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龙凤灯舞何来、何去又何从
2020-02-11翟凌枫
翟凌枫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龙凤灯舞是以龙灯和凤灯为主灯, 结合多种伴舞灯,以民间故事为表演内容,配合锣、鼓、镲等打击乐器,通过人力舞动来完成表演的一项民俗文化活动。其发源于原博爱县苏家作村,主要分布在焦作地区及其周边各县市。龙凤灯舞凭借其独有的文化魅力,在历史上也曾有过辉煌时期。但近年来,与大多数传统文化一样,龙凤灯舞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所幸的是,随着龙凤灯舞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社会各界对它的关注与日俱增,较之从前,龙凤灯舞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开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困境,只有将其发展中的问题梳理清楚,才可以做好下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文章通过对龙凤灯舞的“何来”——起源与发展和“何去”——发展困境的梳理,试对龙凤灯舞的“何从”——保护及开发方式进行探索,以期对龙凤灯舞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1. “何来”——龙凤灯舞的起源与发展
有关龙凤灯舞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清道光年间,迄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了。龙凤灯舞自创生伊始,自身的文化内涵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表演艺术和风格。梳理龙凤灯舞的起源和发展脉络,是研究龙凤灯舞的必要前提。
1.1 龙凤灯舞的历史
龙凤灯舞作为怀庆府地区的一项古老民俗活动,它产生于怀庆府地区特有的人文和地理环境之上,是晚清时期怀庆府居民的社会心态和生活状态在艺术文化领域的一种反映。其表演形式丰富多样、别具风格,也见证了怀庆府人在文化艺术上的高超造诣。
1.1.1 龙凤灯舞的起源
龙凤灯舞起源于原博爱县苏家作村(2013年苏家作乡划归焦作市高新区管辖),是当地百姓耳熟能详的一项民俗活动。据《博爱县志》记载:“博爱县境内资源丰富,自然经济条件优厚,历史上手工业较为发达。”[1]苏家作村位于博爱县西北部, 是著名的“小康村”。旧时,苏家作村人在务农之余,大都从事家庭副业,他们开办的香坊、烟坊、粉坊等手工作坊比比皆是,故经济条件十分不错。在满足基本的温饱问题后,人们自然有了时间和精力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制花灯是当地的一项特色习俗,在每年春节和苏家作火神庙庙会期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 ,人们把意味着驱除灾害、辞旧迎新的龙、凤、老虎、麒麟、孔雀、荷花和鱼等动植物形象制成花灯,悬挂于各家门口,用以庆贺一年的劳动成果,并祈盼来年取得更好的收成。一些人家除了制作动植物形象的花灯,还会依据一些民间故事,用花灯扮演不同角色,进行耍灯跳舞活动,而龙灯舞与凤灯舞就是其中的代表性灯舞。
当时,博爱县城关九街、许良和下期城等地都有龙凤灯舞,且各有特色。有老艺人回忆:“博爱县旧时春节玩花灯极为盛行,并有60年举办一次‘大耍灯’的习俗。”[2]在清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的“大耍灯” 比赛中, 老艺人毋黑旦(原名不详)为夺得佳绩,别出心裁地将原来单独演出的“龙灯舞”与“凤灯舞”结合,配合“丹凤朝阳,龙凤呈祥”等民间故事精心编排,在当年的“大耍灯”中一举夺魁,成为“耍灯魁首”。自此,龙凤灯舞名声大噪。据《毋氏族谱》记载:“清道光六年,族人毋黑旦创制龙凤灯,名震清化”[3]。“清化”即博爱县古称。据此可知,龙凤灯舞距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了。
1.1.2 龙凤灯舞的表演形式
龙凤灯舞表演除了龙灯和凤灯外,还有许多种伴舞灯。在大规模表演时,伴舞灯数量可达数十种,太阳、老虎、荷花、彩云、百鸟、宝莲灯以及蝴蝶等都在其列。这些伴舞灯的制作和龙灯、凤灯相似,均为竹篾制成、彩布裱糊。在龙凤灯舞表演中,伴舞灯和主灯一样,均是故事情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资料记载:“龙凤灯表演,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举龙抬凤,讲究动作的惊、险、奇、绝、美,龙凤或追逐,或亲昵,或跳跃, 或叨啄, 艺人们精彩娴熟的表演再配上铿锵有力的鼓乐, 非常热闹。”[4]表演时,依据情节需要,各舞灯相互配合、相印成趣,伴随着鼓、锣、镲等打击乐器,气势豪迈、节奏明快。演出节目的内容以“龙游场”“龙脱皮”“龙戏凤”和“百鸟朝凤”等最受欢迎。演出时,艺人们伴随着音乐节奏,变换各种动作造型,时而一跃而起,时而俯首掩面,时而大步前行,时而缠绕交互,表演动作流畅自然、一气呵成,将各种动物形态逼真显现,“惊、险、奇、绝、美”可谓一应俱全。
1.2 龙凤灯舞的特色
