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安全感:从勒庞到贝克的理论分析
2020-02-03杜悦嘉
摘 要:勒庞在现代化初期对现代人的生存状态进行反思,在资本主义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大众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使其心甘情愿将自己的个性消融于集体之中,从而寻求心理归属。一百多年后,现代社会逐渐发展进入后现代阶段,全球化将世界各国命运联系在一起,整个世界都被放置在风险之中,风险的不可控性以及风险平均化背后所隐藏的新的社会不平等都加剧了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
关键词:城市社会;个性消解;安全感;社会风险
一、生活的基础——安全感
安全感是一个多领域概念,不同学科对其定义的侧重方面不同。心理学侧重认为安全感是一种人格特质,安莉娟(2004)将安全感界定为个体对可能出现的身体或心理的危险的预感,以及个体在应对事物时可能出现的有力或无力感,主要表现为确定感和控制感。何振(2018)认为安全感是主体对于稳定、安全的渴望心理,表现为主体对现实社会的依赖感、确定感、可控感。社会学则关注集体焦虑和普遍社会不安全感所产生的社會心态或社会风险。因此社会学领域将安全感看作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个体对于不确定性和不安全的一种感受,由于是社会环境对人产生的影响,所以这种感受具有集体性、群体性或阶层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安全需求仅次于生理需求,可见其在个人生存发展中的重要性,安全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的需求满足也会受到限制,从而影响社会细胞的活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具有显著作用。
社会学对社会集体焦虑的关注由来已久,由社会大众的不安全感所产生的群氓心态一直是勒庞学术关注的重点。勒庞将这些由于群体性的不安全感而聚集在一起,自愿将自己的个性消解而寻求归属的群体成为“群氓”。勒庞笔下一百年前的“群氓”,在现如今看来依然不陌生,只是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群氓以更为多样的形式,更具阶层性、群体性的特点聚集起来,表达诉求。那么究竟是为何,在一百年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理性化水平也随之提高的今天,“群氓”现象依旧没有过时,反而让人们感受更加明显?笔者认为正是因为社会理性化的提高,社会更加讲求效率与利益,韦伯笔下的工具理性前所未有的侵蚀价值理性,使人们在物质丰富的同时内心空虚,人们从沉重繁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获得自由,却在自由中无处安放自我,遂主动寻求归属,找寻认同,因而自愿使自己成为集体中的一份子来“逃避自由”。除了社会集体理性化的程度加深使集体空虚外;另一个社会成员安全感缺失的原因在于,现代人生活在一个风险越来越普遍的社会中,这些风险让人们感到焦虑、恐慌、不安全。有的属于自然灾害、生态灾难等“外部风险”,有的则属于社会治安冲突、战争威胁、经济崩溃等“人为风险”。无论哪种风险,都使得社会成员的财富和生命安全充满了不确定性,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与传统社会的稳定性形成对比,而这种巨大的不确定性恰恰是社会成员不安全感的根源。
二、群氓与安全感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所谓的“乌合之众”,不仅仅是脆弱的、杂凑的群体,它涵盖不同时空环境下有组织和目的的非个人行为,更包括共享文化心理背景的人群。群体为每一个迷失的个体提供了安全感,人们在群体中找到归属,自己的行为与群体一致,使其不用承担责任,不用担心风险,因为责任是集体的,而风险也由集体分担。他们的自我意识与其说是在进入群体的过程中被群体所消解,倒不如说是他们自愿放弃自我意识,沉浸在集体中,不必思考也无需承担,只需跟随。
三、风险社会对安全感的裹挟
风险最初是一个与现代性密切相关的概念,强调现代性进程中制造的一场未被人们所意料的潜在危害,由此带来了一种全球性的不确定状态,而这种不确定性又反噬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认知世界。贝克将风险视为现代性的重要“后果”之一,认为“风险和潜在自我威胁的释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如今,世界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风险相伴而来,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逐渐接纳不安全的现实。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在这经济繁荣一片的社会场景中嗅到了背后潜藏的风险性,1986 年在《风险社会》中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并提出风险社会理论。在他看来,风险社会相对于工业社会至少呈现出如下新特征:其一,风险社会的风险被每个人感知,却是不可控制的。其二,财富分配与风险分配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转变。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分配的逻辑代替了财富分配的逻辑成为社会分层和政治分化的基准。其三,风险平均化的背后掩藏着新的不平等。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大致遵循着平等的原则,但是这种平等的背后存在着新的不平等。由于风险的增长,在社会中,某些人比其他人受到更多的影响,虽然社会风险是普遍存的,但是不同的阶层应对风险的能力存在差异。在贝克的分析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他认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一套话语来推卸责任。这样一来,它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具体来说,这种“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覆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
