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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科名前定”思想与鬼神叙述

2020-02-07诸葛忆兵

江海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科举

诸葛忆兵

内容提要 《夷坚志》记载宋代神鬼报应故事传说或其他逸闻趣事,涉及科举考试的约180则,大致与“科名前定”思维定势相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极其艰难,登进士第后升迁顺畅,科场上有多种偶然因素,再与一定程度佛道思想、神鬼迷信相结合,由此造成宋人“科名前定”思想。《夷坚志》神鬼故事内容大都是考前种种预兆,预兆获得之方式,主要有四种:求神获梦,术士预测,风水堪舆,谶言预告。而且,往往多种方式混杂。《夷坚志》无故意虚构创作之意图,有时以为是真实人物和事件的记录,不过其事件往往具有怪异之特征。作者意在“游戏笔端,资助谈柄”,并不关注神鬼故事常常具有的劝善惩恶之功能。故事情节简单,鬼神形象粗略。

洪迈《夷坚志》记载宋代神鬼报应故事传说或其他逸闻趣事,涉及科举考试的叙事记载约180则,其中只有10则与神鬼无关,为记录诗词创作本事或一时趣闻①,其余170则都与神鬼、梦兆、占卜、报应等等内容相关。《夷坚志》中不同生活场景或生活内容之神鬼报应,成因各不相同。与科举类相关的神鬼传说流传甚广,大致与宋人“科名前定”思维定势相关。

科名前定思想之成因

盛唐以来,科举考试逐渐成为士人入仕最主要与最重要的途径,尤其是进士科考试,更是被朝廷看重,所谓“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②。入宋以后,进士科考试已经成为入仕唯一的最为重要的方式,恩荫、军功等其他入仕方式的重要性远远不能与之相比。宋人甚至夸张地说:“不中进士举,无由得朝廷之官。”③然而,宋代进士科考试的录取率极低。虽与唐代相比,宋代进士科录取率已经大幅度提高,但是,针对广大考生而言,依然极难考取进士。

宋代科举考试分为发解试、省试、殿试三级,三级考试最初都要有所淘汰,尤其是发解试和省试,更是大面积地淘汰考生。宋代发解试,级别相当于唐代州府之乡试。唐代乡贡,“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④。唐代只是根据行政区域之大小分配乡贡名额,并不关心各个地区考生数量之不等。宋代相对有所改进。宋太宗至道三年(997)五月诏曰:“须是文章经义最精者,每进士一百人只解二十人……内州府不及一百人处,亦令约此数目解送,但十分中只解送二分。”⑤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五月,礼部言:“今后解十之三,永为定式。”⑥实际操作中,发解试淘汰率更高,根本达不到“十分中只解送二分”或“解十之三”的数量标准。如,北宋金君卿《仁宗朝言贡举便宜事奏状》云:“臣今以诸郡应举人数计之,有十人解一名处,有二十人及三十人以上解一名处。”⑦《夷坚志》载南宋一则资料:“歙士赴举者二千人,而解额才十二,制胜为难。”⑧依据前一条文献,发解试通过率大约在百分之十以下;依据后一条文献,发解试通过率大约在百分之一以下,这在南北宋是普遍现象。甚至,“比者,亦有州郡全无解送”⑨。即:宋代虽然改以各地考生数量为基准,确定各个地区通过发解试的人数。但是,由于全国各地参加进士考试的人数急剧增加,“凡读书作文章被儒服,无不举进士者”⑩。为了控制到京城参加省试人数,只能提高发解试淘汰率。换言之,宋代发解试淘汰率往往也在百分之八九十以上,剩下不到百分之二十的考生前往京城,参加省试。

关于宋代省试之淘汰率,学者认为真宗以来,“省额大约为省试应举人的十分之一左右”,即通过率百分之十。随着考生数量的增加,省试通过率逐渐降低。南宋孝宗朝以后,“一十七人取一名,自后遂为定例”。通过率不到百分之五。殿试在北宋中前期也有很高的淘汰率,甚至通过省试者,有将近百分之五十在殿试中再被淘汰。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三月,“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此后,殿试基本上没有再淘汰考生。

