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现代化中的制度之“重”和制度之“治”
2020-02-10包心鉴
包心鉴
(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当代中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重要发展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胜利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胜利开启,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内在的逻辑。从治理类型来说,包括政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治理;从治理内容来说,包括政治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国防、外交、安全等领域的治理;从治理关键来说,则更加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主导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正是在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大功能的基础上,着眼决胜全面小康和全面推进现代化的新发展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强调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贡献,就是深刻阐明了中国治理现代化中的制度之“重”,深刻指明了中国治理现代化中的制度之“治”。
一、中国治理现代化关键要素是制度现代化
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认识深化过程。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数共产党人浴血奋战、艰苦奋斗,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巩固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人民带来幸福生活的社会主义制度。新中国建立前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和国缔造者们就以极大的精力和智慧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先后建立起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的人民政协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了社会主义新生政权的巩固和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的顺利推进。新中国70年的历史,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一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巩固和不断完善发展的历史。当然,在制度建设问题上,我们党也曾经历过严重的挫折和深刻的教训,正如邓小平在总结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建设的教训时鞭辟入里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第333页。。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上的一次伟大觉醒,也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一次伟大觉醒。从此,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始了深化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2)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8-29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上,经历了由制度自觉到制度自信、由制度改革到制度定型、由制度封闭到制度开放的伟大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站在历史的高度,大跨度地梳理和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上的理论认识和实践创造,其中具有纲领性和标志性意义的是四个历史节点:一是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着重从党和国家制度层面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提出了著名的“制度决定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第333页。二是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提出了著名的“制度定型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三是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由此开启了系统整体设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四是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制度治理效能论”,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6)《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页。。
从邓小平 “8·18”重要讲话到十九届四中全会,40年关于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伟大历程,40年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造,雄辩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的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7)《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页。。
深刻认识中国治理现代化中的制度之“重”,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制度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素。
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表明,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制,“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8)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4年2月7日),《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版,第28页。制度现代化是现代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的最核心内容,也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最重要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现代化。“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系统结构,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国家治理职能及其行为的最重要载体,也是最根本体现,对国家建设和国家运行发挥根本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十九届四中全会紧紧抓住制度现代化这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素,把制度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融为一体,把制度执行力与国家治理能力融为一体,强调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明确提出了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制度建设“新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发挥(9)《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6页。。这一制度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深刻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有机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深刻彰显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深蕴着“制度”与“治理”相互融合、相得益彰的现代化发展规律。
第二,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指明,国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秩序”,而“秩序”的最权威体现就是“制度”。恩格斯揭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最大效能就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10)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页。。在一切剥削阶级社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力量是专制和暴力;而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力量则是“民主的国家制度”(11)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5页。。马克思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制度与法律的主体,“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12)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316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这样本质性地体现和彰显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利的国家治理功能。在新中国70年国家发展史上,尤其在改革开放40年国家改革和国家建设的辉煌历程中,逐步形成了深刻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性质、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既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等一系列根本制度,又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一系列基本制度,同时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制度、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一国两制”制度、独立自主和平外交的外事工作制度、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这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同向发力、相得益彰,共同构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共同铸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制度支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各个方面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释放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制度体系的国家治理效能。无论是从中国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来看,还是从中国现代化所要突破的主要问题来看,制度体系的创新与完善,始终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制度体系现代化也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牢牢抓住制度体系在改革中创新优化这一根本环节。
第三,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
制度作为国家职能的载体,其生命力在于执行。恩格斯说:“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不过是本国状况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13)恩格斯:《致尼古拉·弗拉策维奇·丹尼尔逊》,《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26页。。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是“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发生作用”,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还是违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发生作用,从而阻碍经济发展甚至“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14)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页。。制度执行力及其效果,不啻是衡量是优良的制度还是劣质的制度、是完善的制度还是有缺陷的制度的根本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正是在“执行”中得以充分彰显。从形成逻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正是这一制度在付诸“执行”过程中不断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实现制度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关键动力,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力得到充分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作用的切实加强,有力确保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力确保了人民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人位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用的愈益彰显,有力确保了中国式民主的前进步伐;全面依法治国制度作用的空前推进,有力确保了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主人权利;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用的持续发力,有力确保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制度作用的不断巩固,有力确保了社会发展的生机活力;德才兼备、选贤任能人才制度作用的深入实施,有力确保了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如此等等制度效能和制度优势,深刻表明,只有坚定不移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才能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也才能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为全面推进中国治理现代化聚集起更强大的制度力量。
