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神经外科病区防控专家共识
2020-02-14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神经再生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神经重症护理与康复学组心脏重症脑保护学组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健康管理委员会护理与康复学组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神经再生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神经重症护理与康复学组、心脏重症脑保护学组,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健康管理委员会护理与康复学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于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暴发流行,迅速波及全国,防控形势严峻。疫情初期,院内感染患者中医护人员占比高达29%~41%[1]。该病被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2-3]。神经外科急重症患者具有存在意识障碍、家属陪护较多、医疗干预措施多、术前准备时间短、手术时间及在院时间长等特点。受COVID-19疫情影响,神经外科医护人员普遍面临神经外科疾病防治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双重压力。如何在疫情期间做好神经外科疾病救治,同时做好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已成为目前神经外科领域的又一难点。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神经再生与修复专业委员会护理与康复学组、心脏重症脑保护学组以及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健康管理委员会护理与康复学组组织国内专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2020年2月19日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制订该共识,旨在为神经外科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参考。
新型冠状病毒累及的主要器官为肺,还可累及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等多个系统。早期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症状时,往往容易误诊,延误治疗,同时这类患者还是隐形的传播者。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患者常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部分患者表现为咽部疼痛、腹痛、腹泻、结膜炎等,但有一部分患者合并神经系统症状,目前已观察到的神经系统症状包括:突发吐词不清、肢体瘫痪等急性脑血管病症状;头痛、癫、意识障碍等颅内感染症状;四肢酸痛、无力等肌肉损害症状;少数患者伴有神经痛、感觉异常、大小便障碍等症状。重症患者除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衰竭(MOF)。在COVID-19高发时期,神经外科接诊患者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首发症状为上述神经系统症状的患者,一定要警惕COVID-19,注意鉴别诊断,做好防护和应对措施。
1 患者收治建议
(1)告知非急诊患者暂缓来院就诊,如患有颅内未破裂动脉瘤、脑血管畸形、颅内外动脉狭窄等疾病的患者。对随诊患者,建议采用电话或网络方式与医师联系,指导复查及调整用药等。
(2)建议对拟收住院的所有患者行胸部CT检查排除COVID-19感染。通知入院前应详细询问病史、接触史、地区史、主诉症状,如体温升高,应按发热待查进一步排查[4]。
(3)进入病房前患者及家属需佩戴口罩,测量患者及家属的体温(腋温)并记录。若体温≥37.3 ℃,建议到发热门诊筛查;体温<37.3 ℃,继续排查流行病史和临床症状,筛查合格方可进入病区。
(4)自理患者建议不设陪护,如病情危重需要陪护,每例患者限1名陪护,且相对固定,不能随意更换。患者在院期间,禁止其他非陪护家属前来探视,鼓励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线上沟通。
(5)指导患者和家属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根据标准手卫生方法正确洗手[5],并注意咳嗽礼仪。
(6)术前谈话告知病情、手术风险及手术并发症,原则上由1名直系家属签字;如手术风险高,需多名患者家属知情,建议在病房以外开放区域进行。告知病情的医师和患者家属均佩戴外科口罩,保持1 m以上的距离。
(7)对确诊或会诊后仍考虑疑似的患者,应在2 h内网络上报,并行新型冠状病毒标本检测,同时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尽早转入专科医院,病情危重不允许转诊的患者,遵急危重症诊治流程处理。
2 医护人员自我防控建议
(1)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前应接受体温检测并记录,如体温升高应暂停诊疗活动,医护人员应关注自己的身体症状,如有不适主动上报。
(2)针对不同类别患者,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①普通患者:一般防护(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手卫生)即可;②急诊所有患者:穿工作服、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一次性隔离衣;③疑似/确诊患者:在一般防护的基础上,加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医用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三级防护)。
(3)建议分区就餐,避免人员密集;病区鼓励设立工作人员卫生间,仅供工作人员使用;建议医患通道分开;医师除完成经医院及科室委派和批准的医疗任务,禁止自行外出会诊、出差;禁止患者和家属在医护休息区、办公区活动。
3 急诊危重患者诊治的防控流程建议
(1)对所有急诊患者进行标准筛查。病情危重且高度疑似和确诊COVID-19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先单间隔离处置,然后进行院内会诊,按“疑似和确诊COVID-19患者的治疗原则”处理。
(2)手术适应证须更加严格。确诊患者以及胸部CT提示中重度病毒性肺炎表现的疑似患者,尽可能避免行神经外科急诊手术,及时隔离,专人护理,院内会诊,多学科治疗。对重型和危重型COVID-19患者,原则上以治疗肺炎为主,兼顾其他器官的治疗;对涉及专科病情严重需要急诊手术挽救生命者,建议采用微创手术,如高血压脑出血行血肿穿刺引流手术、脑室内出血行脑室外引流手术等,需按疑似/确诊患者相应流程处理;对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出血患者,由于常伴有发热症状,应遵流程严格加以鉴别诊断。无法排除COVID-19的患者,暂不进入导管室行血管造影检查或针对病因的开颅或介入治疗,待排除后限期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时间窗内的患者首选静脉溶栓治疗;若需行血管内治疗,应由感染或呼吸等相关科室会诊评估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专科疾病,需要临床医师严格把握手术时机和手术指征,以“生命第一”的原则,权衡利弊[6]。
(3)神经外科急诊医护人员均应接受感染控制管理和控制方面的培训,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认知度,警惕与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是否有发热或其他症状,避免交叉感染。工作中穿工作服、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戴护目镜。在COVID-19高发地区,神经科绿色通道和神经科急诊医护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应为三级防护级别。