上述发解试、省试等淘汰率的例举,只是为了说明宋人通过科举考试得以录取的艰难程度,万中选一,毫不夸张。韩维《送赵员外之官宪州》诗中有一个具体例证,诗云:“仲扶岷峨秀,弱岁儒其冠。读书觑前古,饱见万事端。行已去畦町,为文鄙雕剜。应举二十载,不免瓢与箪。……是岁羌事作,贼兵犯鄜丹。君怀济时略,忠愤激肺肝。上书伏两观,音辞若琳玕。臣策倘见用,坐令敌气殚。天子壮其语,且使位以官。黄绶系腰下,行行不遑安。”赵员外“弱岁儒其冠”,在科场挣扎“二十载”,最终也没有通过科举考试,只能靠军功谋一出路。这是宋代科举社会最常见的现象。

另一方面,通过进士科考试而被录取者,很多人仕途通达、升迁顺畅。以吕蒙正为例,他太平兴国二年(977)状元及第,太平兴国八年(983)十一月为参知政事,前后只有七年时间。宋代宰辅中,通过进士科考试进入仕途,迅速得以升迁,如此事例甚多。《春明退朝录》载:“国朝宰相:赵令、卢相、文潞公四十三登庸,寇莱公四十四,王沂公四十五,贾魏公四十八。枢密副使:赵令三十九,寇莱公三十一,晏元献公三十五,韩魏公三十六。参知政事:苏侍郎易简三十六,王沂公三十九。”其中,惟宋初赵普非进士出身。

同时,科场考试过程中又存在诸多偶然因素,有才华者不一定能胜出。宋代文坛和政坛领袖人物欧阳修,就参加了三次科举考试;北宋大诗人梅尧臣,最终也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是通过恩荫入仕,晚年才得到一个“赐同进士出身”特恩;南宋大诗人陆游同样多次考试落第,以恩荫入仕,37岁方得“赐进士出身”;“苏门六君子”之一李廌,以文章知名,却始终没有通过科举考试,一直被挡在仕途之外。

通过科举考试极其艰难,进士科考试通过后升迁顺畅,科场上有多种多样的偶然因素,上述等等原因与一定程度的佛道思想、神鬼迷信相结合,由此造成宋人“科名前定”的思想。《夷坚志》云:“梦寐魄兆,已先见于旬月之前。人生万事不素定乎!”绝大多数士人争先恐后地奔走于科场考试,他们科举中第的欲望非常强烈,于是就注定了“科名前定”思想流传之广泛,对考生日常生活和言行影响之深远。宋代广大考生需要“科名前定”论说,中第者以此到处炫耀,落第者以此自我安慰。“科名前定”思想还可以是考生的“心灵鸡汤”,而且,这碗“鸡汤”往往是考生一厢情愿自我制作的。《夷坚志》又云:“士人应科举,卜筮之外,多求诸梦寐,至有假托神奇以自欺者。若出于他人之口,则谓堪信。”宋代考生千方百计将生活中的梦寐、遭遇神奇化,以落实“科名前定”之征兆,由此成就了《夷坚志》中相关的大量神鬼故事。

神鬼奇闻之内容

《夷坚志》所载“科名前定”之神鬼故事内容,都是考前种种预兆,即使涉及考试结果,也总是与考前一些征兆相联系。预兆获得之方式,最主要的有以下四种。

其一,求神获梦。

地方上总是有一些神灵和庙宇,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相关,在当地必然有大量该神鬼灵验的传说,百姓为此神灵立庙,成为当地人膜拜问询的热闹去处。南方由于历史的原因,此类神庙更多。人们求神问鬼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想预知个人发展前景,宋人关心“科名前定”,即属于询问前程,《夷坚志》中此类求神获梦故事甚多。如:

