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分类
——以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为例*
2020-02-11李雨蒙
李雨蒙
0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随着信息社会发展,非遗逐渐在传承与保护、研究与利用的过程中积累了海量的信息资源,主要包括非遗本身及其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媒介和形式的信息资源集合,通过文字、音像、电子信息、数据库等方式呈现。目前我国的非遗保护已过渡到“后申遗时代”[1],对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应用已成为提高非遗传承与保护水平的重要手段。而实现数字化保护的基础是对非遗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分类,以便于资源整理以及信息采集等后续运用。在此过程中,一切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都是围绕非遗项目数据为核心开展的。为了使非遗传承有序,首先需要解决各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分类组织问题。而目前在海量的非遗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过程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标准,单个类别的非遗信息资源分类也无迹可寻。不同的分类方法致使资源得不到系统化整理、数据库没有统一的资源著录方式,影响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由此可见,理论知识系统化的需要与宣传利用等实践的需要共同要求对非遗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分类研究。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涵括了民族体育与竞技、游艺及杂技表演、竞技表演多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在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2006)[2]中的划分,杂技与竞技类属于十大类目之一,类目名称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2008)[3]时变更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目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在数量上相对不多,这一类非遗资源的大众认知度较之技艺类非遗相对较低。本文以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为例,探究如何合理有序地分类组织该类信息资源,实现活态利用与揭示及管理非遗的目的。
1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涵括主题较其他类更为多样化,由于其中每一项主题的信息资源都具有海量多元、繁多冗杂的特性,因此,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调研分析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鉴于调研样本的权威性和描述的准确、规范性,本文以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国家级非遗项目为研究对象,选取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国家级非遗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以下简称“中国非遗网”)[4]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国家级项目的描述展开分析与提炼。经统计,目前我国公布的十大类国家级非遗项目共4批,总计3,154个子项。其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共计125个子项,在非遗国家级项目中所占体例最小,其国家级非遗项目情况汇总见表1。所选取的研究数据基本涵盖我国在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方案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5]中提出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的资源采集要求。
表1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国家级非遗项目汇总
1.2 研究方法
(1)文献调研法。首先采用文献调研法,梳理有关非遗及其信息资源分类的方法,以及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相关的分类研究成果,借鉴我国最权威的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以下简称《中图法》)中相关类目的划分结构,目的是为该类信息资源提供可参考的分类思路,使这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分类既不与传统分类法相割裂,又符合当前信息膨胀下数字化资源对分类的现实要求。
(2)内容分析法。采用内容分析法提炼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国家级项目的关键词作为基础数据展开分析。首先根据“中国非遗网”网站中的项目描述对每一项非遗进行查阅和剖析,将有“描述意义”的关键词列入其中,关注与该类非遗的传承、保存、特征等方面相关的描述,并尽量按照原文表述来提炼关键词组,作为后续构建专类复分表的数据基础。收词范例如表2所示。
表2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收词范例
2 研究综述
在 Web of Science 核 心 集 (1986-2019)、Elsevier Science Direct、 EBSCOhost、 CNKI数据库中检索发现,国外针对非遗分类的关注较少,相关的研究多从元数据、本体等方向组织非遗资源,而国内对非遗分类的研究较为成熟,但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相关研究较少,更没有针对其信息资源进行的分类研究。本文从文献检索结果及参考文献中梳理非遗及相关类目划分的思路,作为研究的基础。
2.1 非遗及其信息资源分类
