和美好人生,无不倚重于“仁”的美德培养和道德情感建设。“仁”作为一个古老的道德规范和范畴,因此被赋予了重新讨论的现实意义。比如,人为什么会有“仁”?为什么要有“仁”?这些两千多年来都不缺乏关注的哲学话题,有了新的内涵与探讨的价值。本文重点考察“仁”作为美德和道德情感的源起与发展,对于改善人类处境的现实意义,即探询“仁”这种古老的道德情感在人类的共同生活中的意义。
鉴于儒家“仁爱”思想的深入人心,本文分析的思想资源主要来自西方亚里士多德、帕斯卡尔、亚当·斯密这些古典思想家,也来自像阿伦特这样的现代思想家,更直接从阿马蒂亚·森和努斯鲍姆这些当代活跃的思想家的卓越见解中得到启发。这种借鉴本身也是中西方价值会通的一个可能性见证。虽然每一个思想家用到“仁”“仁爱”“仁慈”这些概念时,内涵和重点会有所不同,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他们的思想中所包含的宝贵因素都在于相信人有脆弱性,这会使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珍视生活及其中所包含的价值与道德原则,从消极意义的“不伤害”到积极意义的“仁爱”。这无疑使得人类的价值和生活都呈现了多样性和多元性的面相。
一、祛弱权视野下人的处境
在人们的经验中,道德生活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与人们对脆弱的意识相关。以此为前提,西南大学任丑教授提出“祛弱权”概念,它是指“人人平等享有的主体完整性不受破坏和受到保护的权利,以及主体克服脆弱性的同时,自我修复和自我完善的权利。”[4]虽然这个概念引起一定的争议,但就其内容而言,它对人性、人的处境的概括是有说服力的,它强调的是,没有人始终处于坚韧性状态,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时刻处在脆弱性状态,其具体内容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往往要受到多种损坏和伤害”[5]。的确,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认识到,人是脆弱和易受伤害的,他的这种洞察力,在相关的议题上为后世留存了极丰富的思想资源,正如努斯鲍姆所说:“亚里士多德对人的脆弱性有着更深刻的理解。”[6]关于人的脆弱性的思考使亚氏总是强调人的社会属性以及共同生活的意义。他推崇城邦生活,是因为这样的共同生活可以帮助人们一定程度地克服和战胜脆弱,更重要的是城邦的法律和道德会对脆弱的个体起保护作用。在城邦生活中,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防范、制止伤害,他说过:“只有三类诉讼案件,即侮辱、伤害和杀人。”[7]不只如此,保护人们的共同生活,追求一个好的生活,德性和友爱极其重要,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体系中,人就是因为生命的脆弱,自愿结群而居共同抵御各种风险,友爱使人们愿意一起生活,德性使人们可以好好在一起生活。这些历史悠久的哲学思想为本文所赞同的祛弱权提供了理据也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
祛弱权要求把普遍的脆弱性的价值诉求在道德实践中转化为人权。任丑教授虽然是在生命伦理学的领域中提出并论证此一权利,他说:“脆弱性是生命伦理学的基础,与脆弱性密切相关的祛弱权问题应当成为生命伦理学的核心理念和理论基础。”[8]但在人类生活的每一领域,就人存在的基本事实而言,这一原则都可以成为讨论的前提和基础。可以说,吁求祛弱权就是因为人脆弱且易受伤害,脆弱会带来痛苦和人的体力、机能方面的受限,这些正是道德原则与规范存在的意义所在。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曾用苇草生动地比拟了人的脆弱性,他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9]157这种脆弱,当然不只是就肉体的易被伤害和生命的完结而言,还有精神和情感方面的来自自我或他人的各种受限和损伤,也就是帕斯卡尔所说的充满错误与悲哀的人性,“他要求伟大,而又看到自己渺小;他要求幸福,而又看到自己可悲;他要求完美,而又看到自己充满着缺陷;他要求能成为别人爱慕与尊崇的对象,而又看到自己的缺点只配别人的憎恶与鄙视。”[9]52如果人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脆弱和其他诸如可悲、虚荣、高傲、自爱的人性弱点,很难获得关于自我、关于人正确的认识,人与人相处也不免会带来各种伤害或打击。所以,为容易受到伤害的人们提供保障和安全,总是国家、政府层面努力的方向,也是人类道德追求进步的目标,这正是亚当·斯密所说的:“每个政府或国家殚精竭虑,也能做到,运用社会力量来约束这样一些人,这些人慑于社会力量的威力而不敢相互危害或破坏对方的幸福”[10]281。同时,那些具有美德的人,按照仁爱的原则行事,会愿意推进自我及他人的幸福。可以说,讨论仁爱作为重要的道德情感,是对人的脆弱性的认识,也就是承认每个人都有脆弱性,而且容易受到伤害。伤害通常指人的身体组织或思想感情受到损害。损害某人,就是指对他的人身、财产、荣誉、自由造成破坏,这样一来,人的生命保护系统和情感支持系统就无法建立起来,人被置于危险的境地。总之,伤害给人们带来痛苦和不幸。