建阳县二十里间盖竹村有威怀庙,以灵应著。陈秀公升之少年时,家苦贫,朋友勉以应乡举,公虽行而心不乐。过庙入谒,祝杯筊曰:“某家贫,今非费数千不可动,亦无所从出,敢以决于灵侯。”举三投之,皆阴也,意愈不乐,同途者强挽以前。既入城,梦人白言:“盖竹威惠侯来相见。”出延之,具宾主礼。神起谢曰:“公惠顾时,吾适赴庵山宴集。夫人不契勘,误发三阴筊。公此举即登科,官至宰相矣。”公惊寤。他日斋戒秘往祷,连得吉卜。如所占,果拔乡荐。明年,登甲科,为熙宁相。

此载北宋陈升之考试途中求神占卜而得异梦。陈升之(1011~1079),初名旭,后避神宗讳改名,字旸叔,建阳人(今属福建)。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进士科登第,神宗熙宁年间官至宰相。

到庙宇求神问鬼,必须要得到神鬼的回复,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传说。与神鬼沟通的方式有两种:占卜得卦,神灵托梦。陈升之故事将两种方式相结合,且过程曲折。最初“阴筊”乃神灵夫人误发,后得神灵托梦,再得“吉卜”,才准确预测了陈升之的未来。故事情节波澜起伏,很有传奇色彩。《夷坚志》中多数求神获梦故事没有过多的复杂情节,大致都是如下过程:祈祷,得梦,应验。如:

抚州后土祠,灵响昭著。宜黄士人邹极未第时,致祷求梦。梦入庙詹敬毕,转眄东壁,有大书一诗,睨而读之。既觉,历历可记。……场屋二题,坐次先后,朝家之变故,官寿之终极,与妻室之年,靡不先见。

庙中如果不设卦签,没有解说卦象的术士,只有依赖祈祷者与神鬼直接沟通。这样的沟通无法在现实中面对面实行,只能通过梦境。或者说,考生更加愿意相信自己梦见的场景。“梦可能是清醒状态的明白易懂的精神活动的延续……梦代表着一种愿望的满足。”即梦是清醒状态下个人愿望之潜意识的表达。考生梦到考试的结果,无非是考取或落第,其中梦见考取的考生数量应该异常庞大,所谓“愿望的满足”。如果梦境与现实相背离,即被做梦者随时随意遗忘;如果梦境与现实相符合,便可能被反复宣讲,或者事后补充情节,广泛流传。《夷坚志》中记载大致都是这一类。

《夷坚志》中求知科举前程诸多方式之中,以梦兆形式最为常见,大约百分之六十与之相关。即使不到神庙求知,也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梦兆。如:

鄱阳士人黄瀛,字季蓬,善属文。宣和间在太学,负俊声,屡梦人称为“黄状元”。瀛固自恃不浅,每为交友言之。然才入举场,辄不偶。绍兴八年,以免举赴省试于临安,而黄公度魁多士。是岁,无廷对,遂唱名第一。瀛始悟,叹曰:“二十年梦黄状元,今乃为它人所夺。”

这个故事涉及对梦的诠释,终于出了一位“黄状元”,梦的解释得以成立,事实上仅仅是黄瀛个人愿望在梦境中的实现。

《夷坚志》梦及科举的方式和人物千奇百怪,此文不再一一叙说。

其二,术士预测。

宋代江湖上算卦的、相面的各种术士,各以其术,混迹谋生。测算科举前程,是术士的一大收入。这些术士各显神通,似乎有通灵能力,身份介乎人与神鬼之间。如:

邵武俞翁者,善相人,尤能听器物声验吉凶。……叶祖洽儿童时,好骑羊为戏,翁见之曰:“郎君当魁天下士,勉之,无戏!”祖洽遂折节读书。会黄右丞履丁内艰乡居,祖洽与邑子上官均执弟子礼,师事之。尝过小山寺,遇翁,翁逆谓曰:“状元、榜眼,何自来此?”二人相视而笑,曰:“宁有是?”翁曰:“不特尔,又同年焉。吾为子选一题,可预为之备。”二人未之信,戏曰:“题目谓何?”翁指庭下竹一束,曰:“当作此。”二人笑而去。熙宁三年廷试进士,罢诗赋论三题,易以策问。祖洽遂首选,均次之。方悟竹一束,盖“策”字也。

