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层级及主要影响因素
2020-02-14吴忠民
摘 要:从社会矛盾冲突强度的大小角度着眼,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可以分为“常态社会风险”、“社会危机”以及“社会动荡”这样由低到高的三个层级。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哪一个层级,主要影响因素有三个,即: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社会整合的基本状况、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有着不同的特征,对于社会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转型期,为了确保一个国家长远、可持续地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将社会矛盾冲突的层级严格地控制在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之内,严格防范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层级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
关键词:转型期;社会矛盾;社会风险;社会危机;社会动荡
中图分类号:C912; 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1-0085-17
作者简介: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一级教授、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 (北京 100091)
如果说社会矛盾冲突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当中的话,那么,与“常态”社会相比,在处于转型期的社会①,由于社会分化相对有余而社会整合相对不足,以及巨大社会能量的激活与规则体系的相对缺失这样两种情形的并存,以往“旧的”社会治理机制已经程度不同地失效,而具有现代意义的、“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尚未系统地确立起来并得以有效运行,加上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的层出不穷等种种特定现实条件以及认知能力的有限,因而相对来说,社会矛盾冲突更容易迅速积累、扩散,并对社会造成程度不同的负面影响,严重者,甚至会损害社会的安全运行,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或者会使现代化建设扭曲变形。②
对社会矛盾冲突进行必要的分类,是我们科学认识和有效把控社会矛盾冲突的必要前提。从不同的角度着眼,对社会矛盾冲突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就此而言,人们经常采取如是几种做法。第一种,从产生根源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的社会矛盾冲突,或者将之分为现实利益和非现实利益的社会矛盾冲突,或者将之分为利益性、结构性、运行性和基础性的社会矛盾冲突,等等。第二种,从所存在领域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社会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经济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政治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文化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宗教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民族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矛盾冲突,等等。第三种,从是否具有对抗性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冲突和非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冲突。
应当承认,就社会矛盾冲突的研究而言,上述几种分类方式是不可或缺的。其优点在于,能够使人们分别从某个特定的重要角度或侧面相对清晰地认识某种社会矛盾冲突的现状及某种演化趋势。但是,这些分类方式同时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即:对于各个领域社会矛盾冲突相互间的影响,对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相互间的交织性和复杂性,以及动态变化状况相对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把握;对于种种社会矛盾冲突各自影响在整个社会当中的相应具体位置很难有一个客观的比较和判断;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总体影响,包括影响力和影响面的大小,亦即社会矛盾冲突对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究竟会造成哪些整体上的重大负面影响,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对于一个社会当中主要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趋势也难以进行科学合理地把握。
显然,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还有必要从其总体强度大小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是,不仅有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认识社會矛盾冲突实际的综合影响,包括影响力及影响面的大小,而且有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把握社会矛盾冲突的主要演化趋势。
从社会矛盾冲突强度的大小角度着眼,我们可以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以及“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这样由低到高三个层级(类型)的社会矛盾冲突。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意味着社会矛盾冲突介入者本身的社会影响力,介入者的数量、介入原因、介入目标、介入方式以及介入力度不尽相同,因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另外,还需要看到的是,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何种地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如何应对,换言之,取决于人们主动努力的具体结果。
对于处在转型期的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探讨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这一问题至关重要。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综合地反映出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宏观背景,反映出来源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整体化特征,以及多种类型社会矛盾冲突的交织性、相关性。所以,只有在科学认识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特征的基础之上,方能有效把握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逻辑,并据此制定合理可行的应对思路和对策,用以防止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亦即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社会矛盾冲突的出现,避免社会为现代化建设付出过大的,甚至是透支未来的成本,避免现代化进程难以为继或变形走样局面的出现。
一、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演化升级的主要影响因素
不能否认,在一个国家的转型期,现代化、市场经济以及开放进程的迅速推进,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风险因素。“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其一,从社会整体利益结构的角度看,适应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形成新的社会分工的局面,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形成并日益壮大,一些原有的社会阶层开始相对变弱甚至消失,与之相应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结构发生了全方位、大幅度的调整,每一个社会群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难以置身事外。其二,从每一个作为个体人的社会成员角度看,社会成员由以往具有人身依附性的群体成员,变为具有独立意识同时又缺少某种归属感的、必须通过自致性的努力方能安身立命的个体人。其三,从利益诉求的角度看,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更加在意自己的切身利益,逐渐习惯于以公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各种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矛盾性的情状。其四,从现代化推进状况的角度看,各个领域各个地区之间程度不同地呈现出不平衡不协调发展的情状。其五,从生存和发展状态的角度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其六,从社会心态的角度看,大量社会成员对于自己的未来前景不可预期,因而表现出种种不安,使得社会焦虑在整个社会当中弥漫。英国的转型期社会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有人发现,处在转型期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有一个悖论,即:“人群中是勃勃的生机与活力,但个人却总是充满焦虑,心灰意冷。”当时,伦敦中产阶级的普遍焦虑心态在于:“一不小心就会坠落青云,今天的日子还算得上体面,来年或许就会苦不堪言。”[英]彼得·阿克罗伊德:《伦敦传》,翁海贞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496-497页。
基于上述时代背景,转型期的社会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如是情形:整个社会既不断蓄积日益增大的巨大发展势能和发展张力,又充满日益增多的大量不确定性因素。凡此种种,必然会造成多种多样的社会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冲突,并使得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具有多种可能性。
至于社会矛盾冲突能够走多远,亦即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哪一个层级,客观上讲,取决于多种影响因素。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有三个,即: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社会整合(团结)的基本状况、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
1.经济发展的基本面
