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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与营造:乡村振兴的内驱性路径研究

2020-02-10张鼎宇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赋权活化社区

邓 玮,张鼎宇

(1.集美大学 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2.集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作为乡村发展与建设的顶层设计,十九大把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意图通过大力振兴乡村来解决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大现实问题。然而究竟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对于具有极大差异性的中国农村来说并没有一个整齐划一的方案与模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2018年初颁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明确强调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建设原则。但确认差异性发展的同时并不意味着没有一些可以共通的经验与策略。从国内外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发展历史经验来看,乡村社区的振兴离不开国家与外部资源的大力投入,但更需要加强社区自身资源与内生动力的挖掘培育,将这两者的相互统筹与协同效应发挥出来,才能真正实现有效与可持续的乡村振兴。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试图从社区活化的视角出发探讨乡村振兴的域外实践经验,并以此观察我国乡村振兴中资源与主体面临的相应难题与短板,思考如何从整体性的社区营建特别是内生性动力的活化与挖掘来实现乡村振兴。

一、从资源活化到主体活化:乡村振兴路径的实践转向

自20世纪90年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政府认识到,要避免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导致的乡村衰败问题,必须通过各种公共政策与措施来推动乡村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了乡村发展建设的世界性潮流。例如,美国的乡村合作计划、法国的乡村复兴运动、韩国的新村建设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总体营造,均有力地促进了该国或地区的乡村建设与振兴,并较好地实现了城乡融合、人与自然融合、生态与经济融合的政策发展目标。这些乡村发展运动虽然有不同的实施路径与实践模式,但从发展社会学与社区工作的视角来看,普遍应用了社区活化或社区营造的政策工具,有效地利用了乡村内外部资源并较成功地调动了乡村主体的活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社区活化的政策思路对我国的乡村振兴具有比较好的借鉴意义。

活化理念源自生物化学领域,是用以描述实体物质从无活性、弱活性状态经过一定方法与刺激将其转变为活性或强活性状态的过程。后来这个概念越来越多地应用到人文社科领域,尤其是在文化保护、历史遗产开发甚至旅游营销方面。而在社区发展领域,活化经常用来讨论如何对传统社区的历史文化、资源要素及组织参与进行激发与利用。[1]如香港地区常用社区活化来指对老旧城区的社会建设与再造,而在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则用社区营造来指代乡村的社区活化。美国社会学者Aaker认为,社区活化特别关注对在地资源与人文的利用,通过对居民“一致性、可信性与关系性”的利益联结来促进社区能量,达到社区资源与关系新生的目标。[2]在这种意义上,笔者认为乡村社区活化是针对单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衰败”现象,以保护性开发、在地化、人文化为理念,整合运用乡村社区固有的特色资源,通过外在性的实体环境修缮、营造、再造等手段,激发乡村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与参与度,创造自下而上的自组织社会资本,实现乡村社区生活、生产、生计与生态的再生。从社区活化的理论路径和核心关注点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主要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

(一)资源活化:社区活化的初始路径

社区活化面临的主要背景是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村社区日益空心衰落的事实,包括农村人口的日益减少、乡村经济产业的凋敝及乡土秩序的瓦解。仅仅通过对现代城市化的批评,或者强调城市与农村的资源分配调整是无法改变这一现状的。必须通过现有乡村社区的活化或再造,重新建立新的乡村经济、文化秩序与自然景观,吸引城市资源与年轻人口的流入,才有可能改变这一被动边缘的局面。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对现有的乡村资源进行挖掘与活化,主要包括“人文地产景”五种资源。

社区活化的首要工作即是活化乡村建设的人力与人才。这其中既需要乡村社区的原有人才,更需要来自外部特别是城市里的多学科专业人士。于是培养农村本土人才以及吸引外部人才流入乡村参与建设,就成为各国或地区开展社区发展计划的重要步骤。比如,在美国的乡村建设规划中,为了活化与利用农村社区当地农民人力资源,就通过全国性农民教育机构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通过立法为农民科技开发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推动农村女性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来活化乡村社区建设的本地人力资源。[3]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活化与营造中,则通过吸引大量的城市专业人士参与其中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企业家、建筑规划专家、艺术家、旅游管理人才、大学教授甚至媒体记者等,对社区的营造与管理提供各种专业的知识与指导,并且链接各种资源来帮助社区进行建设。

