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2020-02-09任红编辑王芳丽
◎ 记者 | 任红 编辑|王芳丽
春到西陵峡 摄影/赵红继
编者按: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在过去的一年里,长江大保护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保护环境会影响经济发展吗?如何还江于民,让人民群众体会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保护工作的难点与破解之道是什么?如何看待三峡集团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2019年12月25日上午,本刊记者走进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长江办”)召开的“2019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进展情况媒体通气会”的现场,并得到了答案。
关注点1: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西到东跨越中国地理三大阶梯,是全球内河运量第一的黄金水道,更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影响着沿线11个省市地区4亿人口的生产生活。保护环境会影响经济发展吗?
2019年1至11月,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5%,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前三个季度,沿江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1.46万亿元,同比增长7.1%,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的44.5%,占比持续提升。总体来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的同时,经济发展质量和成效也在不断提升。这充分说明了,抓长江大保护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能够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关注点2:是什么样的有力措施保障了长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在顶层中层设计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首先,顶层中层设计基本完成,形成了“1+N”的长江经济带规划发展体系。“1”是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纲领性文件;“N”是指有关方面围绕落实规划纲要,制定的10个专项规划,11个实施方案,以及“4+1”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第二,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确立并进一步巩固。我们坚持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第三,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加快推进,着力推动航道区段标准、船舶标准、港口码头管理、通关管理“四个统一”建设。第四,绿色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建构。长江经济带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合共进。第五,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划定沿江11省市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间的管理职责界限,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管控机制,初步实现长江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统一监测、统一发布,长江经济带“1+3”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快推进。
关注点3:2019年,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2019年11月12日,韩正副总理在安徽马鞍山主持召开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以“工作力度最大、解决问题最多”肯定了今年的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共抓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巩固。
关注点4: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取得哪些成果?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2019年年1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沿江11省市移交了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有115个问题完成整改。沿江11省市举一反三,累计自查问题3044个,已完成整改2076个。2019年11月22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新警示片披露的152个问题,要求沿江省市紧盯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进展良好。截至2019年12月中旬,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8年增加3954公里;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增加32252吨。在这项工作中,我们的一些央企积极参与,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如三峡集团已开工建设及股权投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95个,合同总金额438亿元,宜昌、岳阳、九江、芜湖4个试点城市以及无为、秭归的一期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以固废处理项目为重点,总投资195亿元。沿江累计搬迁化工企业958家,包括位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一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44家。长江经济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搬出和转移禁养区的水产养殖达178.9万亩。2019年1至11月,港口接收船舶垃圾总量7.82万吨,岸电使用量2.63亿度。截至2019年12月中旬,完成579座尾矿库闭库。
关注点5:目前,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保护母亲河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也进一步增强。如何还江于民,让人民群众体会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昔日脏乱差,今朝美如画,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已经形成亮点。一是推进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截止2019年12月中旬,应拆除取缔的356个项目,完成了346个。如江西省九江市投入60亿,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二是大力推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截至2019年11月底,完成造林绿化1318万亩,如湖南省岳阳市实施长江大堤造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长江岸线复绿1.3万亩,港口码头复绿47.7万平方米,洲滩、关停码头全部复绿。三是加快构建沿江城市绿色生态滨水空间。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在长江两岸完成造林绿化1.3万亩,退渔还湿1662亩。
关注点6:在共抓大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中,有哪些重要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综合管控体系加快构建。建立“负面清单指南+沿江11省市实施细则”的管理体系,把最需要管住的岸线、河段、区域管住,把产能过剩、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管住,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初步建立。“三区三线”划定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国家-省-市”三级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在长江流域新增跨界监测断面780个,实现长江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统一监测、统一发布、按月评价、按季预警。推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完成沿江11省市2.1万多家涉危涉重企业、长江干流132个县级以上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瞿塘峡 摄影/黄铁
三是省际协商合作进一步深化。2019年12月初,华东师范大学发布长江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能力指数(2019)显示,长江经济带各城市的协同发展能力中,上海连续五年位居榜首,龙头作用显著,各城市协同发展能力差距呈缩小趋势。
四是法律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顺利推进,长江保护法草案已经形成。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推动案件移交、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对长江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五是资金保障更加有力。2019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累计安排约1237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精准支持的力度加大,2019年1至11月,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发放贷款3621亿元、1529亿元,支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着力创新完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体制机制,共抓大保护合力不断增强。
俯瞰长江 摄影/黄一木
关注点7: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要遵循怎样的原则为大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首先,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第二,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第三,要正确把握五个关系,即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
关注点8:当前大保护工作还存在哪些难点?如何破解这些难点?
首先,长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仍然比较大,岸线资源过度开发,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第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亟需加快。多式联运、江海联运发展水平不高,以港口为节点的综合运输枢纽“最后一公里”亟需尽快打通。第三,资金投入压力较大,有些省市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影响了工作进度。第四,共抓长江大保护合力仍然不够。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还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安排。
破解这些难点,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上下功夫,在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上下功夫,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大保护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关注点9: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如何评价三峡集团参与长江大保护以来的工作?
三峡集团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了骨干主力作用。两年多来,三峡集团通过组建长江环保集团,发起设立中国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筹建长江生态环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设立长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成立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搭建起五大业务协同平台,有效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创新探索“资本+”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三峡集团与地方政府合作的良好经验做法,将为其他市场主体和长江沿线地方政府今后工作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