每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分类都与非遗本身的分类密切相关。国家层面的分类体系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3]对非遗项目进行的十大类划分(亦称为“十分法”),其余代表性分类方法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6]中的“十六分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7]中的六分法等,均由于未以非遗项目为中心,不便区分申报而并不常为各界所应用。
学术界对非遗分类的探讨中,Baykal[8]统计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网上的非遗名录,将其归纳为十大类:科学、教育、工程及技术类,音乐与乐器类,语言及文学类,农场、农艺与食物类,艺术及技艺表现类,手工艺类,宗教文化类,社区活动类,生活文化类,运动竞技类。Dai等[9]为揭示非遗所蕴涵知识的多个角度,依据非遗的特性以及信息处理技术,设计了非遗的知识分类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非遗的知识模型。而我国学者已经打破长久以来以单线性[10-11]划分非遗的思维,对多层次分类体系进行探讨,拓宽了非遗及其信息资源的分类思路。杨红[12]关注了非遗项目在各大类中的均等化情况,依据表现形态及价值提出了以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生活知识与技能、传统节庆与仪式为四大类并在其下细分至二级类目的双层四分法。黄永林等[13]认为应规避地域、民族、时间等标准,提出以本类别内部特征为依据的多层次分类思路。周耀林等[14]以批判地继承现有非遗分类为思路,提出从宏观上划分五个级别、中观以非遗项目为分类对象、微观上再行细分的“三层次分类法”,并使用了简便的标记制度标识层级。
针对非遗信息资源的分类研究包括董永梅[15]从信息组织的角度阐述了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用户为中心,强调大众的认知和反馈,提出引入用户参与构建标签,结合传统分类法、网络前后端控制从而对非遗信息资源进行分类的思路。宋立堂[16]提出在非遗资料立档时按照“十分法”确定一级类目,并划分了各大类的所属小类,用年代和编号进行排列和著录。宋丽华等[17]认为有两种方案适用于解决非遗分类问题,其一借鉴我国传统权威的分类法构建主表及复分来揭示非遗特征,其二将非遗本体信息分为本体表现形式信息、本体特征信息、本体相关文化空间,构建三维一体的分类表述。刘向红[18]提出大众标注与专家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建构能够不断完善修正的非遗数字资源分类模型。屈建民[19]围绕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基于一定的文献保证原则和聚类方法,构建了第一层次为学科、级别、地域、民族、时间、传承人六个类别,并向下列类使得类别之间互相交叉从而形成四层次的分类体系。
2.2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及其信息资源分类
在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分类上,现有研究所描述的分类体系不同于“十分法”的最大特点是将“杂技”单独列类。代表性的分类观点有《手册》[6]中考量了各种艺术形式本身的构成以及在民俗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拆分成民间杂技和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以下简称《概论》)[10]中的划分与《手册》类似,也认为杂技在生活中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表演艺术形式,因此,在第一批国家级名录的划分基础上,将杂技单列成类,将竞技类扩充为传统武术、体育、竞技。再如,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下文简称《论非遗分类》)[20]中,杂技同样被单独列出置于传统艺术类之下,而将武术、游戏与竞技三类放在一起组成传统健身类。细分结构对比如表3所示。
表3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不同划分方式
目前直接探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分类研究较少。《规范》[5]将该类资源划分为场地、器械(具)、服装、身体训练理论与方法、组织机构、代表拳种、代表武术器械、传统比试、武术名胜地、传统体育非遗项目内容、游艺非遗项目内容、代表作品、技艺、道具、演词、音乐、化妆、舞美灯光、场地形制和作品选例(节目)20个元素。在《中图法》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被分散列类。杂技被列在艺术类中,而体育中包括了武术、游戏等,竞技的概念则被分入各项运动之下,并未建立起相关的非遗联系,不便于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进行划归与整理。在数据库建设上,虽然大部分地区建立的非遗数字平台均设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这一类,但内容的描述详略不一,数据库建设的分类标准不一致,分类多依据申报流程如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等形式特征划分而非以学科、内容属性为中心,不利于各类非遗的传播与保护。可见,当前并没有统一的非遗信息资源分类及著录标准,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描述存在很大差异。由于没有专门的非遗分类法,各类非遗信息资源中的主题概念存在被分散列类的风险。
综上所述,这些研究为笔者实践非遗信息资源分类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提出了借鉴图书分类的思路。由此,本文参考现有的分类成果,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描述进行归纳分析,重新分类组织并揭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内容,以期为研究部门、行政机构等各主体应用该类非遗信息资源提供便利。
3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分类构建
本文借鉴图书分类思路,参考非遗分类研究中类目划分的方法,兼顾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数字信息采集的要求,结合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国家级项目的关键词提炼与归纳,对该类非遗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及类目复分探讨。
3.1 分类逻辑
