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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研究
——基于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情况分析

2020-02-21张海霞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社会阶层人士政治

张海霞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30)

公民政治参与一直是衡量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和尺度,是现代民主政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应运而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据统计,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占比为95.5%,约6900万人。(1)《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2017年1月4日,http://www.chinanews.com / gn/ 2017/ 01-04/8113847.shtml,2020年2月5日。全国二分之一左右的技术专利都在他们手中,他们掌管着国家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国家税收总额三分之一的功劳归于他们。(2)崔保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四川统一战线》2017年第4期,第5页。

随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经济力量的提升,其利益诉求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形成了新的政治参与群体,不同程度地对政府决策产生了影响,是现实政治生活中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受到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首次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为统战工作对象。2017年2月,历史上第一次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唯一主题的高层次全国性会议在北京召开;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高度重视,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持,如何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所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为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路径及其现状,更好地提出对策,课题组立足于广州开展广泛调研,了解市、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重点走访天河、花都、白云、海珠等地,调研了羊城e家、“自雇自足”实验室、创投小镇、同声共振联盟、同心圆工作室等,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座谈研讨,同时调研了深圳、珠海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深圳美年广场文化产业园、珠海乐士文化区等重点创新实践基地,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深度访谈。

一、新的社会阶层相关概念

(一)新的社会阶层

所谓新的社会阶层,是指我国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在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阶级变化、阶层重组中逐步发育成长起来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人所组成的一种特殊阶层。(3)叶国平:《完善新社会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前沿》2008年第8期,第71页。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的表述,“新的社会阶层”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社会阶层的概括和统称,相对于原有的社会阶层而将其称为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提法,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作出的科学论断。(4)《新的社会阶层提法的由来?》,2014年5月4日,http://tyzx.people.cn/n/2014/0504/c372202-24972652.html,2020年2月5日。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6页。这次讲话不仅正式提出 “新的社会阶层”一词,还指出了该群体的职业范围、出现背景、流动变化特质,并对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属性进行了阐述,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上述六类人。

201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同时作为十二类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之一,并对新社会阶层作出了新的权威界定。自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范围发生了新变化,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及新媒体从业人员四大类群体构成了新的社会阶层。

纵观10年来党和政府界定的新社会阶层的概念和内涵,其涵盖的范围是有所不同的,由于群体构成、职业特征、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异性,新的社会阶层由六类人变成了四大群体,以知识分子为主,原先所讲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已不再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而是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范畴。

(二)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和规则以及公共政策的政治行为。”(6)李良栋:《新编政治学原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第249页。政治参与包括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有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或公民团体在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的前提下,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或秩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7)张健:《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6期,第117页。新的社会阶层有序政治参与,是指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通过在现有政治制度和法律框架提供的政治舞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参加国家事务、社会事务以及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的政治行为。(8)肖太福:《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扩大新社会阶层的有序政治参与》,《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第37页。也就是说,有序政治参与是在既定的法律框架下参政,属于理性行为。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历程

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于改革开放后,在政治上,不同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开始就在我国已有的政治体系中有自己确定的地位和参政渠道。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意识伴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的自身发展,呈不断增强的趋势,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总的来说,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四个发展阶段。

(一)阶段一:政治参与冷漠期

1979年至1988年,可以说是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冷漠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的政策的鼓励下,新的社会阶层出现。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肯定了个体经济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此时,个体户成为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主角。时隔六年,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正式使用了“私营经济”的概念,指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随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迅速得到发展。相应地,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也快速增长,他们的快速发展,为国家减轻了就业压力,为社会提供了服务和便利。此时,他们迫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大部分精力集中于经济活动中,整个群体呈现参政意识淡薄的状况,而且改革开放的序幕刚刚拉开,党和政府有关政策尚未明确,私营企业主又面临“姓资姓社”的困境,他们整体经济实力不强,自身整体素质不高,地理位置分散,大多数属于养家糊口的状态,一心扑在经营上,基本上没有政治参与意识、能力和条件,更谈不上政治参与的要求。简而言之,这个阶段的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总体上表现得相对冷漠。