此载江湖术士测算叶祖洽等科举前程及科举考试某些细节。叶祖洽(1046~1117),字敦礼,邵武军泰宁县人(今属福建),熙宁三年(1070)状元及第。上官均(1038~1115),字彦衡,邵武军邵武县人(今属福建),熙宁三年榜眼及第。此年科举殿试第一名和第二名都是邵武军人,为宋代科举考试之盛事。故事中的俞翁,能够“听器物声验吉凶”,一见叶祖洽和上官均就知道他们是状元与榜眼,预见熙宁三年殿试策,皆非寻常人所能,似乎是游戏人世间的神鬼。民间术士,自神其术,口耳相传,不断被事后补充细节,补充者既可能是术士或其徒众,也可能是其他好事之徒,最终就成为《夷坚志》中记载的神奇故事。如叶祖洽状元及第并熙宁三年殿试策,《四朝闻见录》载:

先是,叶祖洽梦神人许之为状头,惟指庭下竹一束,谓之曰:“用此则为状元。”叶不解其意。及用策取士,叶果为首,竹一束乃策,定数如此。

试策是熙宁三年殿试的重大变革。“旧制:殿试进士以诗、赋、论,特奏名进士一论。至是,进士就席,有司又犹给《礼部韵》。及试题出,乃策问也。上顾执政曰:‘对策亦何足以实尽人材?然愈于以诗赋取人尔。’”这次重大变革对以后的科举考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连同叶祖洽状元及第,都成为时人热衷传说的故事。《四朝闻见录》所载之预兆是叶祖洽梦中所得,完全没有“俞翁”角色。不同人物抱着不同目的叙说故事,版本就不一样,虽然基本情节大致相同。《夷坚志》增加一个主角“俞翁”,并以榜眼上官均陪衬,情节更加复杂曲折,故事在传说过程中得以不断“积累”。凡此种种,容易让人联想起南宋时开始在民间流传的“济公”和尚的怪诞行径。术士们也非常愿意通过这样的传说,将自己的身份神秘化,诱导更多的顾客来算卦占卜。

其三,风水堪舆。

古人笃信堪舆学,宋代风水之说同样非常兴盛。住宅、墓地、学校等选址,条件许可,都要咨询风水术士。其中,大量相地选址,与科举相关。如:

绍兴十二年,临安始建太学于众安桥北。基址已定,两道人不知名,过门注视。其一与人言:“好一个去处,将来士子云集,必出大魁,卿佐贵人,比肩接踵。只恐不出宰相。”其一人笑曰:“汝眼力不见尽,若向东一处,却大胜此。状元、宰相皆有之。”语闻于朝。时营创已成,不容别改作,于是用所指者立贡院。兴学以来,到今五十五年,自乙丑至丙辰,凡十八榜,英俊辈出。游庠序擢第者几二千人,侍从、执政,不可胜数,而未有真相。其膺此选者,悉由乡举策名,驯至极品。如福堂黄德润洽、天台陈叔晋骙、莆田郑惠叔侨,乃自学起家,皆位元枢。临当大拜而并出典藩,颇符道人之言。料它日必有破天荒者。

两位不知名道人,解说风水,灵验异常,依然可以理解为游戏人间的神鬼类人物。李唐一朝,称老子李耳为祖先,推尊道教。赵宋一朝效仿此举,自称是玉皇赵玄朗后裔,因此也给予道教以充分的地位,社会上多此类似神似鬼的妖道。堪舆术不仅仅能预测科举是否中第,甚至对于考生将来的仕途都能言之凿凿,二位道人对南宋太学的议论,更多的是指向将来的仕途。

其四,谶言预告。

谶纬术在古代民间甚为流行,宋代大量谶言传说便与科举考试发生联系。如:

泉州南安县金溪渡,去县数里,阔百许丈,湍险深浚,不可以为梁。旧相传谶语云:“金溪通人行,状元方始生。”郡人皆欲副其谶,姓金者多更名“通行”,姓方者更名“始生”,然莫有应者。江给事常自京师丁母夫人忧,归泉南。建炎丁未,卜墓地于渡之南岸,工役者日有履险之劳。南安宰事江公谨甚,命暂联竹筏为小桥,仅可轻单往来。未几,复为水所坏。是年实生梁丞相,所谓“通人行”之语,其应如是。