龙凤灯舞经过了近二百年的历史积淀,在不断的发展和创新中,形成了自己别具一格的特色,这使得龙凤灯舞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体现。这里将其特色分为以下三部分进行阐释。
1.2.1 人文气息浓厚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龙凤灯舞的表演风格与当地村民的文化性格息息相关。首先,由于龙凤灯舞起初是村民为消遣在农闲而自发进行的娱乐活动,其制作、装饰及表演都是村民审美观念的展现,表演风格无不凝聚着村民们的心血与智慧。其次,表演时所用的龙灯、凤灯及各类伴舞灯造型均取自乡村自然环境,这与当地村民的审美观念是相契合的。另外,龙凤灯舞演出声势浩大、节奏明快,这均是当地村民热情豪爽、刚勇坚毅的性格的集中表现。因此,龙凤灯舞文化与苏家作当地的人文环境一脉相承。
在艺术层面,龙凤灯舞表演同样以“人”为中心。在表演题材上,龙凤灯舞表演以民间故事为主要表演内容。由于民间故事亲切自然,所以观看者不论何时来到演出现场,都能迅速进入表演情景。在表演艺术上,龙灯与凤灯的互动并不是单纯的打闹嬉戏,而是带有角色冲突的戏剧情节,艺人将自我情感寄托于龙凤灯上,在舞龙与舞凤的互动中体现“戏”的精髓。整场表演,轻松中透着紧张,松弛有度。这些都是龙凤灯舞人文气息浓厚的重要体现。
1.2.2 舞灯配合有序
龙凤灯舞的舞灯分为主灯和伴舞灯。所谓主灯,就是龙灯与凤灯。龙,代表着权力、高贵和尊荣;凤,象征着和平、幸福和吉祥。但是,一场完美的表演,仅靠龙灯与凤灯是远远不够的,故事情节的进展需要多种伴舞灯的助力。
资料显示:“整个龙凤灯舞,还配有数十种形态各异的动植物伴舞灯,有的用蜡烛,有的用电火,灯彩辉映, 为龙凤灯舞增添了许多情趣。”[5]其中伴舞灯造型有老虎、麒麟、荷花、孔雀、鱼、彩云、蜘蛛和太阳等,它们亦正亦邪,寓意不同,具有不同的角色担当。在表演时,龙灯和凤灯是主角,而各类伴舞灯穿插在舞台的各个地方,起着背景铺陈、情节引导以及渲染氛围的作用。整场演出下来,主灯与伴舞灯配合有序,使得表演画面丰富绚丽、情节跌宕起伏。
1.2.3 舞乐完美结合
龙凤灯舞表演是一场观看者的视听盛宴。单从乐器的种类来看,龙凤灯表演的伴奏乐器为打击乐器,主要有盘鼓、战鼓、大锣、小锣、大钗、小钗、大钹及小钹等,有时为了烘托表演氛围,也会使用火铳、火销和爆竹。演出时,舞灯艺人和伴奏艺人紧密配合,打击乐时而高昂急促,时而低沉缓慢,在不同的声音下, 舞灯艺人需要变换不同的动作, 力求快、准、稳。
整场演出由打击乐艺人掌控节奏,这就要求其对表演情节烂熟于心,并根据实地表演情况,合理安排表演的节奏。在打击乐和舞灯紧锣密鼓的配合中,观众亦丝毫不敢有所松懈,生怕错过了关键的看点。
龙凤灯舞丰富的表演形式和独有的艺术特色,使其在怀川大地上茁壮成长起来。其发源地苏家作村亦因龙凤灯舞表演而闻名于世,被河南省政府誉为“民间艺术之乡”。但近年来,由于社会人文环境的变迁,龙凤灯舞已开始逐渐走向衰微,龙凤灯舞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已变得迫在眉睫。
2. “何去”——龙凤灯舞的发展困境
较之其它保护尚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龙凤灯舞的现状不容乐观。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到了龙凤灯舞文化的传承和发扬,这里分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阐释。
2.1 传承后继乏人
我们常说的文化遗产濒危,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指的就是传承人的缺乏。首先,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苏家作村的许多年轻人都选择外出工作和生活,对于父辈的传统艺术却少有人问津。究其根源,还是因为仅凭龙凤灯舞表演无法满足当地人的生活需要。其次,由于龙凤灯舞的表演动作复杂多样,包含“叨”“啄”“跳”“跃”, 动作幅度大、耗费体力多,对表演者体力的要求远高于技术要求,因而能够胜任此项表演的人越来越少。据统计,龙凤灯舞的演出人数从鼎盛时期的五百余人萎缩到目前的二三百人,需众人参与的“十二美女拉纤”和“刘海戏蟾”等经典剧目现已失传。
如今,苏家作村龙凤灯舞艺人只剩五人,且都年逾古稀,已无法胜任高强度的表演。因此,现今当务之急是加强龙凤灯舞传承人的队伍建设。
2.2 演出缺乏观众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传入,当今社会中许多年轻人的文化审美已经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面对一些只有老年人钟爱的传统文化艺术,年轻人表现出更多的是忽视和冷漠。传统文化表演缺乏观众,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会人文环境的变迁。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龙凤灯舞的表演内容取自民间故事,对此,老年人大都耳熟能详,而年轻人却了解甚少。由于不明故事情节,年轻人在观看时难以真正进入故事情节。这使得龙凤灯舞和年轻观众之间形成了一层无形的屏障。其二,龙凤灯舞表演所用的乐器有盘鼓、战鼓、大锣、小锣、大钗及小钗,它们都是中国古代民间乐器,在音质和音色方面都不及当下的流行乐器,年轻观众大都对此没有兴趣。随着老一代观众的不断减少和新一代观众的难以补充,龙凤灯舞表演已严重缺乏观众。
因此,由于社会人文环境变迁而造成的生存环境的破坏,成为了龙凤灯舞传承面临的最大障碍。而人们在面对传统文化衰微时所表现出的无视和冷漠,也是文化遗产继承中的一种悲哀。
