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探析
2020-02-22张玉文熊河水
张玉文,熊河水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江西 南昌 330003)
抗日战争时期,华中地区地方武装力量形式多样,有些是在此前失散的中共党员组织起来的抗日力量,有些是由具有民族气节的开明绅士、爱国人士和青年知识分子组织起来的自卫武装,有些是当地帮会武装力量,有些是地方民团发展而来的武装等。这些地方武装力量大小不等,少则数十人,多则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它们虽然在组织纪律的管理上比较松散,武器参差不齐,但它们中许多人作战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抗日性。基于此,这些抗日武装完全有可能在我党统一战线的感召下,和我们站在同一阵营,进而被改造成我党掌握的正规部队。新四军改编东进华中后,为了迅速增强自身力量,打开抗日局面,在华中开创根据地,也必须紧紧团结当地的地方势力,成功改造地方武装力量。在此,笔者针对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方针政策、实施过程和历史作用做一些探讨。
一、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方针政策
中共中央及华中地区地方各级党组织对华中当地的地方武装异常重视,曾制订多项方针政策用以指导改造当地的地方武装。
1.中共中央对华中抗日根据地改造地方武装的方针政策
新四军组建集中时,部队仅有一万余人,力量薄弱,并且没有自己巩固的根据地。对此,中共中央高瞻远瞩,及时下发方针政策指导新四军快速建立根据地和发展壮大自身队伍,对地方武装势力的改造比较重视。
为开辟华中抗日根据地,中共中央派周恩来同志于1939年2月23日至3月14日到皖南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视察,传达中央指示精神,确定新四军“向南巩固、向东作战、向北发展”的方针。对于改造地方武装方针政策方面,周恩来在1939年3月在皖南新四军军部干部大会上发表题为《目前形势和新四军的任务》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争取青帮、大刀会的群众。我们应研究这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争取他们。”[1]124及时传达了在建设抗日根据地的同时,争取帮会武装力量的支持,进而改造这些组织的指示。
对于中间武装势力及一切进步势力,我党在做好统一战线、扩大统战阵营的同时,极力争取他们成为我党掌握的武装力量。1939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时局和任务的指示》指出,“必须依靠中央过去的指示,极力发展统一战线工作,力争中间阶层。”[1]1251940年1月2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山东、华中应集中力量发展武装建立根据地的指示》指出,“而我应极力争取并共同建立抗日根据地的,乃是一切进步的与比较进步的势力。”[1]144中共中央对华中地区明确了要争取中间势力的要求。
2.华中抗日根据地地方党组织对改造地方武装的方针政策
新四军改编开赴抗日前线后,负责指导华中地区的党组织对我党及新四军改造地方武装势力非常重视,对此多次下达指示,提供政策性的指导。
中共中央中原局在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成立,主要工作是领导中原乃至华中地区抗战、创建华中抗日根据地。中共中央中原局对于指导根据地改造地方武装势力方面比较重视。1940年2月7日,《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建立苏北、皖东北根据地的指示》指出,“对于盛子谨、李明杨及其他一切进步分子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目的是求得他们暂时不反对我们去进行工作和我们力量的发展,并尽可能求得他们对我们的某些帮助。”[1]1461940年5月22日,当时刘少奇同志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他在《刘少奇关于目前斗争任务和方针致叶飞等电》中指示,“用一切方法发展武装,扩大部队,组织部队……”[1]625通过这些文件,可以看出中共中央中原局对发展武装,团结或者改造地方武装是很重视的。