“文”即乡村社区的文化资源,这是乡村社区活化可依赖的传统与精神基础。更深层的功能在于通过对乡村文化的复兴与引入来实现村民意识观念的活化与提升。通过对乡村文化的活化,一方面可以凝聚村民的参与、团结与共同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吸引乡村外部的关注,甚至是外部文旅资本的投入开发,进而带动整体乡村的振兴与开发。这一策略在日本的社区营造中最为明显。日本在社区营造过程中明确要求通过对基层传统乡村文化的坚持与塑造,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魅力、风采永续发展的优美乡村,然后把乡村文创营造的特色景观转化为观光旅游业的重要资源。这样的结果使乡村观光旅游业兴盛繁荣,反过来又促进了乡村居民进一步对地方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的重视与保护,形成良性循环。

“地”强调的是乡村社区的独特地理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开发。通过地理生态的活化,挖掘乡村环境的特质与特色,营造“独一无二、特新优奇”的地理空间。乡村地理生态资源极其丰富,不同的乡村有不同的生态特质,比如在地质、水文、矿产、气象、动植物甚至工业遗址等方面都有差异性。在境内外许多乡村社区营造中,地理生态的资源得到了极大地利用与开发。这种对在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高、成本较低,而且最大化地保护了乡村的生态环境与特色。如台湾的桃米社区营造,就是围绕当地独特的青蛙资源,将桃米社区打造成一个以“青蛙”为文化符号,从青蛙观光、生态、旅游走向了影视、媒体等生活与产业完美结合的特色乡土社区。[4]159可见,这种独特地理资源的活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

“产”则指向需要活化乡村社区的产业与经济资源,这是乡村社区活化可持续的保证。乡村有产业,振兴才有未来。因此世界各国各地区都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措施推动乡村产业的升级改造,来带动整个农村发展的动力与方向。例如,美国在2014年2月奥巴马政府时期,针对农村产业特别是制造业推出了“美国农村制造行动计划”(Made in Rural America),帮助美国农村实现产业的升级改造,进而推动美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及保障农村社区的经济稳定。[5]总体来看,在活化乡村产业时其他一些地区都极为重视传统农村产业的提升,通过各种手段大力提倡乡村利用传统的农业、手工业及旅游业来进行开发,并结合一些新型产业业态,如乡村传统艺术产业、生态旅游、健康运动产业、体验休闲经济、历史环境保护以及前面述及的多种生态产业进行发展。

“景”指向乡村社区的景观资源,通过景观资源的活化与美化,可以实现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和谐共生。而景观资源既包括有旅游价值的自然传统景观及人文景观,又包括有助于形成村落共同体精神的乡村公共生活空间,在一定意义上后者显得更为重要。因为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在一个美好村落环境下村民共同生活、互助友善的精神面貌,而这些正是通过乡村的公共生活景观加以呈现出来的。如日本社区活化的过程中,就特别注重自然景观与历史、传统、人文的紧密结合,并主要从历史继承、乡村融入、地域活化等三方面入手。其中“历史继承”要求对乡村的空间和场所,如建筑、街区、道路、公共设施等尽量保持历史上的本原状态,继承传统的特色与风貌。“乡村融入”则要求乡村传统文化肌理渗透在各类规划里,并结合乡村自然景观的内容和特点来进行呈现。“地域活化”的原则就是既要保持原住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也要把现代生活融入到传统仪式中,从而把培育居民的历史集体记忆及现代参与文化融合起来,以此来活化与激活乡村的传统魅力与现代生活。

(二)主体活化:社区活化的实践转向

通过对“人文地产景”的活化,境内外许多乡村社区得到了较好的再造与振兴,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浪潮中乡村面貌与功能得到新的提高与完善。但也有许多乡村在活化过程中出现参与度不足、单纯依赖外部力量、营造过程中阻力巨大、效果缓慢的负面效应。因此在社区活化的发展中也逐步意识到不能单纯地进行外在景观的改变,必须把居民真正调动起来,进行参与式的营造活化才能激发社区内在活力,实现乡村可持续振兴。在社区活化与营造的过程中,主体的动力与活化是决定社区活化成效的关键与决定性因素。那么如何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深度地参与社区活化过程?从社区活化视角来观察,境内外社区营造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社区赋权与自下而上的自组织发展来实现主体的有机活化。