毫无疑问,经济状况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各个领域,包括社会领域、政治领域以及文化领域的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重要日常生活方式,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秩序。当一个社会的发展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准,人们的基本生存层面上的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时,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显然,就一般情形而言,任何人任何群体都不可避免地将经济利益视为头等大事,至少是基础性的大事。“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正因为如此,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产生社会矛盾冲突的基础性根源,换言之,经济发展基本面的好坏势必会对社会矛盾冲突产生基础性乃至直接的影响。
转型期社会与以往以及“相对成熟的现代社会”相比,有一点很不相同:经济发展基本面的变化幅度相对更大,不确定因素相对更多,因而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影响自然也就显得更大。
在转型期,社会成员越来越依赖于甚至越来越习惯于经济较快增长的情形。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成员经济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自致性努力行为方式的普遍确立,随着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程度的提高和自由流动空间的扩大,转型期当中社会用于再生产的投资总量(包括内资和外资)在不断增大,各种经济单元在不断增多,经济结构在不断升级换代,经济前行的动能在日益增大。正因为如此,所以一般来说,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不仅远远超过进化度较小的传统社会,也会明显超过经济结构相对较为“成熟稳定”、财富基数较为庞大的发达国家。在这样的情形下,转型期的民众能够从快速增长的经济当中获取相对越来越多的收入,其实际生活的改善越来越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增长,相应地,民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许也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在转型期,民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值甚至会越来越高,以至于成为民众的某种习惯。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就呈现出经济迅速繁荣,民众生活迅速改善,同时民众的生活期望值更是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形。当时,随着经济的一路走高,美国民众的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改善,收入普遍增加,收音机开始普及,汽车成为家庭的必需用品,而且民众对于未来的生活更是充满越来越高的期望,大批家庭投资股市,不少社会成员甚至是大额举贷购入股票。
另一方面,转型期民众对于经济状况可能的較大起伏度却难以承受。客观上看,转型期国家的经济结构与制度安排不可能迅速完善,人们的发展规划存在不少缺陷,人们对于国内外许多突发性经济问题的风险意识以及实际的抗风险能力也往往偏弱。在这样的条件下,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容易由较快的增长速度短时间内就变为较慢速度或负增长,相应地,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有时甚至会出现大起大落的情状,即:经济往往会以某个看上去似乎是突发性事件为发端,迅速从较为繁荣的状况变为相对萧条、凋敝的情状。而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一旦出现大面积大幅度“向坏”的局面,那么毫无疑问,通货膨胀飙升、失业率大幅度提高等现象就会相继而来。其结果是,大比例社会成员收入必然会普遍降低,其基本生活水准必然会相应地大幅度、大面积下降。美国1929年以股市崩盘为发端而开启的经济大萧条时期便是典型的事例。而大比例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水准的大幅度降低势必会催生普遍的不满情绪,进而会引发或加重社会矛盾冲突。
即便不是处在大幅度经济下滑状态,出现超出“正常”幅度的通货膨胀以及失业现象,也是转型期社会一种常见的现象。这也会明显降低不少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水准,使之对社会产生种种的不满情绪,引发或加重社会矛盾冲突。以失业现象为例。失业现象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青年失业率是一件应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事情。对于青年人来说,失业不仅仅意味着基本生计成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失业更是意味着希望的丧失。而希望对于青年来说其重要性要远远超过年长者。因而,一旦陷入失业状态,青年有时就会采取一些反叛的行为。“长期失业的年轻人尤其易于变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并转向采取反社会的活动,诸如犯罪和吸毒。” [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下)》,姚开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有学者发现,在中国“目前的如盗窃、制假贩假、诈骗、抢劫等案件中,有较高比例的案主是没有工作的‘无业人员,其作案动机起初往往只是十分简单的基本生计问题。”吴忠民:《社会公正何以可能》,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4页。
总之,在转型期,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包括经济增长与经济下滑的幅度、通货膨胀率以及失业率的高低等等,这些都是影响社会矛盾冲突基本状况的重要因素。
2.社会整合的基本状况
(1)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是社会矛盾冲突的关键性影响因素。
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公正有两个基本价值取向,即:基于平等理念的普惠性公正和基于自由发展理念的差异性公正,二者缺一不可。普惠性公正的宗旨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而差异性公正的宗旨则是要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普惠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在于社会整合及社会安全的促进,在于社会整体化潜能的开发;而差异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则在于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激发,在于丰富多彩充满张力社会的形成和促进,在于给人以希望和前景。”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由于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是建立在基本价值理念的基础之上,因而社会公正也就成为事关整个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重要问题。进一步看,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便成为社会矛盾冲突最为关键性的影响因素。罗尔斯指出,在社会公正的条件下,“不稳定的倾向能够得到控制,假如不是消除的话。”[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00页。社会公正基本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整合状况,决定着社会矛盾冲突的数量和强度。具体而言,在转型期社会,社会成员基础性基本权利状况如何、社会保障状况如何、社会再分配力度的恰当与否,直接决定着该社会的整合与团结的具体状况;而社会成员是否拥有充分的自由流动、自由发展的空间,则直接决定着该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决定着该社会民众满意度和希望度的大小。在转型期,社会公正如果处在较好的状况,社会矛盾冲突程度无疑会较低。相反,社会公正状况如果处在较差的地步,社會矛盾冲突无疑会加重。“当富人与穷人间的物质生活水平如此悬殊时”,金钱对于权利的侵犯“会成为犬儒主义、激进主义和异化思想的重要来源”[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王奔洲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页。。
(2)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具体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加重与否有着极为重要的直接影响。
说到底,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具体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具体状况。对此,有四点情形值得特别关注。其一,抗争方力量大小。转型期的社会如果在普惠性公正方面有重大缺失,其影响面势必很大,势必会造成大批民众在基本生存方面的利益诉求,从而汇聚成力量较大的抗争方。不仅如此,该社会如果在差异性公正方面也有重大缺陷的话,就会使得更多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如中产群体当中的一部分成员会遭受到“相对剥夺”,而一部分富裕群体的发展空间也会受到挤压。于是,利益受到各种损害的多个群体就会联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力量庞大的抗争方。在这样的情形下,社会矛盾冲突必然会加重。其二,抗争方利益诉求强度的大小。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利益诉求是多种多样、强度不一的。不同强度的利益诉求对于社会矛盾冲突影响的大小有明显差别。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如果是集中在一般性,但不是基本生存底线的民生方面,或者是一般性的文化领域以及环境生态方面,那么,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在没有其他因素介入的情形下,其强度一般来说不会很大,不会形成特别严重、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相反,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如果事关民众基本生存底线问题,那么,这样的利益诉求的强度无疑是很大的,由此所催生的社会矛盾冲突很容易趋于“激烈”。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为了活命、为了生存、为了一切而进行的战争,因而必要时也是你死我活的战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9页。重要的是,抗争方的这种利益诉求如果又同政治方面的利益诉求结合在一起,则激烈的、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概率无疑会大幅度加大。其三,抗争方组织化程度的具体状况。抗争方当中的某个重要群体如果拥有完整的组织,并且,该组织还制定了纲领、长远行动目标、具体行动方案,则表明该群体具有较强的整合性,因而其相应的抗争行为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不会轻易消失。如果再加上该抗争群体同别的抗争群体能够形成某种联合,则意味着抗争方当中的相关群体具有程度不同的联动性,能够程度不同地统一行动,具有较为强大的“执行力”和“行动力”。如是,社会矛盾冲突势必会加重。其四,抗争方是否同极端的非理性因素结合在一起。受种种历史和现实条件的影响,一些国家存在着某种极端的意识形态、宗教意识以及民族主义等形形色色的非理性因素。这些极端因素的最大特点便是非理性、极端性和激烈性,主张以激烈、流血的方式摧毁对方,为此不惜同归于尽。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派就属于为极端意识形态所左右的组织。该组织领袖罗伯斯庇尔主张一种激烈的、大规模流血的抗争方式。“‘造就爱的王国需要血流成河,罗伯斯庇尔如是说。”[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393页。显然,极端的非理性因素一旦为抗争群体所接受,那么,社会矛盾冲突的力度、烈度就会迅速升级升温。
