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与临床》稿约
2020-02-11
《基础医学与临床》(CN 11- 2652/R,ISSN 1001- 6325)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北京生理科学会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和北京协和医院共同承办、编辑出版的综合性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专业期刊,创刊于1981年,现为月刊。本刊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于万方、知网、维普等主要数据库,列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期刊目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本刊主要刊登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研究论文、短篇研究报道、新的实验技术与方法、基础与临床学科发展前沿的短篇综述、高等医学教育有关论文、罕见的临床病例分析等。
征稿简则
请登录本刊网站(http://jcyxylc.pumc.edu.cn)在线投稿,本刊只通过此网站接收投稿。本刊只通过basic_clinic@vip.163.com和basic_clinic@126.com两个信箱给作者发送通知,务请广大作者注意辨识。
论文格式:投稿要求详见本刊网站的“投稿指南”和“论文模板”,并请参看本刊已发表论文的书写格式。在稿件首页标注所受资助的基金项目及编号。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9470325)
作者信息:投稿时请填写完整信息,须在线填写所有作者(按文稿排序)的姓名、单位、E-mail等相关信息,注明通信作者。
编辑部初审:投稿成功后,编辑部经过初审,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E-mail通知作者。请收到“收稿通知单”后再邮寄单位介绍信及稿件审理费。
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须加盖公章,出具介绍信的单位应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同时应是作者完成此项工作的所在单位。介绍信中须注明稿件的真实性、作者署名及排序无争议、无学术不端、无知识产权争议。
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及受试者知情同意:来稿如有涉及人体或样本来自人体的实验,须在正文注明该研究是否获得作者单位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书及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稿件审理:本刊实行专家审稿制度,编辑部对稿件有删改权。稿件退修意见将通过E-mail告知作者,一般在收到稿件审理费后3个月内确定稿件是否被录用。对退修意见逾3个月无回应者,视为作者自动撤稿。
版权转让:版权转让确认书将与排版后的校样一同邮寄给作者签字及校对,每位作者均须在“论文版权转让确认书”上按排序签名。来稿发表后,文章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文责由作者自负。版权归本刊编辑部所有,本刊有权将所编辑的刊物转至相关数据库、其他正式出版的光盘版收录或制作成光盘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投稿时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稿酬:稿件刊登后,按规定付稿酬,并赠本刊2本和单行本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