1.通过社区赋权。所谓社区赋权,通常是指基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授予,使得基层社区在社区管理、社区发展与社区服务中获得自我决策和行动的权力。在当下中国语境中即是对基层社区的简政放权,特别是减少政府对基层社区的过多行政干预,强调赋予社区以自我发展的权力以及培养社区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能力。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赋权是公共政策研究的关键范畴,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的英国,社区赋权成为城市复兴政策及其实践的必要条件和核心要素。[6]如英国政府成立了18个政策行动小组,提出了通过社区赋权和各方合作来改善公共服务、缩小贫富差距的战略目标。[7]社区赋权的政策致力于强化基层社区、民间自治组织与公民社会在政治运作体系中的功能与作用,减少政府无所不在的负面效应,推进社区及第三部门与政府形成良好的多元治理体系。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中,社区赋权起到了巨大的促进效应,这从台湾地区社区营造政策的演化过程就可以看出。在社区营造过程中,台湾地区基层政府推动社区营造往往比较注重落实“社区赋权”的政策导向,以权力下放与政府投入作为驱动因素,提供各种诱因及示范计划,着力于理念的推广、经验的交流、技术的提供以及部分经费的支持。[8]

2.通过发展自组织型的乡村社区。社区赋权的目标即是要建设自组织型的乡村社区,从而实现一种建立在乡村居民自我发展与自我行动基础上的社区活化与振兴。自组织社区是近十年国际社会对社区发展与治理的一个新的设想,提倡未来理想社区应该是一种自组织型的社区治理模式。在自组织社区内部,居民成员以志愿合作、参与互动、互助教育及积极协商的形式,来发展社区经济与进行社区治理,并在成员紧密互动合作中形成共同体意识,进而实现信任提升、集体互助、多元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目标,达到“自我维系、自我整合”的良性发展状态。与传统他组织的社区相比,自组织的社区发展模式更加具有活性、韧性与理性。建立在自组织形态下的乡村振兴也比较具有可持续性,乡村建设的各种主体也较能发挥活力,并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而社区共同体意识的产生正是乡村精神振兴与文化振兴最直接的表现。因此,积极推动社区建设与营造中的自组织能力就成为许多国家与地区乡村发展后续政策的着力点。例如德国在社区活化的实践过程中大力发展自组织社区。德国乡村社区的自组织程度在欧洲国家中较高,乡村社区极为注重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协调并解决社区发展的各种问题,如定期举行乡村议事会、研讨会等集体会议,以民主决策的方式决定社区重要规划、社区经济与公共服务,以及社区未来的发展方向。甚至于社区内家庭之间、家庭内部矛盾也采用公证会的形式公开协商解决,以此来推动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二、乡村振兴面临的社区内生性资源与主体活化挑战

通过对社区活化模式的发展特征分析,可以认为乡村社区的振兴与活化既要注重“人文地产景”等资源的运用与活化,更要注重社区自身特别是社区各类主体组织的活化,以实现乡村各类资源活化与内部自生动力激发的有效结合,形成符合乡村地域特色与可持续性的个性化乡村振兴方案。以此作为经验和借鉴,可以发现当前我国要实现乡村社区的振兴,不仅面临着各类社区本土资源难以活化的短板,更主要的是面临着如何活化主体内生性动力方面的问题与困境。

1.乡村人口单向外流引发的社区活化人才资源稀缺难题。由于中国三十多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大量农村中青年向城市单向流动,导致了农村空心化的现状。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农村外出务工人数高达16 934万,其中16—50岁农民工占80.8%。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农村留守人员则基本由老、弱、病、妇、幼构成。[9]由于乡村中青年人口的缺席,导致乡村治理与发展的主要参与群体缺失。而农村留守人员的参与意愿与能力是极为有限的,在部分区域的乡村甚至连村两委换届选举都缺乏合适人选,农村留守人员只能勉强扮演“维持者”的角色。另外,境内外乡村社区振兴中通过各类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专业人士参与,而当前我国乡村振兴中对此还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划,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并不清晰。有些类似的计划如大学生村官或选调生计划也由于各类原因,往往将其视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计划,而缺乏从振兴乡村的高度来进行政策设计,因此对乡村振兴的效果极为有限。众多大学生也将这类计划视为跳板,并未真正转化成为社区活化所需要的专业人才资源。因此,在这样的农村人口结构与人才结构下,要通过产业发展、文化振兴及治理创新来实现乡村振兴的难度可想而知。

