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信息播报站
2020-02-09
民政部:养老机构精准防疫
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根据养老机构面临的疫情防控不同情形,发布了三个指南供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使用。《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可根据面临的疫情防控不同情形,结合实际选用三个指南中的一个。一是养老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无本土确诊病例发生,可按《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监测的同时,有序做好服务。二是养老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但机构内无感染,可执行《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严控出入人员,加强防护,防范感染风险。三是高风险区域和出现院内感染养老机构,要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和内部管控,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北京:强化养老“兜底”功能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让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心里“有底”。《实施办法》的落地,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了“用得上、住得起”的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较为彻底解决了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住不起、住不进养老机构的心理顾虑。
相较4年前出台的相关补助实施办法,此次《实施办法》主要有两方面变化。服务对象覆盖面更广。本次《实施办法》首次将城乡特困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纳入补助对象。同时,今后重度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即可申请补助政策。补贴力度更大。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低保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即每人每月1560元予以补助。
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将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申请入住补贴,采取“系统受理、网上审批”的方式办理。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由选定好的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在福利平台上传服务对象和养老机构签章后的承诺书,福利平台自动受理。福利平台通过网上数据共享方式,自动核对身份信息、残疾信息及能力评估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福利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政府补贴额度和个人支付额度。与原政策相比,《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申请程序,借助福利平台的共享式数据校验审核,也将大大减少服务对象申请入住的时间成本。
上海:拟建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
11月9日,上海市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等事项。会议指出,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有利于推动实现养老护理员“进得来、留得住”。
深圳:长期护理保险明年10月开征
11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以特区立法的方式,建立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最大亮点,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将于明年10月1日开征。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折合约10.6元/月。作为非试点城市的深圳,与其他试点城市相比,深圳扩大了参保人范围。除用人单位外,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深圳市户籍非在职人员也纳入其中,并与深圳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让更多人群能获得保障。
重庆: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
11月3日,重庆市民政局召开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会。根据计划,2020年底前,重庆市将在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或残疾老年人和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或残疾老年人中,遴选5000户作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试点对象,给予改造补贴。据悉,改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适老化改造项目共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象家庭予以補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