宋人大量取名或改名,都是为了符合某种谶言,以求科举奇迹,泉州金溪渡之事最为典型。又如,“金陵府鲍府史生三子,少时皆俊秀,读书有声。父梦道人,青巾、白袍、皂绦,抱墨桶置其庭阶,如世所谓吕先生。顾其三子曰:‘兄弟三人同及第。’故悉使更名,伯曰同,仲曰回,季曰冏。其后,独同登第,而回、冏不第,乃验其语。”“吕先生”指吕洞宾,梦见的道人又是神怪类人物。在这则故事里,梦兆、谶言、更名等多种情节组合,共同指向“科名前定”。

由于欲望过于强烈,宋代考生将诸多现象都视作谶语或谶像,真所谓“万物有灵”。如:

王龟龄,绍兴丙寅岁同其弟补试太学,寓湖上九曲寺,得失之心颇切。忽梦揭榜有王二,既觉,以为其弟且中选。弟曰:“王二者,兄当为第二人耳。”既而亦然。又甲戌年赴省试,寂无梦兆。尝独行窗下,见故纸堆积,默祷求谶。乃信手揭之,得败纸半幅,如占五行者,字皆灭矣,唯“丁丑”二字可辨。是年不利,至丁丑岁,遂魁天下云。

王十朋,字龟龄,乐清人(今属浙江),绍兴二十七年(1157)状元及第,为南宋名臣。他从古纸堆中求谶,令人匪夷所思。这类自我“默祷”应该是非常普遍的,是考生的心理愿景,一旦成真,就成了谶言或谶像。于是,凡人也有了神鬼的通灵能力。

《夷坚志》所载“科名前定”神鬼奇闻之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为常见的是以上四种,而且,往往多种方式混杂在一起,如求神目的就是为了占卜,或梦兆的获得是求神占卜、相士算卦的结果。

故事传说之特征

《夷坚志》大体属于志怪类小说。《列子·汤问》云:鲲鹏“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夷坚志》得名于此,“谓未尝见其事而记之者”。洪迈自言:“人以予好奇尚异也,每得一说,或千里寄声。”作者喜欢奇闻趣事,凡有所得,随手记录,因成《夷坚志》。故事大都非洪迈原创,或者有所修饰增改。此处“小说”,还是《汉书·艺文志》所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与后代小说概念有很大区别。《夷坚志》以下三点特征,比较显著。

其一,作者并无故意虚构创作之意图,有时以为是真实人物和事件的记录,不过其事件往往具有怪异之特征,洪迈也知道其中有许多虚构的成分。洪迈自称“耳目所接,皆表表有据依者。谓予不信,其往见乌有先生而问之”。一方面,洪迈相信自己的记载“表表有据依”,另一方面,对其中过于怪诞的情节,洪迈要读者去追问虚构的“乌有先生”,只负责记录,不负责证实。故洪迈又云:“《夷坚》诸志,皆得之传闻,苟以其说至,斯受之而已矣,聱牙畔奂,予盖自知之。”

《夷坚志》记载的人物及其科举年,都是非常真实的。因此,《夷坚志》便有了文献考订佐证之功效。如南宋高宗时宰相朱胜非,《太平治迹统类》云:“(崇宁)四年九月乙卯,御崇政殿,赐上舍生俞栗、邦方、朱胜非、杨迈等以下三十五人及第、出身。”《宋史》则云:“朱胜非,字藏一,蔡州人。崇宁二年,上舍登第。”两条记载,上舍登第年份不同。证之以《夷坚志》:“蔡州城西军营中,有庙曰天台山庙,不知其义。……又有小白蟾蜍,雪色而朱目,常在水中。或至人家,则为吉兆。朱鲁公丞相胜非,郡人也。崇宁四年春,得之于所居堂户限下,以净器覆之,周围封志甚密,祝之曰:‘若果通灵,当自归庙。’至暮,举器无见矣。径往庙访视,乃在水中。是岁,朱公登第。”当以崇宁四年上舍登第为是,龚延明等编撰的《宋登科记考》即采用“崇宁四年”说。