2.优秀文化供给不足导致社区文化资源活化受阻。中国的传统乡村中有许多优秀的文化资源,但现在却面临着活化不足、同时受到诸多庸俗文化挑战的现状。当前中国农村的文化呈现出庸俗化、单一化及边缘化的状况。一方面,赌博、色情、低俗及迷信等文化现象在乡村生活中比较普遍,现代社会的优秀文化及积极向上的正向文化在乡村不断受到侵蚀与挑战;另一方面,优美、清新与和谐的传统乡村文化逐渐弱化消失,与农村居民对传统文化回归的期待及新型文明生活方式的需求相比,当前村落优秀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与活化存在不均衡的状态。总体而言,村落文化衰落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薄弱的乡村经济难以活化强大的乡村精神文化。先进文化来源于活跃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在人口与产业双重空心化的农村中,缺乏形成先进文化的基本前提。(2)公共文化供给、活化的基础及能力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居民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极其匮乏,许多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场所仍停留在20世纪90年代水平,即使是在东部场所条件相对较好的乡村社区,无内容、无经费、无参与的乡村文化沙漠现象还普遍存在。(3)前述所指出的人口结构困境,乡村中的精英人员流失也带来了乡村文化提升的困难,农村留守人员不可能产生出新兴的乡村文化。因此,活化与供给传统乡村社区的优秀文化资源,消解庸俗文化对村落的挑战,是实现乡村振兴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3.农村地理环境约束下的乡村生态资源活化开发悖论。传统社会发展观认为,现代化的进程很难实现经济发展与地理环境生态的平衡,尤其是在乡村地区,地理生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似乎是一种难以克服的悖论。的确,在中国几十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付出了高昂的农村生态成本,中国广大乡村的地理生态环境经历了一个掠夺式开发的过程,整体呈现退化与污染的趋势,环境生态资源极端脆弱。原国家环境保护部近十年发布的《中国环境公报》中,几乎每年都对我国农村环境持续恶化的现状进行警示披露,指出农村面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资源恶化的多重威胁,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在中国的广大农村,矿产、森林、草地由于过度的土地开发、农业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以及城镇污染的转嫁,导致了农村地理生态破坏严重,青山绿水变成荒山废水;良田沃土变成贫田漠土,动植物多样性急剧减少,这种极端失衡的脆弱生态环境是难以承载实现乡村振兴生态要素的。但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不可避免地需要活化乡村的各类生态资源,利用生态资源来发展产业与振兴经济。因此,当下的乡村振兴就不得不面对活化有限的生态资源与已恶化的生态环境之间的难题。如何走出生态资源活化与乡村环境保护的困局,在实现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及村民增收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美化,需要借鉴境外生态资源活化的有效经验并根据乡村本土独特的资源禀赋来进行科学规划。

4.传统乡村产业结构单一化下的社区产业结构活化困境。经过了几十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大发展,改变了传统农民单一种植业靠天吃饭的格局,在当前中国农村随处可见的现代农业、新型商业甚至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但总体而言,我国大多数农村普遍还依赖传统农业,二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农村产业发展中的比重仍然较低,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严重,乡村振兴需要的产业转换新动能还不够明显。即使是传统的农业产业也迫切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农业生产作物品种结构过于单一化,农产品深度加工业还有待发展,农产品附加值开发潜力有待挖掘。在中西部许多乡村的现有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然较为落后,由于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导致土地难以流转并形成规模经营,现代农业缺乏科学的规划布局而形成低层次竞争。在第三产业中,目前比较注重开发互联网电商业,而体验型农业、农村文旅业、生态观光业、农村健康养老业及农村运动休闲业等新型业态在农村地区还有待开发。毫无疑问,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实现单一产业的结构调整,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与产业空间下利用好国家与经济的发展机会,转换乡村经济新动能,走出产业结构老化下的乡村经济衰落困境。