1941年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东南局与中共中央中原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在江苏盐城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华中抗日根据地党和新四军的工作。1941年4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帮助“联抗”扩大发展及划定活动地区致粟裕等电》指出:“华中局责成苏中军政委员会及第三区军政党委员会设法帮助‘联抗’, 扩大‘联抗’,加强‘联抗’党的骨干力量……”[2]3591941年11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扩大交朋友工作的指示》提出“地方武装的吞并一切,……是得罪朋友造成孤立的基本原因。”[2]312明确要求杜绝这种改造地方武装的错误做法。
二、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实施过程
新四军在华中建立抗日根据地后,部队发展迅速,这同改造吸纳大量的当地武装力量有着极大的关系。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时,确保在我党的领导下,坚持政治思想改造为主,兼之其他改造,针对不同的地方武装实行不同的改造方法,改造时要既避免冒进、又要防止速度过慢,遵循分步走、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渐把地方武装纳入正规部队。但在看到我党成功改造地方武装同时,也要注意当时由于部队发展过快,改编部队难免出现一些失误。1941年6月7日粟裕在《关于苏中地方武装建设的问题》中就曾指出这些失误:“1.强迫编并。2.对地方武装各种制度的建立操之过急。3.小材大用,分摊责任的办法,也是不好的。4.长期停留在地方武装阶段上的慢性病。5.以命令为唯一的动员方式,也是不好的。”[2]376-377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主要做法:
1.坚持党的组织领导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首先用思想武装头脑,领导全国人民坚持抗争,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不但指导全国人民抗战,而且在抗击日本侵略的过程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新四军在改造地方武装过程中,始终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指示,不断强化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
1941年9月23日,《陈毅、刘少奇关于大力发展地方武装致张云逸等电》明确指出:“对地方部队要求:(一)在党的领导下;(二)好的群众纪律,执行党的政策”。[2]511新四军在改造地方武装时,很好地贯彻了这一指示精神。首先,在地方武装中发展党员。地方武装中有些人中途被迫中断党籍的,恢复其党籍。如丹阳抗日自卫总团团长管文蔚,大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员,后被国民党监禁7年,和党组织失去联系,1938年8月党组织恢复其党籍。其次,在地方武装中建立党支部。如1938年10月,中共江苏省委派韩雨青等党员干部到常熟人民抗日自卫队工作,建立党支部。[3]168第三,把地方武装逐步纳入党的领导范围。我党在某些区域内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当地的地方武装。如1941年4月1日在无锡北乡成立江南行政委员会,其重要工作就是统一领导当地的地方武装力量。1940年10月10日成立的联抗部队是为了统战需要而成立的一支地方武装,它不属于新四军系列。我党为了掌握这支地方武装,由地下党员、国民党中将身份的黄逸峰任司令员,派政工人员张孤梅任政治部主任,并派贺敏学、彭冰山为部队党委委员。1944年10月10日,联抗部队两个团正式改编为新四军。
2.坚持政治思想改造为主,兼之其他改造
我党一直把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并且贯穿于部队创建的每一环节。我党在改造地方武装中,同样对政治思想工作非常重视,这对地方武装的成功改造起到了根本的保证作用。 1938年6月23日,《项英关于第一、二支队进入敌后的行动原则致陈毅信》指出:“对于地方武装的方针,是帮助和扶植一切民众武装,使它发展扩大。中心是争取同我们一块抗日,达到统一指挥,建立纪律,洗刷坏分子,学习和开展游击战。我们除此以外,主要加强政治教育和领导,不仅在名义上归我们指挥……而最重要的争取在我们的领导下,进一步派人到里面去作领导工作,在行动上受我队指挥和共同行动……并逐渐吸引一部编入我军……在他们中间发展党、建立党,以树立党的领导。”[1]232明确要求对待地方武装主要加强政治教育。1941年6月7日,粟裕在《关于苏中地方武装建设的问题》中指出,“平常应着重加强其民族教育,提高民族觉悟。”[2]384此中所述在部队中进行民族教育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