(3)社会组织发育得如何,对于社会矛盾冲突也有明显的影响。
社会组织的数量和专业性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缓解或加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承认,在现实社会尤其是转型期,利益相关方出现不同的利益诉求并进而催生社会矛盾冲突是一件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如果社会矛盾冲突相关方既不沟通以增进相互理解,也不进行谈判协商以减少分歧、求同存异,不进行必要的利益让渡以有效解决问题,那么,社会矛盾冲突相关方就可能由于不了解彼此的态度而形成某些误判,进而会趋于对峙,甚至会发生一些“无谓”的冲突。这时,如果存在相应的社会组织,则有益于问题的解决。我们知道,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适应着社会经济愈益专业化、职业化以及社会成员需求愈益多样化的现实情形,社会组织必然会大面积发展起来。基于行业规范需求、社会公益需求、社会成员维权需求以及社会成员不同兴趣的需求,社会组织分为很多类型。从社会利益关系协调的角度看,公共权力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样,社会组织也扮演着特定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化角色。一方面,社会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基层社会”的层面有效地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不同领域”的层面有效地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这样做的结果,就会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矛盾冲突形成“阻隔效应”,防止同一领域社会矛盾冲突的蔓延,同时,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还会形成一定的“分散效应”,防止不同领域的社会矛盾冲突集中叠加在一起,从而形成社会矛盾冲突的“合力”。此外,社会组织还能够防止民众物质等方面利益诉求的进一步演变升级,转成政治方面的利益诉求,将抗争的聚焦点集中在公共权力。
就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有效缓解而言,社会组织的发育必须做到两点:其一,社会组织的种类应当齐全,覆盖面应当广泛。其二,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专业性。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或缓解方有可能是有效的。相反,如果不具备这两点,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或缓解效应便会程度不同地减弱或失效,相应地,社会矛盾冲突加重的可能性便会增大。
3.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
维护社会的安全运行,是公共权力的职责所在。毫无疑问,公共权力的重要职责在于通过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促进,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弥补市场经济的失灵。“政府在先进的工业经济中具有日益扩大的作用。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反映出来: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增长;国民收入中用于转移和收入——扶持支付的日益增长的份额,以及经济生活调节的急剧增加。”[美]保罗·A.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3页。虽然如此,但切不可忽略的是,防止社会矛盾冲突的升级加重以至于影响到社会的基本安全,更是公共权力最为基础性的职责所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权力是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在充满不确定性因素,不断生长出多种多样、复杂的社会矛盾冲突的转型期,公共权力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职责更加凸显。甚至可以这样说,公共权力是应对最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后防线和底线。
就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和缓解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包括其正当性依据、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公共投入的把握能力、廉洁建设能力等等。
(1)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直接影响到对社会矛盾冲突能否予以有效化解或缓解。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如果偏弱,则无法有效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这里所说的控盘能力,一是指经济影响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想象一个缺乏经济影响力的公共权力能够有效应对社会矛盾冲突。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公共权力财政能力的增强,应当通过恰当合理的财政收入、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来实现,而不能通过与民争利的方式获得。否则,公共权力的正当性依据就会减弱。二是指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社会各个群体有着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这些复杂多样的利益诉求相互间不可避免地存在抵触甚至是冲突之处。一旦处置不当,不但不会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反而会加重社会矛盾冲突。这就需要公共权力通过推进必需的法治建设,建立起以“良法”为核心的完整的法律體系,并相应地建立起种种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用以从制度层面解决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问题。三是指动员能力。这里所说的动员能力是指公共权力“将各种社会力量各种资源集中在一起,用以‘强力实现某个重要目标的能力”吴忠民等:《中国政治精英优势与现代化建设》,《人文杂志》2018年第6期。。转型期的社会充满了各种风险因素,其中的一些风险因素难免会变成现实的突发性事件。对于这些突发性事件如若处理不当,就会进一步引发一系列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进而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而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如公共危机的化解来说,强大的动员能力十分有效。中国对于2002年非典事件、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有效应对,便是成功运用动员能力的典范。不仅如此,强大的动员能力还能够直接消除社会矛盾冲突的一些生成根源。中国近年来精准扶贫行动就说明了这一点。2013年以来,中国开展了“精准扶贫”行动。截至2016年,各级政府派驻到农村的帮扶责任人超过1000万;中央财政投向扶贫的专项资金,从2013年的380亿,增加到2016年的861亿;其结果是,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5年脱贫6000多万人 收入明显提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cpad.gov.cn/art/2017/5/23/art_82_63325.html,2017-05-23。可以说,“精准扶贫”行动从基本生存底线的层面,有效消除了一些社会矛盾冲突赖以存在的根源。
(2)公共权力对公共投入的把握能力事关社会矛盾冲突的基础性根源问题。公共权力的主要职能之一就在于维护社会公正、改善民生。这一主要职能的一个基本途径就是通过有效的公共投入来得以履行。这里便引申出一个重要问题:应当依据怎样的原则来使用公共投入?原则有两条。第一条原则是,必须“到位”,亦即用于民生的资金必须“到位”,换言之,公共投入必须按照“民生为大”以及“民生优先”的原则,来合理安排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在财政给定的条件下,应当将民生方面的投入予以最大化,而防止将大量公共投入用于非民生领域,如豪华型城市建设、豪华型工程建设。民生资金如果不到位,民生基本面的改善便会成为大问题,使贫困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贫富差距便会迅速扩大,由此,来自民众基本需求层面上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势能便会蓄积。第二条原则是,必须防止“过度”,亦即必须防止超出实际财政能力水准的“福利过度”现象的发生。对于民生的公共投入如若超出实际财政能力的水准,就会造成“福利过度”现象。一旦如此,不仅会使现有的财政能力不堪重负、难以支撑,无法保证现有福利政策的持续实施,而且还会催生另一种类型的社会不公现象,即:平均主义和民粹主义现象。而平均主义和民粹主义是形成社会矛盾冲突的重要温床。许多发展中国家如一些拉美国家在其转型期都曾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始初,对于民生问题的公共投入很少,因而引发了民众程度不同的抗争;继之,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冲突,这些国家对于民生的公共投入大幅度加大力度,使得福利政策水准远超出经济发展的水准,其结果必然是入不敷出、力不胜任,难以持续,而且,由此还进一步引发出民众对于更高层面福利的利益诉求,从而催生新的、更多的社会矛盾冲突,可谓得不偿失。
(3)公共权力自身的廉洁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缓解或加重也有不小的影响。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说明,在其转型期,比较容易出现的一种有害现象是腐败问题。在转型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个悖论:一方面,公共权力有着自我扩张的本能,需要予以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在法治社会、制度体系建成之前,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必须进行下去,因而还必须依靠政府的推动来实现现代化。”吴忠民:《社会矛盾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19-320页。由于法治体系的不完善、公共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以及公共权力在转型期拥有较大的权力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政治精英群体当中的一些成员能够借助于公共权力的大量“便利”之处,来获取“寻租”收益,形成腐败现象。腐败现象不仅无助于社会矛盾冲突的缓解,而且还会让公共权力失去起码的正当性依据以及公信力,进而使得公共权力本身出现“异化”现象,即:公共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社会矛盾冲突加重的原因,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力量。可见,转型期的国家要想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就必须进行公共权力的廉洁性建设,消除腐败现象。