而且,往往有多则神鬼奇闻同记一人,如,泉州南安县谶语:“金溪通人行,状元方始生。”应验者乃绍兴三十年(1160)状元梁克家,后官至宰相。相关梁克家的谶语记载,《夷坚志》中又有一则,称梁克家所作梅诗“语意不凡……明年还泉州,解试第一。又明年遂魁天下,致位上宰。”孝宗乾道五年(1169)状元郑侨,也两次出现在奇闻记载中,此年知贡举者正是汪应辰和梁克家。郑侨梦兆,将榜眼石起宗也编排在内。《云谷杂纪》卷四亦载此则故事,大致情节相同,可见此类奇闻传播之广泛。《夷坚志》中数则故事考生都是同一名人,事例很多,不再例举。

其二,作者意在“游戏笔端,资助谈柄”,并不关注神鬼故事常常具有的劝善惩恶之功能。洪迈云:“始予萃《夷坚》一书,颛以鸠异崇怪,本无意于纂述人事及称人之恶也。……但谈鬼神之事足矣,毋庸及其它。”明确表达了载录神鬼故事的态度。学者总结宋代志异传奇小说的内容,云:“劝善惩恶。此类作品很多,大多采用‘冥惩’‘地狱’的形式进行说教。”这也是古代神鬼故事的一个基本特征。《夷坚志》则异其趣,基本上没有这种道德说教之意图,上文例举的所有神鬼故事,皆不涉及善恶之道德价值取向,只是相对单纯的科举前程之预卜。

甚至,只要科举中第,不问过程是否正确。一些违背基本规则或道德的神鬼故事,作者同样津津乐道。如:

绍兴二十一年,秀州当湖人鲁瑮赴省试。第一场出,忆赋中第七韵忘押官韵,顾无术可取。次日,彷徨于案间,惘然如失。皂衣吏问知其故,言曰:“我能为君盗此卷。然吾家甚贫,当有以报我。”丁宁至三四,瑮许谢钱二百千,乃去。犹疑其不然。未几,果取至,即涂乙以付之。询其姓氏,曰:“某为蔡十九郎,居于暗门里某巷第几家。差在贡院,未能出。”且以批字倩瑮达其家。瑮试罢,持所许钱及书访其家。妻见之,泣曰:“吾夫亡于院中,今两举矣,尚能念家贫邪?”是年,瑮登第,复厚恤之,仍携其子以为奴。

贡院皂吏索要贿赂,为考生偷盗试卷,试后涂改答案,种种违反规则的无德行径,被拿来自我夸耀,完全没有是非标准。宋代试场作弊,到南宋以后越演越烈,其中最严重的作弊行为之一就是贡院皂吏得到贿赂之后,串通考生作弊。大理少卿费培曾言科场弊端:“吏辈肆奸,了无顾忌。欲拆换卷头,以甲为乙;誊写程文,以伪为真;受他人之嘱,毁坏有名试卷,亦可也。”上文之皂吏,化为鬼神,仍不忘索要贿赂,串通作弊。《夷坚志》不以为恶,反而代其夸夸谈论,为之传播。

宋代大量劝善惩恶主题的鬼神故事,会渗透到科举类作品中,《夷坚志》个别作品因此具有道德说教之功能。举一则:

绍兴十七年,京师人刘观为秀州许市巡检,其子尧举买舟趋郡,就流寓试。悦舟人女美,日夕肆微言以蛊之,女亦似有意。翁媪觉焉,防察不少懈。及到郡,犹憩舟中。翁每出则媪止,媪每出则翁止,生束手不能施。试之日,出《垂拱而天下治赋》、《秋风生桂枝诗》,皆所素为者,但赋韵不同,须加修润,迨昏乃出。次日,试论复然。既无所点窜,运笔一挥,未午而归舟。舟人固以为如昨日也,翁媪皆入市,独女在。生径造其所,遂合焉。是夕,生之父母同梦人持榜来,报秀才为榜首。傍一人曰:“非也,郎君所为事不义,天敕殿一举矣。”觉而相语,皆惊异。生还家,父母责讯之,讳不语。已而,乃以杂犯见榜。后舟人来,其事始露。又三年,从官淮西,果魁荐,然竟不第以死。

