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做好社保工作 回应群众期盼
2020-02-22宜宾市社保局
2019年,宜宾市社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开展全民参保、社保扶贫、降费减率等工作,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率和社保费征收稳步增长,社保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全市参保人数持续增长。2019年共有335.87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比上年同期增长4.19%。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共计40.75万人(含农民工15.98万人),同比增加15.5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81%,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社会保险费征收稳步增加。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征缴收入为68.85亿元,所有险种都完成全年的预算数,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奠定了基础,为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全市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时足额为113.15万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115.86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衡。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相应的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模式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截至2019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共计结余85.7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9.2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87亿元。
平稳推进各项改革部署。一是稳妥做好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社保费征缴工作业务已全部移交税务,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系统;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征缴等有关经办工作已由医疗保障部门具体承办。二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改革。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参保登记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全年征收职业年金0.84亿元;继续对试点“老机保”进行清理,目前正在办理后续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执行降费政策后,共为全市8938户企业23.54万名人员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76.43万元,8493户企业32.77万名员工减少工伤保险缴费支出5857.56万元。四是持续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市、区(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社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全力推进社保精准扶贫工作,全年全市完成37.2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数据核实和应保尽保工作,为11.63万(含屏山县已脱贫巩固脱贫成果人口1.76万)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保每人每年100元的个人缴费,完成目标任务的153.98%。
扎实做好各项重点经办。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扎实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及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确保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建立以信息比对为主、人脸自主认证识别和现场认证为辅的多渠道认证方式。目前,通过APP自助认证人员达3万余人。二是实现“三个全面取消”。在前期全面取消手工办理业务,全面取消现金收支业务的基础上,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所有支付数据通过业务、财务加密后直接传到银行进行发放。目前各项待遇支出过渡平稳,发放及时、准确。三是切实做好军队有关人员的社保经办工作。继续做好军队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开展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相应年限养老保险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社保权益。四是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初步构建了本地特色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体系。五是规范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归档立卷,切实做到档案资料不缺、不漏、完整。
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一是加强经办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和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社保经办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基金安全重大案件发生。二是加大基金清欠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当期欠费催缴工作,2019年共计发放《欠费告知书》260余份,并与欠费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共计催收到账欠费额1800余万元,维护了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三是强化基金追回工作。全市查实违规领取养老金27人,涉及金额141万元,及时向其发出《退还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目前已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113.04万元。对劳动鉴定违法案件中涉及违规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900多万元,目前已经追回200余万元。积极开展为期6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防微杜渐,切实整改,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