二、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层级
上述三个主要影响因素不同的具体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有着不同的影响。受这三个主要影响因素具体状况的不同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强度”会有不同的表现。
依据社会矛盾冲突“强度”的不同,我们可以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层级(亦即“量级”)。一是,“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上述三个主要影响因素如果一致向好至少不变坏的话,那么,社会矛盾冲突尽管不会消失,但相对来说会处在一种“常态”层级状态当中,亦即一般性的社会风险层级。之所以将之称之为“常态”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是因为这时的社会矛盾冲突属于转型期必然发生和存在的一种“正常”现象,并且没有突破合理的区间,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这同并不一定必然发生的、相对激烈的、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是有所区别的。二是,“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上述三个主要影响因素的前两个因素如果明显“变坏”的话,那么,社会矛盾冲突就会严重加剧,社会危机局面就会出现,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会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可能性。三是,“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上述三个主要影响因素如果一致严重恶化的话,那么,社会矛盾冲突便会进入最为严重的局面,社会动荡局面就会由此形成。
1.“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
所谓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在其转型期必然出现的,并且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的社会矛盾冲突。在社会矛盾冲突处在社会风险层级时,我们可以发现,就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主要因素基本状况而言,均没有达到较为严重的地步,而是处在“常态的”、“一般性”状态。之所以将这一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称为“常态社会风险”,是因为:其一,从经济发展基本面看,这时的经济运行虽然有一定的起伏,但总的来说还是在持续增长,民众的收入也在相应地不断提高;通货膨胀处在“温和上涨”的正常状态,一般在10%以下;失业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如没有超过8%。其二,从社会整合状况看,贫困问题以及贫富差距问题并不是很严重;社会流动渠道较为畅通;大量社会成员能够通过自致性努力获取某种合意性的收入和社会位置;具有强烈抗争意识的社会群体尚未聚合在一起;社会组织如工会、企业主组织、商会、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等在迅速增多,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协调社会矛盾冲突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其三,从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看,公共权力虽然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但总的来说还能够正常履职,能够正常运行,而且,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民众收入的持续提高,使得公共权力自然具有某种正当性依据。在这样的情形下,社会矛盾冲突虽然大量存在,但属于“正常”的状态,其强度并没有超出合理的区间。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大致具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多种多样的社会矛盾冲突开始大量出现并成为一种常态现象。与传统社会不同,在转型期,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社会成员的自主独立意识、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普遍增强,同时却又身处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当中,面临着种种社会不公以及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因而多种多样的社会矛盾冲突便开始大量出现。这些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冲突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种类繁多的利益诉求点而形成的,如贫困问题(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贫富差距过大问题、物价上涨问题、通货膨胀问题、社会歧视(包括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和社会隔离问题、城乡居民身份不平等问题、腐败问题、参政议政问题、土地问题、退伍军人待遇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公共卫生服务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环境生态问题,等等。这些社会矛盾冲突几乎覆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生态等各个领域,几乎涉及到所有社会群体。在这样的情形下,种类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冲突逐渐成为一种常态的社会现象,而且,逐渐为社会成员所习惯。
第二,社会矛盾冲突主要源于民众在民生方面的利益诉求。在转型期,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主要是围绕着民众在民生方面的利益诉求而形成的。其一,绝对贫困问题在转型期之初十分明显。在转型期之初,大批社会成员收入水准极为低下,同时又缺少社会保障,物质生活境遇窘迫,因而绝对贫困问题相对严重。所以,大批社会成员在收入方面的利益诉求十分强烈,由此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冲突。其二,劳资矛盾占据突出位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在总人口当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城市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相应地,比例越来越大的从业人员成为“受雇者”,亦即劳方成员。在转型期之初,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劳动者收入低下,劳动条件相对恶劣,劳动保护几乎缺失,劳动者缺少必要的社会保障。对此,越来越具有平等、独立意识的劳动者自然无法接受,因而必然会提出自己在收入以及劳动条件方面的利益诉求。而从某种程度上讲,劳方与资方两者的利益关系“此消彼长”,资方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已有的利益。“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直接追求,工资最大化则是劳动的直接追求,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即由此而来。”常凯:《劳资冲突处理法制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一项急迫的政治任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12期。在这样的情形下,劳资矛盾冲突必然会成为转型期社会当中日益凸显、影响面最大的社会矛盾冲突。其三,民众在民生方面利益诉求的热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切换和升级换代。就民众关注的民生问题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准的不断提高,随着社会再分配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公共服务产品的不断增多,民众所关注的同自身相关的民生上的利益诉求也在不断地变换和升级换代。以中国劳动者为例。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劳动者最为关心的是基本收入问题;继之,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公正的初次和再分配政策的逐渐到位,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基本收入问题之外,逐渐开始提出缩减劳动时间、改善劳动条件、增加社会福利等更高层面的利益诉求,由此形成了一些相应的社会矛盾冲突。
第三,社会矛盾冲突以温和的抗争方式为主。在转型期,如果社会矛盾冲突的主要影响因素没有发生明显变坏的情形,那么,就总体而言一般是以温和的抗争方式为主。一般来说,人们总是基于自身的切身利益需求来选择利益诉求的表达方式。民众只有在生活状况变得极为恶劣,当下的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未来前景没有希望亦即绝望的情况下,方有可能选择激烈、流血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己极端的生存底线上的利益诉求,以此来捍卫自己的生命底线。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基本面、社会整合状况以及公共权力状况处在正常的情形,换言之,当一个社会能够保持正常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形下,民众所普遍期许的是安居乐业,过好正常的生活。哪怕有一些不满意的事情需要进行必要的利益诉求表达,也会尽可能地采取温和抗争方式,以避免成本过大以至于对自身的正常生活造成得不偿失的不利影响。同时,逐渐发育起来的社会组织能够从基层和各个领域这样两个层面来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再者,社会矛盾冲突的抗争方还没有同极端的非理性因素,如极端的意识形态、极端的民族主义和极端的宗教势力结合在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总体而言,民众一般会选择温和型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不会选择激烈型的抗争方式。即便是在个别区域、个别单元有时会因为即时场景的特殊影响而出现明显激烈的抗争行为,但不至于达到迅速蔓延扩至广大区域的地步。以现阶段中国为例,在社会矛盾冲突主要影响因素向好的情形下,近年来尽管也曾出现一些类似于“瓮安事件”、“通钢事件”等具体的激烈抗争事件,但很快便平息,没有演化成更大规模的抗争活动,没有蔓延至更为广大的区域。
