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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探讨

2020-02-22田凯利梁剑峰

三晋基层治理 2020年2期
关键词:农谷科技成果山西

田凯利,梁剑峰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 晋中 030801)

一、问题的缘起

山西农谷建设之初的定位就是“农业硅谷”,2019年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进一步对山西农谷建设提出了“农”“科”“高”的标准和要求,农谷建设要以农业为特色,以科技为手段,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建成“科技创新之谷”。如何加快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转化,尤其是将现有成果尽快实现转化,推动山西农谷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必须着手解决的重大课题。

目前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成果颇多。第一,关于成果转化存在问题的研究。贾树英认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成果成熟度欠缺,资金投入不足,推广体系不健全以及实际务农人员承接农业成果能力较弱等问题〔1〕。王东武、谢文峰等人从高校内部环境建设入手,指出在产业化过程中科技开发经费和平台共享不足,科研人员缺乏奉献精神,高校组织宣传不力等是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2〕。王金晶等人通过全面系统分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出台以来的各项新政策,提出成果转化率低主要在于新政策和中观政策存在冲突,而且微观政策的配套措施不完善〔3〕。

第二,关于成果转化影响因素的研究。不少学者认为,科研院所和市场的体制不完善、机制不畅通,再加上技术本身等都会影响成果转化。孔祥金等从科技成果本身出发,指出技术的成熟性、复杂性、创新性、综合性和技术的转化服务性等也是关键性的影响因素〔4〕。姚思宇等人在对全国1000所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参与者进行访谈后,运用Ordered Logit模型估计相关因素对成果转化的影响程度,指出“中试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高校教师评价机制”“中介服务机构的转化能力”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5〕。

第三,关于促进成果转化的对策研究。杜孝田、康阳等人提出要从政产学研齐抓共管的角度加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科技经费支持力度,打通校企供求信息通道,完善收益分配以及加大中试实验比例〔6〕。孙涛提出要压缩科研机构研发外成本,完善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加快形成专业的第三方评定机构,降低科研机构的评定成本,促进科技交易市场建设〔7〕。

第四,关于山西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翟艳等人认为,山西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及转化存在科技创新意识淡薄、机制不健全、市场基础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及融资困难等问题,从而使得山西科技创新成果总量严重不足且行业和地区分布差距较大〔8〕。陈敏克、孟颖超通过系统研究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从投资力度、成果研发和市场需求的结合、农民科学素养以及特色产业支撑四个方面入手提出促进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建议〔9〕。温志芳提出要建设并充分发挥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作用,依托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建设科技成果供需的相关数据库,实现成果供求信息的智能对接〔10〕。

这些研究成果宏观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相关制约因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但是目前针对山西农谷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研究成果还较为鲜见,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山西农谷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

建设山西农谷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农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着眼农业长远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山西农谷自建设起就重点突出功能农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两大核心功能,在省委省政府大力度的政策支持下,迅速集聚了政策、科技、人才、金融、市场等众多优势资源要素,其中,以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为核心的农谷科创城已经打造成为农谷的灵魂和核心,不断加快了山西农谷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速度,增强了发展动能。截至目前,山西农谷在优化政策环境、推动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建设平台和基地、科技成果研发、职业农民培训等多个方面都有所突破。

