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上的羌笛考索(下)
2020-02-21
(接上期)
由此我联想到曾侯乙墓中的音乐文化。曾侯乙钟是已知同类出土乐器中数量最多、规模最大、音域最宽、音律较准、保存较好的乐器。是中国十二乐音体系中最早具有半音音阶关系的一套完整的特大型定调乐器。曾侯乙钟本身并不是完整的“乐书”。它的乐学理论只不过是根据实践的需要,以编钟铭文的形式透露出来的先秦乐学知识的一部分。但是,它已经相当全面、相当系统地涉及音乐学的许多领域,反映出先秦音乐中已经包含了绝对音高与相对音高的概念,八度组与音域概念,相生、相应的音域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阶名、变化音名和升、降变化的概念,由非平均律制而出现的十二音体系中又包括了近似现代“等音”的异律同位概念,更重要的还有与旋宫转调实践相联系的宫调概念以及由标音体现出的音列、音阶、调式规律等。
曾侯乙钟不仅以其2400年前的音响向世界展示了先秦中国音乐的光辉历史,而且对世界音乐史上的悬案之解答,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曾侯乙钟铭证实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国先秦已使用七声音阶。
关于这个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世界音乐史上划分三大乐系时,往往把中国说成是五声体系,而把七声音阶归功于希腊,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误解。
《战国策》中记载:“荆柯入秦,太子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柯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里的“变徵”就是低半音的“徵音”。按《左传》(约成书于公元前4世纪)有“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的记载,仅此已说明七声音阶至迟在春秋时已形成。如据《国语·周语》中的记载,周朝就已有七声音阶,周景王时民间已广泛使用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个阶名,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周武王伐纣的时候,即公元前1066年。
而希腊人使用七音调的最早记载则是在公元前600年左右,比中国史载要晚得多。但是,由于“欧洲中心论”在学术界影响颇深,中国七音之说一直没有得到公认。现在,编钟铭文中明确有“变宫”“变徵”两辞,在曾侯乙钟乐律铭文中得到证实。这说明中国古籍中的记载是正确的。编钟的制作,是音乐实践的结果,它有力地说明,中国是世界上较早使用七声音阶的国家。
(二)中国先秦已使用十二律。
国际学术界在论述中国乐律时,往往认为是受希腊乐律的影响,其理由是毕得哥拉斯(公元前582~前493年)用“一弦器”(monochord)进行律学研究,提出了五度相生律。
可实际上在《管子·地员篇》中早已有记载。管子卒于公元前645年,这说明至少在公元前7世纪中国就已使用在弦上计算律法,即中国古代音乐史中的“三分损益法”。用这种方法计算得出的用弦分长度代表的音的高低关系,叫做“三分损益律”,也叫“五度相生律”。其计算次序是:
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
曾侯乙钟铭中有乐律用语54个,其中的36个用语是最新发现。它鲜明地指出十二律各个音位的律名已经有了28个不同名称,反映了公元前5世纪以前的音乐情况,证实了《管子·地员篇》中的记载属实,说明中国古代三分损益法的运算实际上采用的是弦律。曾侯乙钟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中国是较早发明五度相生律的国家。
(三)四分之三音决非源自波斯、阿拉伯。
英国人埃利斯(A.J.Ellis,公元1814~1890年)最早提出世界三大乐系之说,即中国乐系、希腊乐系、波斯阿拉伯乐系。他所认为的中国乐系是五声体系,上面已指出其错误。所谓波斯阿拉伯乐系,亦称四分之三音体系,是阿拉伯人扎尔扎尔(Zalzal,卒于公元791年)最早提出,后由法拉比(AI—Farab,公元870~950年)修定。也就是说,波斯阿拉伯乐系最早产生于公元8世纪。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把四分之三音归功于阿拉伯人。有的学者不仅武断地认为中国新疆维吾尔音乐源自阿拉伯,还认为中原音乐中的四分之三音也是受阿拉伯的影响。
但是,曾侯乙钟铭已出现了变化音名的体系,以徵、羽、宫、商为主,来表达变化音名。它的律学根据应当是来源于商代的钟律。曾侯乙钟的音乐体系,客观上反映了中国民族音乐在律制上的特点。从律学与乐学的体系中指出,升F、降F、升B、降B这种音乐现象是纯律大三度作用于变化音的结果。
曾侯乙钟铭中出现的四分之三音,不仅说明中国的秦腔音乐、潮州音乐的中立音徵调式不是源自波斯阿拉伯,而且也为维吾尔音乐中的四分之三音提供了历史渊源。
(四)中国先秦已使用固定名标音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专业音乐中采用的固定名读谱法是从欧洲学来的,因而让人产生一些误解,认为中国古代不使用固定名标音。其实,中国传统记谱法使用固定名体系,在春秋战国时期已见端倪。通过曾侯乙钟的全部标音体系,可以知道近代乐理中的所谓大、小、增、减各种音程概念和八度位置的概念。中国远在2400年之前,就已采用本民族的表达方法来记谱了,而这种方法就是现在称谓的固定名体系。
但是,欧洲音乐中至迟到贝多芬时代,却是相当普遍地采用首调唱名。欧洲人采用固定名标音的方法,比中国要晚得多。即便是首调唱名,也比中国晚。因为中国在先秦时期就存在着两种宫调称谓方式,即“之调式”和“为调式”,或者叫“右旋”和“左旋”。之调式——右旋,就是采用固定名读谱;为调式——左旋,就是采用首调名读谱。在中国古代民族音乐中,一直使用右旋体系和标音方法上的固定名体系。
五、中国先秦已有绝对音高和相对音高概念
学术界过去认为中国很晚才有绝对音高概念,有的竟说是受了毕得哥拉斯的影响才有相对音高的概念,甚至还认为中国出现旋宫转调只是汉以后,或隋以后。但是,曾侯乙钟的十二律名总音域跨5个八度之多,只比现代钢琴音域两端各少一个八度。在中心音域部分约占3个八度的范围中,十二个半音齐备,已经具备了旋官转调的能力。它有力地说明,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已存在有精确的绝对音高概念,并在音乐实践中加以运用了。曾侯乙钟能演奏采用和声、复调以及转调手法的乐曲,具体讲,可以演奏贝多芬的作品。2400年前的编钟完全可以演奏现代音乐,毫无愧色地反映出先秦中国音乐文化所曾达到的高度。[12]
所以我们说,古代羌笛使用中立音,是在本土文化上独立发生的。虽然羌笛的渊源是埃及,但是,羌人在演奏时,还是习惯使用本民族的音律习惯。就好像唢呐,是源自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唢呐”名称源自波斯的“琐尔呐依”,但是,汉民族演奏的风格与阿拉伯的演奏风格完全不同,因为其使用的律制是根据本民族的审美习惯而制定的。羌人早在商代就已先后见于史载,之后逐渐汉化,羌族中居于秦陇地区的那一部分渐融于汉,居于河湟地区的那一部分渐融于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羌族也大部分融于汉族,与汉族历史同古同今,共同创造了华夏文明。所以说,羌笛的中立音对中华民族的四分之三音体系形成有直接的影响。
注释:
[12]黄翔鹏:《曾侯乙钟铭文乐学体系初探》,载《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