我党对丹阳游击纵队的政治思想改造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范例。为切实加强丹阳游击纵队的建设,9月中旬,陈毅派刘炎带领郭猛、张震东等20余名团、营级干部到管部任干部,将其整编为新四军挺进纵队。[4]331938年初,挺进纵队创办一所培养军事、政治干部的长江抗日军政学校,先后共办3期,每期3个月,培训了一批军事干部、政治干部,对挺进纵队政治、思想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澄西县大刀会的改造中,政治思想改造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940年5月,澄武锡工委成立后,即积极开展争取大刀会的工作,对大刀会的首领宣传抗日道理,提高民族觉悟,使大刀会成为我党指挥下的一支地方武装力量。
我党对这些地方武装部队除了以政治思想改造为主外,还兼之其他改造。如加强作风改造、制度改造、党建改造、战略战术改造等。1940年10月14日,《黄克诚关于第五纵队和盐阜地方武装概况致中共中央中原局等电》指出:“上有地方武装、党政工作、各种制度均欠缺干部,但群众纪律、群众信仰颇好。地方武装要巩固,还须用大力,……,最后,希望中央多给干部。”[1]702这里就提出了要加强地方武装党政工作和制度方面的改造。
3.在地方武装中配备干部队伍,帮助提高部队战斗力,逐步纳入正规部队
地方武装其来源复杂,人员素质不一,思想觉悟水平也参差不齐,这就造成了地方武装力量比较分散,各支武装之间差别明显,离正规部队差距各不相同,有些甚至差距很大。所以,对这些地方武装改造时,一要配备干部队伍,帮助其整顿,二是不能操之过急,逐步将其纳入正规部队的范畴。
1938年6月15日,《项英关于第一、二、三支队部署与任务致毛泽东等电》中指出:“目前,我们主要是对民众武装扶植和发展,由政治上的争取进到派干部去领导,特别是争取天王寺的地(郊)区之广大数量的大刀会(约一两万人转变为抗日的民众武装),而不求急于扩大本身作战的任务,以积极做群众工作和发展党,以各级政治部、处负责。”[1]220强调争取地方武装特别是地方帮会势力,要派驻干部去领导,帮助其改造,而不要急于给予其作战任务。1939年6月21日,陈毅在《茅山一年》文中指出:“在我们行动地区,一般游击队都转化为正规军,这是经过长期协作改造工作的成果。我们的办法:第一,是予以有力扶助,特别是政治工作,决定保持其地方性和独立性,扶助其发展;第二,领导其从战斗中锻炼,只派他担任次要任务和辅助任务……第三,整顿纪律……第四……照好榜样学习,如带徒弟一样……第五……予以全队整训时期……”[1]276强调对待地方武装时,做好政治工作,作战时安排次要和辅助任务,让其在战斗中学习成长,以及加强部队的整训等。如陈毅改造的地方武装中比较突出的丹阳抗日自卫总团就是帮助地方部队整训,提高战斗力很好的例子。 1938年2月,在管文蔚发起下,丹阳抗日自卫总团成立。7月中旬,陈毅授予其“丹阳游击纵队”番号,在部队中派驻干部,帮其整训,使之成为开辟丹北地区的主力。1938年11月,我党派干部收编盐垦公司实业保安队,在部队中派驻干部,对新兵进行训练,提高战斗力,成为我党掌握下的一支海防武装力量。
为了配备地方武装改造的干部,新四军开办了短期训练班,用于突击培训改造地方武装的干部。1941年5月4日,《刘少奇关于淮海区概况致中共中央等电》“三师近开办地方武装干部教导队,训练班、排干部。”[1]7101941年6月7日,粟裕在《关于苏中地方武装建设的问题》中提到,“2.地方武装干部的主要来源应出自地方。3.主力部队也应该抽调一部分干部到地方武装中去,而且这些人一定应该是政治上坚强可靠的,思想意识正确的,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并且应该随时注意检查其工作。4.各分区、各县应该举办短期训练班。”[2]382刘少奇和粟裕两人在文中均提到了要开办地方武装干部训练班的做法,用以解决地方武装中干部短缺的问题。
在地方武装成功改造的同时,由于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干部对我党改造地方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思想作风等改造不重视,导致有少数地方武装在关键时刻叛变、背弃革命,沦为党和人民的公敌。如弶港渔业实业保安队被收编后,我党对其思想作风教育不到位,导致其不但不受军纪约束,还暗地里私通日伪军,图谋叛变投敌,后我党采取果断措施,将其缴械,解决了隐患。1941年1月,中共无锡县委将锡南地方游击队组建成太湖抗日游击支队,但思想教育工作没跟上,导致8月发生“苏罗叛变”事件而解体,最终我党在1942年6月又重建太湖支队。
三、华中抗日根据地对地方武装改造的历史作用
