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监管现状研究
2020-02-15彭艳菲王翠青李倩茹王苗苗
彭艳菲,王翠青,李倩茹,王 丽,王苗苗
(鲁南煤化工研究院,山东 济宁 272000)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目标。随着化工工业的发展,各种废矿物油的产生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逐年凸显,对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1 废矿物油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废矿物油主要成分是含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跟从生物体内提炼的植物油和动物油(以脂肪酸甘油酯为主要成分)相比,废矿物油(以长链烃和芳香族化合物为主要成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会更大些。如果直接将废矿物油倒入土壤或水体中,会严重破坏土壤和水体内平衡,威胁人类生存,破坏生态环境。
1.1 对生物界的影响
废矿物油中含有多种对动植物有毒有害的物质,如多环芳烃(PAHs)、卤素有机物、苯系物、重金属等,是公认的致癌和致突变化合物,因此,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废矿物油列入危险废物的第八类[1]。废矿物油焚烧时,其中的可燃污染物会因不完全燃烧或生成新污染物通过大气呼吸途径对生物体健康造成危害。燃烧废矿物油产生的苯、萘、3,4-苯并芘(PAH)等多环芳烃,可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等被人体或动物吸收,导致消化道障碍,影响脂溶性维生素a、d、k和钙、磷等的吸收,造成生物机能障碍,有诱发皮肤癌、肺癌、直肠癌、膀胱癌的风险,累计致癌风险为6.50×10-6,2.55×10-5,2.26×10-5[2]。而长期呼吸含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空气,会造成慢性中毒。多氯联苯(PCB)等含氯多环芳烃,会危害人的皮肤、肝脏和大脑发育。实验表明,废矿物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经生物体表皮组织渗透进入血液,在其体内累积至一定限值,会导致各功能性细胞活性和功能的丧失。
1.2 对外环境的影响
随意倾倒,非法转移倒卖废矿物油,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还对水体和土壤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废矿物油中的多氯联苯(PCBs)、重金属及含氯、硫、磷等的添加剂,一旦大量进入外环境,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整个生态系统和生命体都存在着严重的毒害和威胁。
1.2.1 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如果把废矿物油倒入土壤,当土壤孔隙较小时,由于土壤的粘度较大,废矿物油流入土壤孔隙,会堵塞土壤,降低其沉降性,过滤性和通透性,甚至会破坏土壤土质,影响寄居在土壤中微生物的生存;废矿物油还会附着在植物根系部位形成一层油状粘膜,影响根系对气体、水分及营养物质的吸收,致使植物缺乏养分而死亡,更有严重的污染区域会长期寸草不生,土壤荒漠化。当土壤之间孔隙较大时,废矿物油会因渗滤液的淋滤而被溶出,污染组分迁移至土壤中,渗透到土壤更深层,继而扩散到地下水或水井,污染浅层地下水,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1.2.2 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矿物油对水有很强的污染力,据悉如果废矿物油进入饮用水源,1 t废矿物油可污染100万t饮用水。据估计,一大桶(200 L)废矿物油进入湖海,能污染近3.5 km2的广大水面,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3]。
2 废矿物油的监管现状及建议
基于各种利好政策的扶持引导,许多废矿物油回收再生工厂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工艺流程和技术水平良莠不齐,给监督管理带来了极大的考验和瓶颈。(江苏省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现状分析)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法规政策引导、市场管理和工艺革新等方面作出新的调整和思考。
2.1 完善法规政策引导,扶持废油再生企业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都先后颁布了多项有利于环保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废矿物油再生企业起到了规范引导和监督的作用。我国有规定:在2013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对以回收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的企业免征消费税。然而,仍缺少针对性的激励扶持政策。目前废油再生行业中民营企业占了很大的比重,资金链小,接受新工艺平台和渠道相对落后,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政策的扶持。建议如下:出台更多利好政策扶持中小规模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废油再生企业特别是对引进高新技术工艺的企业可按废油再生产量给其一定鼓励性补贴,促进企业对高环保技术工艺的引进;为废油再生油制定参考指导价,保证废油再生企业的利润,提高企业对生产的积极性;倡导政府采购和大型用油企业优先考虑再生油品企业的产品,并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除了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对废油企业的监管也不能松懈,全面促进废油再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4]
2.2 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再生油品质量
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HW08许可证不得从事废矿物油处理和经营活动,当下国内依然有相当一部分废油回收中小企业在进行无证经营。为了降低成本,他们无视环保相关政策进行废油的回收和生产,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之下必然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也终将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因此,市场管理部门必须在废矿物油的产出、回收、再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为废油行业提供一个良性的发展竞争环境。废油产生单位对于废油的储存和运输要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对废油种类和可能导致的危害都要在标签上加以备注,废油必须交给有行政许可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处置;对再生油品企业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废油的回收流程、再生产工艺和场地严加监管,以确保再生油品的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破坏环境。
2.3 鼓励工艺革新,解决技术难题
我国废油回收再生产中小企业多而杂,废油回收程序不规范,再生工艺落后,这些都是现如今废油再生产企业的现状,然而环保政策要求越来越高,工艺落后且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中小再生企业都急需解决工艺落后的短板,而技术较为成熟的先进废油处理工艺,因运作规模大、投资成本高等条件的限制,使得很多中小型企业不愿尝试推广应用,而继续使用工艺落后,破坏环境的流水线。废矿物油产生企业分布广、废油收集困难,也是当今我们废油行业面临的一个问题。因此,国家在制定废矿物油处理和回收行业政策时,应鼓励和推动适合中小废油再生企业的工艺研发和推广,以适应当下市场需求;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区域内中小企业联合,成立技术联盟,公用生产线等办法,减少投资成本,提高产出率,也能起到相互监督和促进的作用。
2.4 顺应市场变化,扩大监管范围
随着汽车行业运输燃料的迅猛发展,我国矿物油市场使用量逐年增多,据不完整统计,到 2020年废矿物油产量将达到3500万t,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矿物油生产和消费国。而由此加工、使用或储存不当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数量也相应增加。废矿物油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及机动车维修点、4S店等。目前废矿物油申报登记以工矿企业为主,机动车维修点、4S店等尚未纳入申报登记范围。随着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量明显增加。而且目前有近三分之二的废矿物油被无资质的家庭作坊式小炼油收集加工,他们的提炼工艺大多为国家淘汰的落后工艺,基本没有污染防治措施[4],这样不仅污染了环境,也浪费这么好的国家资源。如何推动社会源废油的回收再生产,对当地的废矿物油进行系统科学的回收,使更多的废矿物油被合法合理化的重新利用,减少乱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重解决和攻克的难题。如以4S店和维修店为试点,开展废矿物油回收、再生产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定期对维修点进行废油的去向检查和抽查,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废油等随意处置行为。废矿物油的回收再生产企业一般以中小企业居多,他们缺乏资金,技术引进受限,而具有成熟应用技术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一般不注重废油回收再利用市场,而很多环保企业又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所以说废矿物质油再生行业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如何协调各方打好技术战很是关键。如何更高效地实现废油再生循环利用,节约有限的化石资源,减少环境的污染,这将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