2.3 传承方式落后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身口相传的特点,致使它在表达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很强的直接性与直感性。”[6]这就造成了表演者过分注重自我感情的表达,表演时随意性较高,从而忽视了表演程序的规范性。一旦缺乏了规范性,在前辈艺人不在之后,后辈艺人就很难还原前辈的艺术特色。因此,传承方式直接影响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苏家作龙凤灯舞表演世代以口头传承,老艺人们均强调“口传心授”,传承内容大多是老艺人常年积累的表演经验,缺乏确切的理论依据。传承人则需要结合表演经历自己领会,通过加强操练才能学得透彻。因此,由于龙凤灯舞的传承重在意会,这给传承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另外,关于龙凤灯舞的文字资料记载本就很少,再加之近代军阀割据、战争频繁、自然灾害等影响,龙凤灯舞文化遭受了致命性的打击,前后共停演了20余年。另外,与其相关的历史文献和故事题材等资料大都丢失,甚至许多表演道具的制作工艺都已失传,这都造成了后世的搜集和整理工作难度增大。因此,龙凤灯舞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工作亟需完善。
3. “何从”——龙凤灯舞的保护及开发方式
“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来看,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路径选择和趋势的探索。”[7]龙凤灯舞的发展困境已然明了, 那么, 通过哪些方式来改善和解决这些困境呢?这是当今龙凤灯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里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些方式进行阐述。
3.1 拓宽融资渠道
资金是否充裕,是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充足的资金是文化旅游开发的重要保障。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我们既要向外寻求政府的补贴与帮助,对内更要立足自身,通过自我发展寻找出路。
3.1.1 政府保障
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对社会发展中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龙凤灯舞的重视程度,在政策扶持中给予倾斜,发挥政策的驱动和激励作用,为龙凤灯舞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博爱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苏家作龙凤灯研究会”,同时,相关部门也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计划和行之有效的保障政策。其次,给予资金支持龙凤灯舞开发工作。物质保障是基础,充足的资金将为龙凤灯舞的旅游开发提供巨大动力,博爱县为此专门建立了项目保护基金,加大了项目研究、传承经费的投入。最后,政府要积极动员,让更多的个人、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到旅游开发项目中来。另外,政府要引导这些民间资本支持非遗的旅游开发工作,挖掘非遗潜在的经济价值,以此提高非遗开发资金的投入水平,确保龙凤灯舞发展资金充足。
3.1.2 自我改进
单靠政府补贴来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远远不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必须开拓其它途径,以保证自己的旅游发展。
一方面,可以收取演出门票。龙凤灯舞每年的表演达上百场,通过收取适当的门票,用于提高演出质量,以此反馈群众,是双赢的做法。另一方面,适当承接商业演出。龙凤灯舞表演大多集中于春节期间,表演时间短暂且集中,一些想要观看表演的人可能因为时间和地点而被迫放弃观演。为解决这样的矛盾,可以积极推广龙凤灯舞表演“走出去”, 在专业演出之余,多参加一些商业演出、民俗文化活动或地方特色庙会。这样既增加收入,又可以实现文化活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目的。
3.2 加强人才建设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中,人既是规划者、设计者,又是贯穿始终的参与者。因此,在龙凤灯舞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必须要求有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撑,其中既要有技术微观层面的传承人,又要有宏观设计层面的专业团体,二者缺一不可。