行为举止不当,直接影响科举结果。刘尧举主动引诱良家女,勾搭成奸,以至“不第以死”。这则故事劝善惩恶的目的是很显著的。《夷坚志》中科举类神鬼故事因积德惠及科举或因缺德累及科举者很少,仅仅只有10则,所占比例约为百分之六。

其三,故事情节简单,鬼神形象粗略。洪迈尚奇好异,重在记录从不同途径获知的奇闻异事,而不是在进行文学创作。因此,《夷坚志》中科举类故事情节通常比较简单,大致过程都是如此:占卜、预兆、应验,甚至许多故事只剩下预兆和应验。送来预兆的鬼神,在故事中一闪而过,形象极其模糊粗略。《夷坚志》笔墨的重点落实在考生是怎样获得预兆和预兆应验之过程两个环节,鬼神于其中往往只是承担告知预兆的任务,仅仅是神秘力量的一个符号,作者几乎不花笔墨对鬼神形象或个性做任何刻画与塑造。上文例举大量的故事,都可以印证这一点。再读一例:

梁山军人王刊,字梦锡,初名某。尝梦至大官府,见巨牌揭于壁间,有“王刊”二字,遂更今名。已而预贡,崇宁五年赴省。白昼遇黄衣卒于通衢,持试卷三通与之。刊愧谢,但有三百钱以劳之,曰:“我若及第,当厚报汝。”其人唯唯而去。遂以所得卷子入试,其年登科。竟不知为何人也。刊官至朝奉待。

这则故事情节只有预兆、应验两个环节。王刊是梦中获得预兆,以下都是应验过程,其中莫名其妙送来试卷的“黄衣卒”当为鬼神,其作用仅仅是“白昼于通衢,持试卷三通与之”。

《夷坚志》科举类神鬼故事情节最为复杂的就是下面这一则:

沈持要枢,湖州安吉人。绍兴十四年,妇兄范彦煇监登闻鼓院,邀赴国子监秋试。既至,则有旨:唯同族亲乃得试,异姓无预也。范氏亲戚有欲借助于沈者,欲令冒临安户籍为流寓,当召保官,其费二万五千,沈不可。范氏挽留之,为共出钱以集事。约已定,沈殊不乐。而湖州当以八月十五日引试,时相去才二日耳,虽欲还亦无及。是日晚,忽见室中长人数十,皆如神祗,叱之曰:“此非尔所居,宜速去。不然,将杀汝。”沈惊怖得疾,急遣仆者买舟归。行至河滨,见小舟,呼舟人平章之。曰:“我安吉人,贩米至此,官方需船,不敢归。若得一官人,当不取其僦直。然所欲载何人也?”曰:“沈秀才。”复询其居,曰:“吾邻也。虽病,不可不载。”即率舟中人共舁以登,薄暮出门,疾已脱然如失。十六日早,抵吴兴城下,见白袍纷纷往来。问之,云:“昨日已入举场,而试卷遇暴雨多沾渍,须易之,移十七日矣。”沈遂得趁试。所亲者来贺曰:“徙日之事,特为君设耳。”试罢且揭榜,梦大雷震而觉,出庭中视之,月星粲然。心以为惑,欲决之蓍龟。迟明,有占轨革者过门,筮之,得震卦。画一妇人病卧床上,一人趋而前,旁书“奔”字,其词有龙化之语。占者曰:“公占文书甚吉,但家内当有阴人病,然无伤也。”卜者出,报榜人已至,姓名曰贲胜音奔,沈中魁选。及还家,妻果卧疾。明年赴省,以范为考官,避入别院。一之日试经义,且出,有厢部逻者,守之不去。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沈颇讶其相物色,曰:“何为者?”曰:“见君箧中一二烛甚佳,非湖州者邪?若无用,幸见与。”沈悉以与之。次日,试诗赋,其人又来,曰:“适诣誊录所,见主司抄一试卷,至于五六,绝类君所书,必高捷。今夕勿遽毕,吾已设一次于户外矣。”沈意其欲得烛,又以赠之,受而还其一。曰:“请君留此以自照,三年一来,不可不致详也。”晚出中门,引手招就坐,设一几,四顾无人。沈欲纳卷出,挽使再读,至家藏孝经诗,乃觉误押两方字,亟更焉。明日,入访之,了不复见。始验神人以其误,委曲为地也。是年,遂擢第。盖旅中所见,邻人拏舟,雨污试卷,轨革之卜,逻者之言,皆有默相之者,异哉!

