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洋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2020-02-18郭华飞
检察风云 2020年1期
郭华飞
检察官张守慧
选题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案件类型:民事公益诉讼
2015年初,安徽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通过朋友联系到了黄某某和薛某,想要从境外采购含铜固体废物。含铜固体废物系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然而薛某却二话不说,从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由宁波某贸易公司制作虚假报关单证,再交由黄某某在上海港作为铜矿砂报关进口,并将进口铜污泥的情况告知安徽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后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滞留港区,造成了环境污染的重大风险。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为,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涉案铜污泥处置费用为人民币105萬余元。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三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宁波某贸易公司、黄某某、薛某、安徽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连带承担上述费用。
案件于9月5日正式开庭,三分院检察长徐燕平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四被告共同实施了进口、购买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系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庭当庭宣判,支持了公益诉讼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四被告连带偿付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用的人民币105万余元。
主讲检察官张守慧点评
本案四被告然利欲熏心,罔顾国家法律法规,企图通过伪报的方式将“洋垃圾”引入国内,造成了环境污染的重大风险,最终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而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也将立足检察职能,严惩违法犯罪,为碧海蓝天,为青山绿水,持续不懈奋斗。
(张守慧,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上海检察系统公益诉讼核心办案团队成员,组织参与办理了全市首批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