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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道德的内涵、养成及其培育路径

2020-02-10农春仕

关键词:公民文明道德

农春仕

生态道德作为生态文明的伦理基础,属于道德的范畴。生态道德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尺度(1)刘奇.重建生态道德[J].中国发展观察,2019(7):47-58.,它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相处之道,能够在实践中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当前,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探究生态道德的生发逻辑,解析生态道德的生成结构,对于提升生态道德效能、培养生态公民具有积极意义。

一、 和谐共生:公民生态道德培育的内涵及意蕴

(一) 生态道德的逻辑起点: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所谓生态道德,指的是“调整人与自然以及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2)易连云,杨洋,等.文化冲突与融合中的学校德育——西南地区民族文化传统与学校德育现状调查与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72.,是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道德态度,也是新时代生态公民的道德诉求和必备素养。从逻辑上来看,知善并不一定会行善,但人的道德活动的结果往往首先依赖于一定的道德认知。就像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认为的那样,没有人知善而不行善,知恶而故意为恶。有了一定的认知,更容易发生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行为。由此,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道德的逻辑起点和重要前提。换言之,基于生态道德的价值视阈,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主客二分”的对立冲突,而是和谐统一、互动共生的。

首先,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指出:“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1.,即马克思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人类的衣、食、住、行等所需要的物质资料都来自大自然,人类必须依靠自然界得以生存。而且,人类所进行的所有生产和生活活动,不仅会对人类自身产生影响,直接决定人们的生存状况,而且会影响到整个自然界(4)曹文军.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社会责任提升功能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11):148-150.。这种影响是双向度的,人类怎样对待自然,自然也将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人类,人类对自然的善与恶直接影响着自然对人类的善与恶(5)曹孟勤.人与自然互为存在——人与自然关系新解[J].道德与文明,2005(2):55-58.。如果人类只是为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唯我独尊,凌驾于自然之上,一味追求对自然的征服,人类必将受到自然的报复。反过来,被人类所破坏的自然也会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人与自然间应保持适度的张力与边界。人类的长期进化使得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一定的界限,维持着一种动态的相对平衡状态。但这种界限不能被随意打破或超越,否则就可能会给人类带来生态危机。以野生动物为例,由于受利益驱动或仅仅是为了满足对“野味”的心理需求,少数人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使得一些野生动物的栖息家园逐渐被人类所占领,有的野生动物的数量逐渐减少,甚至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正是由于人类“有意或无意中打开了禁锢这些病毒的‘潘多拉之盒’,使原本世世代代潜伏于自然深处的病毒被激活,‘跑’出来疯狂地攻击人类”(6)尹卫国.H1N1大流行警示人类要敬畏自然[N].中国绿色时报,2009-05-06(3).,人与自然间的平衡被打破。可以说,人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反噬人类自身。少数人追求所谓的“野味”,不仅不能给他们带来特殊滋补功效,反而增加了接触病毒的机会,可能会给人类带来难以应对的疾病和空前灾难。

最后,敬畏自然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必然选择。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在物质生活条件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对自然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导致各类生态灾害频发,曾经原始文明时期对自然的那种尊重和敬畏之心荡然无存。事实上,“只有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它的无限生机”(7)唐任伍.拯救社会需要十个“敬畏”[J].人民论坛,2012(18):58-59.。敬畏是一种距离美,是对自然、生命的尊敬。人类唯有敬畏自然,才能真正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奠定基础。人类并不比地球上其他生物种群更特殊,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掌握自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自然、尊重自然。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适度开发自然,控制生态足迹,才能使人类得到更加优质的生活,而不仅仅是竭泽而渔的生存。可见,保护自然,也是保护人类自身,那种对自然“什么也不怕”、无视大自然的威力、缺失对生命的敬畏的做法终将会遭受大自然的报复。当然,人类对大自然多一分敬畏,并不意味着否认科学的力量和人类的智慧,也不是要求人类再回到原始文明时期对自然的盲目敬畏,而是指我们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中,应当按照自然规律开展人类的活动。在维护与实现人类自身需要的同时,审慎地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及其限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二) 公民生态道德培育的实践指向:培育生态公民