(二)阶段二:政治参与无序期

1988年至1991年,可以说是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无序期。1988年可谓私营经济的黄金之年,这一年,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第一次获得宪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至此,私营企业开始走上合法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工人、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干部、教学科研人员等纷纷下海经商,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私营企业主群体迅速扩大,为了巩固和提升自身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他们开始寻求表达诉求的政治舞台。但是,这个阶段尚缺乏特定的政治渠道加以容纳和疏导,而且体制机制都相对滞后,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普遍处于无序状态。

(三)阶段三:政治参与步入正轨期

1991年至2001年,可以说是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步入正轨阶段。1991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发[1991]15号文件补充阐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并指明了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对策。按照中央15号文件的精神,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及时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纳入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并建立了一支代表人士队伍,在加强其思想政治工作和提升素质的同时对其作出适当的政治安排。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讲话中肯定了新的社会阶层的地位,表明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且允许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这极大地激发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热情,这一时期,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开始步入正轨期。

(四)阶段四:政治参与活跃期

2002年至今,可以说是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活跃期。 党的十六大后,新的社会阶层面临的“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等困境统统破除,确定了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吸收他们参与政治,为其提供制度化的参政议政渠道。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随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强调,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2007年党的十七大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并明确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2008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登上了两会的舞台,标志着整个政治体系确认了新崛起的社会群体的地位和影响力。2002年至今,一系列重要会议报告不仅对新的社会阶层的性质和作用作了肯定,而且对其获得的成绩加以褒奖,使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热情日益高涨,呈蓬勃发展趋势,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

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基本途径有两种:制度性参与和非制度性参与。所谓制度性参与,是指在现有政治系统的框架内规范运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原则、取向、程序和行为等已经取得政治系统的认可。非制度性参与,是指游离于政治框架之外,通过非正常手段,谋取政治利益。从目前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路径主要通过制度性政治参与,有五大路径。

一是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各民主党派。“任何人只要是某一政党的成员,不管其是否参与了影响政府的活动,参加政党这一事实本身即是一种政治参与行为”。(9)李爱华:《现代政治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13页。目前,参加政党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新的社会阶层在政治性组织中加入最多的是中国共产党在企业建立的党组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全国有158.5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26.5万个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10)《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2019年7月8日, http://www.djyj.cn/ n1/2019/0708/c408214-31220982.html,2020年2月5日。另外,也有不少优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加入民主党派实现自己的政治参与。

二是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最主要、最规范的一种政治参与方式,就是通过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实现政治参与,以向大会提交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政治愿望。当前,党和国家正在不断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安排比例,加大在政府参事、特约人员中的安排力度,并且通过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畅通体制内外的流动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人士的正向影响力,以带动一批人,影响一个行业。以广州市为例,截至2018年12月,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26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1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名。天河区重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党员和代表人士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推选产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多名。

三是通过社会团体实现政治参与。目前,全国各地都有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如律师可以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会计师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实现政治参与。随着具有统战性、民间性、专业性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的遍地开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更加活跃。以广州为例,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依托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进本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积极搭建“1+4+11+N”的工作架构,2016年9月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下简称“市新联会”)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新联会下设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四个专门委员会。广州全市11个区均成立了新联会,针对不同专业种类人群,成立律师行业分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分会、网络直播行业分会等若干分会。2017年8月,广州市率先实现4类群体和11个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全覆盖,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有了自己的“家”,这个“家”不仅是联谊和活动的地方,更是代表这一群体发声的地方。这一群体通过社会组织,议政建言,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服务。珠海市大胆创新,为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群,成立了珠海市香洲区新士界社会服务中心,这是广东省首个专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为珠海市香洲区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供了组织依靠,畅通了其政治参与渠道。

四是通过挂职锻炼实现政治参与。广州市天河区积极探索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到群团组织挂职锻炼,为他们提供工作历练的平台,增进其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帮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近几年,广州天河区将政治素质好的代表人士安排到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天河海外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天河分会等统战组织中任职,邀请代表人士列席民主协商会。广州市花都区委统战部通过调研走访的形式,了解政府对挂职人员的需求及岗位的提供情况,精准推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到各单位挂职。

