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做好军队改革新时期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2020-02-21田儒亮
文/田儒亮
改革与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制,不仅有助于更好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助于健全包括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退役军人 就业创业
为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政策与制度,近期,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在的成都市青羊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过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对青羊区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分析,大部分退役军人是有就业创业需求的中青年,且低学历人员占比相对较大。
当前工作困境
目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面临自身条件限制和固有政策的双重困境。从退役军人层面看,主要表现为专业技能单一,对地方适应性差;文化程度偏低,就业竞争软实力不足;工作经验缺乏,就业创业受到限制。从政府层面看,主要表现为针对退役军人的安置岗位有待增加、就业培训力度有待提高、就业创业优待政策有待完善。
有效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建议
一是推进继续教育,提高知识水平。政府可通过制定激发退役军人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引导他们主动提升学历水平,增强自身竞争力。对有意愿进行全日制学习的退役军人,可通过单列计划、给予加分照顾等方式,鼓励其进行学历教育;对有意愿接受继续教育的退役军人,可通过提供学费补贴等优待政策,鼓励其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或网络课程学习。
二是开展个性化培训,提升专业技能。首先,专业技能培训应建立一种有效的军地协作机制。可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军队,以向社会或地方输送人才为标准,一方面,在军人服现役时,由军队开设较为全面的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改善其能力结构,提升其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现役军人退役前,由地方政府牵头,在军队适当开展一些相关的专业性适应训练,既节省了社会成本和军人的时间,又对社会和个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在考虑退役军人的年龄、学历、兴趣爱好、就业意向以及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基础上,开展分层分类的个性化专业培训,分层设置培训内容,按需分配培训专业,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优势与潜能,为其顺利就业与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鼓励参与实践,丰富工作经验。采取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作的方式,通过搭建实践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实践机会,丰富经历,增长经验。首先,可通过与相关单位或组织共建实践基地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见习或实习机会;其次,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根据自身特点与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实践场所,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职业素养;再次,采取激励措施,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与机会。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转变就业观念。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安置以扶持就业为主,并与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相关部门应拓宽宣传渠道,比如,除了在政府宣传栏张贴相关政策信息以外,还应多到基层、社区或退役军人家里派发政策宣传单或进行宣讲,也可利用电访以及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进而帮助退役军人准确理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转变就业观念。
五是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在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方面,政府既需要通过采取增加安置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等具体措施来切实满足退役军人实际需求,还需要通过健全监督与反馈机制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得以更好地执行。首先,军地要加强协作,并积极关注退役军人在地方所享受权利的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具体来说,一方面,军队应参与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规划、安排与落实中,履行其监督职能。比如,每年例行审查地方的退役军人教育与培训计划安排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或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予以指出并协调更正。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反馈机制,畅通退役军人反馈渠道,使地方相关工作评价得以及时反映。其次,政府自身也需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执行。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辟诸如电子民意测验、网上讨论、电子投票等“电子民主”渠道;可健全信访举报制度、特邀检查员制度、行风评议制度等,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与考核,确保相关政策得以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