公民生态道德培育的实践功能指向是培育和养成生态公民。基于不同的视角,尽管对于生态公民的理论定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但当前普遍被认可的观点认为,生态公民是指具有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意识的、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义务并享有生态环境权利的,能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维护社会发展与生态整体平衡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承担者,其实践指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良好的生态道德和责任意识。现代社会的生态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就难以杜绝或彻底解决生态问题。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像高消费、不愿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并不违法,但这些虽不违法的行为却会对公共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间接危害。而对这些行为的约束无法依靠法律来实施,主要还是要靠个人的道德修养来调节。尽管公私领域明显分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但公民个人的行为会对公共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生态社会的公民不仅需要具备传统公民理论所倡导的守法、宽容、正直、相互尊重、独立、勇敢等“基本道德”,还需要具备现代公民理论所倡导的正义感、关怀、同情、团结、忠诚、节俭、自省等“生态道德”(8)周丰.人的行为选择与生态伦理[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8.,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二是能正确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诉求就是要求人们树立全新的发展理念,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摒弃以经济利益为唯一追求的发展方式,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正确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将自然的利益纳入人类关怀的范围,在享有各种生态权利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自然环境的非契约式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整体平衡。

三是能积极参与生态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是理念,更是实践。强化公民生态道德的培育,就是站在整体、系统的高度引导人们理性、有节制地处理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在利益共同体基础上的和谐统一,促进人们的意识、思维、观念以及行为方式的转变。因此,只有把生态理念、生态意识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当中才真正具有意义,即引导公民将生态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积极践行平等、整体、责任、全球等生态价值观,强化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统一以及知性与德性的统一,养成自觉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生态秩序的建构者和维护者,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实现。

二、 道德养成:生态道德的形成条件及过程

生态道德不是一个静态的、单层次的结构体系,而是一种包括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情感和生态道德实践等在内的,存在动态变化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其中,生态道德意识是生态道德生成之根基,制约着生态道德实践的构建;生态道德情感是生态道德养成之保障,是实施生态道德实践的重要依据;而生态道德实践则是生态道德培育之社会情境条件和直接推动因素。由此,生态道德是一个从生态意识到生态情感形成再到生态道德实践的动态生成和发展过程。

(一) 生成之根基:生态道德意识

生态道德意识是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对生态系统整体性规律和运行意义的认识程度,是生态道德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最直接反映,处于生态道德生发逻辑的第一层次,是生态道德生成之根基。基于对生态危机的反思,人类逐渐意识到,只有重新调整人对自然的态度和相处方式,将道德关怀纳入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才是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因此,人类是因为尊重自然而形成生态道德,而不是为了有德性才去尊重自然。同时,由于自然的先在性,人类必须意识到自身的德性要从属于自然的内在价值。在这一点上,中国哲学始终秉持“天人合一”的思想,始终把人看作是整个世界的一部分。但欧洲启蒙运动所确立的人道主义、个人主义却日渐形成了以人为中心、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价值观念(9)周丰.人的行为选择与生态伦理[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8.。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认识下,人变成了一切存在的中心和最高目的,自然完全变成了人类的工具和被利用的对象,最终导致各类生态危机的出现。尽管现代西方也在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反思单纯以理性的分析为主,缺乏一种具体真切的经验感受和生命和谐统一的悟性体验,无法深刻全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共同体关系,带有明显的主客二分的痕迹。因此,只有人类将德性纳入对自然的关怀当中,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正确认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才能更好地规范人们对待大自然的行为,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奠定思想基础。

(二) 养成之关键:生态道德情感

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信念和行为准则,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标志和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情感性(10)甘葆露.伦理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50.。理性认识固然是基础,但是还需要道德情感这个构成要素。生态道德情感是人们在对生态道德关系进行处理和对生态道德行为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好恶、爱憎的态度,是人们对生态道德认识内心体验的产物。人们对生态道德有了认识,但是并不一定能够全心全意地按照要求履行其应尽的生态道德义务,生态道德情感是人们对生态道德原则和生态道德规范在情绪上的认同和共鸣,它的核心内容是对生态自然和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的行为的尊重和热爱。当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将掌握的生态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身的道德需要时,就会发展为生态道德情感体验,生态道德情感以生态道德认识为基础,是在其基础上的进一步情感升华。它不是被动地由生态道德认知决定的,它是孕育生态道德认知形成的土壤,是推动生态道德认知发展的动力。生态道德情感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影响着主体生态道德认知的形成、发展和深化,推动着生态道德意志的产生、发展和生态道德信念的确立。