第四,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主要标靶并非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否成为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主要标靶,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能否被控制在相对合理的限度之内,对于社会矛盾冲突升级加剧可能性的大小,不但具有象征的意义,而且具有实际的意义。公共权力如果能够正常地履职,能够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做出起码的成绩,那么,就能够获得一定的公信力,使自身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依据和稳定性,能够成为民众所普遍认可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协调方;或者,即便是公共权力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但问题还不是很大,没有大到被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所完全排斥,觉得有必要更换现有的公共权力,而将之列入主要抗争标靶的地步。同时,公共权力没有成为主要标靶这一情形还意味着社会矛盾冲突整体上的可控性,社会控制中心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整个社会的矛盾冲突尚未加重到严重地步,社会矛盾冲突能够通过现有的制度框架或习惯做法得以解决。重要的是,被认可的公共权力能够继续履职,有助于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局面,防止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加剧到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否则,公共权力如若没有有效履职,自身又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如严重的腐败问题等等,那么便会成为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主要标靶。一旦如此,则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而且公共权力一旦遭受重创,则意味着整个社会的秩序会直接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矛盾冲突就必然会升级加剧。
总之,在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大量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是一种常态现象。而在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层级当中,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负面效应最小。由此可见,转型期的社会要想保证长时期的稳定,保证可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应当尽力将社会矛盾冲突的层级控制在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范围之内。
2.“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
所谓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在其转型期出现的十分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这种社会矛盾冲突已经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致使整个社会处在失控的临界点。
当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主要因素大多或一致出现严重恶化的情状时,社会矛盾冲突便会升级为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其一,一旦经济基本面呈现严重下滑情势,甚至发生经济危机,那么,民众眼下的生活水准就会相应地大幅度下滑,其基本生计就会直接受到影响。这种情形必然会使得大批民众对目前的经济状况产生强烈的不满,对未来前景程度不同地失去信心,进而容易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抗争方。其二,社会整合一旦出现严重的问题,就会使利益相对受损的一方加入到抗争方的阵营。转型期当中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典型事例,当属1929年至1933年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20世纪的许多拉美国家以及近几十年以来的一些东南亚国家。拉美许多国家之所以经常发生社会危机层级上的社会矛盾冲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社会不公现象十分严重。根据拉美十个主要国家的统计,20%最低收入者所占国民收入份额最高的仅为4.4%,最低的仅为1.5%;而20%最高收入者所占国民收入份额最高的达到73.1%,最低的也达50.3%。这十国的基尼系数分别在0.44-0.66之间。苏振兴主编:《拉美国家现代化进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42-643页。“拉美国家的收入集中程度具有居高不下的巨大刚性。”苏振兴:《增长、分配与社会分化——对拉美国家社会贫富分化问题的考察》,《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1期。而东南亚一些国家频繁发生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如此。泰国有官员认为,“冲突的更深层次原因是为什么占泰国总人口2%的人吞噬了国内生产总值的80%?”《泰官员:泰国2%的人占80%GDP是政治危机根源》,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0-05/822191.html?agt=15438,2010-05-20。其三,公共权力履职的低效以及腐败现象的大量出现,势必也会催生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在20世纪的许多拉美国家,“贪污、家族偏好、政治报偿和特权仍然是政府运行的润滑剂,政府作用加强的结果之一是公共部门的显著膨胀,许多组织和个人为控制中央政府的巨大权力和资金而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韩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在菲律宾,“马科斯执政期间,其家族及与其合作的几个大财阀垄断了菲律宾国民生产总值的 80%,其家族聚敛的财富达数十亿美元之多”文峰:《试析东南亚威权主义政治的衰弱》,《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2期。 。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具有如下几个明显特征。
第一,民众日常生活的艰辛。经济状况既是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更表现在大批民众最为现实的日常生活状况之中。经济一旦出现危机局面,民众的日常生活必然会相应出现十分困顿的情形,大面积的失业、贫困等等必然是相随而来的事情。在美国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时期:“美国国民总产值从1040亿元下降到410亿元。”“大约有1500-1700万人失业,大多数是一人养活全家的。1932年9月的《财富》杂志估计,美国有3400万成年男女和儿童没有任何收入,此数接近人口总数的28%。而且这个报告一如其他报告,那正在另一种地狱里受难的1100万户农业人口是不包括在内的。”“中产阶级是破落得迅速而令人痛心的。在加利福尼亚水库工地上干粗活的工人当中,有好些先前是农场主、牧师、工程师,还有一位中学校长和一个密苏里州某银行的前任行长。”“农民每收一英亩小麦,就要亏一元五角。”[美]威廉·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广州外国语学院英美问题研究室、朱协译,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25、27、14页。
第二,大面积甚至某种程度常态化的社会骚乱。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表现为介入社会骚乱的人数及群体数量较多。社会骚乱在一些地区开始大量、连片出现。有的区域的公共权力场所甚至已经被占领,某些地区的公共权力在某个短暂时期失去了正常履职的能力。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的大萧条时期,各种各样的农民运动、工人罢工活动、退伍兵请愿活动此起彼伏。“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有4000人占领了州议会大楼,西雅图市有5000人占据了十层楼的市政府大厦。”[美]威廉·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广州外国语学院英美问题研究室、朱协译,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42页。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拉美国家的社会冲突连绵不断。“哥伦比亚等国家的暴力不斷升级,游击队与政府的谈判长时间没有进展;墨西哥等国出现了新的武装反抗斗争;在阿根廷、巴拉圭、玻利维亚、 厄瓜多尔和巴西等国家,民众和社会组织的各种抗议活动不断增加。”袁东振:《对拉美国家社会冲突的初步分析》,《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6期。
第三,激烈对抗的方式开始出现。从社会矛盾冲突方式角度看,在社会危机层级上的社会矛盾冲突当中,开始出现暴力流血的方式。这时有的社会矛盾冲突开始与非理性的极端因素如极端的意识形态因素、极端的种族主义以及极端的宗教因素等结合在一起,因而出现一些暴力、流血的激烈冲突方式。2010年,泰国由红衫军发起社会矛盾冲突,“自3月中旬爆发国内骚乱以来,共有88人死亡,1885人受伤”《泰国公众卫生部称骚乱共致88人死亡1885人受伤》,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0-05/827024.html?agt=15438,2010-05-24。。在印度尼西亚,“1998年5月13日至15日,一场本是反对苏哈托政权的政治运动,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等地演变为严重的排华骚乱。期间,仅雅加达就有5000多家华人工厂、店铺、房屋、住宅被烧毁,约150名华人妇女被强暴,近1200名华人被屠杀。同时发生在印尼梭罗、泗水、棉兰等地的类似骚乱也造成了华人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黎萌:《印尼“98排华骚乱”反思》,《世界新闻报》2008年5月14日。
第四,公共权力处在危机状态当中。当社会面临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时候,公共权力虽然仍在运行,但开始受到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处境十分艰难。这时,来自社会各个群体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开始合流汇聚,越来越多地将社会种种问题的出现归因于公共权力:或者是归因于公共权力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或者是归因于公共权力应对不力,或者是归因于公共权力本身就是社会问题如腐败问题之所以存在的根源。于是,公共权力的效能性明显降低,其得以存在的正当性依据受到质疑,相继而来的便是社会矛盾冲突的进一步加重。正如韦伯所指出的那样:“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越不受承认,上级和下属之间冲突的可能也就越大。”[美]乔纳森·H. 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吴曲辉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3页。一些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开始显现,包括一些自组织忽然出现且增多,并且不少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开始提出明确的政治利益诉求,要求以某种力量取代现有的公共权力。就这样,公共权力开始成为多个抗争方的明确标靶,其地位岌岌可危。