3.2.1 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的关键。龙凤灯舞的传承人自幼接触龙凤灯舞,不管是对龙凤灯舞的动作把握,还是对灯舞表演的精神领会,都较之其他灯舞爱好者具有明显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性’集中表现在‘传承危机’, 而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在于‘传承人’的保护。”[8]因此, 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应深入开展普查工作,摸清龙凤灯舞发展、形成的历史轨迹,挖掘、整理龙凤灯和伴舞灯道具的制作工艺,然后将普查结果编辑成册,用于传承保护的同时,也为龙凤灯舞创新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应给予传承人足够的资金支持,让传承人可以安心搞研究而无后顾之忧。政府也应积极配合传承人,让传承人主动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安心守住这片天地、这门技艺。
其实,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最终目的是以保护促传承,通过传承主体的示范性引导,带动影响广大民众的自发性传承,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进入到“还俗于民”的民间自觉传承状态。
3.2.2 引进专业团体
为了让龙凤灯舞紧跟时代步伐,满足现代旅游传承与开发的需要,我们要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加大创新开发力度,对龙凤灯舞基本元素进行加工改造,使其在保留原始风貌的基础上,变得更加符合现代人的审美需要。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百姓自娱自乐的产物,他们往往没有理论基础,表演大多是旧有的内容,单调而缺乏新意。因为自身并无科学的艺术理论基础,在表演内容与形式创新上,他们常常举步维艰。为改变这样的现状,引入专门人员或团体已成必然。开发过程中,可以广邀表演专家、艺术院校或者专门景区开发的艺术团体进行指导,他们或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了解群众观看需求,或有着丰富的表演经验,深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问题所在,可以给予保护和开发工作直接的帮助。
3.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开发
有学者指出:“我国文旅融合经历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旅联动——文化产业化、文旅一体——产业文化化三个阶段。”[9]按照该观点,博爱龙凤灯舞文化开发工作正处于初级阶段,表现为旅游经济迅速发展,但是文化附加值却停滞不前。所以,如何更好地将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成为了龙凤灯舞开发的重要突破口。
3.3.1 主题街区开发
开发以民俗文化活动为主题的街区,首先要选定场所,然后将地方特色活动集中到特定地点集中开发,形成规模化、主题化的开发效果。龙凤灯舞的开发可以和博爱竹林编织、八极拳等民俗活动结合,将分散的文化资源整合起来,进行集中特色开发。对于龙凤灯舞来说,其一,定时定点举办表演,并向游客提前发放表演简介,以便游客了解表演内容,增添观看的趣味性;其二,开设龙凤灯舞手工制作体验馆。老艺人带领游客,手把手教学,制作游客喜欢的灯舞道具;其三,开设龙凤灯舞表演体验馆,让游客亲身参与表演过程,使其从被动的欣赏者变成主动的参与者。
3.3.2 节庆主题开发
节庆活动是一个地区民族风情的体现,以节庆为主题的开发,可以将一个地区的风土人情迅速传达给游客,让游客快速融入文化氛围中,获得身心的愉悦和情感的共鸣。龙凤灯舞的表演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此时可以围绕春节主题进行一系列灯舞表演,表达辞旧迎新、阖家欢乐和年年有余的欣喜。同时,也可以联合其他民俗活动,比如扭秧歌、吹唢呐、踩高跷和打铁花等来烘托节日气氛。利用这些精彩的民俗活动,可以在春节期间打造一场美妙的视听盛宴。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苏家作乡树立地方品牌,发展成为当地乃至全省春节期间的精品旅游地点。
结语
龙凤灯舞文化萌生于丰厚的怀川土壤,自兴起以来,不断受到勤劳朴实的怀庆府人民的辛勤沃灌,早已和怀川大地血脉相连,它是晚清时期怀庆府人的社会心态和生活状态在艺术文化领域的一种反映。另外,龙凤灯舞表演形式多样、表演内容丰富、表演特色鲜明,兼具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双重价值,是焦作地区一朵色彩绚丽的艺术奇葩。
然而,龙凤灯舞文化的衰微现状着实令人担忧,这就使得其保护和开发工作显得日益重要。近年来,随着文化资源在经济领域,尤其在旅游经济领域的重要性日渐显现,焦作市旅游开发工作已逐渐开始关注文化资源的挖掘问题,文化资源挖掘已成为焦作旅游经济增长的新突破口。因此,如何使以龙凤灯舞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走入人们的生活,如何将文化资源与经济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将成为焦作旅游经济发展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