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研究
2020-02-16范亚芳
范亚芳
(张掖市兆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张掖 734000)
当前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相关工作人员想要在市场之中取得明显的竞争优势,自身工程监理乙级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强化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工程监理工作范围的扩大,往往会导致项目管理方向出现一些变化,与此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也会出现新的延伸。为此,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之中,需要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来,提高建筑工程的发展质量。
1 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1.1 建筑工程监理主要侧重于施工阶段
近年来,随着工程监理制度越来越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水平明显提升,但其中依旧存在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如建筑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有限,更多的是集中在施工阶段之中。相比之下,由于监理制度和施工情况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很多建筑工程监理承办商开始将建筑工程监理理解为施工建筑工程监理,为了节省资金和精力,会将建筑工程监理其他方面忽略,这也导致整个工程监理作用无法发挥出来,影响了施工阶段的质量。
1.2 建筑工程监理在国际市场之中缺乏竞争性
从国际竞争性招标过程中能够看出,具备招标条件的承包商均可以参与到招标之中。在我国,很多土建建筑工程均是通过报纸或者是刊物将通知发布出去,并公开邀请具备投标资格的各国承包商加入到竞争性招标之中,因此,我国各种建筑工程项目在参与国际招标之中,需要具备过硬的实力和过人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从多个招标企业之中脱颖而出。但从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看出,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之中存在很多弊端,降低了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受此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完善程度均会受到影响,需要相关企业做出改变。
2 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差异性
2.1 二者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虽然作用对象都是项目建设,但从法律地位角度来说,二者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异性。如果是从建筑工程领域着手,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建筑法》之中,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使是在一些重点和公共项目建设上,地位和影响力同样不容忽视,具备明显的强制性管理特点。反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法律层面之中同样被多次提倡,但却不属于强制执行范畴,工作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最佳的管理方式,进而将更好的管理效果呈现出来。
2.2 二者在实施主体上存在差异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中能够看出,各个监理单位及咨询企业自身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执行监理操作,如果单位不满足该项要求,实际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则不属于监理内容范畴。各个业主或者是建设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项目建设情况,确定管理策略,该项管理同样属于是建设项目管理范畴。各个单位应根据实际建设管理和设计管理等内容,明确主体所在,进而将管理目标展示出来。
2.3 二者在服务对象方面存在不同
从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看出,服务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涉及很多方面,如工程咨询领域、建设方等等,同时也能与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能够呈现出明显的工程联合承包资质。总的来说,建筑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在服务对象上存在很大差异性,利益获取方式也是各有特点,涉及问题处理方式和原则也不一致。
2.4 二者在管理范围上存在差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建设工程监理内容主要集中在施工和保修阶段,侧重点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内容,对于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监理工作所起到的效果十分有限。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面较广,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计监督以及预算操作等等。想要真正实现工程项目管理,除了注册监理工程师之外,也要有造价师、建造师等工作人员与之相互配合,而且对参与其中的工作人员个人素质要求较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各项业务活动的全面开展。
3 做好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接轨工作的具体措施
3.1 施工前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操作执行之前,相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建立计划》编制操作,组织工作人员明确工程监理实施条例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理工作步骤。另外,企业还要将实际工程需求呈现出来,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考核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内容,这样一来,整个承包方审核制度将会变得更加完善,与之相对应的标准和要求也会进一步提升。除此之外,各个工作人员还应对审核和资料珍藏操作提高重视程度,检查草图设计标准,让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影响。与此同时,各个工作单位应提前做好组织操作,明确实际编制效率和质量,确保建筑工作始终处于稳定状态之下。建筑企业也要确保相关部门责任的有效展示,将实际技术问题合理解决,让产品质量得到真正完善。监理部门应结合实际侦查措施,在完善自身工作职能的同时,也要做好各项产品检测和调研操作,积极召开专项会议,确保相关部门做好本职工作,突显出职能效应。
3.2 项目质量责任制度的落实
站在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发展角度来说,整体发展和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整个行业缺乏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发展体制,管理手段极为落后,无法将预期效果呈现出来。为此,在实际管理工作执行上,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完善操作,强化施工流程和施工技术的合理性,让各项规划内容有据可循,让现场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过程都能找到切实依据,明确自己应该在工作之中承担哪些责任,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能真正协调在一起,为后续工作的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管理者也要组织工作人员提前进行技术交底操作,避免施工安全性受到影响。
3.3 强化完工质量检验工作
通过对监理制度的完善和建设,实际监理范围也会进一步扩大,这也是监理工作与施工工程相互结合的根本所在。与此同时,工作人员需要加大对市场管理的监督力度,为后续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创造有利条件。只有当上述工作得到全面执行和完善之后,监理单位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呈现出来,降低问题的出现概率。另外,实际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执行,应具备完善的验收标准体系,各个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该类标准的提前制定,并将建筑工程文件要求和内容在其中体现出来,维护质量检测工作的完善性。通过该项工作的执行,整个工程验收操作将会与具体规定标准保持同步,这也是提高项目监督质量的内在过程,有效避免施工项目质量大幅下滑。总的来说,通过质量检验工作的完善,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也能充分结合在一起,维护工程建设效益。
3.4 加快市场主体的形成速度
从整个工程建设工作执行中能够看出,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我国能够独立完成工程监理工作的企业数量太少,延缓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之间的接轨速度。为了让二者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配合,市场主体的快速建设成为捷径,想要真正达到该效果,各个企业应提升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视程度,了解企业的实际发展状态,进而将市场主体充分呈现出来。俗话说:“术业有专攻。”无论哪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均需要具备完善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这一点在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之中同样不会例外,管理者应确保工作人员个人能力与工作要求保持同步。所以说,在正式工作开展之前,管理者应做好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制度设计,为人才引进和培养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4 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已经应用了很多年,但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各个监理单位也要做好自身转型,最大限度满足建筑企业和业主需求,提高建筑质量。现阶段,工程监理转型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各个工程监理企业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让主体工作的执行变得更加完善,降低问题的出现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