(4)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无创通气、插管前手动通气、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支气管镜检查等)时,除前述防护外,建议:①采取空气隔离措施;②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③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④严格限制操作间人数;⑤病情允许时转入具有负压条件或专用房间进行操作(因为可产生大量气溶胶并在空气中悬浮)。
(5)诊室固定,将神经科绿色通道及急诊通道(包括诊室、CT/MRI室、介入手术室等)与急诊、发热门诊严格分开,确保与发热患者的诊治流程、路线无任何交叉。
(6)医护人员要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抓紧时间休息,减少或避免熬夜等体力透支行为,适当锻炼。
4 病房环境消毒
(1)加强通风换气及空气消毒,保持空气清新。诊室、普通病房、办公室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 min[7]。
(2)普通病房的治疗准备室、治疗室及处置室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时,可采用紫外线消毒,1次/d, 1 h/次。
(3)疑似/确诊病例隔离病区(室)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 min,建议使用动态空气消毒净化设备,如有新风系统应及时关闭[8]。
(4)办公区域:环境物表及地面每日清洁。
(5)普通病区:环境物表及地面每日擦拭消毒2次(使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不耐腐蚀的仪器设备表面可使用75%乙醇)[9]。
(6)疑似/确诊病例隔离病区(室):①环境物表及地面每日擦拭消毒4次(使用2000 mg/L含氯消毒液;不耐腐蚀的仪器设备表面每次用75%乙醇擦拭2次);②环境物表及地面被患者的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时,应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蘸取5000 mg/L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常规消毒;③个人办公室及私人物品,由个人做好相应消毒措施;④疑似/确诊病例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及时全面地对隔离病区(室)进行终末消毒[10]。
5 术前防控建议
(1)普通患者:按照常规手术准备。
(2)可疑、疑似/确诊患者:分为择期手术患者和需抢救生命的急危重患者。对择期手术的可疑患者,需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经专家小组会诊后,如能完全排除,则可在一般防护措施下行手术治疗;若为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则暂取消手术。需抢救者,则按照“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对待。对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如需手术,则手术知情同意书原则上由与患者无密切接触史的家属签署。有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家属可在隔离状态下电话沟通并录音作为凭证,无家属者按常规流程上报医务处备案。对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尽早采取隔离措施,隔离病房要有隔离标识,并限制人员出入,尽量安排在单人隔离房间。加强对探视人员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原则上手术转运过程中需应用专用通道及专用电梯。患者使用过的物品、设备、仪器根据国家规定及时消毒。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防护。进出隔离病房应严格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等相关要求,正确应用防护用品。每次接触患者前后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所有手术,医用防护口罩建议4 h更换一次;如有血液、体液喷溅污染防护用品,建议及时更换。尽量减少参与手术人员数量,并严格进行个人消毒。
6 术后防控建议
(1)普通患者: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终末清洁消毒。
(2)可疑、疑似/确诊患者: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先脱医用手套及手术衣,然后消毒双手,依次脱掉防护眼镜、外层医用外科口罩及外层一次性帽子、隔离衣、鞋套等物品,放入专用容器及双层一次性医疗废物袋内,并再次消毒双手,进入缓冲区/半污染区。含乙醇或过氧化氢快速手部消毒液对新型冠状病毒敏感有效。避免使用洗必泰类手消产品。所有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密闭封装,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3)术后参与手术者上报医院,进行规定时长的医学观察,原则上2周内不再安排门、急诊值班任务[11]。
7 终末消毒流程
疑似/确诊病例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及时对隔离病区(室)按照先空气消毒、后处理被服、再进行环境物表消毒、最后处理垃圾等顺序进行终末消毒。
(1)空气消毒:消毒前,室内物品均不得移出室外。关闭门窗,将所有的抽屉、柜门拉开,各种器具均敞开,不得叠放;将床垫竖起,斜靠在墙上,采用3%过氧化氢按30 ml/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使用专业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喷雾结束后关好房门,密闭作用2 h后,开门窗通风。
(2)空调系统及空气消毒净化器的处理:卸下室内空调系统的过滤网等,用2000 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 min,用清水冲洗后重新安装。空气净化器内部由厂家负责消毒处理,消毒处理后备用。
(3)被服处理:建议被服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在收集时应轻装轻放,以避免产生气溶胶。
(4)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用2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 min后用清水擦拭。
(5)垃圾处理: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盛装,喷洒消毒剂后,进行密封包装,再装入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内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做好“涉疫情医疗废物”标识。“涉疫情医疗废物”要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
(6)纸质病历:环氧乙烷灭菌。
(7)卫生间开窗通风,每日清洁消毒4次(使用2000 mg/L含氯消毒液)。环境物表一旦发生体液、排泄物、血液、分泌物等污染,保洁人员应戴手套用浸有2000 mg/L含氯消毒液的一次性擦布除去可见污物,再进行此区域常规清洁消毒[12]。
COVID-19疫情期间神经外科危重患者救治时,医护人员安全与患者安全同等重要。本共识对患者收容、诊治防控、病房消毒、围术期护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但因制订时间仓促,可能存在未考虑到的临床细节问题。关于COVID-19的一些规定或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中,希望此共识能为COVID-19疫情期间神经外科专业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参考。
顾问:梁国标(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张海涛(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宁波(空军医学特色中心),周飞虎(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姜桂春(辽宁省肿瘤医院),李鉴峰(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大连康复中心)