(1)从大类名称看,应用于数据库网站建设最广泛的是“十分法”。这一划分标准的特点是便于非遗的申报和工作。这就证明了当前非遗的分类应用是偏向实用性的工作类别,而非学术类别。由于采纳率较高,使用时间较久,已被使用非遗信息资源的各方主体所接受,因此,把这种划分作为各类非遗信息资源分类的起点。即确定一级类目名称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2)由于目前围绕非遗项目产生的信息资源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核心,因此在一级类目下划分二、三级类目时,主要按照实用性的原则,以非遗的项目为中心,以能够涵括各类非遗项目并为学界所认可的方式划归二级类目。这就要求二级类目下应以能够尽量完整覆盖所有非遗项目为原则,通过参考借鉴当前学界的研究及分类法成果进行划分。
(3)非遗具有复杂的内容属性,为满足专深细微的资源揭示需要,在划分出等级体系之后,需要进行横向的共性区分揭示。因此,需要对调研所得的数据进行概括和提炼,归纳出各类非遗信息资源的普遍性特征,并统一不同描述中表达相同意思的表述,以便构建可供各类非遗信息资源分类使用的类目复分表。
据此,本研究主要从宏观的纵向划分和微观的横向归纳两个逻辑方向展开分类实践。
3.2 纵向划分
3.2.1 二级类目
从宏观的等级划分来看,本文借鉴非遗学界、分类法中相关类目的划分思路,以学科属性为标准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进行下分。第一,由于杂技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成为了民俗文化重要的一项表演形式,且在分类法的划分中也可以看出,杂技已经和曲艺、戏剧并列为艺术表现的一种形式,因此将杂技单列成类;第二,由于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与武术相关的项目较多,以项目为核心的划分需要突出重点涵括对象,此外,与武术相关的类目具有明显的为大众认可的共识性特征,因此,单列武术为一类。第三,依据竞技程度的不同,划分出民族形式体育和民族形式竞技两类。竞技性突出的项目划入民族形式竞技,反之入民族形式体育。兼具体育与竞技性的,健身性质突出的算作民族体育项目。第四,民间游艺多指以消遣娱乐为主要目的的民俗活动。民间游艺和杂技的区别在于技巧性难度,游艺的文娱性质较强,杂技类的技巧性较强。为避免出现无法划分进上述5个类目的项目,设“其他”类以备非遗发展和分类使用。综上所述,二级分类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二级类目的划分
3.2.2 三级类目
根据我国已有的四批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非遗名录项目的汇总情况,参考分类法的分类原则,按照表现形式的不同将非遗项目归纳进上述二级类目,通过辨析划归三级类目。具体分类如表4所示。除去根据自身具有明显的划分特征归类之外,对于不易确定的项目,主要根据内容属性来判断,摘录官网简介的描述[4],具体说明如下:(1)线狮是“提线木偶和地面舞狮相结合而产生的民间舞蹈艺术”。此类属休闲娱乐性质较强的民间舞蹈项目,因此放入民间游艺中。(2)挠羊赛之所以被分到传统体育而非竞技类,是由于其游戏规则简单且裁判权利较小,是一项群众体育项目,竞技性不强。(3)宁德霍童线狮兼具民俗游艺以及乔装杂技性质,既是一种游艺项目,也融合了杂技成分。与线狮相似,强调文娱性,因此划入民间游艺类。(4)风火流星是一门“融民间杂技与中华武术为一体的民间社火表演艺术”。虽表演套路与武术类相似,但是更多展现了杂技的表演形式——“使绳子两端的铁笼在空中由慢到快旋转起来,笼中火花四溅,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形成各种各样的图案”,因此划入杂技类。(5)撂石锁,虽主要用于健身,本质实为武术功法运动,故按照在民俗文化中的作用而划入武术类。(6)赛龙舟,是一项融合传统“祭龙仪式、舞龙舞狮游街、彩船游江、水中抢鸭子、放河灯、燃礼花和文艺表演”为一体的活动,但以比赛为主,根据主要属性,分入竞技类。(7)沙河藤牌阵,是一类“战场实战技击”项目,不属于上述五种项目,归入其他。
表4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体系类目划分
3.3 横向划分
3.3.1 复分表名称规范化
为从微观角度揭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信息资源内容涉及的共性方面,对该类项目的描述进行关键词提取和复分表归纳。研究对象的各个类目描述在用词上各不相同,导致提取的词族及划归的关键词存在着互相交叉或重复情况。因此,在揭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信息资源具体内容时首先需要对相似表述进行规范化。参考《规范》中的著录元素,以能够合理概括所出现的相关词族名称的表达方式作为统一命名,见表5。
表5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复分名称统一表
3.3.2 专类复分表
将经过统一后的名称进行汇总后构建专类复分表,主要分为“属性相关”“行为艺术”“形体艺术”“人物相关”4个可用于共性区分的方向。
表6 专类复分表
3.3.3 通用复分表
鉴于信息资源具有自身的形式特征,对非遗信息资源进行盘点,以《信息资源共享》[21]教材中对信息资源的分类方法为框架,普查非遗信息资源的实际情况,将非遗信息资源的类型按照出版形式及载体,分为三大类:纸质信息资源、数字信息资源以及非结构化信息资源。分别对各项资源进行搜索盘点,如表7中举例所示。
表7 非遗信息资源盘点范例
对盘点的信息资源进行归纳总结,以信息资源的属性及出版形式构建非遗信息资源通用复分表以供各类非遗信息资源在强调形式特征时使用,见表8。
表8 非遗信息资源通用复分表
综上,在应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分类体系进行资源类分时,可先按照信息资源的学科属性,分入至相应的二级或三级类目中,之后应用专类复分表,依据信息资源的主题内容向下细分,必要时,使用通用复分表标识该类信息资源的形式特征,即可完整揭示该类信息资源的多重脉络。
4 结语
由于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在十个非遗大类中涵括的内容最为多样,对其信息资源的划分与概括需要顾及多种表现形式较为困难。因此,本文以该类为例,参照了前人研究成果以及相关的分类思路,一方面利用图书分类思想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进行了学科属性的层级划分;另一方面通过关键词提炼和共性归纳构建类目复分表,揭示其信息资源的内容属性和形式特征,以期能够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保存提供分类基础。更为重要的是,期待可为整个非遗信息资源建立一个系统的分类体系提供可行的研究步骤和参考。限于篇幅原因,本文没有对分类体系的标记符号进行探讨。后续研究仍需不断搜集各类非遗的信息资源内容,完善非遗信息资源分类体系并探索标记制度的适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