五是通过新媒体平台实现政治参与。通过网络新媒体实现政治参与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重要的政治参与手段,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依赖性较强,习惯用网络连接社会。他们喜欢通过网络了解党和政府决策、社会事务,也善于用网络表达自身的政治立场,凝聚网络正能量。如花都区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就通过“同声共振联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传媒互动基地实现他们的政治参与,开辟了网上“议政建言厅”,建立了一支20多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同声共振联盟”由32家从事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组成,在区统战部支持和指导下,组织开展新媒体交流联谊活动,联合开设针对企业、创业、就业的线上课程,推动新媒体人士和企业从“无序生长”到“有序生长”。“同声共振联盟”的龙头企业包括花都早晨文化传媒公司、花都创客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为花都10多家政府部门提供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搭建及运营服务。联盟的企业和新媒体人士针对网络舆情及时发声,纠正网上不实信息,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挥了维护网络安全的积极正向作用。

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面临的问题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总体是在现有政治框架内进行的,呈有序性发展趋势,但在实际的政治参与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自身政治素质的影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治参与机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机制不完善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参与规模扩大的需要,民主政治要求政治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日益增强的政治参与诉求,党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实施了许多措施,不断完善政治诉求的表达机制。从宏观层面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通过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政治参与,如我国已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居民村民)自制度、信访制度等。但是,“体制内”政治参与渠道尚未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宏观制度发挥功效离不开中观微观制度的细化配套,比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如何通过具体机制进入制度渠道进而开展政治参与。

(二)政治参与动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动机呈现功利性

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认为,“追求利益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动因,政治活动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0页。对经济利益的考虑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意识萌发及动机形成最原始的动力,当他们从一种社会角色转变为另外一种社会角色时,他们期望快速被社会重新认可。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政治参与获取政治资源,使政府注意到他们的利益和要求,保护其经济利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另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政治参与展示自身价值,抬高社会地位。总体来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目前在“发展经济、壮大实力、保障权利、维护安全”低层次徘徊,阶层意识较弱,出现了权利与责任不对等的状况。

(三)政治参与渠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

自古以来,“精英政治”是中国的传统,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方面,执政党也是实行“精英吸纳”战略,也就是尽可能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精英群体、代表性人士,通过各种政治和社会安排,吸纳到我国的政治体制内。现阶段,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渠道主要是通过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行业协会等途径实现。通过这些渠道进行政治参与的人士基本上是精英人士,属于少数人,而且他们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等的比例也很低,难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利益诉求有效发声、代言,有些人士即使有参加政协、人大的机会,政治参与也是颇具功利性,大部分是代表个人名望或某个企业和某个行业,处于个性参与层面,能以新的社会阶层这个群体的名义参政议政的很少,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则缺少有效途径来反映他们的呼声,政治参与渠道狭窄,政治参与强度不高。

(四)政治参与水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水平参差不齐

新的社会阶层由于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价值观念、原有职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他们的政治参与差异较大,参差不齐。中介行业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中介组织中的律师群体最为积极,他们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研究透彻,参政意识高,参政能力强,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这方面相对较弱,如自由职业人员,其中不少人对国家大政方针不关心、不了解,他们更多关注自己的专业技术或者虽然关注但无法透彻地理解很多政治理念和政策过程,因此即使他们获得了参与座谈会等参政活动的机会,也是难以谈到点子上,更多关注琐碎的细节问题而缺乏整体思路;也有不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尚不稳定,客观上不得不首先专注于本身的发展,没有太多的精力投入政治领域,对政治参与出现力不从心的状况;还有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想法颇多,但由于写作技巧欠缺及写作意识不足,很难将想法转换为调研报告或社情民意信息等。由此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状况。以广州市为例,在最能体现各个群体政治参与状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人民团体成员的任职情况方面,中介行业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数又高于中介行业其他参政人数,呈现出不均衡状态。

五、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广泛,岗位流动更加频繁,人员构成复杂,缺少相对固定的联系,从他们自身来说,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阶层意识,需要社会各方关注、齐心协力、诸多措施并举,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

(一)完善相关制度,畅通参与渠道

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实现政治参与有序化的保证,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应当通过一定的制度性的渠道表达出来。