在通过脆弱性总结出不伤害原则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来保护人以前,人类经历了漫长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发展。譬如在人类进入文明发展阶段的早期社会生活中,很难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支配人们的生活与道德实践,人们只能依习俗,从生活经验的层面提炼人际相处的道德规范或要求。像荷马,他非常了解伤害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恶意,他相信神会对人的脆弱怀有同情,更希望唤起人对人的脆弱的怜悯,祈望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因此极强调怜悯、温和、同情这些态度对人类生活的意义。普里阿摩斯对海伦的态度就是证明,即使因她而起的特洛伊战争使普里阿摩斯失去了最亲爱的儿子。普里阿摩斯克服种种艰险终于从狂怒的阿基琉斯那里赎回了儿子赫克托耳的尸体后,葬礼上,海伦领唱挽歌时说:“如果有人——你的弟兄姐妹,穿着漂亮的弟媳,或是你的母亲在厅堂里开口斥责我,你父亲除外,他对我很温和,有如生父。”[11]原谅别人带来的伤害,尽可能抹去被伤害的记忆,荷马在史诗创作中已经领悟到这些珍贵的人类道德法则对人们相处和共同生活的指导价值。当时的人们还会通过向神祈求,让同情、仁爱之情充满自己的内心。“在希腊文明的每一个时期,众神都具有怜悯与同情心。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要向他们祈求。”[12]荷马笔下频频出现这类祈求:当事人希望免于不公,免于伤害,甚至对于伤害过自己的人,还要有宽容、怜悯。的确,人的脆弱性即使在一颗冷酷的心里也是可以唤起温情的。人们祈求诸神对人类的脆弱产生同情,也相信诸神的宽容、仁爱。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人的身体组织受到保护和免于伤害的重要性得到了普遍认可,肉体伤害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制止、禁止。但是,对身体组织的伤害没有从人类社会消失,对财产、荣誉、自由等来自感情和精神上的伤害更是难以避免。感情或精神上的伤害多是感觉方面的,譬如让人难堪,产生羞耻感,像苏格拉底拒绝阿基弼德亚斯、奥德修斯拒绝瑙西卡娅,他们被置于隔绝和弃绝的处境中,两个被拒绝的人所体会到的情感,证实了“我们在宇宙中茕茕孑立,孤立无援这个事实。”[13]在人群中被隔绝的孤独,会产生失落、内在的不安,每个人难免有被伤害的感觉。认识人这种脆弱性及其普遍性,从伦理学角度来思考仁的作用,从而认识人与世界的关系,尤其是看待人的处境或境遇、境况,就具有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因为仁爱构筑的保护屏障,才能缓和或隔绝这些伤害。人类命运的脆弱性变成怜悯、同情的源泉,这样一来,“仁”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将有助于人们建立友爱、互助与和谐的关系。
二、“仁”何以产生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曾极深刻地认识到自然状态中人的脆弱性,他说:“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平等,以致有时某人的体力虽则显然比另一人强,或是脑力比另一人敏捷;便这一切总加在一起,也不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大到使人能要求获得人家不能像他一样要求的任何利益,因为就体力而论,最弱的人运用密谋或者其他处在同一危险下的人联合起来,就能具有足够的力量来杀死最强的人。”[14]92霍布斯的“自然说”是指人类社会早期盛行丛林法则,没有社会和国家之前,人们相互争斗,彼此防范,每个人都随时可能失去身家性命。各种伤害无处不在,人极其脆弱。在霍布斯看来,人在脆弱性上是平等的,也就是说脆弱是人的伴随属性,每个人天生脆弱,都可能成为别人攻击的目标,导致他容易受到伤害。人会因脆弱被伤害,伤害既有对某种生命机能或身体功能的破坏,也是对自我或他人自我保全的破坏。它的直接后果对个人是减损性的,也会破坏人们之间的友好与合作。