负责人:李雪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刘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韩宏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共同执笔人:张丽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孟庆涛(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季芳(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芦勤(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曲虹(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秘书:白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王仕祺(大连医科大学北部战区总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周世成(中国医科大学北部战区总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编写组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白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陈怿(暨南大学附属东莞医院),陈超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丽静(沈阳市骨科医院),董啸(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邓超(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邓丽(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刁玉刚(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丁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方芳(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0医院),冯斯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宫莉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巩阳(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郭晨(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哈乐(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韩宏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贺元辰(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胡晓旻(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黄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黄日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季芳(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蒋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李白翎(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李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李海宁(沈阳市胸科医院),李培军(天津市胸科医院),李雪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李靖远(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李春锦(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维佳(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李桂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丽丽(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芦勤(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卢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刘蕾(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刘文源(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刘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奕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梁振洋(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罗哲(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马大实(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孟庆涛(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牛军(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朴瑛(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曲虹(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曲冬颖(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石恒(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史亮(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孙静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孙孟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孙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陶登顺(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唐云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王洋(解放军北部战区空军医院),王渊博(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吴海卫(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吴健锋(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辉(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谢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尹昌林(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成(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张丽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张竟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赵科研(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赵荣(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赵士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张园程(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赵琳(大连市中心医院),赵松(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周志欢(广州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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