沈枢登第,前后预兆有五种:“旅中所见,邻人拏舟,雨污试卷,轨革之卜,逻者之言”,情节相对复杂。旅居临安所见神鬼,数十位身躯高大者一起出现,怒斥其还乡,其数量、造型、语气,皆令人心生恐怖,而且这次是白日见鬼,非梦中所得。这里神鬼略具形象和性格。最后在别院考试遇见巡逻皂吏,又是另一鬼神。皂吏再次索贿,为其指点试卷乖误,虽然所索之物仅为“湖州烛”,亦可见宋代考生与试院皂吏串通作弊现象之严重,已经到了习以为常的地步。这位鬼神为沈枢留一“湖州烛”自用,且提醒其误押之字,形象和性格相对温婉而有人情味。然而,这则故事里的诸多预兆,不是由一位鬼神演绎出来的,一切以考生沈枢为中心,鬼神形象依然是零散而粗糙。一提到《聊斋志异》,就能联想到婴宁、青凤、聂小倩、莲香、红玉等形象与性格鲜明的神鬼,《夷坚志》篇幅远远超过《聊斋志异》,却不曾出现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神鬼。

此外,《夷坚志》的语言明白易懂、简洁明了。仅个别篇章辞语华美。如写扬州士人“纵步出城西隅,遥望百步间有虹晕烨然,如赤环自地吐出。其中圆影,莹若水晶,老木槎枒,斜生晕里,下有茅舍机杼之音。试徐行入观,潇洒佳胜,了非尘境。有机数张,皆经以素丝。白皙女子四五辈,绾乌云丫髻,玉肌雪质,各衣轻绡,朱衣揎腕,交梭组织白锦。”事后才明白无意间到了“蟾宫”。

关于“科名前定”思想,宋人就有过反思批判。范仲淹云:“乡举之处不考履行,又御试之日更拘声病,以此士人进退,多言命运而不言行业。明君在上,固当使人以行业而进,乃言命运者,是善恶不辨而归诸天也,岂国家之美事哉?”范仲淹从执政角度立论,认为“科名前定”思想流行,负面作用更大。《夷坚志》在宣扬“科名前定”思想时,确实充分展现了“善恶不辨而归诸天”的特色。〔本文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宋代文学演变与科举制度”(项目号:12XNL004)的资助〕

①引其中一则,以见大概。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甲卷四《侯元功词》:“侯中书元功蒙,密州人。自少游场屋,年三十有一,始得乡贡。人以其年长貌寝,不加敬。有轻薄子画其形于纸鸢上,引线放之。蒙见而大笑,作《临江仙》词题其上,曰:‘未遇行藏谁肯信,如今方表名踪。无端良匠画形容,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 才得吹嘘身渐稳,只疑远赴蟾宫。雨余时候夕阳红,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蒙一举登第,年五十余,遂为执政。”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页。

②王定保撰,姜汉椿校注:《唐摭言校注》卷一,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③吴潜:《奏乞分路取士以收淮襄之人物守淮襄之土地》,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37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0页。

④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一五《选举三》,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53页。

⑦金君卿:《仁宗朝言贡举便宜事奏状》,《全宋文》第84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⑩刘敞:《张氏杂义序》,《全宋文》第59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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