正因为霍布斯意识到这种脆弱性带来的伤害,他沿着这样的思路发展了自己的学说:每个人都因为易被伤害而深感渺小、微不足道,自然体力强的人也不例外。所以,人类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防范可能的人与人的互相伤害,让自己性命无虞和获得更为满意的生活。霍布斯认为一般而言人的两个目的就是自我保全和保有自己的欢乐,这样的自然倾向当然会导致人们对伤害的恐惧,同时,没有人愿意受到威胁、伤害或损害,这是基本人性。为此,人的脆弱性这一生物学事实,引导人们进行避免彼此伤害和受害的约定。为此,霍布斯建构了称之为契约论的道德理论,他这样定义契约:“权利的互相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14]100即人们之间有一个虚拟的生存契约:我不伤害你,你也别伤害我;或者你不伤害我,我也会不伤害你。这样的道德思考和由之而来的道德实践,使得契约主义成为人们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霍布斯让“不伤害”成为道德实践的伦理底线。人们可以想象,订立契约的前提是人有相同的弱点也容易受伤害,为了实现最好的合作,人们彼此间当然不要互相伤害,甚至可以相互促进,显然这样的生活更值得期待。可以说,契约主义的理论成果之一就是确立了“不伤害”的伦理原则。
由于人的脆弱加诸人的伤害以及带来的各种破坏性后果,使得寻求道德的保护和帮助,遵守道德规范和原则的共同生活也因此成为人们的共识。这正如泰勒所言:“当我们作为怀着欲望的存在者,充分感知到自身的脆弱与悲怆,我们带着钦慕与敬畏仰望立法的力量。”[13]活着和活下去是每个人的最大利益,立法的力量会形成对人的保护,其中,本文所讨论的道德法则的确立,通常是提倡正确行动的规则,反对错误行动的禁令,它对共同生活起约束作用往往就是从禁止性指令开始的,不伤害就是这样的基本原则。从伦理学的研究来看,不伤害别人还基于如下理由:人对自我脆弱性在情绪、情感上会有痛苦的体验;人被伤害了也会痛苦;对自己而言是如此,我们推想对别人同样如此。同时,人们常常基于自我的处境去权衡和把握各种生活机会,以决定人生应当如何度过。如果生活中充满了伤害,人会苟全于当下的防御和自我保护,人这种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境遇难免陷入粗鄙。这样一来,“仁”作为同情能力、帮助意愿、爱护情感,就能积极作用于人们的共同生活并发挥作用。
仁的情感在有些哲学家的看法中是天生的,如孟子的“四端说”,这多少有些消极,消弭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有些哲学家看来,仁爱的情感是培养的,卢梭的伦理学思想就包含相关论述。卢梭作为教育者,探索的是从儿童教育的角度说明了与仁有关的“关爱”“互助”“互利”“互惠”情感是教育的成果。人的同情能力和互惠能力是教师培育而来的。“教育是一种自我实现”[15]79,卢梭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重视情感的发展,想象力的培育以及诗歌的作用。哲学家密尔的成长,提供了卢梭关于这一理论的生动实践。他的一生及其学说、主张,都是关于这一观点的生动例证。密尔是一个早慧的儿童,因为他父亲的倾心教育,正如他在自传中说道:“如果说我学业上有所成就,应归功于父亲赐予我的早期教育,当然还有其他有利条件,公正地说,由于父亲的教导,我开始的时间要比同代人早二十五年。”[16]26这个早慧的儿童因此在语言、历史、科学方面受到了极好的教育,在道德方面更是堪称完美。他的父亲身体力行传授给他的是对正义、克制、诚实、坚忍、吃苦耐劳、关心公益等人类美德的坚守。但是,这些教育并没有培养他的情感和想象,处于神经麻木状态的密尔在1826年遭遇了一次重大的精神危机,他认为当生活中所有目标完全实现,所想望的全部制度和思想的改变也全部完成,人们并不会为此感到快乐和幸福,甚至会感受到如他在自传中写道:“生活对我似乎是一片空虚。”[16]26这种空虚和虚无的感觉就是“对于我曾经努力争取的目的,现在已没有真正欲望。对于德行,对于普遍的善行,我没有兴趣,对其他事物也很淡漠。仁慈心的源泉似已完全干涸。我心里的虚荣和抱负的源泉也已枯竭。”[16]86密尔在个人成长中所经历的这次重大精神危机充分说明“仁”这种情感和美德对于一个人健全身心及人格的重要性,也揭示了现代人普遍的焦虑和抑郁等精神疾患何以产生,对于人们纠偏教育理念不无裨益,对于人们树立更好的教育目标不无启示。密尔相信“仁爱”“仁慈”的情感是培养而来的,正是经历这一次精神危机后,他相信一个人内心修养、情感培养是人类幸福的首要条件之一,也认识到同情心作为个人快乐的要素极其重要,他所建构的道德理论使得“仁”作为人类美德的信念更深入人心。
了解仁的情感何以产生,来自对现实的忧虑,正如人们能观察的事实,“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人们隔着地理的、语言的、民族的鸿沟彼此面对”[15]102。这种隔阂带来的敌视、疏离、甚至仇恨是苦难的根源。曾经,人们寻求理解与合作的道路由孔子这样的智者指示为“仁者爱人”“仁者无敌”。到今天,作为一个当代活跃和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努斯鲍姆相信“我们任何人都不是站在这种全球性的互相依存之外。全球经济已将我们所有的人联结成了虽然距离遥远但却息息相关的个体生命。我们作为消费者做出的简单决定,会影响到那些生产我们使用的产品的远方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的日常生活给全球的环境施加了压力。”[15]103把人看成有自己的生活、愿望、体验、福利和幸福的主体是一种重要的认识,把社会理解为是这样的人构成的,也是一种重要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即理解人的社会性存在。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们关切自身利益,但也能够想到家庭成员、邻居、同胞以及世界上其他人们。”[1]261在这个世界上,大量的贫困、不公不义和剥夺令人触目惊心,这样的矛盾带给我们关于仁这种道德情感更深刻和认真的思考。