二、坚持以人民为基础巩固和完善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版,第20页。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无论是从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承担的重大任务来说,还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和关键要素来说,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都是中国制度之“重”中的最重要因素、是中国制度之“治”中的最关键部位。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十三个方面制度建设任务的首要位置,深刻彰显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在整个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中的统领地位,深刻坚持了“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从制度层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16)《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6页。的中国治理的基本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准确把握住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1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中国共产党是在近代以后中华民族陷入内忧外患的历史背景中应时而生的,是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伟大斗争中锤炼成长的。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既成为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成长历史尤其是70年的执政经历,不断证明着一个铁的真理:人民永远是党的力量的根本源泉,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中,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基础,始终遵循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才能有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制度之“治”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无论是党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的使命,抑或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新的考验,都深刻表明,在当前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和全面开启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必须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正确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制度统一: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制度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有机统一。坚持这三个有机统一,不啻是坚持以人民为基础加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有机统一。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的根本保证,是用制度威力应对国际国内各种风险挑战的关键之举。实践反复表明,只有以健全的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机构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一切方面,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才能以强大的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只有以健全的制度把党的领导渗透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个方面,社会才能全面进步,才能以健全的制度体制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只有以健全的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的全部过程,才能以坚定的制度自信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总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巩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实现党的核心领导作用的最基本的制度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相互作用、有机统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把伟大社会革命与伟大自我革命有机统一起来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一大关键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定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才不断赢得了人民对党的领导的自觉认同,有力增强了党在各个方面的全面领导力量;正是由于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变革的高度自觉,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全面管理干部的制度机制,才有力扭转了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状况,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正是由于我们党以壮士断腕的坚决和刮骨疗毒的坚韧惩治腐败、纠正不治之风,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种消极因素,不断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才有力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觉担当精神,成为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长期执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利发展的磅礴力量。历史无可辩驳地表明,没有党自觉的自我革命,就没有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没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无从谈起。
全面推进中国治理现代化的新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党必须更好地把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结合起来,以更加严格的制度力量和更加清晰的制度导向,清除一切有碍于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性弊端和制度性障碍,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清正廉洁的形象凝聚民心、激励民志,形成万众一心、勠力同心决胜全面小康、决战精准脱贫、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这样一种力量,无疑是加强和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最坚固基石。
第二,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制度与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治理现代化,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谋求中国共产党执政现代化——怎样才能长期执政、怎样才能执好政。无论是从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来说,还是从党治国理政的性质任务来说,都迫切要求健全与完善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从而确保党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效果。这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可谓抓住了根本。从党执政的出发点来说,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一切过程和全部工作之中;从党执政的依靠力量来说,就是要通过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党执政的工作方法来说,就是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一心一意地依靠群众、全心全意地服务群众,尤其要健全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完善联系广泛、服务到位的党的群团工作关系,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从党执政的根本目的来说,就是密切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如此等等怎样执政、怎样执好政的重大问题上,我们党既在以往的执政实践中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又在新的执政环境和执政任务中面临着新的考验,必须进一步加大执政制度改革力度,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
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体系建设,既是由我们党的立党宗旨和执政使命所决定的,也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和制度本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党的执政行为与国家的各项建设不可分割地融化在一起。因此,切实解决好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体系问题,不仅要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时刻保持高度的为民执政自觉,而且要紧紧围绕“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国家发展的根本问题不断进行社会革命,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治国理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大逻辑、大过程来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我革命和“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革命是有机统一的。只有始终坚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性质,始终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治国原则,才能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一系列重要制度建设有机地融入党治国理政、长期执政的各个方面,通过党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效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把党的执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第三,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有机统一。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这一初心和使命,既是党在近百年发展历史中一贯坚守的性质和宗旨,又是党在新时代征途上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需要进一步建立的制度和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强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18)《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6-7页。,对于确保全党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使党的建设和党所领导的一切工作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极其重大意义。历史与现实反复表明,党的性质与宗旨,不仅要建立在全党道义坚定与道德自觉基础之上,而且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体系基础之上。只有坚定不移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建设,用严谨的制度和机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把优良制度转化为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形成日常习惯,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初心不变、使命不殆,永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本色。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肩负着14亿中国人民的重托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党的初心和使命不仅仅是一种宣言、一种承诺,必须实实在在地转化为党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效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党的执政效能和国家治理效能,就必须着力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健全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这两大制度建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相辅相成、融为一体。没有健全的制度确保全党永恒的初心和使命,很难做到用健全的制度确保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没有坚强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也很难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永恒化。面对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面对全面开启现代化的新的征程,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迫切要求我们党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制度建设,用健全完善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全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确保科学决策和执行效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和正确制定的能力;确保干事创业和廉洁自律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而又不出事的能力;确保领导行为和领导本领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化解问题本领、狠抓落实本领,用坚强的领导能力确保在人民群众中的领导威信。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和完善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
政府治理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行政载体和行政实现形式。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内容,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9)《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6页。这一基本要求,其核心要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其核心价值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国家行政机构及其运行的角度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行政制度支撑和强大的行政运行动力。
