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土保持强监管促美丽江苏再建设
2020-02-18叶健
叶 健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 南京 210029)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被纳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指出: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这充分说明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和水利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评估工作,水土保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将作为评估各级人民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是建设美丽江苏、坚持绿色发展在水利工作中的最直观、最具体的体现。
1 江苏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1.1 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批复的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各区市均出台了市级规划,近半县区批复了县级规划,出台了《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1.2 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
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2 261 km2,相比2013年公报数据减少28.8%,水土流失治理率位于全国前列;领跑全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共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13个,相比2013年公报数据增加64个。以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为依据,第二次印发了《江苏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1.3 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加强
率先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用的“双五”标准被水利部采纳后在全国推广应用;率先在全国研究制定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得到水利部高度肯定;率先出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全覆盖。
1.4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公告项目,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投入3 000万元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项目,实现小流域划分全覆盖,建成了省级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监测网络覆盖全省每个市级行政区;开展基础研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研究成果获得中国水保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目前正在组织对水土保持率、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机理等开展研究。
同时,江苏水土保持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和南北气候过渡带,滨江临海、河湖众多,又处于江淮冲积平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水系特点,使得江苏有着较为丰富的水土资源优势。然而,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承载压力大、约束性强、安全保障弱等问题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公众对生态环境要求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造成的环境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显著。
2 “十四五”期间江苏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维持水土资源良性循环的内在要求,也是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2.1 坚持高位推动,加强顶层设计
坚持规划引领,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加快编制出台市、县两级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应积极适应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带来的影响。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美丽江苏建设命题,立足各地实际,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以生态文明为总领的指导思想,突出以强监管为重心的工作思路,突出以“三个生态”为抓手的具体措施,按照“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等,为“十四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2.2 坚持多方参与,强化技术支撑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水土保持工作要有突破,离不开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据统计,目前全省市级单位中只有南京市成立了专门的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单位;县级单位中只有6家设置了专门的技术支撑单位。全省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力量明显不足。然而,江苏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土壤扰动频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2019年,水利部和江苏省组织开展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发现1 hm2以上疑似扰动图斑16 254个,而现场复核结果只有17%左右的图斑办理了行政许可,“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项目占比较高,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能力上存在明显短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充分依托部省级科研单位这一平台,在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管监测、设施验收、科研推广等各个方面加强协作交流。科研单位则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主动承担起技术支撑和参谋助手角色,通过不断参与水土保持各项工作,锻炼队伍、培养人才、提升能力,形成良性循环。
2.3 坚持制度先行,严格项目监管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以及行政执法权限进一步下放至市、县两级。与此同时,由于取消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资质要求,准入门槛大大降低,导致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市场鱼龙混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评估等技术服务质量有明显下降趋势。近期,水利部印发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等多项制度,对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等提出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学习领会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将水土保持方案质量作为日常监管内容,对方案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敢于批“否”,绝不姑息;对于市场主体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格对照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对号入座,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明确认定原则,规范认定程序,对符合“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列入标准的,坚决纳入“两单”管理,依法开展查处,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3 充分发挥水土保持专委会作用
2019年,江苏省水利学会新设立了水土保持专委会,补齐工作短板。专委会由各设区市水利部门、相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发挥“专职+专业+专家”的“三专”优势与作用,通过专委会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开展技术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对促进全省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特别是全域分区节点斑块式精细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上做出江苏水土特色具有重要意义。要有效发挥专委会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专委会工作质效,需从4个方面加以发力。
3.1 发挥平台优势,做好政策研究
加强全省水土保持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的研究制定,提出行业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协助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完善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2 开展基础研究,提供技术服务
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江苏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模式,大力推广水土保持技术、生态河道治理技术、遥感监管技术以及相关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提高水土保持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3.3 加强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
根据工作需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各级水利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技术知识。通过专题论坛、邀请知名专家讲座、组织相关交流活动等方式,包括积极参加各类研讨、方案审查、课题研究与验收,促进全省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更多地形成专家支持和支撑力量。
3.4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培养行业自律意识,规范委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与其他专委会,特别是江苏省水土保持学会之间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打造交流平台,不断增加专委会的影响力,促进行业改革发展。
4 结 语
江苏水土保持事业正处于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把握中央和部省关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以更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更加扎实有效、精准高效的举措,推动全省水土保持行业健康发展,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