5.农村景观同质化与社区公共空间活化不足。传统的中国乡村是美丽的乡村,不同地区的乡村建筑呈现不同的地方特色与艺术风格。但由于历史与现实地原因,中国许多农村愈来愈呈现出趋同的面貌。大多乡村景观缺乏因地制宜本土化的设计,片面追求现代或便利而忽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千村一律、千村一面,乡村空间景观中乡土个性化特色的缺乏问题较为明显。一方面是传统建筑未得到保护,乡村景观失去传统风格;另一方面是农村家庭在生活水平提高后,出于实用性与经济性的目的建造自住房屋,而在许多地区又缺乏个性化的规划与设计,因此当前乡村的景观基本上是雷同的建筑、近似的设施及单调的绿化,缺乏乡村原初艺术的美感。这样的乡村景观不仅没有地方特色,没有了当地的故事,连基本的历史文化、传承和体验都感受不到,让游客感到无趣乏味甚至遗憾。失去原有自然恬美风格的乡村景观,也就失去了乡村振兴中重要的外在视觉表达形式。如何利用乡村传统景观的再造来推动乡村观光业的发展、乡村优美文化的显现,进而带动乡村社区整体的活化与发展,也是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6.乡村制度赋权内卷化下的社区活化主体约束。从近几十年乡村发展的探索历史来看,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放权—收权—再放权”的过程。从农民合作社到集体化,到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再到如今的三权分置改革,即使是历经多个放权的阶段,却无法突破农民获得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权利、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的局面。结果是,各类农村改革赋权政策不断内卷化、精细化而又互相消解,乡村社区发展的主体受到各类制度性约束而无法实现自由地发展。在公民权利领域,村民选举与被选举权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户籍制度制约下农民无法实现自由迁徙;基于发展与维权而自由结社的权利也流于形式。在经济领域诸如土地房屋等生产要素无法自由处置与流转,个人财产及其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农民无法获得现代金融的便利。在社会权利领域,农民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权利还未能得到与城市类似的均等化服务。在农民的这些重要权利虚化与约束的情况下,农民的主体性与自主能动性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乡村振兴也就无法真正内化为乡村主体的内在动力。因此如何从制度层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去内卷化”,破除农民身上的各类发展约束,真正赋权于农民,是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关键议题。

7.最突出的是乡村治理他组织化下的乡村社区活化自组织障碍。村民自治是农村基本的制度设计,但当前乡村的自我治理仍然是一个极不成熟的阶段。农村研究知名学者党国英认为,当前中国农村仍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社合一”的总体性治理模式。[10]乡村社会的治理核心主体是政府部门,由一个行政权威中心来决定乡村生活中的所有公共服务与事务。在这种模式中,国家仍然主导着乡村生活的各类秩序,支配乡村发展与运转的权力与资源。换言之,乡村治理结构仍未实现一个由多元社会组织主体参与的多中心治理,而这种多中心治理是现代社会良性发展所需要的一个重要制度结构。即便这些年有部分乡村也逐步发展出了一些社会组织,但从实践过程来看这些民间组织仍然存在较高的行政依附性,并不具有自主性的决策地位。在乡村社会中村民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自组织程度普遍低下,社会自组织发展空间呈现严重受限的状态,村民自治的效果难以显现。这种乡村基层社会缺乏发展的活力,也是当前乡村基层治理困境的根本原因所在。实现乡村振兴无疑需要一种善治或多元治理的微观制度框架,并且需要一种自组织的乡村社区为其结构基础。因此,当下的治理结构迫切需要在乡村事务中调整政府与基层社区的关系,切实从乡村发展振兴与民众权利需求的角度出发,积极推动乡村自治与自组织程度,也只有在推动农民的发展权与其他各项利益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乡村有效振兴。

三、应对乡村振兴难题的内驱性路径思考

基于社区活化理论视角下对当前我国乡村振兴面临难点的梳理,可以认为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能依赖外部资源“输入式”振兴,而必须围绕乡村的“人文地产景”等本土维度,特别是要从赋权以及自组织治理的理念出发,针对社区活化资源与主体采取以下多维策略。

1.“引、留、育”以活化驱动乡村各类人力资源。人才兴则农村兴,乡村人才永远是乡村建设与振兴的第一资源,需要从“引、留、育”三个方面来实现乡村振兴的人才供给。(1)靠引。通过各种乡村振兴人才政策,把乡村外出的能人引回来,把城里的人才引下来。可以设置乡村创业创新人才计划,鼓励城市中的各类企业家、科学技术专家、技能人才与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创业创新;推动乡村营造计划,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创业者、医生教师、规划建筑师、艺术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投资兴业、开展公益事业、文化创意、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2)靠留。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开阔乡村事业发展空间,利用产业与事业把乡村中青年农民留在农村开展建设。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对现有乡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激励,留住乡村建设的主要人才队伍。(3)靠育。包括大力培养乡土人才,特别是培育新主体和新农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的实用人才,通过他们来带领农民发展生产、搞好村庄建设。还要注意培育现有留守人口,将这些人群发展成为民宿经济、体验产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村服务业的经营人员,挖掘现有乡村人员的最大活力。