我国各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能,彰显着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显著优势。因此,在全面推进中国治理现代化中,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要一切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构建和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的根本目标导向和核心价值导向。
无论是新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抑或是当前行政体制运行面临的突出问题,都深刻表明,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结构多样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有力、市场监管有效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厘清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精到、公共服务精细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不断完善权责界限清晰、运行渠道顺畅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厘清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不啻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制度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之举和重中之重。
第一,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宏观调控有力、市场监管有效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始终贯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的一个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把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成功经验,紧紧抓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性障碍,明确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论断和重大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6页。。
实践表明,在当前我国市场化改革向着更高目标推进和谋求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在一些领域和部门,仍然既存在着市场体系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不健全等“市场运作失灵”的问题,也存在着政府干预过多、监管不到位等“政府管理失灵”的问题。“市场运作失灵”,既突出表现为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市场机制未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突出表现为一些领域由于部门利益或私人利益的驱动而导致对公平竞争制度的干扰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政府管理失灵”,既突出表现为一些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场和企业干预过多,又突出表现为一些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从乱作为到假作为和不作为、从庸政到懒政和怠政等背离政府公共性的现象。这两个方面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是当前市场经济改革中的制度性短板,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必须加以深入解决,推动我国经济朝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化方向顺利推进。
从广度和深度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功能,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企业市场化运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尤其激发各类企业勇敢参与市场竞争,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奋力拼搏,在市场竞争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完善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产品;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弥补市场竞争之外的社会群体福利。确保这些职责和作用的实现,需要健全的体制和制度,需要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制度优势,这无疑是当前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的重点和方向。
第二,厘清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完善社会治理精到、公共服务精细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
作为社会公共管理机构,政府的根本职能是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恩格斯说:“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21)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页。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尤其要把履行好社会治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促进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能,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而不断改进行政作风、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改善民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发生了新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依据,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的根本依据。当前,随着总体小康水平的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愈益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精到化”的社会治理和“精细化”的公共服务,以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和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制度优势和制度作用。
加强“精到化”社会治理,是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关键环节。所谓“精到化”社会治理,就是要切实摒弃“控制型”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粗放型”的社会管理手段,切实克服行政管理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社会机体内部,激发社会主体活力,主要依靠大众参与的力量和民主协商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小康社会不仅是经济更加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从总体上消除贫困的社会,而且是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的社会。适应决胜全面小康阶段社会多元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对社会的治理必须实现一系列从制度到手段、从方式到作风的重大转变。必须加强系统治理,既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重要作用,又充分激励和支持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的事情尽量交由社会去协调处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良性互动、“网格化”管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必须加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法律和法规建设水平,加强法治保障,增强全民守法的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坚持法治与德治相互支持、相辅相成,强化社会主义道德约束,运用公共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加强源头治理,注重掌握社会发展动态和社会问题苗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商量”平台与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协商在表达人民利益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与矛盾中的制度化作用。
加强“精细化”公共服务,是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根本基础。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政府,归根到底在于政府要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人民受益不受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归根到底是衡量行政体制改革成效、判断政府治理制度体系优劣的根本标准。在总体生活水平达到全面小康的新阶段,面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广泛性和多层次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尤其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所谓“精细化”公共服务,就是要紧紧抓住民生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短板,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生活改善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既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既加快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又不断创造条件向着“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高质量民生目标迈进。
第三,厘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完善权责界限清晰、运行渠道顺畅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
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毛泽东精辟总结的“十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关系,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重要环节。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表明,两个积极性总比一个积极性好,既有利于在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又有利于形成充分激发各个地方积极性的制度活力,形成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良好局面。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2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7-18页。。这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化建设。
厘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首先要维护中央权威,加强中央对国家发展的宏观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在这样重要发展时期,尤其要进一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充分发挥党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重大作用。实践反复表明,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是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最重要因素和最根本保障。中央政府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工作,是体现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的重要行政力量。当前尤其要适当加强中央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事权,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中央权威,绝不是要削弱和取代地方积极性。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是国家行政行为和政府治理的基础,离人民群众最近,直接肩负着推进经济发展、协调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任,政府职能履行得如何,政府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没有各级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担当精神,中央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就很难得到落实,人民群众的许多实际问题就很难得到解决。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精准脱贫实现共同富裕的光荣使命、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克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艰巨任务,尤其需要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勠力同心、奋勇前行。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和基层,积极性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注意的倾向。在一些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 “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只想争功不想揽过,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有的是“庙里的泥菩萨,经不起风雨”,遇到矛盾惊慌失措,遇见斗争直打摆子(23)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讲话中尖锐指出的这种种现象,无疑是当前深化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治理制度体系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动力在于干部。只有充分激励广大国家行政人员牢记初心使命、振奋担当精神,以人民的利益作为“为官一任”的根本价值追求,以对人民负责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本价值导向,才能有力推进政府治理制度体系创新,建设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坚持以人民为依托巩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度,是在中国治理现代化中彰显制度之“重”、推进制度之“治”的重要基础。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8页。这是当前深化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在广泛社会领域实现制度之治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