(三) 培育之情境:生态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要求而选择和实施的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11)钱广荣.中国伦理学引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38.,是道德规范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条件。生态道德实践是生态道德生发逻辑的关键环节,为生态道德培育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情境和规训条件,是生态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选择的集中体现。从生态道德教育来看,尽管生态道德建设是人与自然关系反思的必然结果,但生态道德在多大程度上被人们所接受,主要取决于生态道德教育的普及程度。因此,在实践中,要求人们按照一定的生态道德规范和目标,对受教育者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引导,提升其生态道德意识,从而形成优秀的生态道德品质并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从生态道德修养来看,生态道德实践属于个人的一种道德活动,体现为个体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自觉地择其善而从之、识其不善而改之的过程,是公民生态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从生态道德评价来看,只要有生态实践活动,就一定有与之相对应的道德评价。就是要求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对人与自然之间所发生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善恶价值判断。而且,生态道德评价愈正确和广泛,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建设就越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即通过生态道德评价,有助于褒扬好的道德行为并抑制不良道德行为。离开了道德评价,生态道德实践就无法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也就无法发挥其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从生态道德选择来看,生态道德实践是人们在一定的生态道德意识的支配下,依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准则所做出的行为抉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高级动物,其所做出的道德选择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一种基于人对自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积极回应。从个体与群体间的关系来看,由于每个个体都生活在一定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当中,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群体的基本单元,个体正确处理其与自然关系的行为活动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样,有组织的集体道德实践活动也有助于培养个人优良的生态道德意识,并对个体生态道德品质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生态道德实践需要个体与集体行为的共同推进,而个人生态道德品质的养成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综上,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规范和生态道德实践活动的动态联结和有序发展,是生态道德生成的内在逻辑,其中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体现出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性。生态道德意识的养成必须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而生态道德规范只有首先形成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生态道德意识,才能在认知上理解和接受社会的生态道德要求,从而增强进行生态道德判断与实践的能力,从而提升个体的生态道德素质,表现为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因此,加强生态道德建设,重在引导个人正确认识自身与他人、与社会以及与自然的利益关系,将生态道德意识和规范转化为自己的内在信念,并落实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勇于承担相应的生态道德责任,做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公民。

三、 知行合一:公民生态道德培育的实现路径

(一) 加强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人们生态道德意识的生发

知其善才能行其善,加强公民生态道德建设,首先要强化生态理念和生态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于一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道德培育体系。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对个体生态道德培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应该说,家庭教育既是启蒙教育,也是终身教育。父母要将生态教育作为孩子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引导孩子学习相关生态知识、参加生态实践活动、注重家庭生态习惯养成等多个方面,从小培育孩子热爱自然、尊重生命的生态情感,将绿色基因代代相传。

学校是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于培养学生的生态道德、完善生态知识结构、养成处理生态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学校应根据不同学习阶段学生的生理特点、认知能力以及知识基础,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与手段,将生态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首先,应尽可能地引导学生参与生态实践,走进自然,感受自然,在与自然的接触过程中,强化他们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形象认知,了解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力量,从而更好地激发小学生热爱自然、珍惜生命、关注生活的生态情感。其次,可以在教学课程中纳入资源、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12)路日亮,杨家卿.人的素质与社会发展——第16届全国人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15:347.,强调生态实践的重要作用,注重学中做与做中学相结合。同时,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生态调查、创新创业、生态文化节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的生态实践教育,引导他们通过实践去体验、去感悟、去反思,从而更好地完善生态人格,规范日常行为习惯,做到知行合一。

社会教育是生态道德教育在社会层面的深化。当前,就是要以官方媒体为主要渠道,通过微信、微博、网站、新闻客户端、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和信息获取习惯,大量普及生态知识并传达生态理念。坚持正确的生态价值导向,注重从我国深厚的传统生态文化底蕴中汲取营养,提升全民对生态理念的认知。尤其要将破坏自然、滥食野生动物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广泛的传播。此外,应注重采用生活化、大众化的引导方式。公众中的多数不是专业的生态知识学习者,向他们传播生态知识,要注意生活化、大众化的方式,把复杂、专业化的生态理论转化为普通大众容易接受的通俗化常识。除文字形式外,多采用漫画、微电影、歌曲等深受教育对象喜爱的形式,让普通民众看得清、听得懂、记得住,提升知识宣传的有效性。