仁的德性将使所有的人相信,世界的繁荣和发展不止是一种印象而已,它有很多具体可控并加以衡量的指标,如人均寿命大幅提高,人们不仅活得长,活得好,还有更多机会增加生命的丰富体验。有机会发展自己作为理性主体的各种自由。工业化、现代化、技术进步、收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等因素,一直是人们据以判断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指标,也是个人生活舒适度增加的重要促进力量。以努斯鲍姆和阿马蒂亚·森为代表的倡导发展正义的当代学者正在呼吁人们走出狭隘的发展观,立足于个人自由和能力来考察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努斯鲍姆指出,人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完美无缺的:更好的卫生条件,更长的寿命,以及越来越少的饥饿等。”[17]471同为罗尔斯弟子的阿马蒂亚·森则主张“要支持创造条件以使人们能够有真正的机会去评价什么样的生活是他们向往的。社会和经济因素,诸如基本教育、初级医疗保健,以及稳定的就业,不仅就其自身而言,而且就它们在给予人们机会去带着勇气和自由面对世界这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而言,都是重要的。”[1]53他相信人们有理由认为重要的事物,包括逃脱可以避免的死亡、享有充足的营养和保持健康、有能力阅读、写字、计算等实质自由。[1]56
三、“不伤害”与“仁爱”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原则
考察人类及文明的起源,是从粗粝野蛮走向柔和驯化的过程,火的发现、婚姻法则、家庭生活、养育孩子等,使人们变得柔软起来,大家“相互结下友谊,热切盼望既不伤害别人,也不受到别人伤害,并为他们的孩子和妇人们求取庇护。”[2]206斯密也说得很清楚:“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天性使人适应他由以生长的那种环境,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互之间的伤害。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这种必要帮助的地方,社会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激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10]105尽管也承认人们之间会有相互的损害和伤害,但斯密认为那不是常态,他说:“每当那种伤害开始的时候,每当相互之间产生愤恨和敌意的时候,一切社会纽带就被扯断,它所维系的不同成员似乎由于他们之间的感情极不和谐甚至对立而变得疏远。”[10]106在斯密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了人类生活的基本事实:一方面,人与人之间会有伤害;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会发展出人们之间仁与爱的情感。斯密甚至认为对一个人的行为本身和行为的后果都不能进行责备或赞扬的道德评价,只有引起行为的动机、仁爱或不良的意图才能成为道德评价的对象。
斯密相信,一个人无论他怎样自私,在他的天性中,总会存在这样一些倾向,“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10]5这是对道德中利他主义的合理解释。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鼓励对他人的善意、理解和帮助,因为这会让自我与他人处于一种合作关系中,从而实现更大的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这种感情是“仁慈”“仁爱”,它们来自同情的美德,即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10]1它还会同时发展出温柔、有礼、和蔼可亲、公正、谦让等美德。“仁”作为一种情感,其主要成分是爱和同情,斯密总结其作用主要有四:第一,它能抚慰人的心灵。第二,有利于维持生命的活动。第三,促进人体的健康。第四,让人产生感激和满足之情。这些是斯密关于“仁爱”这种道德情操的基本理解。