社会是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共同体,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绝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25)马克思:《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43页。唯物史观认为,以“人们交互活动”方式为主体的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进程,这一“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26)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年初),《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2页。深化我国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必须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深入探索社会变革的内在规律。
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是什么?一方面,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包括一切劳动者和建设者在内的人民大众是社会的主人,是深化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多元化和社会利益多样化的改革发展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这就决定,深化社会改革、推进社会进步,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着力攻克影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的主要制约因素,着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这一社会治理总体原则和总体目标前提下,必须着力解决好三大基本问题:一是进一步拓展大众政治参与新路径,建设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新机制,建设人民安全与国家安全相统一的社会安全体系。解决好这“三新”,不啻是从我国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创新社会治理制度的战略重点和根本任务。
第一,进一步拓展大众政治参与新路径,建设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
发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凝聚政治共识、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明确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7)《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9页。这一明确要求,深刻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依托有序的大众政治参与机制和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思路。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总体上说突出表现为五种类型:一是制度缺失引发的社会矛盾;二是利益不均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政治诉求引发的社会矛盾;四是文化差异引发的社会矛盾;五是生态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这五种类型的社会矛盾,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大众政治参与,都亟待积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机制,提高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能力。
实践表明,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和全面开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依托深化社会治理制度改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着力完善五个方面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机制:一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否科学、准确,直接关系到公民政治参与情况。而科学的决策来自于民意与民主,只有真正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决策,才能有效地引导公民政治参与进入有序化、制度化轨道,形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正能量。二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民意整合机制。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意是根本的依据。发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必须高度重视民心向背和民意整合,不断完善民意了解机制、民意反应机制、民意集中机制、民意实现机制等等,把民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制度的根本依据,转化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社会力量。三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利益调解机制。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利益决定政治行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归根到底都可以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到根源;大众政治参与,不管形式如何,都与一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取向相关联。因此,扩大新时代公民政治参与,必须高度重视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尤其是利益纠纷调解。实践表明,构建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利益调节机制,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利益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四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是群体性突发事件,这是一种非制度化、非理性化的政治参与行为。抓住问题苗头,通过社会调解机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把突出的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或初始状态,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公共治理的重要环节。五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政治沟通机制。能否通过有序的公民政治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归根到底取决于能否沟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党政决策能够及时地晓喻群众,使群众的呼声能够及时地进入党政决策视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38页。沟通就是商量,政治沟通就是民主协商,这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化渠道。
第二,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基层社区是人民群众共同生活的主要场所,以社区治理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基础和强大动力。“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发展的社会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多元化和人民民主社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基层社区的地位愈益凸显,在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所需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谋”和“助手”,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阵地”和“堡垒”。可以肯定地说,在深入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效能中,完善社区治理的作用将更加显现。
社会治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集中凸显在两大基本问题上,一是民生,二是民主。这无疑也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两大基本着力点。只有通过完善制度的支撑和优良机制的促进,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民生利益的需要,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权益的诉求,社会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共同体,基层社会治理才能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固基础。
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幸福生活需要。“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在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社区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归根到底要让人民群众受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和全面开创现代化新局面的新征程中,我国社区治理应当树起“民生幸福标杆”,加快健全民生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在基本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不断向着“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优质公共服务目标迈进。
创新民主发展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政治生活需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自由、公平、正义、法治、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归根到底是政治生活需求。这些政治生活需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政治资源,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强大政治动力。只有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生活需求,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尤其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平台,让人民群众通过更多制度化、程序化渠道表达自己的民主意愿,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社区治理才能充满不竭的活力和动力,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三,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新机制,建设人民安全至要、国家利益至上的国家安全体系。
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用制度优势和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化解公共危机,是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2020年春节前后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蔓延,使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把维护公共安全的社会治理任务紧迫地提到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位置上来。这次疫情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依靠制度优势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运用制度威力抑制疫情、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一声令下、举国行动。抗击疫情的实践再次表明,“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9)《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9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次严重疫情的考验和锻炼,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公共危机的社会治理能力必将得到历史性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公共安全体制机制,一个根本原则是把握好人民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坚持人民安全至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并在实践过程中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命关天,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最紧要的公共安全,当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受到重大威胁的时候,国家应当不惜一切代价、动员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同时也必须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危机意识,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抗御风险、维护安全。在我国,人民安全和国家利益是完全统一的,人民利益离不开国家利益,人民安全离不开国家安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既是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又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只有坚持人民安全至要和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更根本和更持久的保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造福全体人民的平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