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使得整个社会的基本安全状况处在一个极为重要的临界点。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有一个特点,这就是其升级加剧的演化速度很快,稍微不加注意,就会使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突破临界点,转为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至于这个临界点能否被突破,十分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公共权力的具体状况。公共权力的正当性依据尽管极为重要,但是,如果到了极为关键的时期,民众对于基本秩序、基本生存等底线的问题更为看重,甚至将其视为要超过公共权力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依据的问题,视为生死攸关的关键问题。这时,公共权力尽管在公正性方面或许缺乏足够的正当性依据,但如果还能够继续保持一定的效力,能够保持基本的运行和履职的状态,则表明这个社会虽然面临种种困难,但毕竟还不会失去基本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不至于陷入解体的境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一份有关拉美国家的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人当中,有近一半的人宁可要经济发展而不要民主;有44.9%的人支持专制政府,假如它能解决国内经济问题的话。”《西班牙报纸分析拉美社会民主发展现状和问题》,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04/05/10/13/news220071390.shtml,2004-05-10。原因很简单,公共权力一旦丧失基本的履职能力,无法正常运行,则意味着整个社会失去基本的秩序,整个社会将会陷入动荡的状态。在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虽然出现了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但由于其国家层面的公共权力尚且能够正常运行,而且,罗斯福在取代胡佛就任总统之后,采取了许多措施强化和规范国家层面的公共权力,使得国家层面的公共权力能够继续“正常”履职,从而有效防止了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加剧到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相比之下,20世纪90年代之初的苏联之所以解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国家层面的公共权力出现了失控的情形,从而难以阻止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加剧到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
3.“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
所谓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在其转型期出现的极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这些极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已经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整个社会由此已经失控,整个社会处在动荡不安的情状当中。在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当中,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各个相关方来说,没有赢家,全部都是输家。
一个社会在其转型期,就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主要影响因素来看,一旦全部大幅度恶化到极为严重的地步,那么,最为严重的亦即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首先,经济发展基本面的严重恶化。前苏联解体前夕,其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已经完全被计划经济体制所窒息,其国民财富也几乎被军事工业所掏空。“军事开支所占国家预算的比例并非16%,而是40%!军事工业系统的产值占社会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不是6%,而是20%。”[俄]米·谢·戈尔巴乔夫:《戈尔巴乔夫回忆录》,述弢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94页。其结果必然是民生状况改善的缓慢直至停滞。“商品短缺,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以致人们寻找短缺商品的时间比工作时间还多。”[俄]瓦·博尔金:《戈尔巴乔夫沉浮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李永全等译,第26页。中东北非“阿拉伯之春”巨变的前夕,不但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而且失业率十分严重。“最终爆发动荡的几个阿拉伯国家都经历了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的痛苦过程:2010年底,突尼斯失业率高达16%,50%以上的大学生毕业即失业,30岁以下青年的失业率达52%;也门2008 年失业率是35%,2010年长期失业率为17%,季节性失业率为29%,总失业率上升为46%,其中3/4为年轻人;埃及失業率在‘阿拉伯之春爆发前达20%,其中年轻人占2/3。”陈敏华:《集群式革命之“阿拉伯之春》,《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第3期。这些失去生活前景和希望的青年失业人员当中的一些人便成为“阿拉伯之春”激烈的社会冲突当中的骨干力量。
其次,社会整合状况十分不利。在前苏联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多数社会成员按照上级的行政指令进行工作,没有自由选择的机会,没有自由流动的空间,因而也就逐渐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在前苏联,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这就是民族问题。前苏联当中的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十分严重。“在苏联20年代末3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下,无论哪一级的民族自治区域,实际上都没有多少自治权。”左凤荣:《苏联民族理论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得失》,《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4年第4期。在前苏联强大的国家机器压力之下,这种民族矛盾尚能够暂时被压住,但国家机器一旦被削弱而失去效力,这种民族矛盾就会浮出水面凸显出来,成为影响整个社会安全运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受到民主化推动的民族主义,迅速成为一支肢解苏联的势不可遏的力量。”杨光斌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在中东北非“阿拉伯之春”发生的前夕,“大量人口生活在国际贫困线以下。埃及每天生活费在2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利比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杨值珍:《“阿拉伯之春”对中国的影响及启示》,《江汉论坛》2012年第9期。另外,在前苏联解体前夕,大量的社会组织迅速兴起。但其中大比例的社会组织只是热衷于政治问题,以推翻现有政权为己任,而缺少专业化处理社会矛盾冲突的能力,因而对于社会矛盾冲突非但没有起到有效的缓解作用,相反却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再次,公共权力腐败现象比较普遍。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得这些国家的公共权力失去起码的正当性依据。公共权力已经成为与民众对立的一种力量,而不是一个维护民众利益、为之提供公共服务的群体。在前苏联的勃列日涅夫时期,“有一些特殊商店只对精英开放,它提供西方进口商品在内的优质产品。甚至还有一些特殊工厂,专门为精英们生产优质商品。特殊的建筑企业,则为精英们建筑舒适宽敞的住房。高级官员还享受特殊待遇,这包括使用豪华轿车和建在乡间的设备齐全的公家别墅。不管是特殊商店还是特殊待遇,都严格按照职位高低来确定级别”。“据俄国学者估计,当时这个阶层,大约50万—70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陶林:《官僚特权阶级是怎样一步步摧垮苏联》,《广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这种情形必然引起民众的愤慨。“经常遇到磨难的大多数人对那些不仅享受福利照顾而且享有种种特权、任意攫取不义之财而有逍遥法外的‘上流人物的憎恨之情与日俱增,埋下了社会冲突的地雷,党、政府、整个领导层的威信下降。”[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徐葵等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苏联解体前夕,“据1990年的调查表明:当时人民认为苏共领导阶层代表劳动人民的只有7%,代表工人的4%,代表苏共党员的占11%,代表党政官僚和机关人员的达到85%。”陆南泉等主编:《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2页。无独有偶,在“阿拉伯之春”发生之前,突尼斯“以前总统本·阿里为中心的权贵势力插手经济,贪污受贿,肆意谋取个人和家族私利,其总资产高达35亿英镑”陈敏华:《集群式革命之“阿拉伯之春》,《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第3期。。
重要的是,前述三个方面的主要因素还交互影响、相互加重,共同催生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出现。在这方面,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所发生的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和“阿拉伯之春”所引发的一些阿拉伯国家的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就是较为典型的事例。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民众生活陷入苦难状态。经济困境是诱发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出现的重要因素,而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一旦出现,则会更为加重已有的经济困境,使得經济大幅度下滑,金融体系崩溃,经济秩序几乎完全丧失,最终使得民众陷入苦难生活当中。前苏联解体后,“为摆脱苏联解体后经济所面临的空前危机,俄罗斯政府在改革进程中援用‘休克疗法,人均国民产值8年半时间内下降大约75%”张铁柱:《突然告别权力顶峰》,《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4月26日。。1991年,俄罗斯通货膨胀率高达100%,1992年猛增到1468%,1993年仍居高不下,达875%潘石:《俄罗斯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与绩效评析》,《世界经济》1997年第5期。。有俄罗斯经济学家指出,“十几年来的私有化进程将30%以上的俄罗斯人变成了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下的穷人,俄罗斯男子的人均寿命也下降到了60岁以下”杨政:《俄罗斯男人为何寿命不长》,《环球时报》2005年2月25日。。“阿拉伯之春”之后,在埃及,“根据盖洛普2013年8月8 日发布的数据,80%的受访民众认为国家的经济状况比穆巴拉克执政时明显变糟了”李翠亭:《“阿拉伯之春”的历史后果——兼论美国对阿拉伯世界的民主输出》,《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年第1期。。在突尼斯,“政局动荡使得突正常生产活动遭受重创,支柱产业旅游业陷入长期低迷,失业率、通胀率飙升,货币持续贬值,经济愈发脆弱”郭金灿:《“阿拉伯之春”四周年下的突尼斯政治转型》,《当代世界》2015年第3期。。