2.传承创新以推动乡村优美人文传统有效供给。中国乡村中具有极其丰富的人文文化传统,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既要适应新时代的特点,也要注重传统文化,将传统中自然为生、和谐为美、邻里为助、林泉为居的生活方式“活化”和发展起来,建构与主流核心价值观一致的、具有优美诗性气息的新乡村文化。(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构建乡村文化服务网络,提供便捷有效的文化服务,充实乡村文化生活,通过公共素养与文明的教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2)传承中华优美农耕文化,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品牌。挖掘开发传统村落中的各类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引导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创意活动,并思考如何利用乡村各类精神文化遗产来推动乡村经济与文化发展,从而发挥传统乡村文明在精神领域与生活领域的引领作用。(3)从供给侧加强乡村文化资源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多元经费投入路径,改善乡村公共文化基本设施,为村民提供均等化的文化公共服务。发展培育乡村民间文化组织,以农民文化自愿自觉方式推动农民在乡村历史文化传承中的主体作用,多方合力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振兴。

3.挖掘资源禀赋以美化营造乡村地理景观。良好美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必要基础,生态环境美丽宜居才能吸引人才及振兴产业,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具有对乡村的地理生态环境实施保护开发的战略思想。(1)加强乡村优美地理环境的保护。在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情况下,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实施农村环境保护整治计划,制止环境破坏型产业在农村的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把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与优美的生态融为一体,使村庄形态、自然环境、人文风情和产业发展相得益彰。(2)注重挖掘并保护乡村的生态多样性,建议对各个乡村的生态资源进行登记注册,让每个乡村对自己的生态资源禀赋都能够掌握并进行科学谋划,在此基础上能够结合乡村的文创经济进行保护开发。(3)通过美化文创乡村公共规划设计实现乡村景观再造,与生态振兴互相辉映。可以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地理生态及现有产业,建设有特点、有个性、有风情的乡村建筑景观,结合时代文化创意突出打造乡村公共空间,特别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的不良倾向,保护乡情乡韵,留住绿水青山,赋予乡村生态振兴更多的个性化元素。

4.优化结构以创新乡村新型经济业态。建立在新型业态上的乡村产业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只有发展新型农村产业业态才能够吸引人才,才能创新新型乡村文化,也只有新型农村经济业态才能建设环境友好型美丽乡村。传统的农牧渔业由于附加值回报低、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的原因,对于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不具有吸引力,而其他第二产业则容易导致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因此,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产业选择。需要大力发展现代特色科技农业,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模式在乡村的深入。可以充分利用乡村优美宜居的环境发展健康、养老、养生、运动等休闲生态农业。深层开发乡村文创旅游业及相关绿色产业,利用旅游+“体验”、+“社交”、+“公益”等模式,创新乡村深度游、增值游业态和产品,使不同乡村形成主题各异、特色不同、体验升华的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并结合乡村文旅业鼓励村民建设富有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推动村民增收致富。还可充分促进农村各类企业与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打造“互联网+”下的新型农村经营形态,在农村区域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实现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的弯道超车。

5.转化赋权以实现乡村主体的多元善治。转化乡村振兴的主体,将他组织主导型转化为自组织主导型,进而赋权于民,增强农民主人公意识,发挥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在中国当前的乡村振兴的实现中显得更为重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就在于通过培育发展农民自我组织,引发农民的自觉行动,实现新时代下农业农村发展新主体、新动能的转换。通过对乡村的赋权、对农民的赋能,才能发挥乡村振兴主体的内在动力,也只有实现多元主体的创新治理,才能实现乡村的组织振兴。赋权包括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多元赋权。实现政治赋权需要真正落实村民自治,保障村民选举的民主性与公正性,赋予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赋权让村民自治机制有效运转起来,成为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通过农村产业政策扶持、三权分置改革、财政资金注入、政府贴息贷款、放宽社会资本准入等经济赋权手段,促进乡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与新经济发展,实现乡村经济新动能的转换与振兴。通过对城乡二元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实现农民职业化,消除城乡户籍制度中的不平等待遇,加强乡村公共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等供给,来实现乡村社会的大力赋权,进而实现乡村的社会振兴。更重要的是,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发挥村委会的主导作用,发展乡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自组织,是农民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的有效形式,也是与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实现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农民通过创办不同类型合作社,培育参与集体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民主意识,提高政治文化素质,也增强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乡村各类民间组织的发育与参与公共事务,促进自组织下的多元善治,提升乡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上述种种措施以实现乡村的组织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组织与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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