“是什么使人的生活值得过,或者什么赋予他们的个体生活以意义”[18],对这些问题的持续思考,成就了人们的生活形态和相处方式,还会在人们的共同生活中,发展出“不伤害”与“仁爱”这样的道德原则。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和处身其中的时代,叔本华认为最简单、最正确的道德原则是“不要害人,但应尽力帮助人。”[19]其他的道德命令都是由之生发出来的。对此,阿伦特也有一个敏锐的判断,她说:“我们这代人,用了不到几十年的时间,就已经完全生活在一个由一种科学和一种技术所决定的世界里。”[20]14这个世界最基本的特征是知道如何,所以,科学技术的力量帮助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类消除了所有的壁垒,全球化、地球村、城市化这些概念和现象描绘了新的人类生活图景。但是,人的生产力急剧增长,破坏力也随之增长。这一新的趋势使更多的人以聚集的方式生活在一起,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人们如何生活?如何在一起?相互之间应该如何对待?不可否认“与他人生活在实际的和谐之中,并且让他们赞同我们对待他们的表现方式,这是令人愉快的。”[21]164“仁”这一伦理学名词和道德情感中所包含的,当然也有“人类的社会情感以及与我们的同胞结为一体的愿望。”[21]164人是共同生活的,人们还是社会动物,以社会的方式“在一起”生活,所以“在一起”就是指人类的共同生活状态,是人活着和生活着的形式,像罗马语中“活着”就是“在人们中间”,阿伦特的研究也指出:“生就是‘在人们中间’”[20]33。世界因此被理解为人们出生时进入,死亡时离开的地方。人类生活这种性质被美国思想家所罗门概括为“我们都是相互依赖的生物。我们需要生活在一起,也乐于生活在一起。”[22]“在一起”不仅是所罗门所认为的人们乐见其成的一种自然倾向,也是对人存在的社会性的一种概括。樊浩教授称之为人类文明的终极问题,他说:“‘力’的本质就是使各位质料聚合一体,通过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共体,所谓‘在一起’。”[23]也就是说,人们只要生活在一起,就有各种“力”相互塑造,决定人们在一起的方式和形态。彬彬有礼、待人以诚、和谐大同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是由终极问题“在一起”衍生出来的。在一起也就是共同生活,是“言和行的共享”[20]154,无论是希腊人的城邦还是罗马人的共和国这些人们在一起的政治体制,它最重要的作用是“提供一个空间,以抵御个人生活的空虚,为有死之人保留了相对的持久性。”[20]37缺乏“仁”,人与人相处会变得令人憎恶,难以忍受,人们相互逃避,人对人像狼。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在一起”,其实就是处境伦理中所说的“人与人相处、相互对待和共同生活应遵循的道德原则、规范。”[24]讨论人们如何共同生活,如何相处以及如何相互对待。“仁”是儒家所特别强调的,人们相互对待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原则。仁爱责任或仁爱原则包含的内容是,我们“被要求避免伤害或干涉他人,并要求以特定的方式使他人受益,如减轻他们的痛苦和忧伤,至少当我们不用作出重大牺牲就能做到这一点时就要这样做。”[21]147-148这些原则帮助人们寻找一种与自己、与他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好方式,“人们并不仅是那些个人。他们过着社会的生活,他们的观点、他们的价值观、甚至他们的信仰和他们的能力都是在社会群体、家庭和共同体中形成的,并得到它们的维持。”[17]467人类的历史和生活经验早就证明了,共同生活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规范或原则。
从“不伤害”到“仁爱”的路径,正如学者甘绍平通过论证指出的,“不伤害”作为禁令所包含的内容有:你不应杀人;你不应给任何人施加痛苦;你不应剥夺任何人的自由或机会;你不应剥夺任何人的快乐;你不应作假或欺骗;你不可偷窃;你不可在他人面前食言或违约;你不得侮辱和贬损他人。从人们的经验和道德生活来看,所有的道德规则为避免恶事的发生都是以禁令或能以禁令的方式得以表述,所以,“这些禁令可以归结为‘不伤害’这一总的原则。”[25]69从“不伤害”出发,以它作为生活中的基本原则、总原则,会发展出更高的“仁爱”原则,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所谓宽泛意义上的仁爱,即增进他人的福祉。二是紧急救援,从而阻止他人遭受恶行。”[25]71这一论证,使得“仁”的美德更突显我们生而为人之可贵,也让人们相信,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值得关心,对人的生活也很珍贵,家人、朋友、自己等等,这些东西只要有可能被一个人所无法控制的力量所损害,就将在人们的心里唤起同情、怜悯,还有仁的情感与美德。这些都是我们今天生活在一起的人们所应当铭记的。有了仁爱的情感和美德,人们会愿意促进他人和群体的幸福,因为这种促进本身就参与了自我幸福的建构与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