第二,整个社会失序。当社会矛盾冲突达到社会动荡的层级,该国家的社会安全运行局面便不复存在,必然会出现整个社会失序的情形。重要的是,社会秩序一旦丧失,便会使各种社会力量得以“自然释放”、各行其是,甚至黑社会组织都会得到长足发展。于是,各种社会骚乱、犯罪就不可避免地会大量出现,甚至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民众深受其害,其生命财产无法得到起码的保护。在“阿拉伯之春”之后的埃及,“社会分裂严重,社会治安混乱,宗教、族群争斗不断,民众频频上街游行示威。2000年埃及目睹了9400多次游行示威,2013年以来,游行次数平均每月不下1140次,且大多伴随暴力冲突”李翠亭:《“阿拉伯之春”的历史后果——兼论美国对阿拉伯世界的民主输出》,《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年第1期。。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同样也是如此。“据俄官方统计,1992年全国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达170多万起,比上一年增加27%,1993年上半年比92年同期增加37%。”“据内务部的材料,1993年一年共发现5000具无名尸体。1994年头6个月又有16000多人被杀,平均每天死近百人。”高源:《影响俄罗斯局势的若干社会问题》,《东欧中亚研究》1995年第1期。
第三,社会矛盾冲突经常以激烈对抗的方式进行。一个国家一旦陷入动荡的状态,意味着整个社会失去控制。在这样的情形下,各种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社会群体就会按照自己的行为方式,基于自身的“实力”,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且,各种现实的利益往往又是同各种文化背景和历史积怨交织在一起,于是各种非理性的极端因素如极端的民族主义、极端的宗教意识开始抬头。凡此种种,使得社会矛盾冲突经常会以激烈对抗的方式进行。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社会动荡时期的情况就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前苏联解体后,一些极端的民族分裂主义开始抬头,纷纷要求独立或自治。其中,车臣民族分裂主义表现得尤为明显。1991年车臣民族分裂主义的领导人杜达耶夫就宣称,要“把莫斯科变成灾难地区”雅科夫:《流血的伤口——俄罗斯车臣问题的回顾与前瞻》,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ijieshi/special/chechenzhanzheng/detail_2013_07/01/26964371_9.shtml,2013-07-01。。之后,车臣民族分裂主义多次对俄罗斯进行大规模的恐怖主义袭击,造成大批平民伤亡。俄罗斯与车臣民族分裂主义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军事冲突,双方伤亡惨重。“据俄国防部统计,截至1996年8月30日,在车臣战争中,俄军阵亡2837人、伤13270人、失踪337人、被俘432人”;“车臣武装分子有15000人被打死”刘蓉:《第一次车臣战争全景》,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ijieshi/special/chechenzhanzheng/detail_2013_07/01/26966436_3.shtml,2013-07-01。。如果再加上战争期间大量平民的伤亡,其代价更为巨大。
第四,公共权力基本瘫痪或严重失效。公共权力状况的如何,是一个国家能否避免从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升级加剧到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直接性因素。公共权力一旦处于基本瘫痪或严重失效的状态,就无法正常履行维护社会安全、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基本职责,无法协调社会各个群体利益关系,无法制定稳定的、长远可行的社会经济政策。这样一来,国家机器就不可能进行正常运行。这时,公共权力既无心无力,也没有机会进行基本的国家治理。整个国家的社会矛盾冲突就必然会升级加剧,以至形成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俄罗斯就说明了这一点。“俄罗斯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处于全面的政治不稳定之中,从国家主权到政权,从政府到政策,都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关雪凌:《论俄罗斯经济危机的政治因素》,《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2期。总统与议会(最高苏维埃)之间的激烈冲突几乎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1993年10月,总统下令政府军武装进攻议会大厦,甚至动用炮击等激烈的军事打击手段强行占领议会,以至造成数百人的伤亡。而且,总统的命令朝令夕改,作为代替总统受过的政府则是频繁更迭。如是,俄罗斯必然会较长时间地保持社会动荡的局面。同美国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的大萧条时期相比,俄罗斯的这种状况很不相同。当时的美国,尽管也面临深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但总统仍然拥有强大的权力,中央政府相对稳定,没有别的强大政治力量能够与之相抗衡,因而公共权力就总体而言仍然能够正常的履职运行。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美国避免了一场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
三、有效防范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出现
应当看到,社会矛盾冲突对于现代化建设并非全然起着负面作用。在一定情况下,社会矛盾冲突对于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倒逼”推動作用。习近平指出:“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现代化建设就是在充满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情形下进行的。这是一个历史规律。“社会矛盾倒逼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公正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加重和升级,往往会成为形成新的利益格局的重要契机;社会矛盾能够有效促进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社会矛盾的凸显,往往能够表明一个社会运行的故障或短板之所在;在一定条件下,社会矛盾冲突往往能够释放出一定的社会不满和积怨。”吴忠民:《社会矛盾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96页。
问题在于,如果社会矛盾冲突过于严重,超出合理的限度,形成社会危机层级甚至是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那么,不但会严重妨碍一个国家中近期的正常发展,而且会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对该国家未来的长远发展也会造成深远的不利影响,其代价巨大,后患深远。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进程说明,凡是现代化建设相对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韩国以及新加坡等国家,在其转型期均没有发生过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这种情形说明,在转型期,为了确保一个国家长远、可持续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一方面将社会矛盾冲突的层级严格地控制在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之内,以相对较小的成本来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并以此为契机,有效倒逼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另一方面,应当严格防范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避免现代化建设为此付出过大的,甚至是得不偿失的巨大成本。
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取决于社会矛盾冲突升级加剧与解决或缓解两者之间的速度对比问题。前者的速度如若快于后者的速度,那么,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就不可避免地会扩大并演化升级到社会危机层级或更为严重的社会动荡层级,使得转型期的现代化建设付出巨大成本。相反,后者的速度如若快于前者,则转型期的现代化建设就能够避免社会矛盾冲突升级演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避免严重层级社会矛盾冲突所造成的巨大危害,从而保证现代化建设得以安全、健康、持续地推进。
为了有效地将社会矛盾冲突控制在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范围之内,防范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需要做很多事情。其中,应当特别注意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稳住经济发展的基本面。
对于社会的安全运行来说,保持经济的稳定至关重要,这是有效防止社会矛盾冲突升级加重的基础。就此而言,应当特别重视金融体系的安全问题。在转型期,随着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经济运行能否安全运行对于金融体系的依赖度越来越高,民众财富安全与否对于金融体系的依赖度也越来越高。金融体系的安全与否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民众基本生活状况和社会安全的问题。同时应当看到,由于转型期的国家在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维护方面缺少经验,各种漏洞相对较多,金融风险相应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问题的严重性在于,金融体系的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如出现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将会对民众的日常生活进而对社会矛盾冲突的加重形成十分严重的不利影响。所以,对于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问题必须严守死防。为此,不但要进行足够的外汇储备,还有必要进行足够的战略物资储备。就战略物资的储备而言,“一是,应当高度重视粮食的战略储备”;“二是,应当高度重视黄金的战略储备问题。可以说,国家拥有雄厚的黄金储备,是有效应对国内外金融危机、国内物价上涨等社会危机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67页。。
在稳住经济发展基本面的同时,还应注重经济自身的发展问题。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才是确保社会安全运行的根本大计。对此,有两点是不可或缺的:一是应当注重经济活力的激发。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为生产要素的自由配置提供充分的流动机会,为民众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二是,应当注重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转型期国家的经济发展容易形成一种注重数量而轻视质量的路径依赖。在不少转型期国家,“‘增大增长速度已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事实上,许多年来人们习惯于把发展同国民生产总值的迅速增长等同起来”[美]M. P. 托达罗:《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上)》,于同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 152页。。且不说这种做法能耗巨大,对环境生态的损害巨大,即便是从其经济本身的增长空间来看也是极为有限。所以,转型期国家有必要尽快由外延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内涵型经济发展模式。