就中国而言,贝克笔下“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体现在为完善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潜在风险使得社会成员在经济、政治、个人等多个维度都经历着不安全感。首先,当前中国社会的阶层固化、社会流动不顺、社会结构壁垒现象十分明显,代内与代际的阶级固化都较为严重,下层群体,渴望向上流动,但难度又大,因此产生焦虑与不安全感。其次,社会体制不完善。社保制度不完善,使得城市居民无法安心依靠社会保障;教育体制存在缺陷,例如教育资源不均等,中产阶层和上层社会阶层为保有现有的阶级,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竞相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焦虑与不安全感可见一斑。最后,社会原子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个人归属感迷失,人们在城市社会中生活日益理性化、专业化、个体之间关系日益原子化。人们生活在孤岛之中,社会互动日益减少。人们的不安全感大多来源于对未来的不确定,人们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担心意外事件和偶然因素导致自己地位的丧失。而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与制度缺陷为人们的不安全感提供了蔓延的土壤。在这种普遍风险与个性化风险共存的情境中,城市社会成员感到强烈的不安全,他们的精神压力和不安全感最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购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
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国家为中心的风险治理机制在风险社会时代面临着两大冲击:一是原有的风险共担机制被削弱了。在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强调平等的意识形态下,社会各个部门以及各个行动者都被赋予了固定的角色和职能,它们遵从总体秩序的安排,相互间具有稳定的认同感和信任度,结成了相对稳定的“大家庭”,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通过协作以及资源的集中使用解决了推卸责任、共担风险的问题。随着社会内部差距的扩大,这种“大家庭”式的信任关系以及行动者之间的团结被严重削弱了,新的多样化认同在产生,但新的信任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这不可避免会产生社会内部的冲突,使社会无法建立起稳定而持续的秩序。二是在风险大量产生时,国家无论在反应速度还是解决能力上都存在着明显不足。尤其是在一些典型风险上表现出的弱点使社会公众和团体对国家权威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也产生了质疑,国家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对国家的不信任必然导致对各种制度的不服从,这无疑破坏了整个社会构建信任关系的环境,并使社会成员在对国家、政府丧失信任时,其强烈的不安全感使其无法有序地安排自己的行为预期,大量的短期行为和投机行为因此产生,破坏了社会内部的和谐与团结。
四、总结与讨论
勒庞在现代化初期对现代人的生存状态进行反思,人们在面临社会快速转型、稳定性蜕变的过程中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使人们心甘情愿将自己的个性消融于集体之中,从而寻求心理归属,一百多年后的现代社会,逐渐发展到了后现代阶段,全球化将世界各国命运联系在一起,整个世界都被放置在风险之中,风险的不可控性以及风险平均化背后所隐藏的新的社会不平等都加剧了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在风险社会的大背景之下,一方面,以国家为中心的风险治理机制在风险社会时代面临着社会信任体系被削弱,社会整体因为信任危机而产生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由于其特殊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中国城市社会在面临普遍风险的同时也有特殊社会制度所带来的特殊社会风险,因此其社会成员所面临的不安全感是双重性的。安全感作为社会治理、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国家、政府应该以安全为中心加强社会风险的治理。同时也为中国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提供提前的预防措施,最小程度的减少社会损失,保护社会成员的生活。对于中国来说,现在目前的重点是要围绕民族国家来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增强全社会的内部信任和团结。既要重视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通过制度调整协调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还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个人治理能力,以城市社区为立足点,发挥各个社会行动者的能力,从而更加有效地应对不断增多的社会风险与不确定性,增强社会成员的安全感与稳定感。
参考文献
[1] 丛中,安莉娟.安全感量表的初步编制及信度、效度检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02):97-99.
[2] 何振,蒋纯纯.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国民安全感危机与治理[J].城市学刊,2018,39(06):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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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海波. 以安全为中心治理社会风险[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12-27(006).
作者簡介:杜悦嘉(1996- ),女,四川巴中人,四川大学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