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0-02-20江威
江威
摘 要: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必须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现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 大监督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0)1-187-001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从各个方面着手来实现从严治党的目标,同时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机制。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很多领域占主导地位,同时极易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监督工作是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猎狐,反腐败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落马的官员中不乏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国企领导人员的腐败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从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反馈的结果来看,8个中央单位和8家央企均被指出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存在差距”、“不够深入”、“不够到位”,廉洁风险较大等一系列问题,国有企业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工作非常有必要。
2.加强监督工作是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一方面,国有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数量庞大,如果不加强监督管控,资本运营效率就不会不高,甚至导致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数量多、级别高、权力大,如果不严格监督,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廉洁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所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对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起到保障作用,監督工作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3.加强监督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要保障。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是全方位的,包括对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只有选出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管理国有资产,特别是有些国有企业资金比较集中,点多线长业务面广,各个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手头都或多或少有些权力,稍有不慎就会坠入腐败的深渊,从这方面来讲加强监督工作是对高素质干部的关爱和政治保障。
二、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督队伍素质不高,无法满足监督需求。由于历史原因,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曾经被边缘化,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监督覆盖面更广,有政治监督、经济监督还有行政效能监察等,涉及到各个业务口的各项工作,这就对监督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有监督人员自身专业较为单一,对相对陌生领域的业务监督工作往往及会显得比较吃力,无法很好地完成监督工作,一旦涉及到重大的廉洁风险问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匮乏,就不能准确地发现问题,保质保量完成监督任务。
2.监督力量分散,信息孤立,无法形成监督合力。现在已经有一些国企单位陆续增加了监督力量,监督体制机制也逐渐完善,监督主体也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呈现多样化,有党委巡察监督、纪检监察、派驻(派出)监督,审计监督。在监督内容上包括政治监督、经济监督、效能监督等,但这些横向的监督主体之间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监督力量较为分散,且监督结果信息较为孤立,外加这些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机制,这不仅会造成监督资源的浪费,还有可能出现重复监督现象,给被监督单位造成负担。
3.监督工作缺少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国企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规模也相对较大,如果要对各业务板块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是非常困难的,且监督人员的素质也无法达到要求,直接影响到监督的效果,要想提高监督的质量就必须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督力量,必须要从财务、人事、审计、法律等多个角度对企业的业务板块进行全面监督,现在的监督工作中正是缺少这种沟通机制,这也是导致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大监督”体系
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是企业内部专门负责监督的机构,又称专责监督机构。各业务部门也同时履行了业务范围内的专业监督职责,又称专业监督机构。要做好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必须构建“大监督”体系,“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必须处理好三类关系,一是专责监督部门之间,二是专业监督部门之间,三是专责与专业监督部门之间。
1.专责监督部门间共享监督结果,加强沟通协作。专责监督部门之间的监督结果不共享,或者各监督主体之间没有主动查询已有监督结果的意识,都会给监督工作带来盲目性,或者给被监督单位带来工作负担,各监督主体必须要有主动利用已有监督结果的意识,一方面可以跟踪已有监督结果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充分运用监督成果,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2.建立专业监督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专业监督部门(各业务部门)之间也同样肩负着监督职责。之于专业监督部门而言,狭义的监督是自身业务相关的监督工作,而之于一级组织而言,广义上的监督必然是全员、全方位的监督。专业监督部门的监督不应仅限于自身部门的业务范畴,专业监督部门到基层检查工作应以调研谈话的形式收集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再向同级业务部门反馈相关问题,也可以用联合起来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好沟通协作机制。
3.专责与专业部门间加强横向联动。专责与专业部门应在工作安排时加强联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应统筹安排,尽可能多地增加专业和专责监督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发现问题后,一方面专责监督部门在工作中利用政策理论专长,专业监督部门充分业务知识所长,专业和专责监督部门之间可以对问题共同研判。另一方面可以也有利于监督人才的培养,员工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会得到提升。
四、结语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随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信国企的监督工作必然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德峰.新时代关于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