第二,促进社会整合。
一个国家在其转型期,与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要素以及社会机制正处在发育、发展过程当中。受种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转型期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分化相对有余而社会整合相对不足的情形,即:一些“新的”社会要素得以出现,一些“旧的”社会要素仍然存在,同时,一些“变异”的社会要素,或者说是既不属于“新的”,也不属于“旧的”社会要素开始出现;社会各个群体的各种利益诉求千差万别,同时社会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整合机制,于是便形成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冲突。对此,应当基于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解决好社会整合问题。“毫无疑问,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正是全体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吴忠民:《社会公正论》,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402页。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是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来实现的。
大量国家在其转型期之所以会出现社会分化相对有余而社会整合相对不足的情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忽略了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价值取向,致使大量社会成员没有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其切身利益的改善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两者间出现了某种分离的状况,因而减弱了其自身的社会归属感,甚至还会程度不同地产生隔离与排斥现象。重要的是,共享问题包括民生问题如果久拖不决,就会蓄积民众的不满,增大民众将物质利益层面诉求转向政治层面利益诉求的可能性;更有甚者,还有可能成为极端非理性因素得以发酵的温床,促成一些极端的意识形态因素、极端的民族主义以及极端的宗教意识的形成,从而成为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诱发因素。显然,为实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价值取向,最为重要的就是应当大力改善民生。通过民生的大面积改善,能够使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尊严的底线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而相应地不断得以提高,使全体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共同体产生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对未来抱有希望。如是,就能够从社会基础的层面有效防止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以及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出现。正如有学者所说,“将社会政策适当‘向下倾斜,对于消减社会冲突,增进社会和谐,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李路路等:《患不均,更患不公”——转型期的“公平感”与“冲突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另外,还有必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从其存在的依据看,大量社会组织之所以会出现,就是要解决相关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问题。如果将一切群体所有的利益关系协调问题都交由公共权力来解决,那么,无论从公共权力的精力来看,还是从其专业能力来看,显然都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同样也能够从社会基础的层面上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冲突问题,防止其进一步升级加剧。在发展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有一點需要注意,这就是应当注意防范一些有着极端非理性因素背景因素的社会组织的出现。这样的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而言,非但没有缓解的意义,反而会起着一定的组织、动员、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在“阿拉伯之春”中东北非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当中,这种情形是比较明显的。
第三,形成有效并规范的公共权力。
就社会矛盾冲突的应对而言,一个有效并规范的公共权力具有相对来说最为直接的积极效应。特别是在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有可能转为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时候,有效并规范的公共权力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某种有效阻止的作用。
转型期的现代化建设要面临着空前众多的不确定性因素,面临着大量前所未有的社会矛盾冲突。这些社会矛盾冲突一旦处置不当便会发酵、扩散和升级,造成越来越难以治理的局面。二战之后的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更是如此。面对这样的情形,要求公共权力必须具有较强的应对及控制能力,而不能软弱无力或处于“无为而治”的状况。唯有如此,方能积极有效地控制、治理已有的社会矛盾冲突,防止其进一步的蔓延扩散,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患于未然,将某些可能出现的、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予以遏止。如是,方能保证转型期的社会安全。而就公共权力本身的有效性来看,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应对危机的直接处置能力,而且还包括反思能力、纠错能力、学习能力、与时俱进能力,等等。显然,有效的公共权力能够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有效应对国内外千变万化的社会经济政治新局面和始料不及的各种“新样式”“新内容”的社会矛盾冲突。
在强调增强公共权力效能性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另一方面同样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这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问题。拉美的一些国家有时为了恢复社会秩序而出现了强有力的“军政府”,强调公共权力的“威权”。“在这个意义上,军队堪称继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之后的第四个国家机构。”袁东振、徐世澄:《拉丁美洲国家政治制度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277页。应当承认,这种强有力的公共权力在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方面有时能够显示出某种效能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问题在于,这种强有力的公共权力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以至于为所欲为、无所顧忌,造成大量的寻租腐败现象。其结果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强有力的军政府自身不但没有成为消除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的有效力量,反而成为社会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加剧的一个重要根源。其中的教训,值得人们汲取。
就公共权力的规范来说,起码有两点值得高度关注,即:既要防止通过利益结盟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滋生腐败,也要防止借国家的名义与民争利。为此,关键的一个做法就是必须建立起完整的、以“良法”为核心内容的法治体系,将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公共权力一旦得以规范,就意味着具有了正当性依据,具有了公信力,进而就会从一个重要的方面程度不同地消除社会矛盾冲突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责任编辑:薛立勇)
Abstract:There are three levels from low to high of the conflict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in the Chinas transitional period according to their intensity, the first level is the normal social risk conflicts, the second level is social crisis conflicts, and the third level is the social turbulence conflicts. Three main factors influence the levels of the evolution of conflicts, which are 1) the fundamental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2)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ocial integration, and 3) the basic situation of public power. Different levels of the conflicts hav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and have different negative effects on society. In the transitional period, in order to ensure Chinas long-term and sustainable safe opera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the level of social conflicts must be strictly controlled within the first level, and strictly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the conflicts at the second and the third levels.
Keywords: the Transitional Period; the Conflict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Social Risk; Social Crisis; Social Turbul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