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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2020-02-10

启蒙(3-7岁) 2020年12期
关键词:陌生人成人危险

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除了为孩子打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之外,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同样重要。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是全社会、教师和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教育部制定并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详细制定了关于安全教育的目标及相应的教育策略。

3-4岁:

1.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2.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

3.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和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

4-5岁:

1.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远离成人的视线单独活动。

2.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规则。

3.运动时能主动躲避危险。

4.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

5-6岁:

1.未经大人允许不给陌生人开门。

2.能自觉遵守基本的安全规则和交通规则。

3.运动时能注意安全,不给他人造成危险。

4.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灾知识。

教育建议:

1.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如:要把热水瓶、药品、火柴、刀具等物品放到幼儿够不到的地方;阳台或窗台要有安全保护措施;要使用安全的电源插座等。

在公共场所要注意照看好幼儿;幼儿乘车、乘电梯时要有成人陪伴;不把幼儿单独留在家里或汽车里等。

2.结合生活实际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如:外出时,提醒幼儿要紧跟成人,不远离成人的视线,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在河边和马路边玩耍;要遵守交通规则等。

帮助幼儿了解周围环境中不安全的事物,不做危险的事。如不动热水壶,不玩火柴或打火机,不摸电源插座,不攀爬窗户或阳台等。

帮助幼儿认识常见的安全标识,如:小心触电、小心有毒、禁止下河游泳、紧急出口等。

告诉幼儿不允许别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

3.教给幼儿简单的自救和求救的方法。

如:记住自己家庭的住址、电话号码、父母的姓名和单位,一旦走失时知道向成人求助,并能提供必要信息。

遇到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知道要拨打110、120、119等求救电话。

可利用图书、音像等材料对幼儿进行逃生和求救方面的教育,并运用游戏方式模拟练习。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逃生演习。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指南》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幼儿发展的特点,制定了较为详细的目标,旨在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指南》提供了一些非常具有可行性的教育策略,其中很多教育内容都能在家庭中由家长直接采用。在幼儿园,教师常通过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进行疏散演习、请相关人员讲解等方式,使用便于幼儿理解的语言,通过故事、儿歌、绘本等媒介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那么在家庭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时,同样可采用一些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方法,如利用安全教育绘本、动画、游戏等方式模拟练习,同时重视安全教育的生活化、长期化。如,我们可以在家庭中和幼儿一起绘制家庭疏散图,帮助幼儿理解紧急情况逃生的路线;利用数字卡片拼贴游戏帮助幼儿记忆父母的手机号码,在带幼儿外出时帮助幼儿认识各种交通安全标示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帮助的人员(如警察)的典型特征等。通过家园合力,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家长在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尽可能采用正面的指导方式,避免过多使用禁止式的语言,一些“禁令”式的安全教育方式,如“不要玩火”“不把手指插入电插座的孔内”“不用绳索套在颈项上”“不探身窗外”“不拿滚烫的东西”等,其实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很可能反而引起幼儿的好奇心和尝试的愿望,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家长可以采用正面引导的方式,让孩子知道正确使用物品的方法,利用故事、拟人化的方式,让孩子知道一些危险动作和物品的危险性,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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