第一,政策环境优化。在省级层面,山西省政府印发了《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从土地、资金、人才、科研院所引进、成果转化、组织机构六大政策入手保障山西农谷创新发展。同时,《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激发了企业家的创新创业活力,《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从财政、金融、人才、用地等多个方面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参与氛围。在市级层面,晋中市印发的《晋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山西农谷建设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大力度吸引人才,努力在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科研项目等方面全面构建人才政策聚集地。在县级层面,太谷出台了《关于促进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试行)》,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企业落户太谷,同时制定了多项具体举措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第二,研发人才集聚。在谷城院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支持下,山西农业大学与山西省农科院于2019年合署改革,成为山西农谷以及科创城的核心研发力量。同时,依托于山西农谷和山西农大的知名度和学术平台,吸引了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产生了一定的研发聚集效应。目前,山西农业大学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887人,专任教师1086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6人。通过“百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49人,省“131”人才项目第一层次柔性引进院士12人,第二层次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67人,省科技功臣11人,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首席专家5人、岗位专家22人,新兴产业领军人才3人,农村科技特派员137人,省科技创新团队8个,引进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博士100多名①。山西农谷与北京“晋博士”团队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上积极开展合作,与南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科院、台湾大学等2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加强了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三,平台和基地基本建成。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8个,推广综合基地4个,特色产业基地21个。为加快科技成果信息传播,促进科技成果尤其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山西农谷推动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引入华为山西农谷大数据中心、阿里巴巴农业ET大脑、清众科技、山西农谷智慧农业云平台等一批优势互联网企业,依托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开始上线运营。此外,山西农谷已打造有机旱作杂粮示范基地1万亩,山西省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成为实现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农业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现代农业双创基地及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增强了山西农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科技成果丰硕。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拥有国家级农业成果133项、部委级农业成果103项、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共计1675项,农作物优良品种259类,专利技术376项,发布标准5项,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百余项。此外,山西农谷本身搭建的包括功能农业(食品)研究院和国家功能杂粮技术创新中心等在内的十大创新平台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5项,承担省级科研项目20多个,在全省推广科技成果累计达1200多项。

第五,职业农民培训如火如荼。以山西农谷职业农民培训学校为主要场地,充分利用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的教学资源优势,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共培训职业农民达20000人次。从2018年12月下旬到2019年2月下旬,山西农业大学在全省“百万农民大培训”中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7期,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训28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36期,共计完成培训68975人次,培养了一批有技术、会管理、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对周边市县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是为农谷建设提供了一定的人才保障。

三、山西农谷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山西农谷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供需不平衡。一方面,成果转化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与农谷园区企业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供需的对接,但是成果产出种类较少,成果供给不足,辐射范围有限。另一方面,需求能力有限。大部分务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带来的农业增收作用认识不足,很多农户出于对风险的担忧,农业种植需求简单,成果承接能力有限。而农谷园区内的多数中小企业,希望解决短期的具体问题,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能力有限。再加上山西省本身的科技市场成熟度欠缺,产出的科技成果无法快速吸引省外或国内知名科技企业的目光,虽说园区内有清众科技、山西农谷智慧农业云平台以及华为农业大数据等一批农业数据平台提供信息传播服务,但是还未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各平台在运行中缺乏协调机制,业务功能存在重叠和交叉。如何促进平台运行的系统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平台的宣传推广作用,提升山西农谷品牌影响力是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思考的问题。

第二,资金投入不足。从科技研发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都需要大量稳定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成果中试阶段,还会面临转化失败的风险。山西农谷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专项资金的设立、山西农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发展基金,以及启动PPP项目等方式筹措社会资本。但是,目前大部分资金用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后续项目的推进,在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方面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通常分为公共性服务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协议后补助,补助发放多采取先验收成效后发放补助的形式,成果转化和推广前期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企业融资来看,山西省证券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尽管政府出台了相关措施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筹集难题,但是融资难、融资贵、门槛较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科技型企业在融资时又会涉及到资产质押和知识产权评估问题,这就需要权威性的机构予以认定,而山西省内的专业评估认定机构数量不是很多。此外,筹资渠道单一,山西省风险投资市场发育程度欠佳,风投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果缺少了解,在投资方面难免心存疑虑,很少投资农业企业。

第三,中介服务能力有限。一是中介服务机构发育不成熟。目前山西农谷承担科技中介服务职能的机构有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的“三农”服务中心、农谷管委会的农业科创部以及农谷园区企业等部门,都提供项目认证、技术咨询、示范推广等服务。但是,现有中介机构较为分散,彼此之间缺乏整合与协作。“三农”服务中心任职人员多为校内教师兼岗,市场运作能力较低;农谷园区内企业服务机构规模小,人员素质较低,难以提供长期性的中介服务。