第一,挖掘现有的政治资源,拓宽政治参与渠道。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制度优势,不断拓宽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参与政治决策和公共管理的主渠道。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另一方面要扩大视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中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数量和比例要依法按章增加和优化,以议案、提案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最好能在各级政协内专门增设新社会阶层界别并保证一定的人数比例,为其政治参与提供更宽广的渠道和舞台。第二,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人才培养计划范畴,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吸纳,可以考虑通过培养、选拔、推荐的方式,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优秀代表吸纳进去,加大选拔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担任领导干部直接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力度。第三,尝试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目前,通过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座谈交流,不定期向其征求意见、建议,是普遍做法。但是要使执政党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间的交流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还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意见征询制度,通过定期组织民主恳谈会、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的方式,让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代表人士养成提意见习惯,提高他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参政议政提供制度性保障。另一方面,要规范设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政议政的工作流程:定时征集、分类交办、限期办理、及时反馈、跟踪督查,完善反馈机制,建立建言献策“闭合式”流程。第四,建立公共治理平台。积极推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特约人员、行业监督员,邀请其列席党委和政府重要会议,帮助他们了解最新政策,发挥其自身特长,聘任他们担任政府顾问,还可以安排新社会阶层中的新媒体代表人士列席两会等,推进政务公开,参与社会管理。第五,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建立行业智库,发挥其自身优势,可以尝试集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精品成果,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咨询意见与解决方案,实现其政治参与。

(二)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参与行为

阶层意识觉醒和成熟的标志是阶层有序政治参与,正确的政治参与意识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前提。

第一,要定期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干部培训学校或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常态化、稳定化的培训机制。一方面,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政治系统认可的政治参与的渠道及相关程序;通过学习加深他们对国情的理解,引导他们客观冷静地看待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明确的阶层意识。目前各大省市都纷纷实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三年培训计划。第二,要量体裁衣,定做培训方案。新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化程度低、自由度大,管理比较松散,在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及政治意识等方面,四大群体各不相同,而且差异很大,要使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卓有成效,就应该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需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形式,了解真实情况,量体裁衣,分类施策,在此基础上形成培训方案。第三,要重点培育,树立标杆。目前,从实际情况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存在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管理不精的状况,应运用现代科技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物色一批高素质、有代表性的人物,建立档案,有意识地培育中坚力量,以骨干型代表人物的示范效应带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第四,要开拓创新,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开展学术沙龙、国情调研和参观考察的方式,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研讨班、实践班、学习班,创新培训模式,帮助他们不断增强理性参与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引导他们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思考问题,超越个人狭隘利益,提高政治参与水平。

(三)细化组织管理,提供组织依靠

第一,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功能。目前,各大省市纷纷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但有相当一部分处室的设立,流于形式,出现了几个处室一套人马的模式。为了完善组织管理,应选好配齐干部队伍,专人负责,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反映意见建议,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第二,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鉴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职业多样,又属于“体制外”,联系和归宿的部门、组织多头,并且大多与政府部门及其相关单位没有隶属关系的现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团体积极参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的社会化大统战工作格局尤为重要。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纷纷建立,但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统战部完成的对新社会阶层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不理想,新的社会阶层仍处于底数不清的状态,作为人才培养基地、选拔考核平台、参政议政阵地以及群体活动载体的功能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第三,做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工作,充分发挥其统战功能。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资源丰富的地方,创建集利益表达、资源整合、诉求实现于一身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创建联谊会,一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培养、推选更多优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政议政;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四是搭建交流联谊的平台,为会员的事业发展、个人幸福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可以尝试构建“叶脉式”工作网络,从“主干”到“末梢”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开展线上线下的互动交流,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承担“主干”角色,各大行业分会承担“支脉”角色,“主干”“支脉”齐头并进,最后依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沙龙和新媒体平台打通“末梢”。第四,支持社会化的社团组织发展。目前,我国各类新的社会组织数量和种类快速增长,其具有为社会各相关利益群体表达意愿诉求、协调相互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公共事务、规范各自行为等功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特定的环境下,能够快速地形成自足、自恰的组织方式,外在“他组织”的“强力”进入往往效果不佳,所以要帮助这些社团组织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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