1.扩大新四军部队,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
新四军来自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组建时仅仅1.03万人,挺近敌后抗击日军时,远离大后方,国民政府又对新四军做各种刁难,其发展困难可想而知,但是新四军的发展速度却超乎人们想象。1940年,新四军人数发展到9万余人,1943年发展到16万余人,至抗战结束时,新四军主力部队已发展到21万人,地方武装9万余人。新四军部队人员剧增,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改造了的地方武装力量。在华中,我党改造成功的地方武装有:丹阳抗日自卫总团,团长管文蔚,团员共有2万余人,后总团基干力量改编为新四军挺进纵队,部队扩编为4个支队,其余团员成为当地民兵及自卫队;纪振纲组织的茅麓农林公司自卫队,后在日军的逼迫下,纪振纲出走上海,行前将200余人的武装交由新四军改编;金坛西北抗日游击支队,1939年5月,新四军将其编入第1支队第2团和特务连;江南抗日义勇军、苏南人民抗日义勇军、金坛西南区抗敌自卫委员会、句容县抗日游击司令部、抗日义勇军第一大队、新6梯团、丹阳独立支队、镇丹边区国民抗敌自卫总团、句容县东北区国民抗敌自卫团等众多地方武装。[3]163-180这些地方武装的成功改造,使新四军部队人数大大增加,我党掌握的武装力量迅速壮大,这使得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发展和巩固有了强有力的武装保障。
2.有利于建立统一战线,扩大了统战阵营
华中地区的地方武装势力是在特殊时期的产物,在当地具有盘根错节的联系,成功地改造好当地的武装势力,对发展、巩固我党的统一战线,扩大我党的统战阵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华中地区的帮会组织十分盛行,成员复杂,人员众多,成分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一般来说,帮会中的中上层会众由社会上的上层人士、工商业者、地方士绅和一些地方实力派人士组成,下层会众大多是平民劳动者。所以,做好帮会势力的改造工作,对开展统战工作极为有利。我党对大刀会的改造是其中一个成功范例。大刀会为白莲教支派之一,其成员以农民、手工业者为主,其组织遍布大江南北,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自发的群众武装组织。在抗日战争中后期,共产党、新四军通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各抗日根据地的大刀会成员,大部分参加了民兵、自卫队组织。由于大刀会群众基础广泛、人员众多,联合团结了他们,为我党及新四军发展统一战线及扩大统战阵营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有些地方武装由地方上有名望、有地位的实力派人物组织成立,改造这些武装,对于团结地方实力派这些中间势力非常有利。如茅麓农林公司的纪振纲、抗战初期组建了三乡联防自卫武装的樊玉琳、组织成立句容县东北区抗敌自卫团的巫恒通、拥有50余人枪的自卫团领导者吴甲寅等等众多的地方武装领袖,受到我党及新四军统战政策的感召,很多人成为新四军的一员,有些没有加入新四军的,也愿意在我党的领导下进行抗日,使我党有效地团结了这批中间势力,极大地扩大了我党的统战阵营。
3.有力地促进了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发展
华中抗日根据地是新四军执行党中央的政策,深入敌后创立的抗日根据地。团结和改造地方武装,壮大了新四军的武装力量,为抗击日军侵略,粉碎顽固派的摩擦,扩大和保卫抗日根据地,具有重要的意义。
抗战初期,随着华中地区领土的大量沦陷和国民党军队的大量溃逃,一时间华中地区广大农村地带成为防卫的真空地带。这时,在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地方自卫武装,这些自卫武装很多在当时有效地保卫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当时华中地区著名的地方武装江南抗日义勇军,简称“江抗”, 是在改造梅光迪、朱松寿、承寿根三支抗日地方武装基础上而来的武装力量,是新四军江南指挥部领导的主力部队之一。1939年5月至8月,“江抗”东进过程中,成功改造吸纳大量的地方武装,人数由1000余人发展到4000余人,武器装备大为改善,成功开辟了澄、锡、虞边区根据地,后“江抗”多次挫败顽军“忠义救国军”摩擦,为苏中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所以,新四军对这些武装的成功改造,为开创华中抗日根据地奠定了的群众基础和武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