第四,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缺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既需要科技人才,也需要法律、金融、市场、管理等人才。首先,从山西农谷科技人才来看,不仅缺口大,而且受科研院校编制、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科技人才主要致力于科技创新,对于成果转化则放在次要地位。其次,从山西农谷成果转化专业人才来看,长期以来忽视了对于专业化人才与团队的培养,因而在成果转化合同协定、意见咨询、成果转让、示范推广的过程中呈现出简单化、低效率的弊端。

第五,产学研深度融合不够。山西农谷在建设之初就提出要推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但是在山西农大和山西省农科院整合后如何进一步实现“谷城院”的深度融合,还在进一步的探索之中。由于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目标、岗位管理、运行机制、考核评价、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达成一致的行动意向,合作程度比较低。现有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往往是学校将成果转让或授权许可,企业接受成果并应用,企业的主导作用发挥有限。

四、促进山西农谷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

科技成果转化系统运行具有多主体、多层次、利益多元化等特点,所以必须从多个方面提升成果的产出率与转化率。

第一,优化成果供需结构。首先,作为成果供给端的科研机构在科研项目选题阶段要将研究重点更多地转向市场需求,与企业合力开发项目课题,解决具有区域特色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性问题,增强供给成果的实用性和可转化性。其次,从需求端来看,针对中小企业研发能力较弱,转化资金缺乏的情况,应由政府引导建立以大型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利用大企业的资金和规模优势,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进而激发中小企业对科技成果的研发需求。同时,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类的保险理赔项目,打消农户承接成果转化的顾虑,发挥职业农民和农业合作社的带头作用,增加成果转化的需求量和受众面。最后,要吸引省外优质企业入驻和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成果需求,全方位促进成果的转化。

第二,培育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首先,要在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将中介资源进行整合,构建以山西农谷相关部门为主导,高校和企业为中心,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存的“一主多副”中介平台,辅之以职业化的技术经理人和成果转化团队,逐步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其次,优化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既要通过设立中介服务专项基金扶持中介机构发展,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绩效评审,构建动态监督体系,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最后,要加强对农谷园区技术市场的培育,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市场化、企业化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促进成果转化全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首先,政府要引导社会建立起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将金融担保、股权交易、风险投资、交易培训等多种功能纳入平台进行系统化管理,加强技术供给方与园区企业、社会资本之间的交流。同时,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设立多种类型的专项资金,尤其是在科技研发、中试熟化、示范推广等方面。其次,通过对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地方农商银行进行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措施,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设立科技信贷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融资、信贷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程序,解决科技企业融资贵、贷款难的问题。要扶持中小型金融机构,培育专业化的担保公司,引导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成立筹资互助性组织,为中小企业构建灵活、高效的融资体系;要加快培育风险投资市场,吸纳社会闲置资本有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扩大风险资本规模,促进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的结合。

第四,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首先,要重视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科研院所和企业可以合作建立中介服务人才培养体系,通过采取“创业学院授课+企业实习”的方式对本科大三及以上年级的相关专业学生展开培训,同时定期邀请企业转化人才到校讲授企业转化实例或者校企合作召开成果转化队伍研讨会,逐步培养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其次,要完善转化人才激励措施。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对在成果转化中有突出贡献的转化人才或团队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政府应在现有的技术人才政策中增加对转化人才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照顾;要完善收益分享机制,科研院校在收益权分配比例适当降低的基础上,将所有权和处置权按比例下放到科研人员手中,激发其研发和转化的积极性。

第五,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首先,要成立产学研融合机构。通过政府引导,从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以兼职形式抽调相关人员设立具体职能部门,通过职业经理人对接各个项目。其次,强化企业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在征集科研项目时应该从产业实际需求出发,在项目结项、验收环节增加来自企业的评审,以推动高校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最后,要建立人才交流机制,鼓励产学研合作领域向前期研发扩展。校企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建立大型实验仪器共享平台和产学研对接平台,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企业资金投入以及科研院所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前期共性基础研发投入。这既有利于加快科研院校的研发速度,提高转化效率,又能提升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

山西农谷战略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核心,要建成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平台,这就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研院校为依托,增强农业的发展动能,从而推动山西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注释〕

①本文涉及的山西农谷数据均来源于山西农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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