(二) 构建生态道德行为规范,启迪人们的生态德性

公民生态道德的培育不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需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和实践,强化价值认同,构建生态道德行为规范。在集体层面,政府要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规范,并将公民生态道德培育与大众的生活方式相结合,在内容的选择上要以公众身边鲜活的事例为主体,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深入人心,提升公众对生态理念的认同度,共同营造热爱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浓厚生态氛围。可以通过植树节、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海洋日等特殊节点开展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契合公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激发公众的生态情感。当然,也要曝光奢侈浪费等负面行为,尤其要把破坏生态造成的严重后果呈现给公众,揭露人性丑陋的一面,用人类所付出的代价唤醒公民的生态良知,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自觉反思和审视自己的需要、欲望与行为,进而不断矫正自己的不合理需求,激发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情感,启迪生态德性,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企业,要建立生产企业准入机制和奖惩机制,通过税收、生态补偿等方式,激励、引导企业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基本的价值标准,转变生产方式,高质量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构建绿色循环经济。对于社区、民间团体等各类组织主体,也要将生态理念和生态价值规范贯穿于各组织运行和管理的全过程,凝聚共识,引导公众将生态理念变成自我约束的道德,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从个人层面而言,就是要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作为个人的基本价值追求,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并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当然,就规范的力度而言,生态道德规范毕竟是一种软约束,能否遵行完全依赖人的自觉性。例如,生活中有些人尽管也认同生态理念,但受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与追求山珍野味的异化消费观影响,导致破坏自然环境、猎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良法是善治之始,制度与法律才是规约行为、扬善抑恶、道德教化中不可或缺的刚性力量(13)龙静云.从新冠肺炎疫情看生态道德建设[N].光明日报,2020-02-17(15).。当道德无法规范人们的行为时,法律的强制力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公民个体的自觉、自醒、自律,还必须依靠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作用,促进刚性的警示处置与柔性的道德自觉的有机结合。因此,通过加强生态法律制度建设,有助于加强生态道德规范的权威性,是构建生态道德建设的重要保障。既要完善生态法律法规,以生态法治的“红线”守住生态文明的“绿线”,又要引导广大民众树立生态法制思维,提高生态法治素养,以生态法治的规定为底线,提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学会在遵守生态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生态权利。

(三) 推进生态道德实践,强化生态道德践行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态道德的形成是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在人们的生态道德实践活动开始以前,生态道德规范是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指南,而在生态道德实践活动完成之后,是对实践行为活动进行善恶判断的准绳。即人们的一切实践活动在经过多次的重复后,就能判定哪些是合理的,是善的,哪些行为是不合理的,是恶的。善的就是继续保持,恶的就要避免。因此,为了促进公民生态道德的养成,应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实践活动,强化公众对生态理念的认知、认同,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提升教育效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1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指出:“绿色发展、生态道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需要变成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并明确将“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纳入“推动道德实践养成”层面。从公民个人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生态文明的承受者和受益者,人人都有义务去履行好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责任。每个公民都要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融入自身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参与生态实践活动,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节约一杯水、少开一天车等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践行低碳节俭、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在衣、食、住、行等各类生活消费上,强调适度、绿色、文明的消费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式的异化消费。在“衣”方面,不穿野生动物皮制品,不奢侈消费;在“食”方面,不滥食野生动物,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努力践行吃得健康、吃得文明、吃得环保的生活理念;在“住”方面,最大限度地选择节能产品和可再生人居结构;在“行”方面,主要选择地铁、公交等环保、节能的公共交通工具,积极践行“绿色出行”理念。

总之,建设生态文明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然之路。公民生态道德培育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立并正常运转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又为公民生态道德培育提供了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的土壤,促进公民向生态公民的转化。而公民生态道德培育,既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一个从生态意识到生态实践再到生态规范的动态生成和发展过程,需要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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