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翻车”谁之过
2020-02-10蓝光
蓝光
“家徒四壁薇娅姐,倾家荡产佳琦哥。”网红直播带货能力有多强?网友们的打油诗给出了答案。
作为直播带货的“一姐”和“一哥”,俩人各有绝招。薇娅一年带货近30亿元,李佳琦5分钟能卖出1.5万支口红。还有众多的网红也在上演带货传奇,数据显示,2018年仅淘宝直播带货总额便超过了1000亿元,同比增速近400%。2019年“双十一”,淘宝直播一天带动的成交额也有近200亿元。
作为一种借助互联网平台并使用直播技术,活灵活现展示商品、实时互动沟通答疑的新型营销模式,直播带货尤其是网红依托超强的人气进行带货,已经成为促进零售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直播带货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太和谐的画面,就连薇娅和李佳琦也涉事其中。
去年9月,薇娅在直播间售卖某品牌美容仪,声称是最新款且价格比“双十一”低。但一个多月后的“双十一”预热期,她在直播间推出了更新款的该品牌美容仪,价格更低且还有3000多元的赠品。
也是在去年9月,李佳琦在直播中推荐来自阳澄湖的大闸蟹,“琦粉”收货后发现,蟹腿上的防伪蟹环并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认证。此外,不少人收到的大闸蟹大小不一,还有死蟹。不久前的不粘锅直播,李佳琦更是现场“翻车”。直播中,在用某品牌不粘锅煎鸡蛋时,鸡蛋牢牢糊在了锅底。
作为一种新发展起来的商业模式,直播带货在给消费者带来全新购物体验的同时,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问题也层出不窮。那么,作为直播带货的主体,网红该不该对产品负责?直播平台有没有责任?相关部门该如何监管?
直播带货的网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他们同时是店铺经营者,身份等同于广告主;另一种是单纯代人宣传,相当于广告代言人。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直播平台也有责任。根据我国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应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因此,对直播带货的监管,直播平台应该主动作为,建立规范透明的直播带货机制。比如,可建立直播带货评价体系,实时记录消费者的反馈信息,让“公开”成为监督的一面镜子。如若发现负面评价,直播平台应及时介入处理,对有违法情节的网红主播进行惩戒。
此外,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型业态,目前并无专门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有关部门亟须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以及法律法规,提高直播带货违法违规成本。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直播带货行为,引导直播带货健康有序发展。
某种程度上说,近期网红直播带货状况频出,对推动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并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